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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嫂。”那人将漂亮的遮阳帽摘下,露出与三十年前毫无差别的脸庞。
毛妈被这人通身的贵妇气派镇住了,“你……”
她再不是趁黑夜离家出走、抛夫弃子的那个她。
这些年,她过的很好,如同她离开这里时曾许下的誓言,潇洒一生。
她依旧白嫩的双手与毛妈交叠,相较之下,毛妈被岁月啃食得不成样子的粗糙双手,是那么的自怜又想要躲藏。
“是你。”毛妈呢喃,已认出来者。
“是我。”贵妇的口气难掩自得。
“你怎么会回来?”毛妈忍不住哭了,在哭自己一去不返的年华。
“我也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贵妇轻叹。
“老盛过去了。”毛妈抹着眼泪,三千巷空空寂寥,盛记的招牌陈旧泛黄。
“你这些年过的好吗?”贵妇询问。
这个问题把毛妈问倒了,她过的好么?如果当年一起离开了这里,她的生命是不是也会改变?
毛妈瞭望巷口的保镖和黑车,开不了口。
“好了,”贵妇不需要回答,她有眼睛,可以看得到,“我要走了。”
“这么快?”毛妈在想,要不要留她去家里喝杯水。
同样是在三千巷,同样就此别过,这一次,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相见。
贵妇的身材保养得意,背影摇曳生姿,保镖替她打开车门,她很习惯的坐进去。
毛妈呆在那里很久,车子已经开走了,但留给她的却是各种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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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跑回家里揪起毛爸的衣领打了起来。
他们都老了,这些年已经很少打打闹闹了,毛爸推开她:“你突然发什么神经!”
毛妈大哭,“对,我到底是发了什么神经才会跟了你!”
毛爸一听这话,也气上了,与毛妈吵起来。
两口子互掐,同时都在心里感叹体力不如当年,当年他们俩打架可以从早晨一直持续战况到晚上,谁也记不起儿子是不是没吃饭,到底砸了多少碗筷。
可现在,他们很快就累了,一人一边沙发上坐着,只会张嘴骂。
毛爸终究是问不出什么来,只能给毛毛打电话,让他回来处理家庭问题。
毛毛赶回家,见毛妈一头乱发,哭着向他扑过来,非常委屈的说自己这些年白活了。
毛毛心里咯噔一下,看向毛爸。
毛爸被毛妈耙了满脸血,也是懵懵懂懂。
但毛毛这些年是真的混出来了,场面见得多了,知道该怎么安抚更年轻妇女的躁动的心。
他将一张无上限的卡拍在桌上,大吼:“怎么能白活呢!妈您别着急,不是还有我吗!这是儿子我孝敬您的,您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千万别给我省,咱不差钱!”
嚎了一下午的毛妈顿时就安静了。
毛毛朝毛爸飞眼儿,看,我厉害吧!
毛爸叹了口气:“哎……这叫什么事啊!”
毛妈宝贝的藏好那张卡,抱着毛毛问:“真的给我啊?”
毛毛点点头,“够吗?不够儿子这里还有。”
“够了够了!”毛妈急忙拦住毛毛,破涕为笑。
这么些年过去,纷纷扰扰自不必说,回头来看,毛妈或许意难平,但那人也没有了像她家毛毛这样孝顺的儿子。
任何选择,都是有代价的。
毛妈心里舒坦了,夜里在被窝里与毛爸说,其实她没后悔自己当时留了下来,虽然打打闹闹一辈子,但最亲的也是这老头子了,她不舍得毛爸像盛老爹那样可怜。
毛爸这才知道自己婆娘为什么会突然发癫,他心里暗骂那个要把他老婆拐跑的女人,将毛妈搂紧,虽然毛妈发胖又粗糙,但这么多年,他还就离不开这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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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毛妈与毛爸打架的时候,盛宅内——
“你去接待一下。”盛赞说。
陈叔从盛宅离开去办事,很快就回来了。
“陈叔你辛苦了。”盛赞很尊敬这个秦五爷的老部下。
