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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为什么要进公司,我有必要告诉你吗?有吗?你听好,你——冯念恩,不过是张家的……”
“十三天前,我和龙信生见了一面。”话音里透着无尽的苦涩。
“你不过是……什——么?”仿佛蓦地从谵妄中清醒了过来似的,她瞪着他,呼吸不自觉的急促起来,“你说你见龙信生了?不可能!你怎么会见他?他为什么要和你见面?”
“他告诉我一些事。”他别过脸,逃避似的看着墙壁上的油画。
“什么事?”三个字仿佛同时从喉咙里发出,因过于挤塞而带着颤抖。
他回过脸,看着她的眼,脸上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情,但黑色瞳孔里却带着无尽的怜惜:“一些,他不应该告诉我的事……”
张翰文咯咯的笑了两声:“是吗?他对你说在美国娶过老婆?不是,那是他是同性恋?也不对?啊,那是他有爱滋病,他吸毒?他加入恐怖组织……一定是这个了,他是女人!”
冯念恩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深深的看着她。
张翰文不停的说着,几乎将事上所有希奇古怪伤天害理的事都按在了龙信生头上,最后,也许是终于找不到任何词汇了,她一口喝干杯中的葡萄酒,啪的一声将杯子摔在地上。
晶莹脆弱的玻璃杯立刻粉身碎骨的裂开,张翰文抬起眼,狠狠的瞪着冯念恩:“你既然知道了还问我做什么?耍着我玩很开心?终于可以报仇了?来啊,我不是张霁儒的女儿了,你没必要对我客气了,没必要对我点头哈腰了,来啊,报仇啊。你不是从小就恨我强迫你做事吗?那只蜻蜓,你不是恨我把它的翅膀剪了吗?你不是恨我总叫你呆子吗?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很辛苦吧。来啊!来啊!来啊!……”
第二卷 父亲的遗言 第五十五章
她叫着,一声比一声尖锐,两眼更仿佛着了火似的燃烧着。
冯念恩上前按着她的双肩,企图使她冷静下来,哪知她却抡起胳膊如疯了似的向他打去,她抓着、挠着、捶着,冯念恩避也不避的站在哪儿,直到她的双手渐渐无力才一把抱住她。
还有谁比他更清楚这种感觉?刹那间所有的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也回不到过去,再也不是以前的自己。这种茫然、这种痛苦,还有谁比他更清楚。
“没有关系了,小姐。”他抱着她,低语,“没有关系了。”
“我不是你的小姐了。”她靠在他的肩膀上,一双大眼里写满了茫然,声音低哑,“不是你的小姐了……”
他的双臂收的更紧了,心里着实恨透了龙信生。想报仇,想夺回失去的一切,想做什么自己大可去啊,为什么要把她带上?为什么要让她忍受这种颠覆一切的痛苦?
“怎么办?”在萨克斯低回的旋律中她的声音仿佛被镀上一层淡淡的灰金色,“我不是你的小姐了,你要走了吧。”
“不,我不会走。”
“是吗?”声音里并没有欣喜,“不走吗?”
“不走。”
“可是我要走了。”她说着,轻轻的推开他,艳丽的脸上是失了色的苍白,浓密的睫毛投影在无神的眼中,她自语似的又喃喃了一遍,“我要走了。”
冯念恩大急,一把拉住她,她露出一个碎片似的笑:“放心,我没勇气自杀的。”
“小姐!”他咬了下牙,逼自己狠下心,“你为什么要进公司,告诉我原因!”
“为什么?”她茫然的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她说完揉了揉眉心,“我很累了,你不要再问了好不好。”
“我不问了。”他拉开她的手,看着她的眼,“但不管发生什么,你都是我的小姐。”
这话若在以前说,张翰文必定勃然大怒,但现在她却感到一种被怜惜的感觉。是的,她之所以会喜欢上这个人就是因为这点吧,虽然不善言辞却总是默默的看着她,每次回头都能看到他的身影。不管多黑的夜晚,多远的路途他都会陪着她吧,即使只是耽于仆人似的身份。
“而且,”他露出一贯的温和笑容,“我终于可以答应小姐了。”
“什——么?”她怔怔的看着他。
“守住张氏!虽然现在还差点,但到了那一天我一定有了足够的力量,一定能做到的!”
