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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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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上哪儿找这么多钱回来的哦?”关玉贵准备了一晚上责问的话不知怎么一出口却变成了这样的问话。

    “你管得那么多!给你拿钱回来还错了嗦?你有本事你就拿钱回来嘛!”武梅马上就是一阵抢白。

    关玉贵一声不吭从桌上拿了张百元大钞就出门给武梅买皮蛋去了。

    从此以后关玉贵对武梅的行为就睁只眼闭只眼了,他再也不问、不管武梅每天晚上到底在干些什么,她的钱是怎么挣的,只要武梅时常能把钱拿回家来就行。

    不过,武梅也时常有暂时停工的时候,有时候还一停就是好几个月。这些时候一般是警方又开始“严打”,或者是专项治理整顿娱乐场所的时候。这些治理整顿一来,武梅们就暂时“失业”了,不过,“忘情鸟夜总会”的小姐们基本上都没有在这些治理整顿行动中被抓进去过,虽然说“忘情鸟夜总会”里的违法活动是众所周知的猖獗,什么卖淫嫖娼、吸毒贩毒样样俱全,但平时只要不发生把人打伤打死的重大案件,警察一般是不会来的。关玉贵有一次还关心地问武梅:“这几天又在整顿了,你们那个夜总会有没有人遭哦?”

    武梅嘿嘿一笑:“我们那儿咋个会遭呢?我们老板在局里头有人,每次我们都可以预先得到消息,他们还没有来,我们那儿就都安排好了。他们啥子都查不到。遭的都是一些没得关系的小摊摊。没得关系你想开这么大的场子嗦?!”说到这儿她又哎了一声:“只不过这一次风声太大了,我们只好回来耍一段时间。哎,又没得收入了。”如果这种情况持续的久一点,武梅的无名火就会往关玉贵身上发,每次发火时武梅就会提出离婚,当然,关玉贵在武梅发火时总是尽量退让,不与她正面交锋,也不会同意武梅的离婚要求。关玉贵其实非常清楚,武梅不过是说说而已,并不当真的,武梅真与自己离婚了她又能往哪儿去呢?除非另有人跟她好了。

    关玉贵与武梅的这种不正常的关系就这样维持着,表面上看两人相安无事,没有再发生大的吵架,但实际上他们的夫妻关系早已经是名存实亡。武梅要的不过是一个可以栖身的“家”,一个在城市里的“家”,这个“家”里面唯一可以牵挂的就是她的孩子。武梅就是这样日夜颠倒的生活着。而关玉贵明知他的妻子在外边挣那种不干不净的钱,那种有辱他名声的钱,但他也不管不问,只要武梅能从外边不断地拿钱回来。没有钱他的宝贝儿子是穿不上好衣服,吃不上好东西,玩不上好玩具的,是会被别的小孩看不起甚至欺负的!单靠他自己的那一点可怜的工资连吃饭都困难!而他自己自到南方下海失败以后就再也没有了重整旗鼓的愿望了。富兰克林说过“当一个人的腰包鼓不起来时,他的腰也是直不起来的”。关玉贵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28。…第二十七章
    到夜总会这样的高档的娱乐场所来消遣的人当然主要是年轻人,不过他们最主要是在舞池里跟在领舞女郎跳跳舞,在“迪吧”兴起来以后这些年轻人就向“迪吧”转移了。“夜总会”里的消费人群里主要就是一些经济收入比较高,白天工作不那么紧张的有闲阶级,还有就是那些为了某种利益需要招待客户或者“有关人员”而“公关”的人,当然这些“有关人员”和客户在夜总会的一切花销都是这些人全包了的。如果说招待客户是为了签订合同或者答谢合作愉快而为,是一种商业行为,如果不太过分的话还说得过去的话,那么一些人为了“办事”去招待“有关人员”就应该说是一种拉拢、腐蚀行为,对“有关人员”来说就是一种腐败行为,就是一种变相的贪污行为。这些人所办之事如果是正当的,“有关人员”按法律或者政策应该办理之事,在事情办之前或者办好之后,这些人处于感激之心答谢“有关人员”请他们到夜总会之类的地方潇洒一回,对这些人来说还无可厚非,只是他们把自己纳税人或国家主人的地位摆在了不应该摆的位置,有些可悲而已;但很多情况下这些人所办之事并不都是那么光明正大之事,很多都是为了要获取某些不正当的利益,如要违法、违规取得某项批文,某个对自己有利的批复,某个对自己有利的判决。这些人一般来说都是一些精明的商人,商人无利不起早的本性就决定了他们是不会白白花钱请别人“潇洒”的,他们花出去的钱都是要求得回报,要求得最大的回报的。这些人在“办事”时贿赂“有关人员”的方式有很多种,并且还在不断地推陈出新,变换各种花样。如果这些人想获得的利益很大,当然他们的“鱼饵”也会很大,有直接送成百万上千万金钱的,有送房子、车子的,有送古玩、字画的,有负担“有关人员”子女在国外读书、生活费用的,不一而足,花样翻新;也有在送上述东西的同时还经常请吃、请喝、请他们到一些高档娱乐场所“潇洒走一回”。殊不知,“有关人员”在“潇洒走一回”被这些人拉下水的同时也被套上了枷锁。“有关人员”在这些地方“潇洒”时往往会被这些人留下证据,成了这些人以后要挟“有关人员”的把柄,为这些人和“有关人员”继续合作和进行更多更大的合作留下了空间。

