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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与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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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时我会跟兰一样,我到底有没有骗他,悲剧会不会重演。

不需要心电感应我也知道,因为他越来越常叫错我的名字,总是叫我…「兰」。

这真讨厌…因为我开始喜欢他了。

所以不能这样下去。
罗斯真的是个很单细胞的家伙。

他整个人大概是由食慾、性慾、喜欢热闹所组成的。但只满足了食慾也可以,他
就会开心得像是个小孩子。血浆可以供给他营养,但没办法满足他的食慾。整个
礼拜,他最喜欢周日,因为可以把我打扮得美美的(?),出去参加派对,尤其
是我愿意跟人聊天以後,看我也颇乐在其中,他更是开心。

我顺着他的心意不再剪头发以後,他就真的很爱我直到臀部的黑直长发,从来不
假手他人,也不让我自己梳理,他总是很细心的慢慢梳,怕扯痛我,跟我天南地
北(顺便闹很多成语笑话)的聊天,说他漫长一生的所见所闻,连血族的禁忌都
没瞒我。

发生这件事情以後,他还是会告诉我过往的经历,但不再提及血族的事情。

他是很单细胞,但不笨,我知道。

但我们表面上还是很平静,甚至还一起去看「歌剧魅影」。我真的很喜欢那个面
具,他还特别去买了那个半张脸的面具给我,而且还是男主角手上的那一个。

我在他脸上轻吻表示感谢。他用虎牙摩挲我的脖子,「…你一定很喜欢这个。」

「我们派对要迟到了。」我躲开,但又揽着他的胳臂。

那天派对很开心,真的。罗斯教我跳舞,我想我学得还可以。不过他虎牙快藏不
住了,真的。汗水和香水相混,有种暧昧的气息,大约很刺激他。

他把我拖去一个没人的小包厢,轻轻呻吟的抚摸我的胳臂,我却拍了拍自己的脖
子。不骗你,他的眼珠子差点掉出来了。

「…这样我会很想要。」他冰冷的气息粗重的喷在我脖子上。

「好啊。」我平静的回答。

他激动得差点把我的手抓出两个洞,像是野兽似的又吻又咬,像是要把我染遍他
的气味。

最後他却停下来,用力的朝大理石桌,把头撞下去。我看到大理石应声而裂,他
的额头只有微红,我真是傻眼了。

抓着我,他呼吸急促,「…回家吧。」

「什麽?」

「我要慢慢享受…天啊~你终於说好了…」

我不想去回忆那段可怕的飞车旅程,我只知道他连门都不让我好好的开,我连钥
匙都没拿出来,门锁就完蛋了。我只能挂在他手臂上,不能好好走路,他像是怕
我突然改变主意或逃走。

连卸妆都没办法,我只来得及拿那个面具。等他吻我吻到我差点断气,换去别的
地方忙的时候,我把那个遮了半张脸的面具戴在脸上。

「为什麽要戴这个?」他正在跟我的胸罩奋斗。

「…我喜欢。」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罗斯,你一直都不喜欢我的脸。

他总共吸了我两次血。一次是在之前,一次是在高潮的时候。我承认,跟血族一
起真是种云霄飞车似的极度快感,我猜吸毒是这种感觉吧?

