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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是受到了打扰?”警官问道。
“你见过哪位女人涂口红不抹匀就收手的?全套工序根本就没完成。肯定是被打扰了,所以口红才没有抹开。而且,我敢打赌,打扰的程度还不轻;只有前所未见的奇怪现象才能阻止一位女人抹匀唇上的口红。”
“谋杀!”警官喊道,眼中闪动着奇异的光。
埃勒里微微一笑。“有可能——不过,你领会我的言外之意了吗?如果是谋杀或谋杀前一刻发生的事打断了她的动作,而这支口红又不在这橱窗里——”
“当然!当然!”老先生喊道,但接着又恢复了冷寂。“不过,凶手很可能出于自己的目的,拿走了口红。”
“但从另一方面看,”埃勒里回击道。“如果凶手没拿,那么,它应该仍在这楼中或在楼附近。你可以让人把这货仓似的六层楼建筑搜个遍。”
“哦,它不可能在这楼中!不过,过会儿我们倒可以搜搜看。”
“15分钟后恐怕就没这个必要了,”埃勒里说道。“不管怎样,现在。我们遇到了一个真正有趣的问题:如果口红C不是弗兰奇夫人的,那么,它是谁的?你倒可以查查这个,老爸。我觉得,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的——按照斯科特·韦尔斯警督的办事方式……”
听到警督的名字,警官拉长了脸。“你最好抓紧时间,他可能马上就到。”
“好的。”埃勒里摘下夹鼻眼镜,满不在乎地转了起来。
“在谈到第四点前,我得提醒你一下,记住:你正在寻找两件女人的小东西——夫人的口红和钥匙。”
“我们接着说第四点吧。”埃勒里接着说道,眼神显得有些恍惚。“说到第四点,我们必须感谢那位尊敬的警医山姆·普鲁提,多亏了他那一贯敏锐的洞察力。他在警察局呆着可真是屈才了。普鲁提认为,从弗兰奇夫人身上伤口的性质看,伤口只出那么点血实在是很奇怪的。至少,她的身上和衣服上都没留下什么血迹……顺便说一句,她的左手掌上也有一道干结的血痕——你应该注意到了吧?”
“看到了,”警官咕哝道。“也许她被射中后,用手捂住了伤口,然后——”
“然后,”埃勒里接住了他的话茬,“死神降临,她的手落了下来。这时,照山姆老兄的说法,不论按照哪一条物理定律,神圣的血液都该喷涌出来。那么——血到底喷出来没有呢?应该说,”他沉吟了一下,严肃地说道,“它遵循了这门严谨科学不可改变的定律,确实狂喷了出来……”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老先生喃喃地说道。
“血液狂喷了出来——但不是在这间橱窗里。换句话说,我们必须找到一个由诸多因素构成的组合,只有这么一个有趣的组合,才能解释清楚这么一个现象,即为什么在我们见到尸体时,却发现两处致命的枪杀几乎没留下任何血迹……”
“请听我总结一下至今为止所发现的种种迹象,”埃勒里迅速地接着说道。“在我看来,弗兰奇夫人的那把寓所钥匙不见了;这间橱窗无正常的照明设施;弗兰奇夫人自己的那支口红失踪了,但她临死前一定还拿着这支口红,因为她唇上的唇膏还没抹匀;两处理应血淋淋的伤口上血迹稀少;玛丽安·弗兰奇的纱巾;以及另外一件更为普通,但却同样具有说服力的东西——所有这些汇聚在一起,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那就是,这间橱窗并非谋杀现场,”警官说道,不慌不忙地掏出了鼻烟盒。
“对极了。”
“刚才你说还有另外一件东西也暗示着这个结论,你指的是什么。埃勒里?”
“难道你就不觉得,”埃勒里慢悠悠地答道,“一起谋杀案竟然发生在这么一间橱窗里,这是不是有些太荒谬了?”
