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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跑了几步,它就忽然停下脚步,露在面罩外的双眼开始不断闪烁光芒,四下搜寻着什么。
一截刀锋无声无息地搁在绯色的脖颈上,让它即刻停止了一切动作。它的耳边传来一个冰冷而又显得有些生硬的声音:“不用找了,我,在这里。”
绯色将双手慢慢举起,然后缓慢回头,看到的是水花那双罩着寒气的双眼。
“你是什么东西?和……辛克蕾尔有什么关系?”水花冷冷地问。她没有看到绯色的出生过程,只知道李察身边突然多了这样一个随从。
当日和辛克蕾尔一战,水花差点重伤致死,对于辛克蕾尔这个平生大敌当然印象深刻。现在绯色突然显露出许多和辛克蕾尔一样的习惯,特别是刀锋和吞吃心脏,都恍然让少女看到了辛克蕾尔的影子。
绯色眼中光芒闪烁,以人类难以理解的速度飞速思索着,片刻后开口吐出来一连串水花完全听不懂的音节,但是从其中的某种规律来看,应该是一种语言。
少女双眉锁在一起,却不想让对方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听懂。
绯色又开口来了一篇长篇大论,少女自然再次听得一头雾水。永眠指引者依旧放在绯色的脖子上,水花却开始犹豫。她很多时候靠本能行动,现在难得开始思考,可是思考的结果却让她很不满意。作为李察的灵魂守卫,水花知道绯色和李察有些灵魂上的联系。这说明绯色的忠诚可以保证,没有什么控制手段比灵魂类的契约更加严密和有保障了。
但是本能却告诉少女,一定要在这时候杀了绯色,不然的话将来一定会后悔。
不远处传来密集的脚步声,一队集结起来的战士正快步冲来。水花哼了一声,缓缓收了永眠指引者,消失在茫茫夜色中。绯色向疾步而来的战士们看了看,身体迅速与黑暗融为一体。老兵的心脏让它恢复了不少能量,已经可以施展隐匿能力了。
关于绯色,母巢其实还是向李察有所隐瞒的,一个是绯色本身已经具备了剧毒的能力。它的毒质现在和蝎狮没法比,但等晋升到十五级之后,就和蝎狮相当了。然而即使是现在,绯色分泌的毒素如果直接进入血液也足以致命。另一个,则是和辛克蕾尔一样,绯色也具备了通过吞噬敌人能量核心而恢复自身力量的能力。人类的力量精华大多在心脏,其它物种则是各有区别。
那队战士远远看到这边有两个敌人,等呐喊着赶来时,就只剩下茫茫夜色了,甚至找不到任何遁去的痕迹。
片刻之后,营地中的烈火已经扑灭,希姆子爵在一众亲卫的严密保护下在营地中转了一圈,然后回到了大帐。
营地中处处狼藉,许多战士正把战友的尸体抬向营地一角堆放,另外到处都是伤兵的呻吟,三个低级牧师已经开始为伤兵治疗,但是看到面前排着长长一队的伤兵,他们的脸色也显得苍白无奈。
“混蛋!一群废物!你们怎么守的夜,都让敌人冲到我的大帐门口了!要不是我天生运气够好,岂不是又要伤在那群乡巴佬的手里?你们说,除了花我的金币,我要你们还有什么用!!说啊!!”大帐中传来希姆子爵的咆哮,又时时传出摔东西的声音。亲卫们围着大帐笔挺站着,个个面无表情,这种声音他们已经听得多了。
大帐中,等希姆子爵咆哮累了,坐下来准备喘口气的时候,那名将军才开口向子爵汇报此次的战损。伤亡大多集中在步兵身上,他们死伤超过百人,骑兵只死了不到十个,还有两名重装骑士受伤。
希姆的脸色稍稍好看了些。在他心中,只有重装骑士才是精锐,骑兵就是兵,步兵则属于随时可以牺牲抛弃的炮灰,死了多少都无所谓。在子爵的逻辑中,花他的金币最多的兵种自然就是精锐,武装一个重装骑士的钱完全可以养活五十个普通步兵。
接下来,将军面露难色,汇报说战马损失却十分严重,专为重装骑士配备的战马被抢走了四十多匹,余下的战马也死伤惨重,初步清点,还能够使用的战马只剩下一百匹左右。而能够承载重装骑士的顶级战马还剩下不到十匹。
“什么!?”子爵尖叫起来,脸色发白,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晕过去,“我那些可爱昂贵的战马居然只剩十匹了!这是怎么回事?”