根本没感觉到他是毛茸茸的还是什麽,应该说我什麽都感觉不到。

我早被情慾灭顶了。

那夜我根本没什麽睡。我想罗斯不是忍太久,就是想让我设法中毒,以後就不会
拒绝。我终於明白佩姬会说亚伯待她宛如皇后,原来就是这样…

罗斯根本把我当成一朵柔弱的花,轻怜蜜爱到极点,从眼神到肢体。

我想我是哭了吧。可惜面具挡着,只有一行泪。

***

一直到阳光升起,窗帘抵挡不住,罗斯已经撑不住了,我才哄着他到衣帽间。他
躺在棺材里的时候,还握着我的手不放。

握着他的手,看着他睡熟,我才把他温凉的手放在我脸侧。

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吧,我猜。

阖上棺材盖,关上衣帽间的门。吸了吸鼻子,硬着心肠不去看主卧室凌乱的床,
拿起面具。我走入书房,拿出写了很久的信。

最後我还是加写了一张,直到自己觉得永远写不完才勉强停笔。走入客厅,我把
信放在茶几,用面具压住边缘。

一切都安排好了。

当初我双手空空的来,现在我又双手空空的走。李德只知道要把钱汇给我,却不
知道我会住在哪里…因为我自己也还不知道。

我只背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中午的机票,飞往我的出生地。

远离血族和吸血鬼的纷乱,也却除一切的怀疑和可能的误会。

同时…也离开罗斯。

即使知道我只是「兰」的替身,我还是痛哭失声。

我并没有怨恨,真的没有。罗斯是命运借给我的大礼。但终究是借用,而不是我
的。他打破我茧居的壳,让我能够面对世界。

我永远感激他…并且偷偷地爱他。

总会有一天,他会找到那个才貌兼具的东方女子,和她愉快的携手走上一段。或
许有那麽一天,我会遇到愿意看见我灵魂而不是粗陋容颜的男人。

但我相信他的机会无限大…毕竟他的岁月长远。

我?哈哈。

没关系的,没有关系。我已经可以面对过往和世界了。

我走下楼,计程车已经在等我了。

每走一步,我的脚步就越虚软沈重。上飞机的瞬间,我有转身跑回去的冲动。

但终究我还是忍住,吞下了一颗安眠药。

上帝啊上帝。你若也庇护吸血鬼,请你也庇护我的血族吧。

在药效发作之前,我一直低头祷告,直到睡着,漂浮在泪海中,依旧祷告不已。
我终究还是回到这个城市,当初我匆匆逃离的城市。

只是一切都显得很陌生。我没想到街头会有这麽多人,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步伐
快速。

我想过要不要躲去其他城市过,但我想知道,我到底是否有真实的勇气可以面对
过往。

如果前夫出现在我面前,我会怎样?

我想过一万次这个问题,但我没想到这麽轻易。我回来台北的第四天就在街头遇
到他,我还以为我会尖叫呢。可能是我瘦了几公斤,也可能是我神情太冷静,不
是以前的惊弓之鸟,他好一会儿才走回来,瞪着正在等公车的我。

「…待霄?」他不太肯定的问。

哇塞,我去美国有没有两年?好像不到吧?这家伙怎麽凋零的这麽快,头发稀疏
不要紧,那个酒色过度的黑眼袋是怎样?

我冷冷的瞥他一眼,目不斜视的继续等公车。

「我在跟你说话!」他大概确定我的身分,大剌剌的来拉手膀。

我怎麽会怕这种白面书生?开始有点纳闷。或许是我跟一个血族居住了大半年,
还亲眼看到非常残虐的场景,也知道真正的暴虐长什麽样子。

这种软弱的小case。

我用手肘狠狠地撞他的胸膛,「你想要我喊警察还是喊救命?」我用力的推了他
一把,「还是你要我亲手解决你?」

连纽约的抢匪都比他有气势。这猥琐的小男人只能在家里打老婆出气罢了,出了
家门…什麽都不是。

现在我可不是他老婆。

他踉跄的倒退,「对不起,我认错人了。」我举起拳头,他居然跑得跟飞一样。

深深的吸了几口气,我顺了顺头发,继续平静的等公车。真的除死无大事。都敢
拿钢珠笔戳脖子了,没什麽东西可以怕了。

回来台湾最棒的就是同文同种。不用隔一层语言。我顺利的找到房子,是个火柴
盒似的小套房,摆了桌子和床,几乎没有走路的空间。所以我买了个高架床,争
取一点生活空间。

但这麽小的家,一个月租金就是一万多,台北居,大不易。幸好我是有遗产可以
傍身的人。

不过我还是决定去找个工作。就算不为了经济上的理由,我也不想与世隔绝。忙
一忙,时间很快的过去…我总不能整天流泪想男人…好啦,血族。

当初我会选择回来,是因为罗斯跟我聊天的时候,说过他从来没来过台湾。他说
福尔摩沙是个「不归血族管」的岛,吸血鬼也不太来。事实上,属於血族的是欧
洲或美洲,他们不怎麽喜欢来亚洲或非洲。

但到底为什麽,罗斯只会暴一大串古老的语言,鬼才听得懂。他真该去好好的学
中文。

好,今天想他这一次就好,我不要再想了。

我专注的寻找工作,这才发现景气真的非常差,我连站7…11都站不到…大家都比
较喜欢年轻貌美的店员。我原本学得是商业设计,但永远有便宜的毕业生可以使
用。

在台湾的前三个月,我就在寄履历和面试中渡过了。当然中间还去看电影和买书
、租漫画和DVD。

结果我的工作居然是因为一通打错的电话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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