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果不先限制工作日,不严格地强制贯彻工作日的法定界限,要想在社会改革方面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是决不可能有任何成功希望的”。
必须承认,我们的工人在走出生产过程时同他进入生产过程时是不一样的。在市场上,他作为“劳动力”这种商品的所有者与其他商品的所有者相遇,即作为商品所有者与商品所有者相遇。他把自己的劳动力卖给资本家时所缔结的契约,可以说象白纸黑字一样表明了他可以自由支配自己。在成交以后却发现:他不是“自由的当事人”,他自由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时间,是他被迫出卖劳动力的时间【“允许每天劳动14小时,包括或不包括吃饭时间……就等于强迫这样做。”(《工厂视察员报告。1863年4月30日》第40页)今天的一些“经济学家”的水平,远远不如一百年多前的一个普通的工厂视察员。】;实际上,他“只要还有一块肉、一根筋、一滴血可供
334
榨取”,吸血鬼就决不罢休。为了“抵御”折磨他们的毒蛇,工人必须把他们的头聚在一起,作为一个阶级来强行争得一项国家法律,一个强有力的社会屏障,使自己不致再通过自愿与资本缔结的契约而把自己和后代卖出去送死和受奴役。迟早还会有第四共产国际,这是全世界无产者团结起来所必需的。当然这个第四共产国际的组织规程与前三个共产国际的会有所不同。从法律上限制工作日的朴素的大宪章,代替了“不可剥夺的人权”这种冠冕堂皇的条目,这个大宪章“终于明确地规定了,工人出卖的时间何时结束,属于工人自己的时间何时开始”。【工厂视察员以有节制的讥讽和经过斟酌的语言暗示,现在的十小时工作日法令,在某种程度上也使资本家摆脱了他作为单纯的资本化身而自然带有的那种野蛮性,并给了他受少许“教养”的时间。从前,“雇主除了搞钱以外再没有时间做别的事情,而工人除了劳动以外也再没有时间做别的事情”。(《工厂视察员报告。1859年10月31日》第48页)】多么大的变化啊!
335
第九章
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
在这一章里,也同前面一样,假定劳动力的价值,从而再生产或维持劳动力所必要的工作日部分,是一个已知的不变的量。
根据这个假设,知道剩余价值率,同时也就知道一个工人在一定的时间内为资本家提供的剩余价值量。例如,假设必要劳动每天是6小时,表现为金额3先令或1塔勒,那末,1塔勒就是一个劳动力的日价值,或者说,是购买一个劳动力所预付的资本价值。再假设剩余价值率是100%,那末,这1塔勒的可变资本就生产1塔勒的剩余价值量,或者说,工人每天提供6小时的剩余劳动量。
但是,可变资本是资本家同时使用的全部劳动力的总价值的货币表现。因此,可变资本的价值,等于一个劳动力的平均价值乘以所使用的劳动力的数目。因此,在已知劳动力价值的情况下,可变资本的量与同时雇用的工人人数成正比。如果一个劳动力的日价值=1塔勒,那末,每天要剥削100个劳动力,就必须预付100塔勒的资本,要剥削n个劳动力,就必须预付n塔勒的资本。
同样,如果1塔勒的可变资本,即一个劳动力的日价值,每天生产1塔勒的剩余价值,那末,100塔勒的可变资本每天就生产100塔勒的剩余价值,n塔勒的可变资本每天就生产1塔勒×n的剩余价值。可见,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等于一个工人一个工作日
336
所提供的剩余价值乘以所使用的工人人数。又因为在劳动力价值已定的情况下,一个工人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是由剩余价值率决定的,由此就得出如下第一个规律: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等于预付的可变资本量乘以剩余价值率,或者说,是由同一个资本家同时剥削的劳动力的数目与单个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之间的复比例决定的。
因此,如果我们用M表示剩余价值量,用m表示一个工人每天平均提供的剩余价值,用v表示购买一个劳动力每天预付的可变资本,用V表示可变资本的总数,用k表示一个平均劳动力的价值,用a'/a(剩余劳动/必要劳动)表示一个平均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用n表示所使用的工人人数,我们就得出:
M=(m/v)V或
