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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自己所描述他母亲的行事风格,这件事十有**是他母亲害怕大脑袋会失去希望,故意编了一个美丽的谎言来告诉他。想让他坚强的活下去。事实也确实如此,大脑袋小的时候跟着族群经常会遇到一些被驱逐出族群的族人尸体,大多都是没有活过四十岁的。像他这样活到六十多岁的例子几乎没有遇到过。
只是韩铭不忍心告诉他,看着大脑袋坚定的眼神,他实在没有办法把这么残酷的现实说出来。或许应该一直瞒着他,让他心中一直有种希望,他才能有动力继续顽强的活下去。
说完自己的身世后,大脑袋就一个人出去了。过了很久才抱着许多各种各样的花草开心的跑回来。他告诉韩铭,每天他都要出去寻找各种各样不同的花草回来一一尝试,说有的花很苦,有的花却很甜,还有一些能让他一整天嘴里失去知觉,以前他还遇到过一朵五彩缤纷的花朵,艳丽无比,他以为自己肯定是找到奇迹之花了,也正是这朵花,差点要了他的命,当时把那朵花吃掉之后,他全身的外壳开始脱落,最后连牙齿都脱落光了。指甲也掉了,每天都痛得要在树皮上用力的蹭,蹭的全身鲜血淋漓。每天都只能依靠泥土里的一些细小腐烂的果实来充饥。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有一年之久。在他虚弱到感觉必死无疑的时候,他又开始长牙了,外壳,指甲,又全都长了出来。
他说,当时他开心的疯了一样,四处乱跑。
大脑袋边说,边不停的把各种各样的花草塞进嘴里,说到最后自己扛过最困难的时候,咧着嘴不停的傻笑。他还说他刚看到韩铭的时候很惊讶,看到韩铭如此瘦小,肯定也是被族群驱赶出来的。所以想帮韩铭,但是又有些害怕。
韩铭看着大脑袋没心没肺的傻笑,觉得鼻子有些发酸,悄悄转过身去揉了揉湿润的眼睛。然后猛的回过头来,给了大脑袋一个大大的笑脸。
“嗯!我也是一个找不到家的人!咱俩是一样的!”韩铭说。
“我就知道,你这么瘦小,一定也是跟我一样的”大脑袋又塞了一把花草到嘴里,用力的咀嚼。
韩铭想要阻止大脑袋,森林里有多少种花是有毒的?照他这个吃法,能活到现在真的算是奇迹,不能让他再这样吃下去了。也许明天,也许不久的将来,他就可能中毒身亡。不可能一直都这么好运的。但是韩铭张了张嘴,话到了嘴边,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或许大脑袋这种坚持也是一种信仰吧。能够支持他活下去的信仰。他为了追求自己的信仰愿意付出一切。韩铭突然对大脑袋产生了一种尊敬的感觉。
“哈默,雨呀吴东呜嗷佛气,雨呀吴东胡湖区的。(韩铭,你也一定不要放弃,你也一定会回去的)”大脑袋一边嘴里乱嚼一边说到。
韩铭笑着拍了他的脑袋一下笑骂道:“你丫说的是你大爷啊,赶紧吃你的吧。”
大脑袋不好意的笑了笑,又喷出了几片草叶子。韩铭连忙躲开。
韩铭站起来迎着阳光舒展了一下身体,扭了扭身子,回头对大脑袋说:“嗯,我知道,我也一定能回家的。”
大脑袋笑了,笑的很开心。
第四章 人类社会
两人一起在森林里度过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大脑袋曾经陪着韩铭去草原上四处寻找过。并没有发现类似于大漩涡,或者类似于传送门,空间裂缝之类的东西。韩铭也放弃了盲目的寻找。
他问过大脑袋,得知这个世界其实也是有人类社会的,并且人类的数量是相当多的。而且这里的人类,并不单指像韩铭这样的人类,像大脑袋这种,姑且称为生物吧,在这个世界也算是人类的范畴,因为他们能说话,能与人沟通,最重要的是有智慧。只不过一般人们都称他们为兽族。
让韩铭惊奇的是,大脑袋曾经不止一次去过人类社会,好几次去都是打听奇迹之花的下落,毫无悬念的是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消息。这点倒是没有出乎韩铭的意料之外。虽然这里是异界,他并不了解。但是像那种可以彻底改善一个人体质的东西,无论是植物,或者是药物,恐怕不会存在,即便是有,应该也是极其珍贵的。普通人很难接触到才对。