    当然,也有那么一些“有关人员”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利主动要那些找自己办事的人或者单位索取某种利益,这就是所谓的“权利寻租”。这些“有关人员”的口头禅是“权利不用过期作废”,他们就是在这种心态下利用自己还掌握着某些权利的时候把权利“用足、用活”,当然他们是在为自己用足用活。

    后来的金局长,当时还是刑警大队大队长的金守一就是这样一个“有关人员”。

    1990年代初仿佛是一夜之间一下子在省城就冒出了好几家像“忘情鸟夜总会”这样的高级娱乐场所。这种以前在省城从未有过的,如此开放、新颖、大胆的娱乐方式让许多人一下子接受不了。有很多比较传统,比较正统的人认为这是资本主义的糟粕文化向我们的进攻,不过领导高瞻远瞩的一席话让那些反对的“杂音”成为了可以忽略不计的“极少数”,领导说:“要吸引外资就要改善投资环境,你要让人家外商来你这儿投资,又让人家没有地方娱乐,让人家在你那儿生活单调,人家怎么会愿意来呢?把门窗打开了飞进来几个苍蝇蚊子没有什么了不起嘛。”一下子把有没有高级娱乐场所说成是投资环境好不好,说成是对改革开放的态度问题,上升到了政治层面,谁还敢反对?不但不敢反对,好些高档娱乐场所还成了明里暗里的保护对象,警方在不出什么大事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轻易去那儿“破坏”他们的“正常经营”的。不但没有人再到那些地方去“破坏”他们的“正常经营”,许多“有关人员”还成了这些高级娱乐场所的座上客,成了跟不跟的上时代潮流,有没有现代意识,是不是土包子的标志之一。当然,那些“有关人员”到这些高级娱乐场所去消费一般是不用自己买单的。

    金守一第一次去夜总会是五洲商贸公司的胡老板招待的。胡老板半年前与某公司签订一个购销合同,某公司总共向胡老板的公司购买了价值2000万的货物,某公司在收到全部货物并支付了1000万元货款以后,剩余的1000万元货款某公司以种种理由一直拖延支付。经胡老板的朋友介绍找到了金守一大队长,胡老板想借助警方的力量来收回自己的货款。其实,这本来是一起并不复杂的经济纠纷,胡老板完全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对方,追回欠自己的货款。但胡老板听说对方与法院的关系如何如何,再加上打官司时间也拖的比较久,于是想到借助警方的力量来追回货款。但是,公安部早就有明文规定警察不准介入民间的经济纠纷,但还是有那么一些不良警察为了一己私利打擦边球甚至公然置若罔闻。

    胡老板把公司里最漂亮的一位职员,刚刚毕业到他公司上班的周姗姗叫来作陪。事前胡老板向周姗姗许诺只要满足金队长的一切要求把事情办成功会给予重奖,并且立马就摔了5万给周姗姗,并答应事成之后再给5万。实际上,周姗姗也非常明白,这就是所谓的公关活动,就是人们常说的“公关,攻关,攻难(男)关”,就是要女职员牺牲自己来换取公司或者老板的利益。周姗姗认为只要有足够多的报酬,能够迅速达到或者接近自己的理想目标又未尝不可,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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