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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反目? ”勒恩问。
“不知道,”她边说,边把头转开。“一点儿都不知道。反正是出了什么事。贝蒂尔总是不断出事,对不对? ”
她直视勒恩,勒恩不安地清清喉咙。
也许是该告辞的时候了? 他站起来,伸出手。
“谢谢你的帮忙,伦德贝里太太。”他说道。
她跟他握手,但没说话。他拿出名片,放在桌上。
“假如有他的消息,也许你愿意打电话来通知我一声? ”
她仍旧保持缄默,只是陪他走出客厅,为他开门。
“那么,再见了。”勒恩说。
他走向前院大门,半路上回头,看到她纹丝不动地站在家门口,身体挺得笔直,看着他。她比他刚到时明显苍老了许多。
第十七章
关于贝蒂尔·奥洛夫松的种种,他们多少有了较为清晰的眉目,但也不能算多。他经手赃车那是原本就知道的。他在转手卖出前,或者把车子重新喷漆,或者换了车牌。他很可能也卖毒品,或许不是大经销商,仅是维持生活所需。
但这些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发现,因为警方知道奥洛夫松这人也有好几年了,他们对他的所作所为至少有些了解。
马尔姆所知道的一定是更重要的事,要不然奥洛夫松不会冒险除掉他。
当然,前提是马尔姆床垫里那个精巧的装置是奥洛夫松弄的。虽然这样的怀疑全是出自揣测,但目前在总部里没有人怀疑它的正确性。
梅兰德在黑社会的调查,起先进行得并不顺利。首先,他最可靠的线民,一个以前专门开保险箱的窃贼,本来已经洗手很多年,却又再度犯案,被判刑三年,目前已在贺兰达监狱服刑八个月。然后他又发现南区那家老板娘跟他很熟的啤酒屋,因为所在的大楼整个拆掉,已经不见了,不然在那里应该会有人认得马尔姆和奥洛夫松。那位老板娘已经搬离斯德哥尔摩,据说她在卡姆拉开了一家雪茄店。遇到这些挫折后,梅兰德去一家同在南区的三级咖啡厅,它的常客里有几个惯偷,他们情绪好的时候,也许愿意拿一些有用的情报来交换一两杯酒。但连在那里,梅兰德都运气不佳。那地方已经改了店名,入口上方的告示板写着“今夜跳舞”。橱窗里摆着乐团的彩色大相片,一群黑发男子手里拿着奇怪的乐器,这些乐器几乎都被他们袖口的褶子遮住了。门旁的展示柜上原先放的是用很小的字体写的菜单,提供高丽菜、肉丸、豆汤等,现在则被一张西班牙文的彩色菜单取代。
梅兰德走进去,在门内站着,打量这个地方。天花板的高度降低了,灯光比以前昏暗,摆的桌子比以前多,上面铺着格子臬布。墙上挂着斗牛及吉卜赛舞者的海报。此时是星期五晚上,一半的桌子坐的都是年轻、喧闹的客人,完全没人注意到他。过了好一会儿,他看到一位他认得的女招待,她打扮得像是要去参加化装舞会、却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扮成瑞典村姑还是西班牙村姑似的。
梅兰德招手要她过来,问她知不知道老顾客都到哪儿去了。
她说知道,并给了他一个地名,就在同一条街往上走的地方。梅兰德谢过她后转身离开。
到那里后,他的运气就好多了。他看到远处墙边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板凳上喝酒。梅兰德就是希望能碰到这种人。这人曾经是个伪造高手,但是由于年纪大了,而且酗酒成性,不得不放弃这个断断续续的赚钱勾当。他也当过一阵子扒手,但不怎么成功,现在更是连在百货公司偷双棉袜的能力都没有了。
他的绰号叫“卷毛”,因为他有一头红色的卷发,在卷发还没开始流行前,他就留起了一头又长又卷的头发,这个特别的发型让他很容易被辨识出来,他还有好几次因此被捕。
梅兰德在他对面坐下来,他的眼睛马上因为可能有人会请他喝酒而亮起来。
“喂,‘卷毛’,近来怎样? ”梅兰德问他。
“卷毛”将杯里最后几滴酒晃了一下,一口吞下。
“不怎么好,”他说,“没饭吃,没地方睡,想找份工作。”
