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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家的账簿上,由他们进行结算外,很可能根本不存在。……例如苏格兰的情形就是这样,在那里,货币流通额从来不超过300万镑,但存款却有2700万镑。如果不发生向银行提取存款的风潮,只要同一个1000镑反复流回,就能够同样容易地抵销一个同样无法确定的金额。因为同一个1000镑今天由某人用来抵销他对某个零售商人的债务,明天由这个零售商人用来抵销他对某批发商人的债务,后天由这个批发商人用来抵销他对银行的债务,依此类推,以至无穷;所以,同一个1000镑可以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抵销任何一个可以想象的存款额。”(《通货论》第62、63页)
正如在这种信用制度下一切东西都会增加一倍和两倍,以至变为纯粹幻想的怪物一样,人们以为终究可以从里面抓到一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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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西的“准备金”也是如此。
让我们再一次听听英格兰银行总裁莫利斯先生是怎么说的:
“私人银行的准备金,以存款形式存放在英格兰银行手里。金流出的影响首先好象只涉及英格兰银行;但它会同样对其他银行的准备金发生影响,因为这也是它们存放在我们银行里的准备金的一部分的流出。它还会对一切地方银行的准备金发生同样的影响。”(《商业危机》1847—1848年'第3639、3642号')
可见,这些准备金最后实际上会并入英格兰银行的准备金。【{此后,这种情况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可以用1892年11月伦敦十五家最大银行的银行准备金公报(引自1892年12月15日《每日新闻》)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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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名称 │ 负债(镑) │现金准备(镑)│现金准备对负│
│ │ │ │债的百分比 │
├─────────────┼───────┼──────┼──────┤
│西蒂银行 │ 9317629│ 746551│ 8。01│
│京都银行 │ 11392744│ 1307483│ 11。47│
│帝国银行 │ 3987400│ 447157│ 11。22│
│劳埃德银行 │ 23800937│ 2966806│ 12。46│
│伦敦韦斯明斯待银行 │ 24671559│ 3818885│ 15。50│
│伦敦西南银行 │ 5570268│ 812353│ 14。58│
│伦敦股份银行 │ 12127993│ 1288977│ 10。62│
│伦敦内地银行 │ 8814499│ 1127280│ 12。79│
│伦敦郡银行 │ 37111035│ 3600374│ 9。70│
│国民银行 │ 11163829│ 1426225│ 12。77│
│国民地方银行 │ 41907384│ 4614780│ 11。01│
│帕尔斯联合银行 │ 12794489│ 1532707│ 11。98│
│普雷斯科特公司 │ 4041058│ 538517│ 13。07│
│伦敦联合银行 │ 15502618│ 2300084│ 14。84│
│威廉斯—迪肯—曼彻斯特公司│ 10452381│ 1317628│ 12。60│
├─────────────┼───────┼──────┼──────┤
│ 总 计 │ 232655823│ 27845807│ 11。97│
└─────────────┴───────┴──────┴──────┘
在这大约2800万镑的准备金中,至少有2500万镑存入英格兰银行,至多只有300万镑现金存放在这十五家银行自己的保险箱内。但英格兰银行银行部的现金准备,在1892年同一个11月内,一直不满1600万镑!——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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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种准备金也有双重存在。英格兰银行银行部的准备金,等于该行有权发行的银行券超过流通中的银行券的数额。该行银行券的法定最高限额=1400万镑(发行这个数额,不需要有金属准备;这个数额大约等于国家对该行所负的债务),加上该行的贵金属储备额。因此如果贵金属的储备额=1400万镑,该行就可以发行银行券2800万镑。而如果其中有2000万镑在流通,银行部的准备金就=800万镑。这时,这800万镑银行券按照法律就是该行可以支配的银行家资本,同时又是该行接受存款的准备金。如果现在金的流出使该行的金属储备额减少600万镑,——因而必须销毁同样数额的银行券,——那末银行部的准备金也就会由800万磅减少到200万镑。一方面,该行将会大大提高它的利息率;另一方面,那些在该行拥有存款的银行以及其他存款人将会发现,作为他们自己在该行存款的保证的准备金已经大大减少。1857年,如果英格兰银行没有得到暂停执行1844年银行法的“政府指令”【{1844年银行法的暂停执行,使英格兰银行可以发行任何数量的银行券,而不顾它手中有多少金准备可以作为保证;这样,使它可以创造任何数量的纸票形式的虚拟货币资本,从而用来借给各个银行和各个汇票经纪人,并且通过他们,借给商业界。——'弗·恩·'}】,伦敦四家最大的股份银行就要强行提取它们的存款,从而使银行部破产。因此,尽管发行部还有好几百万镑(例如1847年有800万镑)作为流通的银行券兑现的保证,银行部还是会象1847年一样垮台。不过,银行券兑现的这种保证也是幻想的。
“银行家自己不直接需用的存款的大部分,都转到‘bill…brokers’<按字面是汇票经纪人,事实上是半个银行家>手里,而后者作为借款的保证交给银行家的,是他们已经为伦敦或其他地方的人贴现的商业票据。这种汇票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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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银行家负责偿还这种随时可以提取的存款;这种交易的数额非常巨大,连现任{英格兰}银行总裁尼夫先生在作证时也说:‘我们知道某个经纪人有500万镑,并且我们有理由认为另一个经纪人有800万到1000万镑;一个有400万镑,另一个有350万镑,第三个有800万镑以上。我这里说的是掌握在经纪人手里的存款。”(《银行法特别委员会的报告》1857—1858年第V页第8号)
“伦敦的汇票经纪人……在进行巨额交易时,没有任何现金准备;他们指望陆续到期的汇票的收入,在紧急时,就指望用他们已贴现的汇票作保证向英格兰银行借款。”'同上,第VIII页第17号'——“1847年,伦敦有两家汇票经纪人公司停止支付,后来又恢复营业。1857年它们再一次停止支付。其中一家在1847年的负债额约计为2683000镑,而资本为180000镑;1857年的负债额为5300 000镑,而资本也许不超过1847年的四分之一。另一家的负债额两次都在300万到400万之间,而资本却不超过45000镑。”(同上,第XXI页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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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货币资本和现实资本。I
我们现在在考察信用制度时要遇到的仅有的几个困难问题是:
第一,真正货币资本的积累。它在什么程度上是资本的现实积累的标志,即规模扩大的再生产的标志,又在什么程度上不是这种标志呢?资本的所谓过剩'plethora',一个始终只用于生息资本即货币资本的用语,仅仅是表现产业生产过剩的一个特殊方式呢,还是除此以外形成一种特殊的现象呢?这种过剩即货币资本的供给过剩,是否与停滞的货币总量(金银条块、金币和银行券)的存在相一致,从而现实货币的过剩,是否就是借贷资本的上述过剩的反映和表现形式呢?
第二,货币紧迫,即借贷资本不足,又在什么程度上反映出现实资本(商品资本和生产资本)的不足呢?另一方面,它又在什么程度上与货币本身的不足,即流通手段的不足相一致呢?
在以上考察货币资本和货币财产的积累的特殊形式时,我们已经把这种积累的形式归结为对劳动的占有权的积累。前面已经说道,国债资本的积累,不过是表明国家债权人阶级的增加,这个阶级有权把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