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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像现在这样和平共处,已经很不错了。
回家的时候,夜已深。
微蓝站在家门口,一个人的家门口。
她把钥匙插进锁孔。
拧不动。
拧不动。
就是拧不动。
她用劲,大力一扳,猛然看见手里只剩下半截金属片。
这才发现,那不是她家的钥匙。
一定是刚才走得太匆忙,拿错了别人的钥匙。
用一把错的钥匙开一堵想开的门,却折断在锁孔里,最后连打开正确的门的能力都丧失了。
这就像爱错了一个人,在错误的爱情里遍体鳞伤,最后连爱的能力都丧失了。
微蓝抱着身体缓缓地蹲下。
一双黑色的皮鞋停在眼前。
她听见丁丁当当的金属碰撞声。
然后,一只手捧起她的脸。
另一只手晃了晃,眼前闪过耀眼的金光。
“小姐,这才是你的钥匙。”
天朗挺立在微蓝的面前。
楼道里昏暗灯光下,他的脸色阴郁,双目炯炯,怪异地盯着她。
03
“你怎么会有我的钥匙?”
微蓝缓慢地起身。
“这是我刚才在桌上捡到的。”天朗边开门边说,“从餐厅追出来,你已经不见了,我只好到家门口来堵你。”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她问。
“当然是你的那位同事告诉我的。”他皱了皱眉头,“我从来没见过比她更聒噪的女人!”
微蓝没有说话,走进客厅。
“你想喝点什么?我这里只有苏打水。”
“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些花花绿绿的饮料,只喝带有柠檬味的苏打水。”
她一愣,随即冷然道:“秦天朗,你知道的可真多。”
“谁要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呢?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微蓝轻哼一声,在沙发上坐下。
天朗自顾自地走进屋子,四处打量,然后坐进沙发里,扬扬眉毛说:“这房子好像太小了。”
“我一个人住,已经足够。”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微蓝整个人陷进沙发,双手抱膝,眼睛愣愣地盯着前方的地板。日光灯照着一张暗黄的脸,疏淡的眉微锁着,发丝散乱,遮住一小部分的面容,显得格外削瘦可怜。
“这些年,你真是一个人住吗?”
她猛地抬头,神情仿佛见了鬼。
“茶几上有烟灰缸,浴室里摆着剃须刀,”他迫人的视线紧盯着她,“难怪你躲在省城不回家,原来是和男人同居了。”
“是又怎么样?”微蓝冷冰冰地说,“这种事,你在国外应该司空见惯吧?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那是当然。”天朗注视了她一段长时间,然后,他的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为什么同居生活没有使你面色红润?为什么你越来越瘦骨嶙峋了?”他咄咄逼人地问。
微蓝的脸色瞬间灰白。
“秦天朗!你……”
“秦天朗?”他站了起来,走近她,低头望着她,“你怎么不叫我天朗哥哥了?”
她跳了起来,神经紧张地说:“很晚了,你要回去了!”
“回去?”他逼视着她眼睛,“我在你门外等了两个多小时,没达到目的我是不会回去的!”
她强自镇定地问:“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我说过,这八年来没有一天忘记过你,等的就是今天。”
天朗忽然一把抓住了她,在微蓝还没弄清他的用意之前,她整个人就被蛮横地拥进了他的怀里。
一股男人特有的气息将她紧紧包裹住。
微蓝没有挣扎,也没有移动。或许潜意识里,她早有预感。
“微蓝,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喜欢别的男人?”
寂静的夜晚,一个低沉暗哑的声音从她耳边飘过。
她的心猛跳了几下,然后咬住嘴唇,低低地问:
“秦天朗,你是不是已经爱上我了?”
微蓝感觉,天朗的呼吸微微一窒,然后,轻轻地推开她。
他仔细审视,她脸上看不出期待或者兴奋,只有冷漠。
他的眉毛蹙紧了。
“你既不漂亮,也不可爱,凭什么认为我会爱上你?”