“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那样,我确实想过这个问题,但是……”
“你沉溺在细节中不能自拔,所以没能从心理角度去考虑这整件事。你想想,一起精心策划的谋杀必须兼顾到隐蔽性、保密性和便利性。但在这儿——凶手图什么呢?一个黑乎乎的、定时有人巡逻的橱窗。整个行动从开始到结束都得冒着巨大的危险。又是在一楼的中心位置,夜班员大部分都集中在这儿。距一直都有人的夜班总管办公室不到50英尺。为什么选择这地方杀人?不,老爸,这简直太蠢了!我一进来就有这想法。”
“说得很对,”警官咕哝道。“但是——如果这儿不是作案现场,如果凶手确实是杀完了人才把尸体移到这儿来的,那么,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觉得,这么做即使不是更危险,相形之下,也好不到哪儿去。”
埃勒里皱起了眉。“我也想到了这点……应该是有原因的,肯定有。我看到一双灵巧的意大利人的手在忙碌着……”
“不管怎样,”警官稍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听完你的分析,我已经明白了:这个橱窗肯定不是作案现场。我看到了——是的,当然——这再明显不过了——楼上的寓所!”
“哦,那个!”埃勒里有些心不在焉。“自然是这样。其他地方也讲不通。钥匙、涂口红的合理场所、隐蔽性、照明……是的,是的,理所当然应该是六楼的寓所。它将是我的下一站……”
“哦,太糟了,埃尔!”警官喊了声,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你想象一下!从今天早上8点30威弗到寓所时算起,在他之后已经有五个人先后使用过那套房子,但谁都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可见,在此之前,作案痕迹已被清理掉了。我的天——如果……”
“嘿,别瞎想了,看你把头发都愁白了!”埃勒里戏谑道,突然又恢复了好心情。“作案痕迹肯定是被清理掉了。应该说,是第一层的痕迹。甚至还可能包括中间那屋的痕迹。但是,在下面,在更深的地方,我们也许能找到点什么——谁知道呢?是的,这寓所将是我的下一站。”
“我一直在想,凶手为什么要利用这个橱窗呢,”警官皱起了眉头,“除非是因为时间的缘故……”
“天哪!你真的是越来越聪明了,老爸!”埃勒里亲昵地咧嘴一笑。“我也是刚想明白这个小问题。为什么把尸体藏在橱窗里?我们还是引用一句不朽的名言吧……”
“有两个可能性,其中任何一个,或许这两个都可能是正确的。第一:是为了把我们的视线从真的作案现场引开,而这现场无疑就是寓所。第二:是为了防止尸体在正午前被人发现,这个可能性更合乎逻辑。因为绝对固定的演示时间正好说明了问题。你肯定也明白,这个时间在纽约是人尽皆知的。”
“但为什么,埃勒里?”奎因警官反对道。“为什么要把发现尸体的时间推迟到中午?”
“我们要是知道的话,一切不就都好办了嘛!”埃勒里耸耸肩,低声说道。“如果凶手将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定在——他对此胸有成竹——12点15分,那么,在正午前,他肯定有事要办;如果尸体提前被发现了,这事可能就难以办成或者根本办不成。从总体上看,这么认为还是合情合理的。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但是,到底……”
“是的,到底,”埃勒里的脸上掠过一片阴云。“凶手在犯案的那天早上得去干什么事呢?我不知道。”
“我们正在黑暗中瞎转悠呢,埃勒里,”警官的声音夹带着一丝微弱的呻吟。“从前提忙到结论,却不见一丝光明……例如,凶手为什么不能在昨天夜里干完他该干的事,就在这楼里?如果他得和什么人联系的话,这儿有电话……”
“是吗?不过——我们过会儿得查查这事。”
“我这就查去……”
“等一下,老爸,”埃勒里劝阻道。“为什么不派维利去那个私用电梯里找找血迹呢?”
瞠目结舌的老奎因攥紧了拳头。“天啊!我是怎么办事的,竟然这么蠢!”他感叹道。“当然该派人去看看!托马斯!”
维利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警官低声吩咐了几句,维利领命后即刻离去。
“我早该想到这点,”警官咆哮着转向埃勒里。“如果谋杀发生在寓所里,尸体自然是从大楼弄到这儿来的。”
“可能一无所获,”埃勒里评述道。“我会亲自去看看楼梯的……不过,听着,老爸。希望你能为我办件事——韦尔斯随时都可能到。在他眼里,这间橱窗就是作案现场。不管怎样,他都会让你把刚才发生的一切再给他重复一遍的。拖住他,让他呆在这儿——给我一小时时间,我和韦斯·威弗单独上楼谈谈,怎么样?我必须马上去看看那套寓所。会议散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