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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宋义成刚被调至A市,带着年仅三岁的女儿来拜访曾经的战友叶老爷子一家。宋义成晚来得女;事实上他只比叶老爷子小十多岁;其实按辈分,叶祈文该管宋书瑶叫一声姑姑的,可当时宋书瑶还小,长辈们也都没有当回事。
那是叶祈文第一次见到那个叫宋书瑶的女娃;很小一只;只长到他肚子那么高;走起路来很快,一晃一晃的;没走几步路就会摔跤,动不动就哭着鼻子喊他“小叶哥哥”。
后来几年,宋义成常常会带着她做客叶府,叶家上下都很喜欢这个漂亮又机灵的小女娃。
有一天叶老爷子心血来潮地问她:“瑶瑶喜欢爷爷吗?”
此时的小书瑶正坐在客厅的地毯上,手里把玩着从叶祈文手上夺过来的口风琴,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眨了眨,然后认真地点点头,“喜欢。”
叶老爷子心头一喜,乘胜追击道,“那等瑶瑶长大了,做爷爷的孙媳妇好不好?”
小书瑶专注着手上的东西,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对方说了什么,她捏着口风琴,试探性地把它移到嘴边,用力吹了吹,竟然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来,她顿时高兴地拍拍手,大叫到,“好棒!好棒!”
叶老爷子愣了愣,接着对着宋义成大为开怀地笑道,“好!就这么说定了!以后你家瑶瑶就是我们叶家的儿媳妇!”
刚从房间里做完功课下楼的男孩顿时一个踉跄,差点从楼梯上摔下来。
这样平静安逸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叶祈文十六岁那年,他的父母在一次空难中双双遇难生亡,叶老爷子伤心欲绝,为了避免触景伤情,独自带着孙子远赴伦敦定居,而叶祈文也在一夜之间成长起来,学着担当和隐忍。
他离开A市登机的那一天,宋书瑶背着书包,手里抱着一只小小的棕色的泰迪狗,安静地现在人群中,直到其他人一一道别结束,她才走上前,把小狗交到叶祈文手里,漂亮的瞳仁亮亮的,“小叶哥哥,你要好好照顾毛毛,我会去看你们的。”
“宠物是不能上飞机的,瑶瑶别任性。”宋义成将女儿拉到身边,企图让她打消这个念头。
“没关系,可以托运。”十六岁的少年第一次认真地去打量面前的这个女孩,他原以为她还会像以前那样哭鼻子,可是没有,她是笑着和他说再见的。
而他不知道的是,这个女孩后来躲在被子里整整哭了一夜。
飞机轰鸣着冲入云层,少年望着机窗外广阔的天际,想起那张倔强的小脸,缓缓地笑了。
(二)
重逢的那天,多雨的伦敦照旧下着绵绵的细雨,二十三岁的少年轮廓愈发的清晰分明,将近一九零的身材挺拔而匀称,他穿着一件米色风衣,打着一把黑色长柄伞,安静地站在接机口,神情柔和地看着那个扎着马尾,托着粉红色行李箱,全程皱着一张小脸的女孩。
那一年,她十六岁。
国内政局动荡,宋义成为了避免宋书瑶受到舆论的恶意中伤,将她送往伦敦念书。
“叶祈文!”她瞬间跳到他面前,额前的发丝沾上了水汽,眉宇间透着恼意,“靠!你一动不动地跟雕塑似的站在这里干嘛?耍酷啊!明明看到了我还不过来帮我拿箱子!太过分了!”
“哦,一时没认出来。”他微不可查地蹙了蹙眉,然后接过她手里的箱子,倾斜伞身,将她整个人都罩在伞下。
其实她一出来,他就在第一时间将她从人群中辩认出来了,那么醒目的粉红色,他怎么可能认不出?
过去的小女孩,如今已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明艳动人,他一直都知道她长得好看,可乍一见到,还是被惊艳到了。
“哼!没良心的东西,连姑姑都认不出来!”
“怎么不叫小叶哥哥了?”他莞尔。
“呸!以前不懂事才会让你占我便宜占了那么多年!现在我才没那么傻呢!你休想再占我便宜!”
