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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我们的判断也是仇杀或是情杀。但是我们发现她既没有仇人也没有情人。案发前一个月,她刚与前任男友分手,由于他们两人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所以分手后,死者就辞职了。我们调查过她的这个男朋友,他的不在场证明非常完美,那天他参加了公司的一个重要会议,这个会议从下午三点一直持续到晚上七点半左右,有十几个人可以证明在整个会议期间,他没有离开超过5分钟。案发现场与这家公司相隔比较远,他根本没机会中途跑去杀人,更何况还要玩那么多花样,所以我们排除了他的嫌疑。转而把焦点对准了陈剑河。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是首要嫌疑犯。”
“为什么?”简东平问道。
林仲杰皱了皱眉,心想这还用问吗?,这不是明摆着吗?
“案发现场就是他的房间,案发后他又不知去向,而且又有人看到他在那天下午4点45分左右急匆匆地离开公寓。据那个人回忆,当时陈剑河看上去非常紧张,脚步匆忙,在门口两人还差点撞在一起,他做了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匆忙?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而我们觉得最好的解释就是,他是凶手!从当时所掌握的证据来看,他的确具备了成为凶手的一切条件,他有作案时间,有作案地点,又有动机。另外,根据我们的经验,越是那种性格内向、看上去有些猥琐的人,就越可能成为凶残的杀手,因为没有人知道他们心里究竟在想什么。而且这样的人也通常没办法发泄心理的情绪,所以只好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你看吧,杀人凶手里面,十个有九个是性格内向。”林仲杰说。
“那你还怀疑什么?”简其明插嘴道“既然一切都那么最合情合理。”
林仲杰还没来得及回答,简东平又抢先问道:
“警方认为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追求不成,因爱成恨。
“有证据吗?”简东平追问道。
林仲杰朝他微微一笑:“不错,这就是问题之一,的确没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跟陈剑河同住一套公寓的一个男子说,陈剑河暗恋女死者,但实际上,他也举不出什么实际的例子,好像最能证明这一点的就是,他曾看见他们两人一起回家,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把这两个人连在一起。而我们在对陈剑河的房间进行搜查时,也没有找到跟死者有关的东西,我是指照片、内衣、头发之类的东西。一般某人暗恋另一个人,总会在身边放一些诸如此类的东西。但是我们没有找到这些。”
他停顿了一下后,又说:“不过,我们在他的衣柜里发现酒瓶,而且他的房间非常乱,所以我们当时怀疑他是酗酒之后行的凶。”
“房间很乱?”简东平似乎很意外。
“是的,很乱,很脏,抽屉全被打开了,草稿纸散了一地。”林仲杰说。
“而且衣柜里还放着酒瓶?”简东平再次问道。
“这是什么怪僻?如果这是他自己搞的,那么说明这个人的心理的确不健全。”简其明说。
“警方没有在他的房间里找到涉及暴力色情的东西吗?”简东平问道。
“没有。”
“有没有笔记本、照片之类的东西?”
“没有。”
“便条或是留言簿呢?”
“没有。”
“日记呢?”
“也没有。”
“那请问你们在他的房间里都找到了什么?”简其明问道。
“衣服、鞋子、生活用品、CD机、几盒排萧作品的音乐作品,几本原版小说,和十几本旧的英语杂志、仅此而已。没有照片、没有摆设、也没有纪念品、他的生活看起来简单得要命。”林仲杰看着笔记上的记录说道。
“那么他的房间里难道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反应出他的感情生活吗?”简东平追问道。
林仲杰看着他:“我看只有那些酒瓶可以反应他的感情生活。”
“但他不是个能喝酒的人。”简东平用肯定的语气说。
“也许他偷偷地喝。”林仲杰说。
“我怎么觉得这个人有点矛盾,一边是杂乱无章的房间,另一边却是干净得无可挑剔的个人生活,好像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简其明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林仲杰叹了口气:“我有同感。”
“你有没有想过究竟缺了什么?”简其明盯着林仲杰的脸问道。
林仲杰微笑地摇了摇头:“如果我知道缺什么,这个案子还会有疑问吗?”
