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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男人的瞠目结舌里,掩上衣衫,冷笑而去。
男人总是这样,他们喜欢用攻克城池的方式呈英雄,如果城池主动打开,他们反而无措了,像盲目自信的人一下闯进了不知东西南北的迷宫。
在朱槿眼里,男人一点都不可怕,全是贱人。
他们那么热衷于扮演英雄,费尽心机去抢中意的一切,而那些送上门来、唾手可得的东一切,太缺乏刺激的游戏性质,倒是让人索然了,所以,已婚男人喜欢搞外遇,因为老婆是自己的了,合法使用,毫无刺激可言。在没有了战场的和平年代,男人们都把情场当做战场去冲锋陷阵。
每当被心怀叵测的男人拦截,她会主动送身上前,做宽衣解带状,男人也就落荒而逃了。
他们忍受不了谣传中的冷傲险峻山峰,在抵达的一刻,突然变成了一抬脚就可迈过的土堆。
22岁了,朱槿的身体,依然完好无损,没有成功送出过。
一个秋天的下午,天空显得高而远,心情很好的朱槿去找宣凌霄,在电梯里,她遇见了丁朝阳,这个身材瘦长的男人之所以引起她的注意,是因为,她进电梯时,这个男人用脑袋抵着电梯墙壁,一声不响,好像睡着了。待她半个小时后回来,他居然还在电梯里,姿势不变,朱槿觉得好笑,怎么会在电梯里睡着呢?
她犹豫着是不要是要唤醒,电梯到一楼,她迟疑片刻,没出电梯,随着进电梯的人,再次上升。
她随着电梯上到了顶层,又下到底层,丁朝阳依然保持原姿势不动,她决定唤醒他,于是,手搭在他肩上:“嗨,醒醒,回家睡吧。”
令她大吃一惊的是,丁朝阳缓缓转过了头。她看到了一双看似伤感却无比清醒的眼睛:“我没睡。”
他声音低得充满了忧伤。
朱槿不好意思地张着嘴巴,说:“打扰你了,对不起。”
丁朝阳疲惫地笑了一下,看看电梯外,没头没尾地说:“有时间陪我喝杯酒吗?”
朱槿就知,遇上了一个愁肠百结的男人,她原本想拒绝的,把不字说出来,是件多么快意的事。
可,在这一天,她不忍了,觉得不字像把刀,会把这个原本伤感的男人再杀伤一次。
他们说,在男人面前,女人的悲悯是母性发作,母性一发作,女人就要犯贱了,一犯贱,就先输掉了半拍。
后来,她才知道,丁朝阳是她的劫数,笃定了要在她22岁的秋天发生。
老城区的一间休闲餐厅里,在邓丽君的婉转歌音里,她像个安静的乖孩子,托着下巴,听完了他所有的故事。
通过高考成功闯进城市的乡村孩子,风平浪静地生活,又遇上了温婉而家世雄厚的妻,在他时刻感谢着上帝的恩遇时,蓦然知道,自己永远也做不了父亲,更残酷的是,他用自身的生理缺陷剥夺了妻做母亲的权利。
说完这些,他木木地看着朱槿:“我从没像现在这样厌恶自己的身体。”
朱槿微笑地看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宽慰他的心,就随着餐厅的音乐,轻轻地哼唱邓丽君的歌。
唱了多久?她忘记了,只记得丁朝阳像傻了一样看着她一张一合的红唇,然后,慢慢探过头,轻轻的吻了她,她没躲,也没觉得厌恶,甚至无师自通地回应了他的吻。
那天晚上,她没去酒吧唱歌。
丁朝阳带她去了酒店,极尽柔情地打开了她22岁的身体。
他那么投入,那么伤心,一边爱抚着她的身体,一边问她幸福吗?
她羞涩地点头,他契而不舍地问:“是真的吗?”
