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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叮咚却也像已经死了样一动不动。
诗诗大叫一声:“不要,瑛琪不要放手,不要伤害孩子!”
秦锦想往上跑,却见瑛琪松开了一只手,秦锦立即不敢再动,幼小的叮咚就那样悬在天台的外面,风吹来,带着浓浓的血腥味儿,远处是黑压压的群山,细看之下像是一群怪物正张着嘴,要把一切都给吞进去。
柯良轻轻地放下黑宝,希望它能想到办法,他现在已经把这只猫视为护身符了,黑宝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里居然充满了鄙视。
这就是学术不精的坏处,连一只猫都要鄙视自己。柯良心里的火一下子燃起,已经摸出了小刀,准备随时割自己的小手指用血退鬼。不管怎么说,现在他是重要的。
柯良正在那里斗志昂扬,这边的诗诗和秦锦已经吓得半死,看着小小的叮咚一晃一晃地在夜风中飘着,心里也七上八下的。
诗诗声泪俱下地说:“瑛琪,她可是你的亲生女儿,不管从前你怎样不愿意接受这个孩子,不想承认你当年的故事都好,可是,这个是你的孩子,你身上的肉,你不能再被迷下去了,你不能杀了她啊。”
忽然晚风中传来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你放我下去,我要下去玩,你别捉着我。”
正是叮咚的声音。
天台上的灯光足以让大家看清楚,叮咚的指甲正深深地插在瑛琪的手背里,已经深到骨,而瑛琪却不肯放手。
瑛琪并不是在害叮咚,而是要救她。
柯良想跑去帮忙。
叮咚马上说:“你敢过来,我马上挖出她的眼睛,让她现在就死。”
而那个她,并不是指别人,正是她自己。
秦锦抱起一旁的黑宝,粉红色的猫眼在夜光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叮咚的怀里躺着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慢慢抬起头来,秦锦大叫一声:“是他!”是那个从前秦锦在电脑屏幕里看到过的小孩,那个问自己要眼睛的小男孩。
他居然上了叮咚的身,现在要把叮咚带到下面去。
柯良不敢动弹,大家都陷入了僵局。
忽然瑛琪说:“我陪你下去玩,你先把女儿还给我。”
诗诗大吃一惊,脆弱的瑛琪这一刹像是换了一个人,变得很坚定很清醒,而且很勇敢。
她是在说:“我来陪你玩吧,我做你妈妈。”
小男孩并不吃那一套,只听叮咚说:“你从小就不要我,你不喜欢我,你心里恨我的存在,我不要坏妈妈陪我玩。”
瑛琪在夜风中一字一句地说:“妈妈不是不爱你,妈妈是太爱你了,害怕不能给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才把你送给姐姐的,这样你才有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不会有人问你爸爸是谁,不会有人骂你是私生子,妈妈实在是因为太爱你才这样做的。”
那泪水一颗颗地打到叮咚的脸上,许久,叮咚忽然说:“妈妈,我眼睛好痛,在流血,我什么也看不见了,救救我。”
只见叮咚开始痛苦地挣扎,瑛琪大声说:“不要,把女儿还给我,我陪你下去。”
叮咚忽然不动了,说:“我要眼睛,我要眼睛,我看不到东西。”
瑛琪回过头对着诗诗四人笑了笑,那种笑是非常淡定的,而且也是一种交待的笑容,就在笑容还没有凝固的时刻,她空出来的一只手忽然刺进自己的眼睛,生生把眼瞳给挖了出来。
巨痛袭来,她却没有昏倒,只是看着自己的孩子,把眼珠丢了下去。
只见叮咚似乎动了一下,在猫眼里可以看到那个小鬼追血淋淋的眼瞳去了,秦锦大叫一声:“去救孩子。”三个人同时行动,一把将孩子拉下来。
但是孩子并没有醒过来,只是昏睡着,嘴里喊着:“妈妈,你下来陪我玩。”
瑛琪用那只沾着血的手,轻轻地摸了摸女儿的小脸蛋,仅有的一只眼睛里充满了爱怜,她又抬起头看了四个人一眼,然后说:“我不去制住他,他迟早会回来害我的女儿,孩子就交给你们了。”
说完,大家还来不及惊呼,她的身子就往前一跳,消失在大家眼前,“砰”地一声闷响,叮咚马上就不再说胡话,真正地睡去了。
大家抱着孩子往外跑,只见天台的门口站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影,正是瑛琪和那个小鬼,两人手牵着手,然后就回身远去了。
诗诗跪倒在阳台上,哭着说:“我一直都以为她讨厌这个孩子,我真是太不了解她了,她可以为了这个孩子付出一切,也可以为了这个孩子战胜一切,我太不了解一个母亲的爱了。”
秦锦扑了上去,两人哭成一团。四个人都不敢下楼,只是在天台上静静地等太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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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回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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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锦轻轻地站在柯良身边,对柯良说:“对不起,刚刚我打重了。”
柯良回首一笑:“没关系,反正我很胖,就当减肥了。”
秦锦看着晨光中慢慢清楚的柯良,想起了那天偶遇他的情景,一切都像是上天已经安排好的,这个男人,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和自己承担一切。
陆子明看着柯良和秦锦的身影,眼里全是落寞。这些天,他来不及去顾及自己的感情,可是,他却清楚地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正用自己无法迎接的招式来夺取了自己心上人的好感。是的,秦锦从来没有对自己表示过爱意,可是却一次次地对柯良表示出特别的关心。他的心痛了起来,难道自己真的不如这个小混混一样的男人吗?
