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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爱的征途+番外 作者:逝去的锦年(晋江2014-06-01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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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他们如此不理解我天才的思维而感到愤慨难当,当下就拍案而起,怒道:“你们走你们光明的人间正道,老娘耍我的歪门邪道,井水不犯河水,你个大水冲你大爷的龙王庙是几个意思?凭什么老是拆老娘的台?!”
  
  “好好好,你的办法好,我可没说不好,是不是?我家女王陛下永远最冰雪聪明最机智过人,说的话永远最正确,必须执行,那没得商量。”真难为我家林帅帅同志用一副看活宝的表情,说出这么深情款款的奉承之语来。
  
  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起生活久了,他的腹黑一星半点也没教给我,雪白雪白的肤色也没传给我,反而把我讨人欢心的本事学了个彻底。他的嘴巴真是越来越甜了,偶尔冒出几句蜜语来都快甜得赶上秘制红酒了,随便来上那么一两半两就直接把我放倒了。真别说,个中滋味,太特么销魂了。
  
  这不,现在被他的三句话一夸,我整个人都飘飘然了。他刚刚叫我啥来着?女王陛下不是?嗨,不就是直接承认了我在家里的身份地位嘛!不管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哪怕是床上,他也是被我夜夜骑夜夜压的小受,扒光绑定,只待我穿上皮衣皮裤,挥起爱的小皮鞭……咳,不小心跑题了。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凡是我作出的决策,他都坚决维护;凡是我作出的指示,他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是作为一个爱媳妇的好男人必有的先进觉悟。我对他有此觉悟而感到欣慰,遂而摸了他那滑不溜丢的小白脸一把,满足地眯起了眼睛,夸赞道:“说得好!晚上有奖励!”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我最近的思维有点混乱,嗷嗷嗷嗷
  
  




☆、72。情生意动

  五点多的时候,我拉着林森早点回家做饭吃,并无情地拒绝了陆小六蹭饭吃的无耻要求。
  
  这个时候正是下班高峰期,公交车上拥挤得连放个屁的空间都没有(对不起,人家一不小心又露俗了)。我被林森整个地护在怀里,他的一只胳膊圈紧我的肩膀并抵挡着其他人的推挤,一只手拽着吊环努力地保持着我们两个人的平衡。我将脸深深埋进他的胸怀,在一片嘈杂的车厢里静静地听着他沉稳而有力的心跳。他的衬衫上有着洗衣液的薰衣草香混合着太阳晒过后的暖香。这干燥的、暖烘烘的、足以熨帖神经的味道,让我无限依恋。
  
  窗外暮色已起,黑夜将至,无数行人奔走在回家的路上。而我在爱的人怀里,这个怀抱是如此温暖,如此宽阔,带着让人安心的气息,让我几乎生出一种错觉,好似这样就能一起相拥着到达生命的终点。
  
  夕阳西下不再只是带来黑夜,它忽然间让这座城市生出了温暖,温柔了面目。爱让钢筋水泥的怪物们点缀出柔情万千的不夜城。我忽然之间爱上了这座因他存在而变得分外美丽的城市。
  
  我从他的怀中仰起头,轻声地开口,生怕哪怕一个过高的音量惊扰了这一刻的温情脉脉:“林森,有你在真好。”
  
  他将头低俯下来一些,与我的脸离得极近。一说话,他的鼻息便会呼在我的侧脸上。他的声音也放得轻,低低地传进我的耳中:“周围这么多人,你怎么突然想到跟我告白?”
  
  轻声细语,彼此的互动像是恋人间最甜蜜的耳鬓厮磨。
  
  我的脸忽然着了火一般烧了起来。说这话无非是一时情生意动,没有控制住自己而脱口而出。虽然平时比这更加肉麻更加直白的话都张口即来,却没有这样,在喧闹拥挤的人群中向对方倾诉。
  
  我发现自己破天荒地害了羞,只好再次埋进他的胸前假装鸵鸟。
  
  林森没说什么,搂着我的手臂却收得更紧了一些。
  
  公交车晃晃悠悠走走停停地开了一个小时,终于到了目的地,我迫不及待地牵着林森的手下了车。经过那么长时间的集柔道、散打、瑜伽、缩骨、空中飘浮为一体的运动,我这一把多年不运动的老骨头简直要散架了。更别提我扭伤的那只脚,疼得发麻。
  
  我惆怅地望着我家林帅帅,幽幽地开口道:“帅帅啊~~你有没有觉得,坐公交车真的好累啊?”
  