梅兰德知道“卷毛”一辈子没做过正当工作,所以只是平静地听着。
“哦,你说你没地方睡? ”他问道。
“呃,冬天时在哈加利德待过一阵子,但那地方真不是人住的。”
厨房门口出现一位女招待,“卷毛”迅速地说:
“而且我口渴得要命。”
梅兰德朝那女招待招招手。
“如果你要付账的话,也许我可以叫好一点儿的东西。”“卷毛”说着,叫了一大杯加汽水的金酒。
梅兰德要女招待拿菜单来。她离开后,他问道:
“你平常都喝什么? ”
“老白酒加糖。算不上是甜饮,但人总得衡量自己的口袋里有多少钱。”
梅兰德点点头,这种说法他是百分之百赞成。但这次是公家付钱,尽管形式上有那么点儿迂回,所以虽然“卷毛”说不用,他仍为两个人都点了猪肉和萝卜泥。食物端上桌时,“卷毛”
已把酒喝完,梅兰德慷慨地又照样为他点了一份。他担心“卷毛”要不了多久就会醉了,完全无法沟通,所以他很快就单刀直入说明来意。
“卷毛”慢慢地想,慢慢地喝,然后问道:
“贝蒂尔·奥洛夫松,他长什么样子? ”
梅兰德并未亲眼见过这个人,但他见过照片,样子都记在脑子里。“卷毛”深思着,手摸着他出名的头发。
“哦——哦,”他说,“是了,我知道了。卖毒品的是吧? 还有汽车和一点儿这样那样的关系,对不对? 我跟他没私交,不过我知道这个人。你想知道什么? ”
梅兰德推开盘子,开始忙着弄他的烟斗。
“你所知道的全部,”他说,“譬如,你知不知道他的下落? ”
“卷毛”摇摇头。
“不,我已经很久没看到他了。不过我们的活动圈子本来就不相同。他混的地方我从不去的。譬如,离这里几条街就有一家他常去的俱乐部,那里大多是青少年。奥洛夫松比他们大多数人都大。”
“除了毒品和汽车,他还干什么? ”
“我不知道,”“卷毛”回答,“我想只有这两种。不过我听说他也是替人做事的,但不知道是替谁。奥洛夫松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一年前他好像突然发了。我想他是替某个手里很有料的家伙做事,反正大家是这么传的,但没有人真正知道内情。”
“卷毛”说话开始大舌头了。梅兰德问他认不认识马尔姆。
“只在乌温见过他一两次。”“卷毛”说,“我听说他也在那个烧掉的房子里。他只是个很小的角色,犯不着为他伤脑筋。何况他也死了,可怜的家伙。”
梅兰德离开前,稍稍犹豫一下,随后在“卷毛”手里塞了两张十克朗的纸币,说:
“听到什么就给我打电话。你不妨私下打听打听,好吧? ”
他走到门口时回头看,看到“卷毛”正在挥手叫女招待。
梅兰德找到“卷毛”说的那家俱乐部。当他看到挤在门口的那堆年轻人时就知道,想要不露痕迹地混到这堆人里,就如同放一只鸵鸟到一群母鸡里去一样,所以他继续往前走,回家去了。
他一回到家就打电话给马丁·贝克,问他们敢不敢派斯卡基去俱乐部刺探消息。
本尼·斯卡基高兴极了。马丁·贝克一放下话筒,他就迫不及待打电话给女朋友,告诉她因为有重要的任务,当晚的约会必须取消。他故意遮遮掩掩地说这任务与追捕一个危险的杀人凶手有关。但她似乎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相反,她非常生气。
当天剩下的时间,他大多用来完成他每星期五的固定活动。
首先,他练了半小时的单杠,然后去卧客舒澡堂洗蒸气浴,再游上一千码,回到家后,坐在书桌前读两小时的法律。
傍晚时分,他开始思考要如何打扮才能尽量不带警察味儿。
他想扮成花花公子的样子。他一向穿着正式,他很难想象自己不打领带就去上班。他不常上酒吧,更不常到餐厅或夜总会,因此他不太确定别人去那种地方会穿什么。不过,他还是有一点点概念,知道他衣橱里挂的那几件普通西装,绝不会是年轻花花公子的选择。最后,他到国王岛街父母的住处,跟他弟弟借衣服。他母亲做了汉堡,所以他也趁机在那里解决了晚餐。在餐桌上,他举例说明他担任探员的工作有多么危险,举的例子完全都是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