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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败将,怎能当大元帅的职任?”
“况黎都督是革命首功,反令他屈居副座,如何服人?”
会场喧闹,那些江浙联军的军人纷纷撤开大嗓门叫嚣,眼里根本不认黄兴为大元帅。这样巨大的反对声浪,就连程德全和汤寿潜也是始料不及。
站在台下的黄兴只觉得浑身的不自在,即使他的磊落胸怀天下无双,他也没有脸面去做这个大元帅。
站在黄兴身边的宋教仁暗暗着急,捏紧了拳头,只是希望黄兴能够顶住压力任职,不能再像武昌时候一样,磊落而不顾大局之轻重。
看着黄兴半天没有动静,反对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陈其美只能走上太去发言说道:“昨日之选举,万不可无效,况大元帅责任重大,关系全国,方今北虏未灭,军事旁午,非有卧薪尝胆之坚忍力者,不足肩任巨任,故其美以为舍克强先生外,无足当此者。”
底下又是一片哗然,反对的声浪再次抬起,什么黄胆大,黄兴脚下四条腿,常败将军……各种难听的声音全齐了。
黄兴黑着一张脸,走上台。台下也慢慢安静下来,就想看看黄兴会有个什么说法?宋教仁和陈其美,程德全和汤寿潜都希望黄兴能咬牙盯住压力……
“兴以为大元帅非黎元洪莫属,再由各都督中选一副元帅,兴愿领兵北伐,支援李想。至于组织临时政府,兴实在不能胜任……”
程德全和汤寿潜交换个眼神,看多对方容色全是不屑,黄兴这样薄的脸皮怎么在这样后黑的政治漩涡混下去?一个常败将军还想去和李疯子暴力革命?一肚子腹黑的黎元洪都在武昌都被他闹得灰头土脸,转而向沪宁争夺权力。黄大胆要是去支援李疯子,还不知道那一天被李疯子给卖了。
宋教仁和陈其美脸上全是失望。尽管同盟会陈其美、宋教仁等力主黄兴为大元帅,坚持同盟会的领导权,但黄兴崭露头角,其声望尚未居于统率全党的地位,尚未成为核心人物,还不能指望,由他来制御那些附和于革命党的旧官吏和地方缙绅。那立宪派人,也想猎取临时政府的权力,因而各持己见、互不协调的现象,屡见不鲜。
黄兴因受到黎元洪和少数人的反对,坚不就职,力辞暂定大元帅,建议推黎元洪为暂定大元帅。黄兴看起来很谦虚,把政权拱手让给旧官吏黎元洪,他根本不知道,政权问题对革命党人是多么得重要。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相让,否则,就象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只有叫花子才是最谦逊的。”
但是程德全和汤寿潜怎能叫黄兴撂挑子,和议还盼着他去主持呢?立刻唆使着一些听话的心腹议员坚请黄兴任大元帅,反对的声浪竟然又被压下。
看着各代表坚请之后,黄兴却只不过的突然放下一个重磅炸弹:“孙中山先生将回国,可当此任。”
辛亥年十一月初二日,孙中山结束了他在欧美徒劳无功的国事交涉,由欧洲法国马赛港乘“丹佛”号轮船返国抵香港,胡汉民、廖仲恺由广州赶至香港迎候,同时也黄兴拍了一封电报。
其实,正当孙中山在国外进行一系列毫无成果的外交活动时,国内革命形势有了飞跃发展,同时也出现了复杂的情况。一方面,随着宣布独立,响应起义的地区越来越多,光复各省都督府准备举行代表会议商讨组织民国临时政府,在酝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如今这种争权夺利的现象,另一方面,清政府组成了新内阁,袁世凯在向南方用兵的同时作出和谈的试探,南方的立宪派和旧官僚则极力从革命内部攫取权力,并与清政府新内阁暗中勾结。在这历史转变的重要关头,孙中山在接到国内一再敦促他速回的电报后,便匆匆离开法国巴黎从马赛港乘船东归。
孙中山提倡革命,奔走海外凡二十年。自武昌起义以后,民军首领陈其美等曾不止一次的发电敦促回国;江苏程德全也不得不附和群情激愤的党人,谓以组织政府非孙莫属为言,当时各省亦趋于形势均赞成此说。
听得黄兴这个爆炸讯息,会场立刻炸开了锅的沸腾。
程德全和汤寿潜是最心急的,孙中山的回国无疑会打断他们精心策划推动的和议大戏,必须立刻推黄兴上位,把和议谈出个门道来先。
程德全使个眼色给状元公张骞,状元公趋前朗声说道:“方今军务倥偬,时间异常宝贵,孙君诚为数十年热心革命之大伟人,然对外非常紧急,若无临时政府,一切交涉事宜俱形棘手,况大元帅为一时权宜之计,将来中华底定,自当由全国公选大总统。”
因程德全率领众代表坚请黄兴不必推让,黄兴才答应暂时勉强担任。他负责筹组临时政府之后,即电请胡汉民北上,商组临时政府事宜。
惟大元帅一职,则黄兴君一再谦让,改由在武昌混不下去的黎都督暂任。黎元洪此人,真是洪福齐天,自辛亥风云变幻,他什么也没做,却步步高升,可谓民国一大奇景!
