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的,完全正确,警官。”
“好的,我现在想请您仔细回忆一下,这把手枪到底是什么样子,您有仔细看过它吗?”
“不,我,我没有,我当时很害怕,开了枪,很大的响声,我吓坏了。把它扔了,它很大。”
“可是,您怎么能一下子就扣出了子弹呢,既然那把枪很大,而且一枪毙命,那么它应该很不容易扣动才对的。”卡洛斯在旁插嘴,他很显然不相信玛莎的叙述。
“这当然是可能的!”一个男人推门而入。穿着一件价值不菲的皮质夹克,个子不高,大约是5尺9寸。(英码,约合175公分这一点很有意思,即使是现在的英国人,也基本上使用国际单位了,但美国人却依然钟情于英制单位。)令人过目不忘的是瘦瘦的面颊和上面目光尖刻的灰色眼珠。谢顶和细长的鹰钩鼻子,很像米尔嘴里说过的食肉大鸟。
“鲁夫探员,”鲁夫?这名字真够搞笑的!米尔警官有些嘲笑地说,“演绎工作结束了吗?”
鲁夫并没理会对方的奚落,他快速扫视一下四周,说:“人在危急的时候有可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这种力量远远大于他能力的上限。这是肾上腺素大量分泌的结果,但不能持续很长时间,不然,她自己就会被自己的腺素毒死的。我记得警校的课程中也会普及这样的知识啊,难道你们忘记了吗?”
面对这样的挑衅,米尔怒目而视,卡洛斯一脸惊讶,萨姆兰不露声色。
“那么说,玛莎女士,你无法详细回忆这把手枪了,是吗?”
“是,是的。”
“好的,在你打电话给未婚夫未被理会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求助别人呢?”这一点是萨姆兰最为怀疑的地方,一个女孩子在那种时候应该会想到联系朋友的啊。
“我的同事大多还在加班,我给房东打电话,但是,他也不在。然后我给莉莉西雅打电话,就是陪我来的这位女士,”玛莎指着坐在她身边的女性,“她那时碰巧出去了。”
“是的,我和我新认识的男朋友出去购物了。叫我莉莉丝就可以了。”
“我也想打电话,但是,其他几个朋友都住在城外,从家里赶过来也要一段时间。”
萨姆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心理上的问题暂时有了说法,那么接下来该是事实的分歧了。
值得一提的是,萨姆兰之所以是个出色的警官,撇开经验不谈,主要得归功于他与一般警察的不同之处:常常重视动机以外的其他东西。
“那么,玛莎女士,你说你在开枪之前,接到了房东来的电话。”
“是的,手机的显示,是房东的电话号码。”
“但是,在你回家之后却发现他不在家,而且,留了一张字条,那上面的意思是他昨晚不会回来。”
“是这样的,所以我更害怕了,就叫来莉莉西雅。”
“你觉得电话里的声音确实是属于你的房东——安东尼先生吗?”
“不,我不敢确定……我想是他,也许不是,我,我没有注意。”
“你们忙吧,我要出去找些材料。”鲁夫重重地关上门出去了。
“这家伙是什么态度!”米尔啐了一口。
“萨姆兰警官,局长叫您一会儿过去。”局长秘书见鲁夫探员出去,忙不迭地插进来。
“知道了,马上去。卡洛斯,你跟米尔,陪玛莎女士去做个硝烟检验(下注:硝烟检验,一种常用的检验方式,通过残留物分析来判别被检验者是否使用过枪械),再加派几名警察去列文大街搜索尸体和手枪。”
Vol 5。粉红色(2)
萨姆走到门口,突然想起什么,回身问:“对了,玛莎女士,还记得你避雨的那个建筑吗?”
“嗯,好像是心理诊所,两层楼,有很大的屋檐。”
“是吗,谢谢你,你的话对我们很有帮助。”
萨姆兰临走时说了一句:“赛斯。沃勒,看来我们真的很有缘。”叫卡洛斯摸不到头脑。
在警官走向警长办公室的路上,一名警察被派去玛莎的住所寻找名叫安东尼的房东。
“萨姆,坐吧。”罗伯特局长指着面前的转椅,“还没有线索吗?”