她默然无语。
是呵,他相貌出众,才华横溢,是世人瞩目的王子,身边美女如云。而她连作他的妹妹都没有资格。
天朗捉起她的下巴,托起她的头。
“少想一点心事,也许你会长胖一点。”
然后,他残忍地笑了起来:
“我刚才抱你的时候,身上一点肉都没有,尽是骨头。你那付“洗衣板”的身材对我没有吸引力。”
微蓝的怒意一下子上来。
这算什么,得了便宜还卖乖?
她狠狠地挥开他的手。
“我希望你三秒钟之内从我面前消失!”
他再次环视室内,说:“和我居住的高档商品房相比,这里简直像贫民窟。女孩子一个人住不安全,又要交房租,不如你把这间房子退了,搬过去和我住,把房租交给我!”
微蓝咬着牙说:“秦天朗,你省省吧!我才不想与狼共处一室!”
“我并不是开玩笑,你好好考虑一下。”
说完这一句,天朗掉转头,迈开大步,径自地走了出去。
立刻,她就听到大门碰上的声响。
微蓝从沙发上坐起,蹭蹭拖拖地走向浴室。
镜中女子穿着一件皱巴巴的羊毛衫,长发随意地束在脑后,面色无华,目光黯淡,重重的黑眼圈,完全是个疲倦而憔悴的小女人。
她僵立在梳妆镜前,久久不能移动。
台子上放着两把剃须刀,刀片已经生锈。她已由习惯其存在,以至于忘记其存在了。
而今夜,秦天朗蓦然提起,她才惊觉。
这些“废物”早就该清理掉了。微蓝对自己说。
把剃须刀扔进墙角的垃圾桶,她转身去拿那只烟灰缸。
烟灰缸是毕业那年楚涵过生日时,微蓝送给他的礼物,造型非常精致,缸沿作成枝叶的样子,蜿蜒缠绕,托出一朵紫色水晶的玫瑰花。
她不喜欢真的玫瑰花,害怕看到它枯萎的样子。她以为,水晶的玫瑰,会永远绽放,永远开不败。
现在才知道,水晶更加脆弱,一碰即碎。
原来,根本没有“永远”这样东西。
微蓝一个人住,有晚睡的习惯。所以,早晨起床对她来说是很困难的一件事。
那天因为前一晚失眠,头胀着痛,感觉比以前更加困倦。
她迷迷糊糊地出了门,穿过马路,要赶那辆即将起步的公交车时,一辆摩托车不知从哪里窜出来。
她身子一闪,还是被撞到了右手臂。
很快,微蓝被肇事者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后说是轻微骨折,没什么大碍。
不过,班是上不了了。
她打电话到银行请假,接电话的是阿玲,居然羡慕她乐得轻松,每天再不用为早起烦了。
“这是皮肉之伤呢!要不你也撞车试试看?”微蓝苦笑道。
“如果有个帅哥侍奉左右,受这种小伤又算什么?”
微蓝奚落她:“你呀,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花痴!”
电话那端,阿玲重重地叹口气说:“微蓝,我之所以会变成花痴,是有前车之鉴的。17岁那年,我悄悄地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男生,但少女的羞涩使我只能把这份感情埋在心底。后来,听说他有了女朋友,我独自躲在大学校园的角落里哭。本来,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但五年后,我却收到了那个男生的来信,那封信使我肝肠寸断。”
“他在信里说,阿玲,我心里憋着一句话,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敢告诉你。直到今天,我结婚的前一天,这句话还梗在我心里,不说出来,我今生都无法安宁。所以,请你原谅我的冒昧,让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你说,我爱你。”
“我终于知道他也爱我,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微蓝,这件事对我的影响是刻骨铭心的。从此以后,只要遇到喜欢的男人,我都会去追。因为好缘分不是靠等来的,而是自己争来的!”
微蓝的心狠狠地痛了一下,久久不能平静。
不,阿玲。这世上什么都可以争,唯有爱情争不来,
不用上班,微蓝每天看看书,听听音乐,倒也自在。
电话响了,她以为又是阿玲打来的。
如果同事能算朋友的话,在这座城市,她好像只有这一个朋友。
一接,是秦天朗的声音,劈头就是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