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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那神经病又把头扭向他,呆滞的盯着!
绿毛被他瞪的发毛,哪里还想着眼神杀敌。
“我这不是怕他,是尿急!不是怕他,是尿急!”
如此自我催眠,青年收回了目光,也不在外面解决,走向一个个隔开的单间!
砰砰!
砰砰砰!
绿毛憋着尿意,又气又恼,一间间敲过去,明明没人,偏偏打不开门!
他回头看了看神经病中年,发现那人已经不再盯着他,又不知所谓的看着镜子,心底虽然害怕,倒也偷偷松了口气!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越是用力砸起了厕所门,绿毛满脸怒意,拔了耳塞,嚷嚷起来!
“娘的!有没有人在里面!!!死人啦!!!”
却也不知究竟是被些许反常的现象吓到,还是单纯想要给自己壮胆,顺带告诫那个神经病,离自己原点,爷不是好惹的!
砰砰砰砰砰!
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在正中,第四个单间位置,生生让他把门给拉开。
青年皱了皱眉头,却是见着里面便池中满是污血,也不知怎么弄得!
暗道晦气,外头神经病守着,这门也不知多少年没人修,难开的要命,青年只能捏着鼻子忍了,踩住水阀,把厕所冲干净,而后砰地一声关上门,脱了裤子就蹲下。
稀里哗啦~
爽了!
绿毛青年又塞上耳机,听起周阿伦的歌。
他是周阿伦的歌迷,甚至为此去学什么国术,双节棍。
当然,这其中到底有多少追星成分,又有几分是想在妹子面前炫耀,或者方便平日里逞凶斗殴,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大约半刻钟,神清气爽的绿毛清理好污秽,愉快的伸了个懒腰,一脚踩住水阀,将米*田共哗啦啦冲了个干净。
要说他先前还担心这个隔间“不干净”,之前在外面老听到滴水声,不过外头正在下着暴雨,也许听错了,也说不定。
绿毛惬意的推开门,只见到一张近在咫尺的僵尸脸,“啊”的一叫,踉跄后退!
一只脚滑进便池,另一只脚也崴了。
绿毛定睛一看,却是先前那个中年神经病,直挺挺杵在门口,脸上扯出一张生硬的笑容,活似演技拙劣的小丑!
绿毛怒不可遏,一把抽出裤袋里的弹簧刀,另一只手扯掉耳塞,朝着中年怒吼:
“我干你娘的!畜生找死不成!”
这时他惊怒交加,与其说是威胁,不若看成壮胆!
那中年却只是笑着,生硬的咧开嘴角。
忽然,在绿毛惊恐的目光中,中年人的嘴角生生裂开,血线朝着耳根蔓延!
嘶!
只见他半个脑袋就那么凭空揭去,朝后抛飞。
绿毛傻愣愣站着,红的白的喷了他一头一脸。
“啊~~~!!!死人啦!!!”
绿毛这才知道惊恐尖叫,猛的拿刀朝前猛捅,也不知在捅些什么!
中年人的尸体迎面倒下,却把绿毛逼的更是无处可躲!
绿毛这时才想起抽出踩在便池里的脚,一提竟然没有提动!
他两手撑住中年人的尸体,就像在推搡什么恐怖的东西!
猛的低下头去,却见便池里满是鲜血,哪里还有他的脚在!
“啊~~~!!!”
又是一声无意义的惨叫,青年最后的意识,定格在大量漫出便池的血液,倒映出一张平凡至极的脸蛋。
那本该属于他的倒映,映出的,却是连头盖骨都被掀飞的病服中年。。。
第九十二章 为恶
雨过天晴,市西区皇家主题公园旁,闻名遐迩的闹鬼公厕前,围满了人群。
黄色的警戒线长长拉了一圈,歪歪斜斜将人群挡在外面。
这场秋日暴雨来的极为突兀,一如警局中突兀响起的电话铃声,将整座平静的城市都惊扰沸腾!
连月来,这座现代化都市,怪事不断。
一些好事者,纷纷以讹传讹,扬言末日就要来临,地狱之门大开。
这则小道消息真假暂且不说,起初只被人当成笑料。
可随着一起又一起是故发生。
鬼巴士、荒郊医院、豪宅魅影、闹鬼公厕。
曾经一个个被大人用来惊吓自家小孩,或是迷信之人坚定荒诞信念的蜚语,竟然当真接连出现人力外的是故!