张翰文眼中的困惑更深了。发生了什么?他居然可以说出这样的话,他不会不知道守住张氏需要多少资金,多少才能。做不到就不会说,不轻易许诺是冯家父子一贯的作风。
“我会做到的。”仿佛看出了她的疑惑,“这是承诺。”
张翰文的心刹时安了下来,这在别人听来像是玩笑的话她却知道再真实没有。他许了诺,就一定会完成。从小到大,这个男人从未让她失望过。
这一次也不会,她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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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父亲的遗言 第五十六章
就在冯念恩向张翰文许诺的同时,冯明谦正拿着一封信向张霁儒的房间走去。
冯明谦在张家的地位一向是特殊的。他是张霁儒的司机也是张霁儒的私人秘书,所有的私人信件一般都是他负责拆阅处理。但是现在他手里拿的这一封显然是没有拆开过的,因为信封的背面多了根用黑笔画成的羽毛。
二十年来他已经养成习惯,拿到信先看背面,没有羽毛的才会拆开。二十年来这是第一封没经他看过就拿给张霁儒的私人信件。
他敲开了张霁儒的房门,将信背面朝上的递了过去,张霁儒的脸色微微一变,随后有些魂不守舍示意冯明谦出去。
终于还是来了。拿着信的手微微的颤抖着,那个人——那个知道他最大秘密的人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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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过去七十年了吗?岚牙看着窗外,一株株玫瑰仿佛被夜晚镀上了黑色似的变的深红,心下只觉得一片恍惚。
七十年前,也是这样的夜晚吧,那个庭院里也种了大片的花,并非只有玫瑰,但空气里飘散的仿佛只有这种带甜的郁香,他站在高台上穿着累赘的服饰,唱着那流传千年的曲子。
他的嗓子向来是出众的,容貌更是比嗓子的名声更响,虽然早已成年却还像少年时那样有着大把的人捧场。
那天,他唱的是《西施》吧,虽然他最拿手的是《霸王别姬》,但那段牵扯国家兴亡英雄干戈的词实不能在有官僚、洋鬼的场合唱出——也许他们并不在意,作为小民却不能不小心。
怕——只怕——损玉颜——青春——易——去……
他唱着,嗓子拉的又长又尖,想着那被送进吴宫的美女,心下几分恻然。
当时正是兵荒马乱,他又只是一个下九流的戏子,虽说现在有人捧着,以后呢?他不年轻了,已经过了二十,就算再得天独厚,二十五岁以后也会行情大落,虽说他咬着牙不敢染上在同行间极为流行的鸦片瘾,但他那不多的存款也不能保证他后半辈子的舒适。
也许他想的太多了,国家在明天是否能保住尚且不知,又何论他一个小小的戏子?
对——清波——时——照——影——自整——罗——衣……
他甩着袖,脸上的悲苦倒不是装出的。台下频频叫好,那叫的最响的正是最近花大力捧他的李二爷,他的声音是很大,却总是叫错地方,若是行家还以为是在存心捣乱。
他唱着,并不以为意,这些人有几个是真心来听他曲子的?就是那个洋鬼,那一双眼瞅的也是他的脸。
不过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洋人,白银似的头发,带着金色的眼珠,五官倒也端正,只是那浅笑总带着几分邪气。外国人他见多了,第一次见到这种类型的。但看那些人对他奉承的态度,恐怕这个最不像洋鬼又最像洋鬼的洋鬼来头还不小。
第二卷 父亲的遗言 第五十七章
想到这里,也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前后矛盾,抬起眼,那洋鬼的眼还是定在他身上。许是看到他的目光了,他竟对他举了举杯。
这种西式作风当时差点将他逗笑,后来才知道那家伙的血统有些复杂。七十年了,这么一眨眼就七十年了吗?
“你觉得呢?”
岚牙蓦地回头,正对上艾利亲王儒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