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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场合,我们都知道,剩余价值是由一个既定的价值产生的,因为这个价值是以生产资本的形式预付的,至于是以劳动的形式预付,还是以生产资料的形式预付,那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另一方面,这个预付的资本价值所以能形成剩余价值,并不是由于它已经被消耗,从而形成了商品的成本价格。因为,正是就它形成商品的成本价格来说,它形成的不是剩余价值,而只是所耗费的资本的等价物,或补偿价值。因而,就它形成剩余价值来说,它不是靠它作为所耗费的资本的特有属性,而是靠它作为预付资本,从而作为所使用的资本的特有属性,来形成剩余价值的。因此,剩余价值既由预付资本中那个加入商品成本价格的部分产生,也由预付资本中那个不加入商品成本价格的部分产生;总之,同样由所使用的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和流动组成部分产生。总资本在物质上是产品的形成要素,不管它作为劳动资料,还是作为生产材料和劳动,都是如此。总资本虽然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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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进入价值增殖过程,但在物质上总是全部进入现实的劳动过程。或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它虽然只是部分地参加成本价格的形成,但会全部参加剩余价值的形成。不管怎样,结论总是:剩余价值是同时由所使用的资本的一切部分产生的。现代庸俗经济学认为,利润是资本的边际产出,而工资则是劳动的边际产出。考虑到工人常常是预付自己的劳动,因此即使我们同意按所谓的生产要素进行分配,但既然剩余价值是同时由所使用的资本的一切部分产生的,则劳动要素的供给者——工人也应当同资本的其它部分一起参与剩余价值的瓜分,而不是仅仅得到工资。这或许是社会主义时期真正可行的股份合作制的理论基础。在这个理论中,工资对于工人,就象折旧对于资本一样,是不能算作报酬的。如果用马尔萨斯的粗浅的说法,这个结论还可以更简短地表达为:
“资本家对于他所预付的资本的一切部分,都期望得到同样的利益。”
剩余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这样一种观念上(只是观念上)的产物,取得了利润这个转化形式。因此,一个价值额之所以成为资本,就因为它是用来生产利润的,换句话说,利润之所以产生出来,就是因为有一个价值额被当作资本来使用。而资本是在企业中发挥作用的。这就是现代企业的由来。没有企业生产,只有市场交易,是产生不了利润的。企业的性质在于追逐利润,而不在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所谓的节约交易费用。显然,即使没有交易费用的节约,甚至交易费用还有所增加,但只要有利润,就可能有资本主义企业存在。科斯的理论的核心,其实是要把剩余价值归因于交易费用的节约,否定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从而否定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为资本主义制度而辩护。如果我们把利润叫作p,那末,W=c+v+m=k+m这个公式,就变成W=k+p这个公式,也就是商品价值=成本价格+利润。
因此,我们在这里最初看到的利润,和剩余价值是一回事,不过它具有一个神秘化的形式,而这个神秘化的形式必然会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出来。因为成本价格的形成具有一种假象,使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区别看不出来了,所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价值变化,必然变成不是由可变资本部分引起,而是由总资本引起。因为在一极上,劳动力的价格表现为工资这个转化形式,所以在另一极上,剩余价值表现为利润这个转化形式。
我们知道,商品的成本价格小于它的价值。因为W=k+m,所以k=W…m。只有m=0,公式W=k+m才会归结为W=k,即商品价值=商品成本价格。这种情况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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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决不会发生的,就正常情况或现代庸俗经济学中的所谓均衡情况而言。虽然在特殊的市场行情下,商品的出售价格可以降低到商品的成本价格,甚至降低到商品的成本价格以下。
因此,如果商品是按照它的价值出售的,那末,利润就会被实现,这个利润等于商品价值超过商品成本价格的余额,也就是等于商品价值中包含的全部剩余价值。然而,资本家即使低于商品的价值出售商品,也可以得到利润。只要商品的出售价格高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即使它低于商品的价值,也总会实现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从而总会获得利润。用我们的例子来说,商品价值=600镑,成本价格=500镑。假定商品按510镑、520镑、530镑、560镑或590镑的价格出售,它就分别低于它的价值90镑、80镑、70镑、40镑或10镑出售,但从它的出售中仍然可以分别得到10镑、20镑、30镑、60镑或90镑的利润。在商品的价值和它的成本价格之间,显然会有无数的出售价格。商品价值中由剩余价值构成的要素越大,这些中间价格的实际活动余地也就越大。从而在现代庸俗经济学家头脑中引起的混乱也越大,并给所谓的“企业家才能”提供了容身之处。
这不仅可以说明日常的竞争现象,例如某些低价出售的情形,某些产业部门的商品价格异常低廉的现象等等。我们下面将会看到,政治经济学迄今没有理解的关于资本主义竞争的基本规律,即调节一般利润率和由它决定的所谓生产价格的规律,也是建立在商品价值和商品成本价格之间的这种差别之上的,建立在由此引起的商品低于价值出售也能获得利润这样一种可能性之上的。
商品出售价格的最低界限,是由商品的成本价格规定的。如果商品低于它的成本价格出售,生产资本中已经消耗的组成部分,就不能全部由出售价格得到补偿。如果这个过程继续下去,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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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价值就会消失。从这个观点来说,资本家就乐于把成本价格看作商品的真正的内在价值,因为单是为了保持他的资本,成本价格已是必要的价格。况且,商品的成本价格还是资本家自己为了生产商品而支付的购买价格,因而是一个由商品的生产过程本身决定的购买价格。因此,在资本家看来,在商品出售时实现的价值余额或剩余价值,似乎是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它的价值的余额,而不是它的价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因而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好象不是通过商品的出售来实现,而是从商品的出售本身产生的。关于这种错觉,我们在第一卷第四章第二节(《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已经作了详细的论述,现在,我们回头看一下托伦斯等人在把这种错觉看成政治经济学超过李嘉图的一个进步时再次提出的那种说法。
“自然价格由生产费用构成,或者换句话说,由生产或制造商品时的资本支出构成,它不可能包含利润……一个租地农场主为耕种他的田地支出了100夸特谷物,而收回120夸特,这20夸特就是产品超过支出的余额,就是他的利润;但是把这个余额或利润叫作他的支出的一部分,却是荒谬的……一个工厂主支出一定量的原料、工具和劳动所需的生活资料,而获得一定量的成品。这个成品,同为了获得这个成品而预付的原料、工具和生活资料相比,必须有一个更大的交换价值。”
托伦斯由此得出结论说:出售价格超过成本价格的余额或利润的产生是由于:消费者
“通过直接的或间接的交换付出的部分,大于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资本的一切组成部分”。在正常情况下,不大于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死劳动与活劳动。
实际上,超过一个定量的余额,不可能成为这个定量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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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因而,利润,商品价值超过资本家的支出的余额,也不可能形成这个支出的一部分。因此,如果除了资本家预付的价值,再没有任何别的要素加入商品的价值形成,那末我们就不明白,怎样会从生产中得出一个比加入生产中的价值更大的价值,或者说,怎样会从无中生出有来。但是托伦斯只是用从商品生产领域转移到商品流通领域的办法,来逃避这个无中生有的创造。托伦斯说,利润不可能从生产中产生,否则,它就包含在生产费用中了,因而也就不是超过这个费用的余额了。拉姆赛反驳说,如果利润不是在商品交换以前就已经存在,它也就不能从商品的交换中产生出来。互相交换的产品的价值总额,显然不会通过产品的交换而改变,因为这个价值总额本来就是这些产品的价值总额。它在交换以后同它在交换以前是一样的。这里应当指出,马尔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