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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爱的征途+番外 作者:逝去的锦年(晋江2014-06-01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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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言,他的嘴角抽了两抽,冷笑道:“万幸,你还算有点自知之明。”
  
  他这人也太从善如流了,我说什么,他都不晓得假意奉承一下,真是个冷血无情的臭男人。
  
  郁闷地又仰头喝了好几口酒,感觉热辣辣的滋味从舌尖一直蔓延到胃里,说不出是难受还是痛快。
  
  “作为一个女孩子,你不应该喝酒。”
  
  “酒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你不是想知道我跟他是怎么回事吗?我告诉你。”
  
  十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腰粗,腿粗,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粗,满身挂满五花肉的大胖子。身高一米六,体重却有一百三十多斤。站在镜子前,我自己都不敢正视自己的脸和身体。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惨不忍睹,连自己都嫌弃自己。想过减肥,也坚定地尝试过,可是一点用也没有。我很自卑,自卑到在人前走不敢抬起头来。
  
  虽然如此,我却像所有小女生一样,在心里偷偷地喜欢着一个人。
  
  和项楚认识的时候,我还是个五岁的黄毛丫头。我们在同一所幼儿园的同一个小班里,一起上学前班。
  
  五岁的时候,我就已经是个肉嘟嘟的肉球了。小朋友们嫌弃我长得胖,玩游戏的时候显得很笨拙,总是拖他们后腿,所以都不跟我一起玩。因为不一起玩,交流的时间很少,所以我跟班里的小朋友都融不到一起去,总是孤零零地被排斥在外。
  
  可是有一天,项楚巴巴地跑到我面前,盯着我看了许久,忽然咧嘴一笑,莫名其妙地抬手就往我的脸上一顿又是掐又是拧又是摸的,似乎玩得异常开心。而我,因为太过震撼,一时间连反抗都忘了,只是呆呆地站着,任由他折磨我的小包子脸。
  
  折腾了半天,他终于停了手,皱着眉头说:“果真是笨蛋。这样都没有反应。”少顷,他忽又展眉一笑,“不过呆呆的也好,怎么欺负都行。这脸摸上去手感真不错,好,我决定了,以后,你的脸归我了,告诉你,不许给别人玩!”他恶狠狠地瞪着我,像是警告。
  
  看看,这祸害那么小的年纪就已经是个地痞流氓,有着与生俱来的调戏女孩子的天分。
  
  我被他一吓,顿时缩了肩膀,小鸡啄米地狂点头。
  
  我们一路相伴着成长起来。我眼看着他的个子一天天地窜高,脸蛋一日比一日英俊好看,当然,人品也越来越恶劣。当他慢慢长成一代英俊美少年的时候,我却无比绝望地发现自己与他完全是背道而驰,纵向变化忽微,横向发展却是日益明显。
  
  随着年纪的增长,他的身边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女孩子,温柔的,可爱的,漂亮的,有才的,有气质的,各种各样,比花蝴蝶还要五彩缤纷。
  
  虽然我还在他身边,却始终还是那个让他“捏脸蛋玩”的玩偶。大概,在他心里,我什么都不是。看他和不同的女孩子来往,心里难过得一阵阵地疼,却无法对他提出一字半句的抗议。我怕有一天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连话都不跟我说一句。我怕他会厌烦我。
  
  所以我只能站在他身边,目睹着他勤快无比地更换着女朋友。一次次地难过,一次次地心碎,一次次地被那些女孩子嘲笑。
  
  他会若无其事地当着我的面与别的女孩子接吻。
  
  他会指着我,对怀里的新女朋友嘻嘻哈哈地说:“看,她像不像个皮球?”
  
  他常常说,扭着你的脸,发泄心情特别爽。
  
  甚至有一次,我在路上走,忽然发现自己的影子变成了两个。一回头,看到他猫着腰躲在我背后。我还来不及问他,他已经直起腰来,转身对着转角一群男孩子高声喊道:“我早说过,她这么庞大的体形,用来遮太阳是很有用的。”然后那群男孩子全都哄笑起来。眼泪在我的眼眶里打了几个转,终究还是没有落下来。
  
  只要在他身边,我的自尊,我的真心,我的感情,根本就一无是处。只能一遍遍地被他践踏。
  
  可是那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他。明知他有毒,而且是剧毒,却还是心甘情愿地饮鸩止渴。
  
