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两个人闹够了,停了下来喘气,晓晓也回过神,看着远处无尽的黑暗,想起一段往事。
丫头打破了安静,忽然说道,“对了,认识晓晓哥这么久了,也不知道晓晓哥以前在哪读书,怎么跑到江城来了”。
何叶端起杯子里的酒,来回慢慢的晃动着,“你不知道啊,他也是这个学校的,我们三个都是同一届的,算起来还是你师哥呢!”
丫头满脸兴奋地问道,“哦,没看出来,那他怎么毕业这么早,快跟我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晓晓连忙打住,插话道,“有什么好说的,都过去了,不提了,还是说说你们毕业后的打算吧!”
“不行,我就想知道,何叶姐最好了,快点说吧!”丫头不理晓晓,身子靠紧何叶,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神情。
“嗯,没什么…就是读了一年就退学了,你看现在不也过的挺好,有一份好的工作,还买了车,比我们这些人好多了。”何叶看着烛光下晓晓阴晴不定的表情,话支支吾吾说了一半,就岔开了。
丫头一脸失望地望着晓晓,“你们这些人就是没劲,什么都搞的神秘兮兮的,有什么不能说的”。
就在大家还没回过神,丫头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话,“晓晓哥姓什么?”
何叶也不禁用奇怪的眼光望着丫头,“姓刘啊!”
丫头自言自语,满脸的兴奋,“姓刘,刘晓晓,刘晓,只读了一年;莫非…”
“我知道了,他是不是就是三年前闹的整个大学都沸沸扬扬的刘晓。”丫头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突然高声说道,眼睛直直的盯着晓晓看看,仿佛要一眼看穿眼前的这个人。
一旁的小虫摘下眼镜,瞥了一眼面无表情的的晓晓,“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啊!”
何叶替晓晓打抱不平,“胡说什么,什么叫坏事,你看看你们,什么宣传部长,文艺主任,平时还挺威风,相比晓晓可差远了。”
“真是啊!真没看出来,晓晓哥这么闷的一个人能做出这么惊人的事。太不可思议了,太厉害了。没找女朋友,原来早就心有所属;昨晚我们宿舍还在谈论这件事,真没想到主角竟然一直在我身边,我竟一无所知,太精彩了。”丫头绘声绘色的说着,眼睛一直看着晓晓,一刻也没离开。
“都不要再说了,不然我立刻就走。”晓晓声色严厉,面露愠色,站起身来。
丫头一脸委屈的表情,可怜兮兮地央求,“别生气了,我错了,我不说了还不行吗”说完,站起身,拉住晓晓。
晓晓坐了下来,也不答话,低头看着草地。
然后,何叶说起来以后的打算,丫头像是失了魂一样也不搭话,只是不是地望着晓晓,宛如第一次见到晓晓一眼。
晓晓依旧低着头,心里早已翻天覆地,不能平静。
看着尴尬的场景,何叶跟小虫说着也没什么意思。便让大家收拾一下东西准备回去了。晓晓跟丫头两人心不在焉的帮忙整理,最后每人提了两大袋子垃圾走回去了。
分别时,丫头悄悄把何叶拉倒一边,小声问了几句话,隐隐约约听到了“柳如雨”三个字,何叶回了不知道,就走了过来。
柳如雨,多么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晓晓心里反复念叨这三个字。
扔了垃圾,晓晓帮丫头那好东西送她回宿舍,小虫去送何叶,大家彼此别过。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件事
回到住房内,晓晓躺在床上,望着眼前的熟悉的一切,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她还好吗?不知不觉三年过去了,还记得自己吗?虽然偶尔跟以前的校友见面,大家也会时常谈及她,但是他总是刻意避免听到任何有关她的信息。
知道又能怎么样,相知不如相忘的好。
看到墙上挂的巨型海报,这是美职篮球星凯文加内特,身穿五号凯尔特人球衣,一副呲牙咧嘴凶神恶煞的表情,像是地狱跑出的厉鬼。这是三年前离校时,篮球队的队长送的,当时他还是校篮球队的一员。