“也不一定。”
“不一定?”局长向前挪挪身子,大肚子一下就顶到了桌沿。
“我还没有整理出头绪呢。”
“听说,你在处理另一起案件……呃?萨姆……该怎么说呢?我不想干扰你的判断……呃,我是说,假如,假如它跟‘面具杀手’没关系的话别管它了,萨姆……舆论快把我逼疯了,现在全城的记者都急于知道涂鸦到底是不是那个疯子做的。这案子一天不破,我们就一天别想消停。嗯,萨姆,笑什么?你不知道这个位子有多难做。”
“是,我明白,不过,你不是每次都挺过来了吗?”警官依然在笑。
“不,那不一样,这样的案子我们这里没有,呃,至少是很罕见。真不知道现在的人们都是怎么了,就好像是我们杀了人。喂,萨姆,你能不能确定那鬼玻璃上面的画只是他妈一个混蛋的涂鸦啊?”
“这可不是我说了算的,要等待弗莱德的鉴定结果。不过,我宁信其有。”
“哦?萨姆,你是不是闻到什么味儿了?”
“说不上,只是认识了一些有趣的人。”警官耸耸肩。
“有趣的人?噢……算了,对于办案,我一向不能理解你。不过,你一定有办法对吧?你总是这样的!老伙计,说实话,对这个案子,你有几成把握?”
“你说我退休前吗,一成也没有,我们的全部追查都泡汤了。我的看法是,假设凶手不再作案,那么只有等他被大家慢慢淡忘。除非能弄明白杀手的遗留物是什么意思。”
“那些钢镚和火柴?”
“还有长钉。”
“对对,还有长钉。萨姆,你能不能延期退休,我们来画上个圆满的句号。”
“我想不能,罗伯特,我不打算再干下去了。”
“我也知道你不在乎荣誉,但我们至少不能叫那个联邦调查局的混蛋春风得意。喝点什么吧?”
“如果可以,来杯加奶的咖啡。”萨姆兰很想笑,今天仿佛喝了一辈子的咖啡。
“嗯?好像巧克力的东西吗?我越来越搞不懂你了。”
“罗伯特,我对官方的矛盾并不感兴趣。不过,在走之前,我会尽力的。味道不错。”
“有你这话就好,鲁夫那家伙,居然要求我们协助他。别弄错了,你才是这里最好的警察。艾德。萨姆兰!”
“局长,警官,你要的字迹鉴定出来了。”弗莱德敲门进来。
“谢谢你,结果是什么?”
“很抱歉你的猜测是错的,萨姆。除去书写断笔的问题——那可能是由于质地不同的原因造成的。你知道,墙壁吸水的效果和玻璃大不一样。我仔细对照了以前的四组照片和刚刚送来的,在字迹的结构和强调的地方都存在着无法解释的重大差异。可以断定不是出自一人之手。”
“他有没有可能刻意改变自己的字型。”这个说法,老萨姆自己都觉得不成立,如果杀手想要别人认为不是他干的,又何必还要写呢?
“不,萨姆,如果是这样,那还要笔迹鉴定做什么?人确实可以改变自己的某些书写特点,但是,一个笔迹样品可能有500-1000个个性化特点,他以十分流畅的速度进行书写,可以改变的少之又少。所以,应该能除去他刻意改变的可能。另外,根据我的判断,两次都是使用右手带着手套写的。哦,对了,我要告诉你的还有,在他第一次动笔的时候,出现了中断。”
“第一次?”局长和警官都有些吃惊。
“是的,他原来打算直接写,但是在玻璃面用血液进行书写并不那么容易。所以,他停下来了,用什么东西擦掉了,然后在上面喷了一种胶质,使得书写更容易。这是我的助手使用发光氨检验出蛋白质残留后的推测。我想是成立的。”
“可是他为什么不直接喷在原来的地方,把第一次的位置覆盖。他为什么要告诉我们他在这里废了这么大劲呢?”
“这我就不得而知了,”弗莱德无奈地摇摇头,“那就是你的问题了,警官。至于他使用的究竟是什么胶质,我倒可以试试分析一下。”
“嗯,谢谢,弗莱德。尝尝加奶咖啡吧!”萨姆兰说着走了出去,留下两个人面面相觑。
警局的地下室作为T。D。琼斯医学博士的工作环境,再合适不过了。一方面,琼斯先生喜欢这儿本身的幽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