无论如何,大脑袋都没有放弃寻找奇迹之花,他也表示愿意陪同韩铭去一趟人类社会。韩铭想,可能有人知道有关大漩涡的事情,去打听一下也好,总比自己在这里盲目的寻找要好许多。而且他也非常想看看这个世界的人类社会到底是什么样的。和人界有什么不同,毕竟他还年轻,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探索**。
两人商量好之后就出发了,大脑袋说,这里叫做蛮荒丛林,非常原始,很久以前有不少珍惜的野兽在这里,而且也是非常出名的狩猎场,人类世界有很多猎人都会来这里猎取野兽的皮毛,或者观赏性比较大的小动物拿回去与人交易。但是最抢手的还是大型凶猛野兽。人类中有不少富豪都很大型野兽,会雇佣猎人来抓取。
这里涉及到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那就是野兽竞技,距离这里最近的蛮荒城就有一所非常大的野兽竞技场。达官贵人们常常把抓到并圈养的凶猛野兽拿去参赛,算是一门非常热门的运动了。甚至有些成绩比较好的野兽地位是非常之高的,有点类似于人类世界的明星。每次竞技活动都会吸引各地大批的人去观看,非常受欢迎。这也导致蛮荒城称为附近最热闹的一座城市,而且有不少以抓取猛兽卖给富人的佣兵出现。
两人当下准备了一些水,和几番努力才猎取到的小型野兽作为食物,风尘仆仆的出发了。
蛮荒城位于蛮荒草原中,也就是韩铭最开始出现的那个草原。这里的一切几乎都因为的蛮荒森林的名声,而直接命名为蛮荒,例如蛮荒城,蛮荒草原。两人现在的所在地是蛮荒森林的最边缘,也是猛兽最少的一个地区,所以没有浪费多少时间就穿过小半个草原来到了蛮荒城。
这是一座由巨石砌成的巨大城市,远远望去,城墙足有上百米高,这是让韩铭始料不及的。这么高的城墙真是前所未见,站在城门下,抬头望着如此巨大的城墙,那种感觉不身临其境是无法形容的。更让韩铭惊奇的是在城门最上方的城墙上蹲着两头体型巨大的蝙蝠,居然就是他来异界后第一次见到的那种巨大的飞行蝙蝠,到现在他仍然记忆犹新。
大脑袋告诉韩铭,这种飞行野兽没有具体的名字,因为很多年来这种野兽都是被用来守护城市用的,所以人们叫它们护城兽。它们的攻击力并不出色,但是它们会飞,这点是很大的优势,许多飞禽并没有它们那样锋利的牙齿,和爪子,而且它们作为护城兽的最大优势是预警。在人类和其他野兽飞禽根本看不到的距离下,它们甚至能够轻易的发现地上一头小兽的活动。最神奇的是,据说它们几乎都是半瞎的,主要靠声波来定位物体的。
听到这里韩铭笑了笑,心想这也没啥好神奇的,在人界谁都知道蝙蝠是依靠超声波来捕食的。但是像这么巨大的蝙蝠,却是前所未见的。如果非要形容一下这种护城兽的大小的话,韩铭只能想到一种东西,蓝鲸。也只有蓝鲸的体型才能与这种护城兽媲美了。但是想到那条巨大的飞龙,韩铭又无语了。。。。。。
韩铭在城门处好奇的观察了一会儿,发现像他这样的人类还是占多数的,像大脑袋这种异类其实并不是太多,偶尔才能看到一个,而且种类五花八门,有长得像昆虫的,有像野兽的,其中最少的是飞禽类的人类,这个比喻有点搞笑。但是韩铭也确实没有更适合的形容词来形容了。据大脑袋说,一般像韩铭这样的人类论力量和速度的话,是很难超越兽族的(韩铭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这里并没有昆虫这种称呼,几乎除了像他自己这样纯粹的人类之外,其他的一律被称为兽,甚至连飞禽都被称为飞行野兽。而且韩铭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大脑袋会误会自己是族群驱赶出来的了。现在看来大脑袋的理解是,自己应该是被家族遗弃的。因为跟城门处来来往往的人类相比,自己真是太瘦小了,不算兽族,单指人类而言。他那一米八左右的身高,跟那些动辄两米开外,甚至三米的大家伙相比,几乎就是侏儒。而且那些家伙的强壮实在让韩铭汗颜,人家一条胳膊都比他的腰还粗。)
在整个人类范畴中来说,纯粹的人类是最有实力的,因为人类的智力普遍比兽族要高一些,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兽族是绝对不会出现魔法师的,除了精灵族和龙族。
提到魔法师,和这两个种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