此次会议起草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大纲列下:
一、临时大总统
第一条、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
第二条、临时大总统有统治全国之权。
第三条、临时大总统有统率海陆军之权。
第四条、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之权。
第五条、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任用各部部长及派遣外交专使之权。
第六条、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
二、参议院
第七条、参议院以各省都督府所派之参议员组织之。
第八条、参议员每省以三人为限,其派遣方法由各省都督府自定之。
第九条、参议院会议时,每参议员有一表决权。
第十条、参议院之职权如左:一、议决第四条及第六条事件。二、承诺第五条事件。三、议决临时政府之预算。四、检查临时政府之出纳。五、议决全国统一之税法币制及发行公债事件。六、议决暂行法律。七、议决临时大总统交议事件。八、答复临时大总统咨询事件。
第十一条、参议院会议时,以到会参议员过半数之所决为准。但关于第四条事件,非有到会参议员三分之二之同意,不得决议。
第十二条、参议院议决事件,由议长具报,经临时大总统盖印,发交行政各部执行之。
第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对于参议院议决事件,如不以为然,得于具报后十日内,声明理由,交令复议。参议院对于复议事件,如有到会参议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仍执前议时,应仍照前条办理。
第十四条、参议院议长由参议员用记名投票法互选之,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之半者为当选。
第十五条、参议院办事规则由参议院议定之。
第十六条、参议院未成立以前,暂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代行其职权,但表决权每省以一票为限。
三、行政各部第十七条行政各部如左:一、外交部。二、内务部。三、财政部。四、军务部。五、交通部。
第十八条、各部设部长一人,总理本部事务。
第十九条、各部所属职员之编制及其权限,由部长规定,经临时大总统批准施行。
四、附则
第二十条、临时政府成立后,六个月以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民议会。其召集方法,由参议院议决之。
第二十一条、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施行期限,以中华民国宪法成立之日为止。
此次“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为回应清廷发电发报呼吁和议,还有定下和议人员,正是前头黎元洪与武昌议员发电“复公决未举总统以前,仍认鄂都督为中央军政府,并仍推伍、温二君为外交总副长。”
议会公举伍廷芳为南方议和总代表。
伍廷芳字文爵,号秩庸,广东新会人,生于新加坡。留学于英国,后回香港担任律师,为香港法官兼立法局议员。1896年被清廷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1902年回国,先后任修订法律大臣、会办商务大臣、外务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等职。1907年再赴驻美国、墨西哥、秘鲁和古巴公使。武昌起义后,宣布赞成共和,并与陈其美、张謇等在上海发起组织“共和统一会。”
伍廷芳在国内是享誉大名的外交家,举他为南方议和总代表,也是同盟会的意思。陈其美在伍廷芳公寓外三顾茅庐的请他出山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老官僚看似开化,整日与洋鬼子打交道,其实也是一个坐南朝北,辫子不肯剪掉依旧盘在脑袋上面,的老顽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