M=k(a'/a)n
这里继续假定,不仅一个平均劳动力的价值不变,而且一个资本家所使用的工人已经化为平均的工人。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并不与受剥削的工人人数按比例增长,但这时劳动力的价值也就不是不变的了。
因此,在一定量剩余价值的生产上,一种因素的减少可以由另一种因素的增加来补偿。如果可变资本减少,同时剩余价值率却按同一比例提高,那末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仍然不变。按照以前
337
的假定,如果一个资本家每天要剥削100个工人,必须预付100塔勒,而剩余价值率如果是50%,那末,这100塔勒的可变资本就提供50塔勒的剩余价值,或100×3个劳动小时的剩余价值。如果剩余价值率提高一倍,或者说,工作日不是从6小时延长到9小时,而是从6小时延长到12小时,那末减少了一半的可变资本50塔勒,也同样提供50塔勒的剩余价值,或50×6个劳动小时的剩余价值。可见,可变资本的减少,可以由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的按比例的提高来抵偿,或者说,所雇用的工人人数的减少,可以由工作日的按比例的延长来抵偿。因此在一定限度内,资本所能榨取的劳动的供给,并不取决于工人的供给。【这个基本规律看来是庸俗经济学的先生们所不知道的。他们与阿基米德相反,认为在需求和供给决定劳动的市场价格这一点上,发现了一个不是使世界运动而是使世界静止的支点。现代庸俗经济学继承了这一庸俗看法。而且现代庸俗经济学所谓的要素替代论也是对这里所阐述的理论和现象的歪曲。】反过来说,如果剩余价值率降低了,那末,只要可变资本量或雇用的工人人数按比例增加,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就仍然不变。可变资本是相对不重要的,因为资本家往往不是预付工人的劳动,而是预支工人的劳动。所以资本家大可仅有不变资本,靠工人向资本家预付工人的劳动进行生产,然后再从销售收入中补偿工人的劳动力价值。资本家支付工资的间隔越长,可变资本相对越不重要。中国应当推行按周支付工资的制度。
但是,靠提高剩余价值率或延长工作日来补偿工人人数或可变资本量的减少,是有不能超越的界限的。无论劳动力的价值如何,无论维持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是2小时还是10小时,一个工人每天所能生产的总价值,总是小于24个劳动小时所物化的价值,如果这24个物化劳动小时的货币表现是12先令或4塔勒,那就总是小于12先令或4塔勒。我们前面假定,要再生产劳动力本身,或者说,要补偿购买劳动力所预付的资本价值,每天需要6个劳动小时。根据这个假定,500塔勒的可变资本,使用500个工人,在剩余价值率为100%,或工作日为12小时的时候,每天生产500塔勒的剩余价值,或6×500个劳动小时的剩余价值。100塔勒的
338
资本,每天使用100个工人,在剩余价值率为200%,或工作日为18小时的时候,只生产200塔勒的剩余价值量,或12×100个劳动小时的剩余价值量。它的总价值产品,即预付的可变资本的等价物加剩余价值,在任何一天都决不能达到400塔勒或24×100个劳动小时的数额。平均工作日(它天然总是小于24小时)的绝对界限,就是可变资本的减少可以由剩余价值率的提高来补偿的绝对界限,或者说,就是受剥削的工人人数的减少可以由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的提高来补偿的绝对界限。这就是现代庸俗经济学关于脊线右侧生产不经济区域理论(见平新乔著,《微观经济学十八讲》,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03页)的本意。这个非常明白的第二个规律,对于解释资本要尽量减少自己所雇用的工人人数即减少转化为劳动力的可变资本部分的趋势(以后将谈到这种趋势)所产生的许多现象,是十分重要的,而这种趋势是同资本要生产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量的另一趋势相矛盾的。反过来说,如果所使用的劳动力数量增加了,或可变资本量增加了,但是它的增加和剩余价值率的降低不成比例,那末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就会减少。
第三个规律是从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