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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眼通天盗墓者:盗墓之王·大结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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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前的两把松木躺椅样式古朴,扶手上雕刻着细密繁复的云头、龙凤、貔貅,绝对不可能是近现代的产品。右边的躺椅侧面摆着一张三角小凳,上面放着一个棕色封皮的小笔记本,中间还夹着一支磨得油漆斑驳的铅笔。
  ";伟大人物?是谁?";我走过去,并没有伸手去抓笔记本,而是蹲下来,专注地凝视着它。
  ";一个足以令阿尔法都佩服莫名的大人物,不过,既然那位前辈已经亡故,就不必再提他的名字了,以免对死者唐突,使亡灵不安。";唐心伸手烤火,心情已经放松下来。
  笔记本的封皮是用熊皮硝制而成,那么结实的皮质都已经磨得起了毛边,可见它是每天无数次被主人翻阅的。至于那支铅笔的样子,则更可能在地质考察员的行囊里看得到,又短又脏,尾部还有被咬嚼过的痕迹,可见使用者有咬着铅笔思考问题的习惯。
  ";让我来猜猜看,那位大人物是不是在江湖上突然销声匿迹的';盗墓之王';大侠杨天?";
  我的灵感来自这个陈旧的笔记本,因为大哥留给我的那一本也是如此残破,而且大哥曾到过这里,我方才明明白白地感受到了来自他的力量。
  唐心";唔";了一声,没有立刻回答。
  ";他死了?不,他是永远不会死的,天下英雄无出其右的大人物生前轰轰烈烈,绝不会默默无闻地离开。这个世界是为他而存在的,就像月亮是要倚靠太阳的光才能得以出现在人类视野中一样。";
  我内心激动,但神情、言辞上一点都没有表现出来,仿佛是在说着与己无关的故事。
  ";风先生,你说错了,';盗墓之王';杨天虽然天下无敌,但他仍旧是人,而不是神。只要是人,就会老死、病死、横死、猝死他真的已经死了,就在我们刚刚到过的山洞里。其实,我们都会死,只不过早一时或者晚一时之分,回头想想,一天、一年、一百年放在地球历史的长河中,也仅仅就是白驹过隙的一瞬,那一点点微小区别与没有区别何异?";
  火焰腾跃起来,差些舔到她的指甲,让她小小地吃了一惊,猛地向后仰身,嗖地站起来。
  第三章谁是救世主?
  我不想跟她争辩,只是报以沉默的微笑。在杨天现在“生还是死”这个问题上,我比任何人都有发言权。
  壁炉是黑色的,非常宽大,这让我想起寻福园别墅里的那个壁炉,自然而然地也会联想到与关宝铃在一起的日子。我们相识并且走得很近的起因就在于壁炉里的怪异水泡声,当然还有大亨身中的“危地马拉黑巫术”,离开寻福园这么久,也不知道萧可冷有没有把寻福园完全恢复原状?
  唐心走向房间深处,我向前拖了一把躺椅,缓缓坐下来,凝视着火光出神。之所以没有马上去看那笔记本,是想等自己激动的心情彻底恢复平静后再说,免得思绪紊乱,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蠢事来。
  阿尔法一直没有再次出现,我心里的某些谜题大概只有他能解得开,譬如金属门的构成元素、门后那个陷阱的详情、亚洲齿轮存在的意义等等等等。
  在唐心眼里,阿尔法是万能的,假如有一个问题连他都解决不了,那就一定是彻底无解的。这是女孩子对待情郎的共同态度,我猜老虎肯定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艳福。那么,苏伦对我呢?我在她眼里又是什么样子的?