  “想说什么你就说吧。”他浅浅笑着,似乎一听就听出了我的话外音。
  
  “好吧,那我直接一点——咱们什么时候去搞个车子来代代步?”我眨着两只星星眼,期待地看着他。
  
  他十分认真地思索了一会儿,语气有点为难:“我想,大约在冬季。”
  
  我差点被他刚刚那严肃正经的表情给欺骗了,瞧他说出来的话,什么跟什么呀?我还“春天里”呢!
  
  “你丫严肃点。”我作势就要去掐他。
  
  他摊了摊手,一脸无奈地叹息:“我们现在的经济情况你又不是不清楚,哪里买得起车?你委屈一点……等明年,应该可以的。”
  
  “你个笨蛋!”我的魔爪终于成功地掐到了他脸上的软肉,就是太紧致了一点,不太捏得住,“我说的是自行车呀自行车!谁让你买四个轮子的了?”
  
  他怔了一怔,然后笑了,那一笑简直天地为之失色,夜色朦胧也掩不住他眼中流转的光华。我下意识地抹了抹嘴巴,发现口水果然淌出来了。
  
  他丫的总是动不动乱放电,时不时利用他的美色,迷得我神魂颠倒。我心里对他真是,又爱又恨。
  
  他抬手拍了拍我的脑袋,笑得很开心:“自行车怎么够得上我们的水平?起码得从小电驴起步。”
  
  艾玛呀我内个亲娘娘,这小子真是太有觉悟,太有格调,太有情趣了!
  
  这人心情一好啊,看什么都是美好的,连菜场门口那只堆满了烂菜叶的垃圾桶都变得顺眼了,即使路过的车子喷了我一脸的尾气我也没跟人家计较。
  
  一把挽紧林森的胳膊,我跛着一只脚急吼吼地带着他往菜场里走:“走走走,买肉去!晚上加菜!”
  
  犹记得第一次带他去菜场时的情景,那时他眉头紧皱鼻子紧捂,好像不小心吸进一点腥臭的空气就要中毒一样。而现在,在和我一起生活了几个月,三天两头陪着我进出这种地方之后,他已经完全适应了,还能眼光颇准地帮忙挑出最新鲜最实惠的蔬菜。而凭着他的那张脸,我趁机坑蒙拐骗了不少女摊主的菜,时常腆着一张老脸厚颜无耻地要求她们称头足一点,多抹掉几块钱,多送点赠品之类的。
  
  林同学一开始还为我牺牲他的色相来换取一些小便宜而恼怒不已,但次数多了,他抗议无效,也就心不甘情不愿地默认了。更别说人家大妈、少妇更或者少女的热心劲儿,自动送上门来的好处真是推也推不完呀。
  
  每当这种时候,我看着他的眼神就忍不住像看着财神爷一样。瞧他那小白脸,分明就写着四个大字儿:招财进宝!
  
  买了菜回家,林森拎着菜进了厨房,我跟着他进去,却被他又轰了出来:“今天我来,你一边歇着去。”
  
  之前我做饭的时候,他没事的话也会过来帮忙打打下手。时间一久,他耳濡目染的也学会了不少,我没时间做饭时他也能自己做上那么几道菜,卖相暂且不论,味道好歹还凑活吧。今天他这么自动自觉,我也就不拦着他。
  
  不过我没有听话地去歇着,而是搬了一把椅子,坐在厨房门口看他忙碌。
  
  我像个女流氓一样,贪婪地用眼神将他从头调戏到脚底。他包裹在卡其色休闲长裤里的双腿,又瘦又长。我看着看着就忍不住想起每一次两个人在床上玩“妖精打架”的时候,褪去了 “外包装”,只留下充满了力量的肌肉的那具身体。那布满汗水的滑腻感,那高起低伏的动作,还有那类似背景音乐一样急促又粗重的喘息声……鼻间一阵腥甜的热流,我这头上下两张嘴都饿着的色狼对着可口的猎物情难自禁地流下了血水与口水。
  
  他背对着我在水池边冲洗着包心菜——他打算做他最拿手的手撕包心菜。清越舒朗的声音夹杂在哗哗的流水声中:“每天都要看上那么多遍,你还没看腻?”
  
  虽然知道他看不到,我还是煞有介事地想了一下,然后眉飞色舞地开口:“米饭我们顿顿吃,都没腻呢是不是?看帅哥也是一辈子的事,天天看,养眼又心情好,活到八十人不老!”
  
  他闷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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