谁也没有发现,唐诗诗的眼神已经不太对劲了。
她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陆子明的,这些天,她一直都不敢承认自己喜欢陆子明,可是事实上,她却清楚地记得自己今天在受到惊吓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陆子明。
陆子明不是和秦锦是一对吗?为什么秦锦要这样做,又和柯良好,伤了子明的心,这个女人本没有自己漂亮,却可以在这么危难的时刻得到两个男人的真心。
诗诗一直都是四个女人中最有优势的一个,她家富可敌国,自己又聪明漂亮,而秦锦,不过是自己从小到大的一个跟班,凭什么可以拥有这么多的东西?
诗诗对着陆子明的背影开始慢慢地发狠,我一定要拥有你,来证明我不比秦锦差。
就在这个时候,黑宝忽然从柯良的怀里跳到了秦锦的怀里,对着诗诗弓起了背,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一样。
太阳终于升起来了,在万道的金光下,四个人还是那样并排地站着,可是,不知从何时起,裂痕已经在四个人中产生了。
办完了瑛琪的后事,把叮咚交给了瑛琪的姐姐。幸好叮咚年幼,什么也不记得了,大家都长出一口气,决定不把瑛琪的事情告诉叮咚,既然瑛琪死是为了让叮咚过得好,那么这些事情最好还是让它尘封了吧,相信叮咚有瑛琪的庇护会生活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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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上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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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回了城之后,还是在做事,只不过秦锦被强烈要求搬到唐诗诗家里,两个人住在一起算是有个照应。
四人都以为会有很大的决战在眼前,可是,一日一日看着太阳东边升西边落,没有一点灵异事件发生,搞得柯良经常说日子过得太平淡了,无聊。
是的,一切都在表面上风平浪静下来了,再也没有噩梦,再也没有追杀,如果不是蓝绮和瑛琪的死,秦锦以为只要睁开眼,一切不过是自己的一场梦,又可以看到几个好友了。
一日,诗诗正在上网,忽然看见电脑里弹出一个网页,诗诗一看,什么嘛,一个广告,宣布在本城最高的天台上举行自助晚会。她正想顺手关掉,可是,灵光一现,好久没有去过舞会了,应该跑去玩玩才对,难道要等一百年吗?那鬼不把自己害死,自己也要把自己闷死,这种白痴木头生活,还要过下去吗?才不,永远不要!
诗诗站起来,眼光开始打量着自己的礼服了,她准备今天溜出去参加这个晚会。
秦锦在门外喊道:“诗诗,晚上我们去柯良家吃饭如何?”
“不去了,我今天有点儿累,你去吧!”
门外传来秦锦的嘀咕:“奇怪了,这段时间为什么她老是喊累,从前天天玩都不累的。”
看着秦锦自己坐上车远去的身影,诗诗兴奋地从屋里跑出来,穿上礼服,从后花园跳窗,不敢让司机和佣人看到,准备独自去偷欢。
本城最高的楼还是很好找的,出租车很快就把她载到了。
奇怪的是,怎么都没有写聚会的告示,可能是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