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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巨石说,当时周志远的尸体就漂泊在那石头旁,大约是顺流而下时,遇到那石头而被阻挡住了。方玉林看着那石头,未免又有一番伤感。他们又继续往小溪的上游走去,不远处可以看到一座小石桥横跨在溪流上。小石桥的对面有一条石子路,一直通向镇里。那石桥大约有1米多宽,全部由长长的青石板铺成。桥两侧有石头雕凿的栏杆,不过栏杆太低,高度只有60厘米左右。据赵铁柱分析,周志远可能是晚饭后出门散步,走到那石桥上而发生意外不幸的。当时应该是7点多钟,天已经完全黑了,至于周老爷子是怎么跌下石桥的,谁也不知道。或者是由于酒后头晕、不小心而失足跌下石桥,或者是在那栏杆上坐下休息,不知怎么的就跌了下去。当然,也不能排除是被保姆的儿子刘得财推下去的,但目前尚无证据。
离开那石桥,只需七、八分钟,他们就来到了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之前,而周志远的别墅就掩映在那竹林之后。那是一座二层楼三开间的建筑物,楼前有一个大约70平米的大院落,被一圈矮矮的木栅栏围绕着,沿着栅栏是一排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冬青树。院子当中有一条鹅卵石小道,通向别墅的正门。小道两边种了不少玫瑰和伊丽莎白月季,还有几颗美人蕉。院子正中摆放着一个石桌和几个石凳。
几天前赵铁柱带人来勘查现场后就将别墅的大门锁上并贴上了封条,现在又将那封条撕去,一行人走进了客厅。那客厅大约50平米左右,其中的桌、椅、茶几等家具全都是红木制成的,给人以古色古香的感觉。沿着西侧的墙壁摆放着三个高高的博古架,上面摆满了各色瓷器,大约有一百多件。陈子明虽然对古瓷并不精通,但平时也略有涉猎。那些瓷器以青花为多,也有一些粉彩之类的瓶罐。根据其造型及纹饰图案的特征,看上去大多是清末民初的。也有几件似乎是宋代的影青瓷小碗,但那种瓷器的价值并不算太高。陈子明想道,真正的珍品恐怕另藏在别处吧?
陈子明重点对厨房进行了勘查。他查得非常仔细,冰箱、碗橱、以及厨房里的几个吊柜全都被他翻了个遍,甚至于连垃圾桶都没有放过。冰箱里有两碟剩菜,其中一碟是香肠,另一碟是炒藕片,看上去已经变质了,大约是死者生前吃剩下的。电饭煲里还有一些儿剩饭,但已经发出馊味了。
接着,一行人来到了二楼的主卧室。那卧室的陈设异常简约,只有一张单人床,一个床头柜,一把木椅和一个写字台,靠着西墙摆放着一个木制的大书架,上面排满了各种书籍。陈子明大略看了一下,其中大多数是关于遗传学与育种方面的专著,也有一些古瓷鉴赏方面的书籍。一个较大的保险箱就在卧室门背后的角落里。赵铁柱命手下的刑警打开保险箱的门,三件精美绝伦的古瓷珍品出现在大家眼前。特别是那件明成化青花小罐,釉色晶莹,然而其光内敛,如同古玉一般,果然名不虚传。
方玉林首先走上前去,陈子明凝视着方老先生的眼睛,那一双眼睛中流露出欣慰与赞赏的目光。陈子明立刻明白了,自己的估计没错,那三件古瓷果然都是真品,而且全都是大开门的物件,一目了然。正如自己所料,它们并没有被人暗暗地调换。
正当陈子明与方玉林细细观察那三件瓷器珍品之时,赵铁柱带领两名警员仔细检查了那个大书架,试图找出周志远近年来的笔迹,这样就可以和遗嘱上的笔迹进行对比,一辨真伪。可是,找了许久,竟然连只字片语也未能找出。
不知不觉,已经是下午5时半了。陈子明提议,现场勘查既已基本结束,不妨到碧水溪镇的饭店去体味一下当地的土著风味。
碧水溪镇是一个小镇,只有一条东西走向的主街。据当地派出所的王所长介绍,镇上有两家饭店,其中一家叫《碧水溪美味居》,另一家叫《闻香阁》。其中,《碧水溪美味居》的特色菜主要是当地土产的素食山珍,而那儿制作的酥饼则是远近闻名。《闻香阁》的特色菜则是香酥野鸡,据说是香嫩无比。听了这话,陈子明便立即建议到《闻香阁》去用餐。
众人入座后,一位十八、九岁的女招待走过来请客人点菜。陈子明看了看菜谱,他首先点了一道香酥野鸡。接着他继续翻看着菜谱,似乎在寻找着什么,脸上显出若有所思的神情。片刻之后,他合上菜谱,转过头向那女招待问道:
“请问,贵店有没有用腌制的鳗鱼烹制的菜肴呢?”