想起这些尘封的往事,好似过去了好远好远的时间。还记得以前有写日记的习惯,晓晓下床翻开一个笨重的皮箱,这里面收集了许多以前的笔记、书籍,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一个封面漆黑,四角已经被磨得发白的笔记本。应该就是它了,晓晓打开翻看了起来。
本中记得大多是一些乏味可陈的往事,有的时候只是只言片语的感慨。看到这些平淡无奇的记载,却有一种久违的感动。晓晓快速地翻完这些,看到大约一半的时候停住了,呆滞的神情完全僵硬。
三月一号,天气晴朗,温度合适,出去走走是个不错的选择,有想逃课的冲动。
刚刚换好外出的衣服,队长浩楠来电话,让下午到篮球馆集合,有重要的事宣布。这倒霉的孩子,真会赶时候,没办法,去上课吧。
想当初,自己刚进学校不久,浩楠突然有一天找我,让我加入校篮球队,说我在一次弹跳测试中打破了校史的记录,而且各项体育指标都很不错。我对此不感冒,一米七五多点的身高打篮球,太寒酸了。跳得再高有什么用,人家个高的不跳也能把你一巴掌拍下来。
最终我还是答应了,因为浩楠说,每一季校队会发两套篮球服和一双乔丹的篮球鞋,随队比赛还有奖励。看着脚下这双鞋才知道,一季是一年一次的意思,不是一年两学期的两季,出外比赛也是输多赢少,奖励也免了。唉,这点待遇都不够训练时买水的钱,今天看来,这笔买卖做亏了。所以,以后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坚决避免被人忽悠。
坐在教室,感觉真烦,最近事挺多,那有心思理会那学无聊的事,几个人拼的头破血流的抢一个球,不如一人发一个,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多好!再说自己能在在学校呆几天还是未知数,哪有闲心去想别的事。还是想想想自己的时吧!
是走,还是留?
终于熬完了上午的课程,脑子里浑浑噩噩的,吃完午饭就跑宿舍睡了。睡的正香,浩楠打电话问到没,没办法,只好说自己在路上,马上到。
快速收拾完,就奔体育馆去了。到了地方,队友都在热火朝天的开练,搞的每次自己都成落后分子,挺不好意思,赶紧换了衣服,躲到一个没人用的篮筐下,运球,投篮,再运球,再投篮。本想就这样熬过去的,可是冤家路窄,浩楠一脸不悦地走了过来。
看着这个伪善的面孔就来气,害的自己天天跑来跟这些臭男人混在一起,干着这些无聊的事,也没捞到什么好处。不管怎么样,至少是自己师哥,在这里官大一级压死人啊!多少给点面子,况且师哥平时对自己还是挺好的。
没办法,只好迎了过去。见面就是一顿琐碎。说自己天赋这么好,有弹跳,有速度,为什么从来没见过到内线突破,老在外面滥投,没有效率。还有,这里的每一位正式队员大多是三四年级,像我这样一年级直接进主力是破例的,不好好珍惜,态度还这么懒散。批评完说正事,海城大学的篮球队过半个月要来我校进行一场比赛,要我好好准备,过两天还要给我特训,我面色诚恳地答应积极备战,总算应付过去。
说起来,海城大学可是我们的苦主。由于两个城市离得比较近,坐车也不过两个钟头,所以经常在一起举行一些对抗的比赛。别的项目还好有输有赢,唯独篮球是未尝胜绩,所以队员也一直闭免能与他们的直接交锋,没想到这次竟然被人家逼到家门口了。队长为什么会答应,队员都不理解。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勇也。
其实想想也挺窝囊,由于这些年的耻辱,怎天被学校里同学背后恶搞,心里多少有些委屈。不过枪打出头鸟,自己只是一个替补主力,正式比赛都不用上场,跟自己也没多大关系,只不过出门不说是篮球队的不就行了。
恍恍惚惚没练几个球,就被浩楠拉倒对抗训练。自己重复以前的动作,进攻端,积极跑位,找到一个没人防守的地方,等球,等到就投,等不到就往回跑,防守。防守端,努力避免身体碰撞,用速度跟弹跳干扰或盖掉对方投篮,这样既轻松,又能打击对手的士气。至于为什么不选择运球突破进行杀伤,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在外面我也一样头的很准,我的命中率是全队最高的。
其实,我之所以这么不按要求做,我有自己的想法。即使我不依靠自己的身体,我也一样能做到他们做到的,而且做的比他们好,事实上,我的确也做到了。
留了一身的汗回到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