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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都在。只要我不放弃希望,就不会有失望,对吗?只要我不停地想着,念着,盼着,终会有那么一天,我们再相见,对吗?不在今生,定在来世。我相信我们的造化。
擦干脸上的泪水,我站起来,走出阴影,转身折进一家饭馆。想起,我已经整整一天水米未进了,忽然很内疚。一锅酱烧排骨,一盘耗油生菜,一个山珍煲,两碗米饭。热气腾腾地上桌,真诱人,以至于我的眼泪都被诱惑出来。我迫不及待地吃着,生怕再惹出更多的眼泪来。一口菜,一口饭,越吃越想吃,越吃眼泪越多,多到我不得不停下来,抽泣一会儿才能咽下嘴里的饭菜。
临桌的客人都纳闷地看着我。
服务员走过悄悄来问:“小姐,你没事吧?”
“没事,饿了。”
后来,我无意间看了,陪着刘若英又彻彻底底地哭了一次,只不过她吃的是烤鸭。再后来,刘若英的电影我一概不看,甚至她的图片。观众看了会哭,多是出于感动。那种生生割离的滋味,只有经历了才真正懂,所以我哭,哭得肝肠寸断。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一个有些艰难的阶段,无论你是在写,还是在看,都是难熬的,只希望它快一点过去。谢谢你所付诸的耐心。
☆、长望离人
接下来的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
因前男友与人订婚,受不住刺激,小茜移居加拿大;宝庆嫁人,老公是个很有潜质的大学讲师;雅儿辞掉高薪工作,转向自由职业者;宏观一点的,K市大幅更新领导班子,新闻里说新领导们都是刚正廉洁,勤政爱民的好公仆。这是好事,可好事向来与我缘浅。所以,我的花店每个月还是要交保护费;我心血来潮摆在门口的几盆盆栽花卉还是被城管拿走了,我没去要,也没理论,连鲜花都影响市容,我无话可说。
最重要的一件事,我们的儿子降生,取名秦方诺,平时唤他小诺。
从此,我的生活里,只有两件事是必不可少的,疼爱儿子,想他。
我始终觉得他会回来,所以家里不敢有一点变化,唯恐他回来时会不适应。一切如旧,甚至连烟灰缸的位置,他的牙刷摆放方式都不曾变过。
每隔几天,我就会从店里带回一束马蹄莲,清晨醒来,看着那一朵朵绽放的花,就好像他昨夜回来过,才刚刚离开。
只是,从收到他的那封信开始,我会经常做恶梦。反反复复都是一个梦。梦里只有秦哥一人,他痛苦地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身体不停地抖着,四周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他的脸惨白得像个死人,闭着眼,嘴唇紧抿,汗水打湿的头发,一缕一缕的,贴在额上。衣服已经破烂不堪,因为汗水又紧紧地贴在身上。只觉得他很痛苦,我想去抱起他,伸出手时,发现我们离得很远很远。我想喊,又喊不出声音。在焦急万分的时候,我会突然惊醒。
每次醒来时,汗水都湿透了床单。我不敢再闭眼,一闭眼就能看见秦哥痛苦的样子。不得不起床,整晚,在各个房间里寻找和秦哥有关的一丝一毫,只有这样,那锥心的痛才会减轻些。我把他的衣服一件一件地从衣柜里拿出来,抱在怀里,痛哭。哭过之后,再一件一件地整理好,挂回去。我走进书房,一寸一寸地摩挲着里面的所有陈设,想着他在这里坐着的样子。我拿出他的烟,一根一根点燃,让它们在我无休止的咳喘声中寂静燃烧。梦魇之后的我,像个孤独的幽灵,孤独地游遍每个房间,甚至院子。或者拿起钥匙,直接开车出去,坐在车里茫然地打着方向盘,漫无目的的在深夜的大街上游荡,能让我感到温暖的除了胎动,便是两行流也不尽的泪水。那种夜晚,是难熬的,心是痛的,痛得人无处躲无处藏。
直到孕晚期,一次,夜路上突然窜出一只流浪猫,一脚刹车,猫躲过一劫,可我的肚子却实着地顶在了方向盘上。于是,我放弃了这个效果颇佳的减痛方法。然后,一头扎进数码商城,拣显卡配置最高的一款电脑,果断地买回来。梦醒之后,我重操旧业。在小诺出生20天左右,同样的梦又出现了。我一脸汗水地起来,打游戏。结果被月嫂宋阿姨撞个正着,她劈头盖脸地把我训斥了一顿,毫不客气,她说我还在坐月子,怎么不知道爱惜自己。训斥很严厉,但是我心里却很舒服。那晚,躺在床上,跟她讲了我和秦哥之间的事。她想好好地安慰我,可她也明白再好的安慰也是无力的。最后,她的安慰话说出来竟和那个出租车司机如出一辙。
