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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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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羽部下吏士“咸知家门无恙,见待过于平时”。故皆无斗心。蒙兵不血刃,即得了荆州。

  关羽这时众叛亲离,自知孤穷,先走当阳,又保麦城(今湖北当阳东南五十里)。孙权使人诱羽,羽伪降,立幡旗为象人于城上,因遁走,兵皆解散,才十余骑。孙权使朱然、潘璋断羽退路。潘璋司马马忠获羽及其子平、都督赵累等于章乡(今当阳东北),即斩之。

  当关羽始南还时,曹仁与诸将议。诸将认为羽已孤危,可追而获之。赵俨倡议勿追,宜纵羽使与孙权厮杀。曹仁从俨议。不久,得曹操敕令,果不令追羽。

  孙权取得荆州之后,以吕蒙为南郡太守,封孱陵侯,赐钱一亿,黄金五百斤。以陆逊为宜都太守。陆逊到宜都以后,击破蜀将不降及大姓拥兵者,前后斩获招纳凡数万计。孙权以逊为右护军,镇西将军,进封娄侯。

  吕蒙大功完成以后,未及受封而旧病复发。孙权时在公安,迎蒙至内殿,招募有能治愈蒙病者,赐千金。权时刻想知蒙病情,恐惊动蒙,乃穿壁看视,见蒙病稍佳,则喜形于色,为下赦令,群臣皆贺。后病转重,竟死于内殿,时年四十二(建安二十四年)。权哀痛特甚。

一、关于曹操与汉室的关系

  司马光言东汉“自孝和以降,贵戚擅权,嬖幸用事,赏罚无章,贿赂公行,贤愚浑淆,是非颠倒……重以恒灵之昏虐,保养奸回,过于骨肉;殄灭忠良,甚于寇雠;积多士之愤,蓄四海之怒。”东汉王朝已经失去士心民意,到了朽木难雕的地步,任何贤人智士都无法使之重新振作起来。诚如王船山在《读通鉴论》中所说:“祸始于桓、灵,毒溃于献帝,日甚月滋,求如先汉之末,王莽篡而人心思汉,不可复得矣”。所以当汉献帝被董卓挟持时,各州郡长官虽曾一度起兵声讨董卓,但都不肯积极西进,反而互相吞噬。其中声望最大的,野心也最大,例如袁绍、袁术兄弟的表现,正如臧洪所说:“诸袁事汉,四世五公,可谓受恩。今王室衰弱,无扶翼之心,欲因际会,希冀非望。”袁术既一味妄图为帝,袁绍也不肯迎接献帝到邺。当献帝从关中逃回洛阳时,“宫室烧尽,百官披荆棘,……群僚饥乏……或饥死墙壁间,或为兵士所杀。”情况如是之狼狈,可是,州郡各拥强兵,不但不去救驾,甚至连粮食都不肯送。曹操是在这种情况之下迎接献帝到许的。操迎献帝的目的,当然也只是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而非真正忠于汉室。当时也没有哪一个军阀忠于汉室。早在汉灵帝中平六年(189年)董卓入洛时,东汉已名存实亡。献帝自始即是一个傀儡,当时“尺土一民,皆非汉有”。操乃取天下于群雄之手。操既有大功,他的政治地位及权力之与日俱增,也是势所必至。操虽不向献帝让权,但至死也未代汉称帝,这样,实未可以白脸的奸臣目之。操之所以被后世封建史家目为奸臣,只是因他搞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把戏。这个把戏对操有利有弊,利是:(1)操迎献帝到许后,打着天子的旗帜,轻而易举地尽收豫州之地,并使关中诸将望风服从;(2)“操托名汉相,动以朝廷为辞”,名正而言顺,刘琮降操及张昭、秦松劝孙权迎操,也以此为遮羞布。弊是:(1)操百战艰苦,他扫灭北方群雄后,上有汉天子,尊之则不甘心,代之又受篡夺之名;(2)操集团内部亦出现拥汉派(如荀彧、吉本等),使操不能专心对付吴、蜀。从时间阶段看,在统一北方的过程中,挟天子利多于弊;及大局基本稳定后,则弊多于利。到操当权的后期,操本人也以此为虑,他外对吴、蜀敌国的诟骂,内对拥汉派的诽谤,于建安十五年(210年)十二月公开发表了一篇《让县自明本志令》。令中再三解释自己并无代汉之意,但又明言:“然欲孤便尔委捐所典兵众,以还执事,归就武平侯国,实不可也。何者,诚恐己离兵,为人所祸也。既为子孙计,又己败则国家倾危,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此所不得为也。”曹操这段话,有合乎情理之处,假若操果真功成身退,是很难作一个保全天年的富家翁的。因为当权的天子会猜忌他,旧日的政敌也未必饶恕他。正因为这样,所以不少读者便认为以上的话是操由衷之言,我以为一个真正忠于朝廷的大臣是不会过多地考虑自身和子孙的安危的。操以上讲法,说穿了,也只是向群臣暗示他不会放弃军政大权。永远不弃权,就意味着身后让儿子继承自己的权势,并解决代汉问题。操令中所谓为“万安”之计,即指有进无退。令文所以闪铄其辞,正是英雄欺人之语,读者如不仔细推敲,是容易被蒙蔽过去的。操的真正用意是:“我功盖天下,能代汉而不代,只留给后人收拾。这样,我也对得住汉室了。假若别人不谅解,让他们议论吧!”然而,操这种暗示还是有其政治目的的,就是让臣下舍旧从新,为建立新的魏王朝立功勋。

  从汉献帝本人来说,他九岁被董卓拥立为帝,到被操挟持时也才十六岁。他到许后,生活得到安定,但操对他监视更加严密,更不能自由行使权力。他不甘心作傀儡,曾指使董承、王服、种辑等密谋诛操,事未发即泄,承等被夷三族。从当时天子独尊的情况观之,固未可厚非,曹操先后杀了董贵人、伏皇后、数皇子及汉百官,也是属于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性质。在尺土一民,皆非汉有的情况下,操不肯向献帝让权,而造成令其嗣子取代汉室的事实,实在也算不上什么篡夺。对操的评价,主要还是应当从其政经措施和历史作用来衡量。

二、从《求才三令》谈到曹操的用人

  与曹操《自明本志令》相辅而行的还有操的《求才三令》。第一次《唯才是举》命令颁布的时间,比《自明本志令》还早十个月左右。《三国志》卷1《武帝纪》载建安十五年(210年)春操下令曰:

  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易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第二次《求才令》颁布于建安十九年(214年)曹操平定关中、杀伏皇后之后一两个月:

  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观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第三次《求才令》颁布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八月。那时三国分立的形势已确立,曹操已于前一年由魏公进爵为魏王。令文曰:

  昔伊挚、傅说出于贱人,管仲,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韩信、陈平负汙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汙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疑。

  以上三个《求才令》所以颁布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历来说法不一。一些人认为曹操所以下此三令,乃是为了打击自东汉以来专门拿封建道德相标榜的名士世族,所以用人只重才而不重德。我们且列举一些史料看看曹操用人是否就不注重个人的道德呢?据《后汉书》卷81《独行传》:

  王烈……以义行称……曹操闻烈高名,遣征不至。

  《三国志》卷16《郑恽传》:

  郑恽……高祖父众,众父兴,皆为名儒……太祖闻其笃行,召为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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