“哦,这样啊。”他低垂着头,看着面前的女孩灵动的表情,嘴角轻轻地勾起。
一把黑伞下,一高一矮的两个人,一路吵吵闹闹地走远,而他们身后浅浅的水塘里,一串大大小小的脚印渐渐地扩散开去。
(三)
宋书瑶的出现,让叶祈文原本简单的生活,变得复杂起来。
比如在完成某个项目资产评估的同时,被威逼利诱地帮某人完成本不该属于他的课业,比如在证券分析之后被某人拉去陪练钢琴,比如在准备论文的时候突然被某人打断拖出去看电影……
“叶祈文,天天看着这些密密麻麻的数据,难道不会觉得头晕?相比之下这些蝌蚪符还比较可爱一点吧!”
“叶祈文,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无趣啊!让你难得说句好话会死啊?”
“叶祈文,我教你弹钢琴吧?这样我们就可以四手联弹了!”
“叶祈文,你有女朋友了吗?我今天在康河边上看到你们了。她长得很漂亮啊,看起来是个大家闺秀,你们还挺般配的……”
“叶祈文,你有了女朋友就不理我了?喂!尊老爱幼懂不懂?什么时候把她带回来,叫我一声姑姑!”
“叶祈文……”
他以为她只是习惯性的唠叨,忙碌的课业也让他无暇分…身,直到后来,他发现这个女孩正在渐渐地远离他,这才如梦初醒般地心生惶恐来。
她渐渐地停止了在他耳边的碎碎念,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开始变得沉默了,呆在琴房的时间增多,并且试着学习不同种类乐器,阅读不同语言不同类型的书籍,甚至改掉了他向来不太满意的粗口,整个人都发生了蜕变,更像一个符合她上流身份的名媛淑女了,可是他却莫名的不喜欢她这种的改变,不是不好,只是不喜欢。
他宁愿她维持原先的模样,那才是真正的她。
直到那一天,她拿着剑桥的offer笑容温暖而明媚地站在他面前,他才深深地觉得无力,这个女孩,他似乎越来越读不懂了,或许,从来没有读懂过。
“瑶瑶,我们谈谈。”
他对她从来都是直呼其名的,很少这么叫她。
“可是我已经约了人了,放人家鸽子不好。”她甜甜一笑,紫色的长裙随风翻飞起来,迷人的不可思议。
从什么时候起,她再也没有穿过粉红色了。
他看着她纤长的背影,心里的某个角落涌起了一阵翻江倒海的酸涩。
(四)
“祈文,你听说了么?今天剑桥简直成了玫瑰的天堂!现在的这些人,实在太会折腾了。”出了会议室,赵子凝快步跟上叶祈文,与他并肩而行。
“怎么了?”
“你不知道吗?那个唐蕴啊,继你之后第二个得到斯蒂芬教授认可的中国学生,他今天空运了好几吨玫瑰花来跟小姑娘表白,真是剑桥百年难遇的盛况啊!走啦,我们也去看看热闹!”
被玫瑰染红了的剑桥,美得不可思议,走在校园里,到处都有人在议论这一盛况,女孩们羡慕着这个故事里的女主角,男孩们钦佩着男主角的勇气和财力。
“宋书瑶,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不远处,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站在树下,温柔地凝视着身前的少女。
少女在玫瑰的映衬下,红透了脸,她微抬眼眸,轻声道,“好。”
接着,男人激动地将她搂进怀里,紧紧地相拥在一起。
而这一幕,却深深地刺痛了他们身后不远处那双蓄满愤怒和嫉妒的眼。
作者有话要说:写的很有感觉的番外,也交代了一些设定…_…先放上来吧~碎觉去了》《
第四十七章
我推开休息室的门进去的时候;唐蕴正背对着我站在窗边,穿着矜贵西服的高挺背影;显得微微有些落寞;他的指尖夹着一根点燃的烟卷,袅袅升腾起一阵呛鼻的烟雾来。
我对烟味很敏感,当下就忍不住地咳嗽起来,脑中忽而就想起了叶祈文;他就从来不会抽烟;至少在我面前没抽过。
“你来了?”听到了身后的咳嗽声;唐蕴这才将烟掐灭了急切地转过身,眼底带着深深的疲惫和一瞬间的惊喜。
我抬头诧异地看着眼前这个神情颓废的男人;他脖间的领带歪歪斜斜的,头发有些乱糟糟的,胡渣似乎也没有刮干净,眼睛微微红肿,身上还隐隐散发着酒气。
不过就是几天的时间,他怎么就变成了这副鬼样子?前几天不还好好地召开记者会么……
中邪了?
我拧紧了眉,探究地瞟他一眼,“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