  一想到苏伦,胸膛里仿如有一股暖流慢慢涌动起来。“相见不相亲,不如不相见”,古人的诗词早就清晰说明了我此刻的感情世界。
  她一定是在那里!我的左手支在额头上,有点昏昏欲睡的感觉,当时看到的那个模糊影子重新在眼前浮现出来。
  “风先生,酒来了。”唐心飘然回来,两手里各提着一只褐色的短颈小口酒坛,轻巧地放在两张躺椅之间。酒坛口上的泥封也是褐色的,上面还盖着一个模糊的方形朱印。
  她从壁炉上的酒柜里取了两只青铜杯出来,把其中一只交给我:“酒是大秦丞相李斯亲自监制封口的‘淮上三日春’,杯子则是西汉高祖刘邦垓下大捷后从霸王项羽行装里抢来的,一个是龙头杯,另一个是丹凤杯,我们是否该怀疑这是项羽和虞姬对饮时用过的呢?闻一下,似乎还清晰留着当年美人的唇香呢。”
  自古以来,淮上出名酒,西北生美人——这两句话是史学家们专为悼念霸王项羽和虞姬所写。据饮酒界高手谈论,“淮上三日春”又名“开门十里香、迎风醉死马”,是烈性白酒中的极品,到了现在这个年代,只能偶尔从某些秦汉古墓里发掘到一部分,但却是只有酒水,没有酒香,在长期的窖藏日子里,都已经慢慢变质了。
  握在我手中的青铜龙头杯沉甸甸的,粗拙笨重之极,至少有两公斤重,凭手感和重量可以判断出,这是真正的秦汉时代古物。
  唐心提起一只酒坛轻轻摇晃了一下,那只可以容纳五公斤液体的酒坛传出“哗啦哗啦”的响声,应该只剩下半坛酒了。古酒在封藏过程中,就算使用的封口程序再严密,也总是会被微少的空气侵入内部,与酒精发生化学反应,不断地把水分蒸发出来。所以,封藏越严密的酒坛,其酒劲越会成倍增加,香气则随之馥郁数倍。
  “这其实不算是一个太好的喝酒时间,风先生,我明白你心里藏着很多忧虑,但你最好明白,只有保持住一个健康良好的身体,才会有余力拯救别人。喝酒之前,咱们最好先来个君子约定,只要外面不爆发超级地震、只要这小楼没有坍塌下来,谁都不能离座,直到喝完两坛酒为止,怎么样?”
  她慧黠地望着我,十足是一个还没有完全长大的小女孩的神情。
  我轻弹着酒杯:“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她说得没错,诸多纷扰充斥思想的时候,最好先暂时从乱麻一样的思绪里跳出来,待头脑清醒了,再重新回来解决问题——这是世界级的励志大师卡耐基的醒世名言,属于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
  泥封一起,醇和温厚的酒香顿时扑面而来。这是真正的顶尖古中国美酒,比起现在最受国民拥戴的各种“国酒”,一个在天空云上,其他的都要归于提壶卖浆之流的解渴饮料了。
  “果然好酒。”我情不自禁地赞叹了一句。
  唐心捧着坛子斟酒,有几滴飞溅出来,落在我的袖子上,迅速洇湿开来,酒香越发浓烈得沸沸扬扬,还没喝到嘴里,只闻香气便已经醉了。
  我举起袖子,轻轻闻了闻,再次赞赏出声:“古人爱说‘万花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的句子,我的这只袖子,只怕连洗三水都会酒香不绝。这么好的酒,只喝一次的话真是太遗憾了,真想贮藏下几大酒窖,一生常饮不断。”
  手术刀在开罗的所有别墅里都设有酒窖,但他只搜集到英格兰、苏格兰、法国南部山地的绝佳干邑,对于中国古酒却是可望而不可即,始终没有令他自傲的上等藏品。
  “干杯,为了大家能从埃及沙漠不告而别、不欢而散到现在心平气和地坐在这里,也为了能找到苏伦小姐,更为了杯中美酒!”唐心的祝酒词随意而洒脱,其实所有的心意都融合在酒里了,古酒铜杯,美女在侧,本来就是最值得浮一大白的理由。
  热辣辣的酒液滑过喉咙,胸膛里立刻浮起一股灼烧感,仿佛吞下的是一口燃烧着的汽油,但是只过了几秒钟,袅袅余香从浑身几千个毛孔里同时向外涌,舒泰之极也惬意之极。
  “好酒,好酒。”唐心的脸一下子红了,人面桃花一般,平添了七分妩媚娇艳。她的确很漂亮,否则老虎也不至于痴迷至此。
  三杯之后,第一坛酒就被喝光了,唐心立刻开了第二坛,在两只杯子里倒满。
  壁炉里的火越烧越旺,上好的松木干柴斑斑白白地脆响着,偶尔冒起一股白烟,伴着“嗞啦”一声响,泛着松油的古怪味道。
  “风先生,酒逢知己千杯少,我讲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给你听当作下酒小菜,好不好?”她的双颊酡红,眼底也浮起了纵横交错的红网,酒精已然高度奏效。
  我放下酒杯,向躺椅深处靠了靠,随即欣然一笑:“好,我早就准备好洗耳恭听了,请说。”
  现在我最想弄明白的核心问题是“水蓝到底是谁”,不管怎样,这个名字已经是第二次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来,我必须查清她的来历。
  唐心把手中的丹凤杯放在龙头杯旁边,双手交叉抱着后脑勺,瑟缩在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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