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怎能知道,哈托尔女神之所以微笑,是因为他所爱的人亦在此时微笑。
毕布勒城中,这时节正是香堇菜的花期。可纶靠在床上,微笑地看着曼图赫特普捧着紫罗兰色的花进来,洒在她枕边,溅了一屋子诱人的芬芳。
“谢谢!”可纶含笑道,“多谢你的花,我这两天睡得好极了。”
“说真的,我可不喜欢这花的味道,”曼图赫特普皱了眉头一本正经地说道,“这香味太浓了,闻久了头昏脑涨,只想去找个姑娘……”
“曼图赫特普,有纳科特的消息吗?”可纶剪断他的话,“算时间的话,他早该到了吧?”
曼图赫特普笑笑,“就算到了这会儿也回不来,先别惦记他了。我倒是怀疑,汨公主其实是个瞎子,巴比伦又不在天边,怎么还没回来?她骑马骑得不赖啊,难道是牵着马走着去的?”
“她是去巴比伦吗?”可纶马上问。
“呃,她要找的人这时候应该在巴比伦!”少年掩饰似的匆忙说,“我想她大概找人找得迷路了——您说,她会不会打算等您生完孩子后再回来?”
明知道他是有意转移话题,可纶还是很乐意和他聊到孩子,她立刻忘了去问他在掩饰什么,喜滋滋地抚摩着高高隆起的肚子,笑眯眯地说:“可能吧!我希望他能快点出来,这两天我的腰酸得像是浸在醋里!”
光看她的话,仿佛是不耐烦的抱怨,只有听到她语气的曼图赫特普,才听得出那种献宝一样的骄傲。
“哦。”他附和了一声,用不着多说,可纶会浑然忘我地继续往下献宝。
“——哎——他踢了我一下!”她装模做样地哼了一声,兴奋地好象是第一次感受到胎动,可事实上她的这种兴奋已经变成对曼图赫特普的精神折磨了。在她滔滔不绝描述那被她重复了无数次的感受以前,少年赶紧也叫了一声:“哎——我差点给忘记了——可纶姐,你早点休息,我明天再来看你,我有件事要去做——晚安!”
然后他一下子就不见了,似乎门外有只强力手,瞬间把他拎走了。
可纶失望地看着少年之前站立的地方,不过她立刻又变得非常高兴了,因为肚子里的孩子又给了她一拳。
“哎——”她难受地捧住肚子,轻轻笑着,好声好气地哄道,“乖宝贝,别闹了好不好?妈妈是很怕痛的。要是你能快快地顺顺利利地从妈妈身体里出来,妈妈就奖励你,让你快快地顺顺利利地当上哥哥——呃,姐姐。”她补充,忍不住怀疑,这么好动爱折腾她的孩子,会是女的吗?
如果是女孩,她祈祷这孩子千万别像汨公主——她没有见过汨公主,但道听途说,似乎没有人把汨公主当女人看。
她还是更喜欢乖巧文静如洋娃娃般的女孩,而不是疯疯癫癫爱惹麻烦的假小子。
就在同一时刻,被可纶无情否定的“假小子”汨公主,抱膝坐在火堆边,瞪着维加王子拎了一只死兔子走近来。
“运气不错!”维加垂涎欲滴地看着兔子,自他们离开底格里斯河域,就没再吃到过肉。“你会收拾兔子吧?”他问。
脖子上被他掐过的地方起了瘀青,每次跟他说话就会痛。汨公主横了他一眼,冷冷道:“不会!”
“不会?!”维加挑挑眉,根本就没信她,他只想找个机会说风凉话讽刺她罢了,“你还算是女人啊?”他揶揄道,开始自己收拾兔子,“那你就等着吃吧!唉,哪个倒霉的男人——唉,做你爹可够操心的——难怪你还没嫁出去,我都替你脸红!这是女人份内的事,你懂吗?漂亮的脸蛋和迷人的长发都不能当饭吃的——”
汨公主一跃而起,劈手夺过他手里的兔子,抽了刀给兔子开膛破肚,虽然她一声不吭,但她不必要的屠杀架势表明她已火冒三丈,维加王子触到了她的痛处。
“啧啧~~~~”维加王子咂巴嘴,“原来你会啊!杀好了请直接隔在头顶上吧!你现在的火气足够烤熟肉了……”
“你的女人也不怎么样嘛!”汨公主决定抓他的弱点反击,她强忍了火气,用一种漠然的口气说道,“我现在才算弄明白,‘这世上没有女人能征服我!’,哈!”她冷笑一声以加强效果,“其实真正的意思应该是‘这世上没有我能征服的女人’!我城里那个怀孕的女人,肯定也是趁你身在巴比伦时逃出来的!即使怀了你的孩子,也不想跟着你,你真失败啊!逼人家为你生孩子也算征服?”