因为某种原因,他已经知道当年在码头上与他说过话的人,就是老陈。
快二十年,那个悄无声息出现在码头的男人,如今鬓角也添了些白霜。
没有他当年的提携,也就不会有现在的盛赞。
陈叔抹去脸上的汗水,与盛赞说:“她自称是您父亲的故友,想去祭拜一下。”
说完,递上一张名片。
盛赞捏着名片陷入思考。老陈不敢走,也不敢拿大的坐着,一直立在一旁。
她从三千港离开时给自己改了名,现在叫曼文,至于以前叫什么,盛赞并不想知道。
他的父亲,一手养大他,最后孤零零的去世,几十年,身边没有其他女人。
团子马上就要艺考了,整日在家练琴,她的歌声从楼上飘至家里的每个角落,如一壶普洱,清甜又有后味。
但歌声一停,盛赞就立刻抬起了头,看着团子飞奔下来,夺走他手里的茶杯,一饮而尽。
盛赞让厨房上一份梨汁,并为团子介绍:“这是陈叔。”
盛赞很少让谁露脸在团子面前,因为他知道团子说话的时候会自卑。所以团子认识的大佬不多,但她对这个叔伯很熟悉。
因为从小时候起,她就常常在一些地方见到过这个叔伯,叔伯会对她笑,看起来不凶。
很久不见了,叔伯也老了一些。
团子甜甜喊他:“陈叔。”
老陈不敢受这一声“陈叔”,现如今,全港人都知道的,盛赞有多宠团子。
梨汁上来,团子捧着冰凉饮品一饮而尽,盛赞看着这样娇憨的团子,对老陈点了点头。
盛老爹一辈子都没有对儿子抱怨过一句关于曼文的坏话,这是不是也说明,盛老爹还想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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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前不知,但现在身边有了团子,设身处地的去想想,在团子犯了大错的情况下,他为什么不忍心责备?
一定是因为太爱了。
就像团子不听他的话与川芎玩得好,他也只能先主动求和,这般。
老陈马不停蹄把盛赞的意思告诉了曼文,第二天,曼文就去了坟场,贴身保镖留在十米之外的地方,她独自上去,带着盛老爹年轻时最爱的干白。
这时路边又来了一溜黑车,下车的人与曼文的人不同,一帮内敛正气,一帮煞气很重。
盛赞下车来,也独自走过一排排的墓碑,到达盛老爹长眠的地方。
他站在曼文身后,说:“他从不喝酒。”
曼文蹲在碑前为老爹倒酒:“他以前喝的,没出息,天天喝酒,你很怕他,不喜欢他抱你。”
“为什么回来?”
“回来救你。”她说。
“你知道现在站的地方是谁说的算吗?”盛赞轻蔑道。
“阿赞!”曼文说:“你在玉城闯下大祸,为什么还能这么安稳的在这里做霸王?你到底有没有想过以后该怎么办?”
“不要这么叫我。”盛赞微微皱眉,“既然祭拜过了,就走吧,以后也别再来了。”
他没有去看曼文的脸,怕看过一次,就忘不掉。
虽然从小就不会问妈妈去了哪里,但他怎么会没在被窝里幻想过,妈妈的脸?
团子看出盛赞心情不好,主动做了饭菜,大厨被赶到花园里浇花……
晚餐是清蒸鱼,心情不好的时候,吃点爱吃的,就会好很多,团子这样认为。
她特地多放了花椒,鲜花椒的滋味渗入鱼肉,用舌尖一抿,前味鲜甜,后味带着一丝麻,垫底的鸡腿菇吸收了这其中的各种美妙滋味,咬在嘴里弹牙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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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吗?”她问。
“恩。”盛赞低着头,将鱼肉吃光,虽然掩饰过,但团子仍知道他不开心。
“我等等泡茶给你。”她讨好他。
“好。”他站起来,去了书房。
团子穿着单薄睡裙,推开书房的门,刚刚洗过的头发潮湿的粘在脖颈上,细白的手腕将一杯白水放下。
“恩?”盛赞没注意,喝下一口才发现。
她就俯下*身来,眼中皎洁如浩瀚星空,“我给你加点味道。”
她找准了他的唇,唇上还有一些水泽,她吻上去,嘴里含着一颗糖果,甜甜的滋味在他嘴里扩散开。
“好吃吗?”她问,顺势坐在他腿上。
“还不错。”他终于抿了嘴角,有了一丝笑意。
“还要吗?”
“好啊。”
他的大掌桎梏她纤细潮湿的后颈,将发丝拨往一边,在颈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