在子爵的队伍中,每位重装骑士是配备两匹战马的。因此武装一名重装骑士所花费的金币,有一半是消耗在战马身上。现在百匹顶级战马忽然间只剩下十匹,也就意味着子爵数万枚金币凭空消散,让他如何能够不心疼?
将军垂首,一言不发。其实他还有一句话没有说,那就是敌人此次夜袭的主要目标不是子爵,而是马圈。但这句话一旦说出,后果他是非常清楚的。高傲的希姆子爵绝不容许敌人的首要目标不是自己,而是一群牲畜。为了洗清这个耻辱,希姆子爵会挥军与侮辱自己的人决一死战。
将军很了解子爵,那时就意味着自己的指挥权将被子爵剥夺,然后这只军队的命运也就堪忧了。从这场夜袭中,李察的部队已经显示出凶悍无伦的战斗力,来去如风,一击破敌,在给敌人沉重一击后即刻远遁,毫不恋战。这样的敌人,哪怕数量还不到子爵军队的一半,将军自己也绝不敢稍有轻敌。而若是由希姆自己指挥……
将军已经做好了准备再挨一顿臭骂,等子爵骂累了,也就该睡了。第二天天亮,子爵就会忘记今夜之事,该做什么照做什么。战马和士兵的损失,在希姆眼中不过是少了些金币而已。而子爵最不缺少的就是金币,虽然在损失金币的时候,哪怕只是数百的小损失,他也会心疼一下。
然而就在风波行将过去时,子爵的近卫队长走进营帐。将军一看到近卫队长,脸色立刻显得有些难看。近卫队长生得高大威猛,仪表堂堂,自身十级的力量也算马马虎虎。他能够坐上这个位置的关键其实是因为他是子爵的表弟,并且非常擅于拍马和打小报告。
果然,近卫队长的第一句话就是:“子爵大人,敌人今晚夜袭的主要目标似乎是我们的战马。”
将军只觉得自己眼前一黑。
希姆子爵立刻尖叫起来:“你说什么?!在这群乡巴佬的眼睛里,难道身份和血统都无比高贵的我,地位还比不上一群牲口!?”
近卫队长一脸沉重和痛心:“似乎是这样,子爵大人。”
“这群该死的乡巴佬!满身马粪臭气的贱民!我一定要亲手把他们抓起来,每个人鞭打十天,再吊在我的城堡门口示众。我要让所有人都看清楚,敢于轻视和侮辱我的人都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明天一早,全军全速前进,我要在那个乡巴佬的土墙下彻底击溃他们!”
李察的临时营地就设在十公里之外,可谓胆大之极。但是在黑夜之下,又是刚刚夜袭得手,李察绝对不怕希姆子爵敢衔尾追袭而来。
山地夜行军首先需要的就是熟悉地形,就算子爵的军队真有这个本事能够追踪过来,十公里的路不长也不短,至少可以消耗掉追兵一半的体力。到了那时,等待追兵的又会是一场伏击。漫漫的染血之地,是李察已经十分熟悉的土地,游荡在染血之地上的一头头风牙,则是李察的眼睛。
李察站在营地中的高处,眺望着陆陆续续回归营地的战士们。夜风吹在身上,凉凉的十分舒适,让他想有咆哮一声的冲动。他已经习惯、并且喜欢上了掌控战场的感觉,喜欢上了那种把每一个细节都把握在手中,在众多局部积累一点一滴优势,最后一举击溃敌人的感觉。
这种感觉,叫做掌控。当然,能够带来它的,除了李察的真实与智慧天赋,还有权势。
李察身后的夜色一阵涌动,绯色悄然出现,它的气息又增强了不少。李察微觉惊讶,一个侦察术过去,就发觉绯色已经到了三级。看来这一夜它的战果丰厚,但再丰厚的战果也不应该晋级如此之快。
现在绯色气息饱满,所有能力均可使用,三级的它应该可以和六级的战士正面对抗了。如果在合适的环境下,比如说夜幕或者是偷袭,那么就是十级的战士都有可能死在它的手下。
但是绯色隐隐让李察感觉到针刺般的微痛,这是源自精灵血脉的敏锐感知,说明绯色具备了威胁到李察的能力。这个发现让李察感觉到有些诧异,他现在可是十一级的法师,瞬发的三级魔法护盾完全可以抵御三级战职者的攻击,对十级以下战职者的攻击都有一定削弱作用。即使如此,绯色也能够威胁到他?
李察思索着,总感觉绯色的战力和母巢告诉自己的资料有些不符。
就在这时,夜色又开始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