女招待面露抱歉之色,委婉地回答道:
“对不起,我们店里主要经营以本地原料制作的菜肴,大多以山上的食材为主,几乎没有海味,也从来不曾卖过鳗鱼之类的东西。”
陈子明随即将那菜谱递与派出所的王所长,让他随便再点几个地方特色菜,让大家尝尝当地的土著风味。
饭后,天色已经微黑,陈子明提议道,既然《碧水溪美味居》的酥饼名闻遐迩,何不去买些带回去品尝品尝,也不虚今日碧水溪之行。于是,一行人来到了本镇的另一家饭店《碧水溪美味居》,大家各自买了些酥饼。此时,赵铁柱忽然发现子明老师不见了踪影,正在诧异之时,只见子明老师从后堂走了出来。赵铁柱暗自想道,他独自到后堂去干什么呢?或许是去洗手间吧,所以也就没有细问。
离开了《碧水溪美味居》,天色已黑,陈子明等人就分别打道回城了。临行前,他关照赵铁柱明日上午来警院商讨案情。
第七章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陈子明就醒了,他静静地躺在床上思考着。
关于周志远一案,他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看法。
首先,他已经完全肯定,那遗嘱是假的!
如果是根据笔迹鉴定的结果,现在还不能说那遗嘱是假的,因为至今尚未找到周志远近几年的笔迹。但是,陈子明已经在那遗嘱上发现了致命的破绽。
首先引起陈子明注意的,是遗嘱上日期的写法。那日期是繁体大写:“贰零零叁年陆月拾壹日”。为什么写得如此麻烦呢?一般人写日期都是写阿拉伯数字。如果为了慎重,也可以用简体大写,比如写成‘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一日’。可是,写成像遗嘱上这样的繁体大写却是极少的。那种繁体写法是目前社会上几乎见不到的,看起来令人感到别扭。为什么他要用那种写法呢?在以往的探案实践中,每当陈子明感到不自然或是看起来别扭的事情,他就总会提醒自己:这儿或许有问题!那么,这日期的写法又意味着什么呢?
后来,陈子明又注意到,用来写遗嘱的那张信纸是收藏协会统一印制的信笺,而信笺的下端印有收藏协会的地址和电话。那地址是:临渝市明光路82号。陈子明看到这儿,突然明白了,这遗嘱是假的!
由于方玉林的关系,陈子明于前几年参加了市收藏协会,并担任他们的业余安全顾问。陈子明清楚地记得,收藏协会以前的地址是临渝市大埔路54号。近几年由于城市扩建的缘故,大埔路那周围要拆迁,所以收藏协会于2004年8月搬迁到现在的这个新地址:明光路82号。因此,这本信笺理应是2004年8月之后印制的。可是,周志远又怎么能够在2003年6月11号就用这张信纸书写他的遗嘱呢?很显然,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那遗嘱必定是假的。
可是,造假者的目的是什么呢?这份遗嘱对保姆林桂英最有利,如果遗嘱是假的,造假者理应是林桂英或是她的儿子,而其目的则是夺取老爷子的全部遗产。然而,这份遗嘱本身存在着根本性的逻辑矛盾,只要是随便什么人提醒一下,任何一个法官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判断这份遗嘱为无效。难道是林桂英母子当时利令智昏,在伪造遗嘱时竟然忽略了时间上的逻辑矛盾而犯了这个致命的错误?
林桂英的文化程度太低,她不可能伪造出笔迹如此逼真的遗嘱,但她的儿子既然是高中毕业,就完全有可能做到。既然她的儿子刘得财花费了巨大的努力去练习老爷子的笔迹,他肯定是长时期地处心积虑,又怎么会犯这种极其低级的逻辑错误呢?除非是在一种情况下,那就是他根本不知道收藏协会在去年曾经搬过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才可能在伪造的遗嘱上留下了这样致命的漏洞。
可是,据方玉林说,刘得财当时还通过他的关系收购了收藏协会的不少旧家具,又怎么会不知道收藏协会搬家一事呢?既然他明明知道,又怎么会忽略这一点而采用那新印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