他对自己能否给于女人幸福感产生了质的怀疑,她拼命点头,身体像飘在云端一样,醉了,每一寸肌肤都干渴的要命。
街灯璀璨地照进来,他缓缓进入身体的瞬间,朱槿闭上了眼睛,两滴清泪,悄然滑下,她有点伤心,在女人的人生历程中,她竟是这样地,为宽慰一个对妻子充满了内疚的男人,结束了处女时代。
那时的朱槿没想到,从此以后,她变成了一柄锋利而勤奋的铁锨,在这个男人的心上,不但挖深了那口对妻子内疚的深井,还又挖出了一口良心之井。尽管,她善解人意地压住了那朵洇开在身下床单上的淡红色花朵,可,那口良心之井,已在了。
离开酒店前,丁朝阳已清醒了,他低着头,抱着她,一直抱着。
后来她才知道,这个拥抱不是因为爱意,而是,接下来的一切,他不知该怎样处理才好。
他问了她的名字和年龄。
又问职业。
她如实相告。
他竟,长长地舒了口气。
很久很久的后来,她才知道,他长舒一口气,是在得知她是个在欢场混迹谋生的女子后,突然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
欢场中的女子,对男女之事,是习以为常的司空见惯吧,哪有真情可言?他大可不必内疚。
他们还是相互留了电话。
待她回家,才见,包里多了一叠粉色的钞票,还有一张纸条,要她原谅自己的荒唐。
那些钞票,被她一张一张地摆在床上,她坐在地板上,看着它们,哭了。
她不是那种一定要把处女之身留给丈夫的人,她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相送而已,但,她不能忍受这样的屈辱,这与那些衣着袒露地坐在酒吧沙发里,待价而沽的风尘女子有什么不同?把这肉身,让男人用目光称量一下,酌价卖掉。
一直,她是蔑视这些女人的,觉得她们像一堆失去了尊严的肉,谁出得起钱,就可以拎回去蹂躏一顿,再扔出来。
所有能标价卖掉的东西,都是贱的。
只有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东西,才是高贵的,比如爱情,多少金钱也办不到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无条件地喜欢。
当然,那时的她没指望过得到丁朝阳的爱,她也不爱他,萍水相逢里有了故事的一对男女而已。
他可以不爱她,但是,她不许他不敬她。
他不仅不敬她,甚至还亵渎了她,用那叠钱。
她决定电话他,斥责他一顿,她做不到像个那位香港女作家说的那样,看透人间凉薄,谁想拿钱来辱没自己时,那么,让他辱没好了,她弯弯腰,把钱捡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在22岁的女子眼里,肉身关系和爱情一样洁净而神圣。
她气势汹汹地电了他,他回应得很是恍惚,仿佛早已忘记,他曾在某个心意郁郁的夜晚抵达过这个女子的身体深处。
她怎能不愤怒?
她在电话里骂他,让他把他的臭钱拿走,否则,她会天天在公寓楼的电梯口等他。
他的声音一路低下去……
她再次见到了丁朝阳,约在一间茶馆,她看住他躲闪的目光,姿态泼辣,把钱抽出来,一张一张地数,啪地摔到他面前:“一张不少。”
丁朝阳讪讪收起,说:“你误会了我。”
“应该是我说你侮辱了我。”因为愤怒,她的鼻翼忽闪忽闪的。
丁朝阳隆重地向她道了歉,她没再刁难他,不知为什么,他眼里的抑郁让她有点心疼,总想用掌心拢拢他的脸,也真这么做了,丁朝阳愣愣地看着她,他的手也合了上去。
那一晚,她又没去唱歌。
有很多个夜晚,她不再去酒吧唱歌,她越来越迷恋这个大男孩一样的男人,这是种奇怪的感觉,明明的,他比她大8岁。
她那么喜欢在她的调皮下,他的脸上终于露出笑容,那笑,让她很有成就感。
渐渐然,丁朝阳好似明了她不是那种轻浮女子,待她,愈是心疼起来,在某个夜晚,他说:“以后,莫要再去酒吧唱歌了。”
她心里一暖,这样的话,从没人和她说过,连母亲都没有,母亲最喜欢的事就是检查她存折上的数字和帮她数钱包里的现金。至于这些钱是怎么来的,她不管,母亲无比想做个有钱人又无比仇恨有钱人。
母亲揣着做个有钱人的理想和一位有妇之夫好了,为了逼他离婚,故意怀了孕,死活不肯流产,得到的结果是,朱槿生下来 ,男人跑了。
丁朝阳说好女孩子不该混迹在声色场所。
她到丁朝阳的公司做了个文员,没多久,顺风顺水地做了专卖店店长,看上去,有了些虚荣的风光,她却不快乐。
因为不能忍受有人与她分享丁朝阳。
她想和他在一起,无时无刻,哪怕,化做一枚火机,一张纸片,只要能被他堂皇地随身携带就好。
每次约会做爱,丁朝阳都会小睡片刻,再由她叫起,穿戴整齐不留任何痕迹地回家。望着他渐渐消失在夜幕中的背影,她的心里,蔓延着被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