所谓人力之外,便是常规手段不可能形成的是故。
甚至早在一个月前,警署就已经形成了专案组,针对这股歪风!
业内知名人士猜测,这的确不是什么事故,而是赤裸裸的蓄意谋杀,荒诞不羁的故事,不过是华丽的外衣!
这种观点,显然更容易被知识分子、阴谋论者、上位者接受。
毫无疑问,官方不可能认可什么鬼灵作祟,就算事故现场布置的煞有其事,他们也只能咬死不认!
真正头疼的却不是那些灯红酒绿的领导,而是下面办事人员!
和平时期,所谓公仆一样能够骑在平民身上拉屎撒尿。然而真遇到一些意外悬案,即便是号称警界之虎的高级督察陈默,面对一个个镜头,耀眼的闪光灯,也唯有沉默。
自有文职人员应付那些闻风而来的记者,当文员们面对五花八门的问题都感到头疼的时候,又有一些警员会扮黑脸,不客气的将记者同志们“请”走!
公厕内,尸体已经搬离,血腥的场面就连老警员都差点呕吐。
“被害者身份调查出来了吗?”
陈默漠然问着,身边自有下属记录作答。
看着整个像是被血漆涂满的厕所墙壁、地面,闻着比屠宰场还要令人作呕的腥臭。
和淡定的陈默不同,他的两名副手,一男一女两位警长,根本掩不住满脸的嫌恶惊惧。
“查、查出来了,死者名叫王彛行裕潜镜厝耍衲旮章18周岁,无业。并没有犯罪记录、不良履历。目前已经通知死者家属,家属正前往警局、认领尸体。。。”
说着说着,那名男性警长停了下来,显然,想到那具几乎被人分尸的残破躯体,胃里又是一阵阵翻滚。
陈默转身,不满的瞪了他一眼,却不再为难,看向另一名女警。
这两个都是跟了他几年的老队友,知道他的一些习惯,是以按着陈默的脾气,往往也多有容忍。
当然,陈默的脾气并不好,就算有所包容,也远远比不得其他小队指挥官。
可陈默毕竟是老资格高级督察,且有真才实学,虽然脾气很冲,但听说上面有人罩着,升职飞快。
除了在高级督察这一关口卡了两年,系属必要磨练。听说若不是最近几桩悬案挂着,年内又要升任总督察,分管这一片区域,总之前途无量。况且他还不满三十,人长得又比较帅气,算是警界的钻石王老五。
理所当然,跟着这位混,只要忍了他一身脾气,升职一样飞快。
比如这一男一女两位副手,从三年前开始跟着沉默,一路顺风顺水,虽然没什么优秀功绩,算是平庸,倒也没犯过错误。在沉默帮助下,已经从普通警员成长为警长,同样,听说年内就可以升任警署警长。届时就不再是小兵,有资格成为分队正、副指挥官。
再往上就是督查级别,算是熬到中层干部阶层。
“被害者背景有没有调查过,没有不良履历,不代表就是良民。另外,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有没有查清楚。”
陈默问着,女警停下了笔记。
一般警员调查现场,除了采集证物样本,是不会做笔记记录的。关于证物的记录,自有另一系专人负责。
陈默却有着自己的习惯,要求下属把当时每一个疑点、每一点发现,都清楚记录下来,时候交给自己,温故知新。
当然,陈默的记性很好,这是整个警戒都公认的。他之所以养成这样的习惯,与其说是谨慎,不若看成某种轻度病态,类似强迫症。
在不妨碍正常执法程序的情况下,小小毛病,不至被人诟病。
那名女警想了想,看了眼现场,心有余悸。
“死者背景很干净,虽然街坊传言,这人似乎和一些混混很有联系。可从档案资料来看,却并未触犯法律,也没加入过社团。以死者的身份、背景、相关资料,初步排除仇杀的可能。”
“另外,死因尚不明确,初步认定为脏器破裂、失血过多导致身亡。”
这座城市的混混,早被调教的乖巧,大部分都有着社团背景。没有加入社团的,甚至连正牌混混都算不上。
而且这些人中,将近小半是警方的眼线,这一点和其他地区不同。
所以,女警才会做出这样的判断。其实她说不是仇杀,倒不止由于对混混阶层的熟悉,被害者背景。而是这种手段,根本不可能人为造成。
当然,这种话对着憎鬼恶神的陈默,是不能直言的。
陈默先是点了点头,而后又摇了摇头。
“失血过多,应该是失血过多吧。”
血淋淋的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