“我想”简东平突然说,“缺的应该是规律。”
“规律?什么规律?”林仲杰不知道这个毛头小子究竟在说什么。
简东平笑了笑说:“没什么,我只是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来。”
林仲杰略带不满地扫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好吧,那么现场还有什么其它的细节?”简其明接着问道,他一边将烟灰磕在烟缸里,一边好奇地盯着林仲杰手里的破笔记本。
“我们在洗衣机里找到一件带血的男式白衬衣,后来证实那上面的血迹是被害人的,在厨房的案台上找到了凶器,一把厨房用的大剪刀,上面也有死者的血迹。洗衣机的启动按钮开着,但没有启动,后来我们发现洗衣机已经坏了好几天了,陈剑河那天上午还曾向门卫打听,公寓的物业管理部门是否可以上门修理洗衣机,这可以认为是他在慌乱中忘了洗衣机已经坏了的事实,他把衣服扔进去,企图洗去血迹,掩盖痕迹。”
简东平顺着林仲杰的话说下去:“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他应该有更好的办法来处理作案用的衣服,他完全可以把衣服带离现场,然后找个地方烧了或是埋了,这样不是更干脆吗?”
林仲杰看了简东平一眼:“另一方面,凶器、衬衫、和洗衣机按钮上都没有指纹,好像是被人用心擦过了。”
“一方面慌张地把作案的衣服都忘记在已经无法启动的洗衣机里,另一方面却小心翼翼地擦掉指纹。”简其明又点起一支雪茄,慢悠悠地说,“看来这个姓陈的家伙有点顾此失彼。”
简东平飞快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
“还有一点。”林仲杰感觉自己已经谈出兴致来了,“就是那件洗衣机里的衣服。”
简氏父子同时抬起头专注地看着他。
“难道他当天穿的不是作案用的那件白衬衫吗?”简其明猜道。
“不错。”林仲杰不由地朝老朋友微微一笑,心想这家伙的反应还真快,“我曾经问过好几个人,虽然大部分人都说不清具体他是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那天陈剑河穿的是一件深色衬衫,这一点后来我曾经向他姐姐证实过。他姐姐说,那天陈剑河跟她见面时的确穿着件深蓝色的衬衫,这是前不久她刚刚为他买的,所以她记得很清楚。但是这有点奇怪,他为什么要换衣服呢?他没必要专门为了作案故意换一件衣服。”
“也许他特别喜欢那件衣服,不想弄脏它。”简其明道。
“如果真是那样,那他可真是个冷静得可怕的凶手。”简东平叹息一般地说道,“不过我对他多少有一点了解,我相信他应该不是那种会对衣服很在意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他好像对穿衣打扮从来都不感兴趣。”
“的确,我们检查过他的柜子,他的衣服不多,式样也很少,衬衫大约可以分为两种颜色,一种是白色的,另一种就是深蓝色的。听他姐姐说,他的所有衬衫都是他姐姐为其购置的,她曾经一口气给过他三件完全相同的深蓝色衬衫,所以我想他不会对身上穿的那件有什么特别的感情。”林仲杰低头喝了一口茶,茶已经凉了大半。
简其明盯着林仲杰,他的手指情不自禁地玩弄着一个闪亮的zippo打火机:“你是不是认为有别人进入了现场?因为生怕血迹弄脏自己的衣服,会引起怀疑,所以故意换了陈剑河的衣服作案。”
“这样解释好像最合理,但是一切都只是猜想,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林仲杰不无遗憾地说。
“所以陈剑河对他姐姐说,他并没有杀人,仅仅只是打了李今一记耳光,这一点是可信的,是不是?”简东平说。
林仲杰眨巴着眼睛,平静地看着他。
“不,他没有打过她,她的脸上没有掌印,也没有指纹。相反,我们通过尸体解剖,发现她体内有一些迷药的成分。所以她昏倒是事实,但应该不是受到攻击,而是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