  不是有人说过吗,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个把人渣。我一不小心爱上个长得非常不错的人渣,对于外貌协会的成员而言,也算是情有可原了。
  
  




☆、20。伤心伤情

作者有话要说:  
                    
  和项楚在一起,仿佛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但却也是莫名其妙的。
  
  那天是他16岁的生日,我也被邀请了去。一帮人去吃饭,坐在男男女女之中,我只觉得浑身不自在,只能一个劲儿地往角落里缩,生怕别人的注意力会落在我身上。
  
  那天他酒喝多了。我上完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正好在走廊里碰到醉醺醺的他。看到他醉得连路都走不稳,整个人东倒西歪的,我上去扶了他一把。就是那一把,改变了我们两个人的命运。
  
  我根本想不起来他是什么时候吻上来的。当我有意识的时候,他正有些勉强地将我比他大了一倍的身体搂在怀里,一只手在我的脸颊上厮磨,而嘴唇重重地压着我的。那一刻,我忘了推开他,只是陷在他的气息之中无法自拔。
  
  事后,我以为他一定会完全不当回事,要么就是拿这个一遍遍地嘲笑我、侮辱我。可是,我没有想到,他会对我说:“做我女朋友。”
  
  我承认,那时候我的心里是欣喜的,快乐的,仿佛自己从灰姑娘瞬间变成了王子身边的公主。
  
  上高中之后,我的个子从原先的一米六一下子窜到了一米六五。因为学习压力骤然加大,体重也降了十来斤,一直维持在一百二十斤上下。虽然说我没有从前那样胖得像个球,但总也还是壮实的,尤其从背影来看,简直虎背熊腰。
  
  项楚倒也不介意,似乎经过这么年,早已经习惯了我圆溜溜的模样。
  
  和他在一起的几年,他还是像以前一样恶劣。他总是在抱着我的时候,把手放在我的五花肉上,嘿嘿地冲我笑:“老婆,手感不错。”这个大尾巴狼,也曾唤过我“老婆”,亲昵地,温柔地。
  
  他送过我一只一人高的大熊,说那就是他的替身,在他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代替他陪伴我。我把它天天放在床上,环抱着它一起入眠。现在,那只熊在我们家暗无天日的地下储藏室里,再也不被允许出现在我面前。
  
  他和我买过一对对戒,分手后,被我一扬手丢在了郊区的某条河里。
  
  项楚会欺负我,却从来不许别人欺负我。他喜欢掐我的脸蛋,却从来不准任何人碰我的脸。
  
  他总是很专/制,很霸道。
  
  尽管那是一段非常灰暗非常不堪的时光,我却一直把它们放在记忆最温柔的地方。
  
  最后分手,是在高三那年的冬天。我只是在无意中发现,他和别的女孩子暧昧不清。虽然之前他也一直跟女生嘻嘻哈哈的没个正经,但我成为他女朋友之后,他就没有再“轻薄”过任何年轻漂亮的雌性生物,动手动脚的行为不再有,除了嘴巴上偶尔会揩点油乱开玩笑,也算得上是循规蹈矩了。
  
  那天是他的生日。牵手,是因为他的生日宴;分手,也是在他生日的当天。有时候我忍不住会怀疑,他的生日,真是一个跨不过去的坎。
  
  我瞒着他,偷偷打工了一个多月,用所有打工赚的钱给他买了一个他念叨了很久的手表。可是,当我在他家的房间里看到他和苏优优衣衫凌乱不整的模样时,我所有的理智防线全都在刹那间崩溃。匆匆地转了身,不顾他在后面的叫唤,一步一步地急急走出门,一眼都不愿意再看这龌龊的画面。
  
  走到十字路口,我忘了自己身在马路边,也忘了不能随地乱丢垃圾,放任着身体里面那股横冲直撞的冲动,把手中包装精美的礼盒丢了出去。一辆公交车驶过,车轮子毫不犹豫碾过那个小小的方盒子。我仿佛能听见车轮碾压时手表零件碎裂的声音,就像我同样被碾过的心脏一样,四分五裂。
  
  最初的时候,我是恨他的,真真切切地觉得恨。我把自己最纯粹最美好的年华都放在了他的身上,投注了全身心的感情,他还给我的,却是一个崩塌的感情世界。他从来不懂珍惜我,也不稀罕珍惜我给的一切。我对他,一夕之间死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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