成功!他显然被触痛了,顿时收起了嬉皮笑脸的尊容。汨公主认为点到就够了,万一真惹恼了他,在这荒野中发起疯来,她可不是他的对手。
“何以见得?”他开口问道,语气是怪异的慎重而小心。
“你根本不懂得怜香惜玉!”她结论性地指出,“你瞧瞧你在巴比伦对我的举动——”
“噢!”维加王子闪电般截断她,“行行好,别用你做比较!我压根没把你当女人——这世上会有人傻到把你当女人看吗?”
只听“啪”地一声闷响,兔子被狠狠扔在沙地里,汨公主唰地站起来,跨上她的马,怒气冲冲地跑开了。
“喂!”维加王子咧开嘴巴,假惺惺地喊了一声,“你别生气啦!喂——回来时别迷路了!”
她的方向感很有问题,不晓得根据星象确定方位,所以浪费了惊人的时间才找到赫梯驻军。维加王子不禁有点担心,要是她走丢了怎么办?还有谁能将“她”安然无恙地还给他?
没法子,他只好暂时踢灭了火,把兔子栓在马上,辨着依稀可闻的蹄音,去追赌气的汨公主了。
第 27 章
三月底,香堇菜尚未谢尽,切叶锦葵已绽出了纯白粉红的花朵,覆遍荒野。
夏来得早,空气里,嗅得到莺飞草长的气息,积了整个春天的生命力正要迸发出来,暖热的能量凝聚在半空。傍晚时,云压得很低,迫得人透不过气。
一只蜻蜓斜斜掠过,捎来云的轻语,曼图赫特普凝神倾听,满意地笑了。神已举高了权杖,站在他的想象里,就要放出电闪雷鸣。
左右不过今晚,这场雨准能下来。
只等风起,就可以进行他蓄谋已久的计划了。
提了亲手做的玩意,去找可纶。在风起之前,他要再详细问一次,免得记错了——毕竟那是很危险的事……
可纶正摊在床上,已膨胀至极限的肚子顶得她呼吸困难,尤其是在这样闷热的天。她的身边散着几件婴儿衣服。她这几个月百无聊赖,跟侍女们学会了针线活儿,不仅预备好了新生儿未来一年的行头,还四处搜罗穿旧的织物,越旧越好,但须得清爽干净。旧织物久经磨蚀的纤维非常柔软,很适合做孩子的尿布。
“那是什么?”
他才刚走进房间,可纶一眼就注意到了他手上的玩意。
曼图赫特普递给她,“像不像?”他问,“我照您描述的话自己做的。”
他做的是只风筝——勉强可算是风筝罢——纸莎草纸覆面,软木芯削的支架,线卷绕在一只空心小陶瓶上。
可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很像那么回事哦!”她赞赏地端详手中的玩意,赞赏的不是他的手艺,而是他的勇于实践的好奇心,“你用什么粘的?牢不牢?你放过没?能飞起来吗?”她一迭声地问。
看样子,少年被她一股脑的问题问得非常高兴,他竟因可纶溢于言表的赞赏而微微红了脸。
“抹了层树胶,这是第六个了,纸草很脆,扯扯就碎。”他一一答道,“风和日丽时试过几次,有一次被风托得很高,那算是放起来了吧?”
“很不错了,你可以再做得大一点,写上字,或者画上图画——”
这时正有一阵风闯进来,吹散了她的下半截话。
终于起风了。
少年一步冲到窗前,迎面而来的大风吹得他的衣袂扑拉拉地响,他整张脸都在这一瞬被风点亮了,“可纶姐,我走了!”他匆促地嚷,一手夺过纸鸢奔了出去。
屋里的闷热被这阵风涤荡一清,可纶迟滞地直起身体,想要关窗。窗外的夜,早已拉成了一张厚重的幕,一道闪电骤然刺破,来不及看清照亮的地方,雷声已轰隆着赶来。第一阵雷声滚过,毕布勒城里的星点灯火,熄灭了许多。
曼图赫特普,提了风筝来找她,又在起风时拎了风筝冲出去。
外面,随风而电闪雷鸣,令他兴奋的不是风,三月里天天好风,他也不过是“试”飞几次,风筝的正式“飞”起,不在好风,而在久候方至的电闪雷鸣。
“……富兰克林想取得雷电,以证明天神的怒气和人间的电是一样的能量……在雷电交加的雨夜,他带着儿子,在旷野中放起风筝,刚好一道闪电从风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