渐渐地这个梦出现的越来越少,可我的游戏瘾却越来越大。夜里,我会莫名地醒来,坐在电脑前玩通宵,待对手一个个离线,我会一个人对着电脑哭。
而后,我会发疯,发疯时我会没有节制地买东西,都是买给秦哥的。有时是衣服,鞋,领带,皮带之类的。有时是剃须刀,剃须水,男士洗漱、护肤品等。新的日用品买回来之后,我会把前一次买的全部扔掉。而有时则是烟酒,依照他喜欢的牌子买。每次都是大包小包地回来,好多次选重复了,自己都不知道。只是看着那一堆堆战利品时,我的心里会舒服许多,那一刻,我可以清晰地感觉到秦哥离我很近很近。
在我的软磨硬泡,死缠烂打下,宋阿姨终于留下来。从高级月嫂降为保姆,但薪水很高。她照顾小诺,我很放心。
我还要经营我的花店,我们的花店——锦时之约。我和他的名字都在这里了,是天意吗?。
想来也是可笑的,口口声声说爱他,而且爱得死去活来,竟然不知道人家的名字怎么写。想起这事,我就忍不住自嘲,方锦,你真行!
花店生意很好,究其原因,多半应该是地利!当年,秦哥帮我决定的唯一一件事。我从来不接丧事的生意,因为我害怕离别。也正是因为如此,办喜事的更愿意到我这里来,这是我始料未及的。花店没有什么大的变动,我尽量保持原样,只是又多了几个店员。店门口的台阶和装饰栅栏都是木制的,经不住风雨,可我还是坚持用木制的,就是有点费钱。
每年清明节,我会抽出几天时间驱车外出,给妈妈扫墓,给秦哥的妈妈扫墓,带着小诺。这是我当下的生活里最庄重的仪式。
小诺两岁那年,给妈妈扫完墓,我去看了那座烂尾楼,几年的功夫那楼显得更加破旧不堪。听说有人买下了那片地,烂尾楼不久就会被拆除。我才发现,一些和秦哥有关的东西正在一点一点消失,想留都留不住。就像在依蓝小镇34号一样,不管我有多么不舍,到头来也只留得了那些有形的东西,而那原有的气息,早在日久天长里消散得无影无踪。我很清楚,终会有一天,想他的时候,所有的安慰只能在记忆里找寻了。想到这些,不免心酸。
大约是心情的缘故,离开烂尾楼,我没有直接回K市,而是鬼使神差地把车开到了我原来的那个“家”。九年了,我还是没有勇气靠近,只是坐在车里,远远地望着那栋房子,泪水不知不觉地落下来。当时那房子在镇子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气派,而今别墅洋楼此起彼伏,到显得那房子晦暗不起眼。真怪,城里人都想方设法地去接地气,镇子里的人为什么要住进小楼离地气呢!
没有了妈妈,再好看的房子也是死气沉沉的。九年,那房子里的人应该过得顺风顺水吧?至少不会有饥饿流离的痛苦,也不会有荒郊野岭的孤苦清冷。
“欸?这不是方老师家的锦儿吗?”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车窗边响起。
闻声,我把视线从远处拉回来。车旁站着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很眼熟,脸上皱纹很深,皮肤晒得黝黑,两眼依然有神,正盯着我看。
“是吗?让我看看!这都多少年了,还以为这孩子没了呢!”一个花白发的奶奶从后面小跑着过来,“呦,可不是吗!还真是方老师的孩子。”
我赶紧打开车门,下车。
“您是?”我望着眼前苍老的男人,很眼熟,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我是徐伯呀,锦儿,小时候你还在我家住过呢!不记得了?”
我怎么会不记得呢!妈妈离开以后,我就是东家一口水,西家一口饭这样子活过来的。怎么能忘呢!
“徐伯……”我的眼泪顿时涌出,“您怎么这么老了?刚才,我一时没认出来。这些年你们过的好吗?”
“好,好!我们都好!这都十几年了,也该老了!你呢,锦儿?这些年都去哪儿了?”
“是啊!我们这些老邻居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