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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臣by梨花(皇帝攻 后来变妻奴he)-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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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拉着他的手,忍笑道:「什么踢死你。协助盗匪逃走,哼哼,你的罪名五马分尸也不够,好了,上马吧。」 

  「上……上马?」方史呆住了,暗道我才被颠簸了一路,如今又要骑马,他瞥了一眼高大威武似乎正在斜睨着自己的千淬一眼,再看看龙锋,却听对方不耐烦道:「看什么看,你被那盗匪搂着骑了一路的马,只怕就以为那是腾云驾雾了,哼哼,朕今日让你开开眼界,知道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神峻……」 

  话音未落,方史就叫起屈来:「皇上,臣没有,臣是被劫持的啊,在马背上好难受,哪有什么腾云驾雾的感觉……」 

  「少废话,快给朕上马,哪儿那么多话,没看千淬已经不耐烦了吗?」像是证明龙锋的话,千淬傲慢的扬了一下蹄子。 

  方史无奈,心说伴君如伴虎,伴在这么个荒唐任性皇帝身边,真是什么荒唐事都能遇到。 

  万般不愿之下,只好扳着那马鞍子上马,谁知这千淬长得太高,他又一夜没有睡,被颠簸了一路,此时精神也不济,上了两次也没有上去,倒是惹得旁边的养马人不住的窃笑起来。 

  龙锋狠狠瞪了那小官一眼,口内喃喃道:「没见过这么没用的,也是,文人嘛,倒也不必太苛责。」说完了,干脆打横抱起方史,只把他吓得高叫一声,连那养马官儿都惊呆了。 

  高叫声未停,龙锋已正过他的身子,两人稳稳坐在马上,只是龙锋环着他的腰,两人身子相贴,极为亲密。 

  龙锋凑近方史的耳边不悦的问道:「那个混蛋是不是就这样抱着你?嗯?既如此,朕也要这样抱着,走,朕带你开眼去。」说完一只手搂紧了他,另一只手操纵缰绳一抖,那千淬长嘶一声,疾驰而去。 

  方史哭笑不得,刚说了一句:「人家才不像你这么无耻,连我的衣角都没碰一下呢。」那千淬就开跑了,只吓得他面色惨白,登时再一句话说不出来,心想我这上辈子是造的什么孽啊,能痛痛快快的死也成啊,总比受这些莫名其妙的罪好。 

  龙锋却十分兴奋,那马早已熟悉了道路,一溜来到后园宽阔的跑马场地上,撒开了蹄子的欢跑。 

  方史紧紧闭着眼睛,耳畔风声呼啸而过。 

  忽然风声中一个声音响起道:「别只顾着怕,幻想一下,你正处在那绵延千里的莽荡草原之中,天上白云一朵朵飘过,几只雄鹰在碧蓝的天际上展翅盘旋着,迎面而来是带着青草芳香的属于草原特有的凛冽的风,胯下马儿宛如生了翅膀,在绿色地毯一样的大草原上奔驰,极目千里,全部是翠色的浪在一波一波起伏不定……」 

  方史刚开始还想着不怕才怪,但随着那魅惑的声音一字字传送进耳内,他的眼前慢慢出现了千里草原的豪壮景色,并且渐渐的沉浸在那讲述中,他缓缓舒展开四肢放松了身体,头微微的昂起来,感受那强劲的风扑在脸上的感觉。 

  而随着他这一系列动作,不觉间他的身体与龙锋的已经更加紧密的契合在一起。 

  他沉迷于脑海中的景色,渐渐有些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幻,他迫切的想睁开眼来看一看他从未见过的大草原,谁知一睁开眼来,却只见到空荡荡的跑马场,四周无非几个侍卫而已。 

  「谁让你睁开眼了。」 

  龙锋懊恼的叫,真是的,本来刚才看他一点点沉迷的表情,真是觉得很可爱很美丽,连那张平凡得没有一点特色的脸似乎都焕发出照人的光彩,正想偷偷在上面亲一下,谁知方史就毫无预警的睁开眼,让他的计划彻底落空。 

  方史也很懊恼,好好的大草原,在一睁开眼后就变成光秃秃的跑马场了,这份落差何其大啊。他不满的看向龙锋:「喂,你去过大草原吗?说得那样逼真,害我都分不清自己身在何方了。」 

  龙锋没有回答他的话,勒住缰绳,反而邪邪一笑,不规矩的手又在方史那可怜的细腰上摸了一把,才露出很欠扁的狂妄嘴脸笑问道:「方方,怎么样?和朕共乘一骑的感觉好还是和那个盗匪头子一起骑马的感觉好啊?」 

  「方方?」方史愕然望向一脸笑容的龙锋,看到他自得的猛点头,在愣了大约小半刻钟后,他终于直直的从马上摔了下去。 

  龙锋没想到能造成这么大的冲击,连忙要去捞他,没捞住,于是也赶紧跳下马来,扶起脸色铁青的方史,薄责道:「哎呀,你看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千淬很高啊,摔下来肯定疼死,也不知道骨头有没有断,来,朕瞧瞧。」 

  他说完,就将方史掀翻在地上,径自去脱他的鞋袜。 

  「皇上,臣是你的臣子,你维持以前的称呼『卿家』就好,别叫刚刚那种恶心的名字。」方方,他要吐血,谁来救救他啊。 

  「不叫方方?难道叫史史?会很像大粪,嗯,不好不好。」 

  龙锋脱掉了方史的朝靴,发觉他脚上的袜子一尘不染,不禁暗暗好笑,看来他的这个脚家还是个好洁的男人啊,更让人想看看袜子里面的玉足和小腿了。 

  「皇上,不要这么叫,我是你的臣子。」 

  被气昏了头的方史丝毫没注意皇上此时在做的事情要比他的话严重千万倍,还一本正经的解释。 

  蓦然龙锋的俊脸在眼前放大,严肃的问他道:「哪家?嗯,那好,方卿家你老实告诉朕,你有多少时间是把朕当皇帝的?就在刚才,你责问朕去没去过草原的时候,那语气还是很不恭敬的吧?那时你还记得朕是皇帝吗?」 

  「我……」 

  方史一时语塞,不得不承认,在见到龙锋以前,无论是敬是恨,他确实是把对方当作一个至高无上的九五之尊来膜拜的,可是在遇到龙锋以后…… 

  算了,不想了,总之做为一个臣子来说,他这种不把皇上当皇上的做法是有些过分,可是这能怪他吗? 

  这个皇上一会儿一个样,就是没有一丁点身为皇上该有的威严,换成任何人都会不把他当皇帝的,什么?生气要杀人的样子是威严?开玩笑,那是残暴,根本不是威严好不好? 

  这家伙,又神游天外了。 

  龙锋气到无力的想,继续和那只袜子奋战。 

  真是奇怪啊,一只袜子也绑得这么紧,至于吗?难道是他知道朕对他已经留上了心,所以也早就做好了戒备? 

  想到这种可能性,龙锋空前的兴奋起来,邪恶的目光一直向上,来到那纤细的腰肢上,不知道长袍下面的裤带是否也系得这样紧呢?他脑海中自行勾勒出裤子下面的那片情色风光后,感觉有一道口水流过喉间,被他吞进肚子里去了。 

  皇天不负有心人,就在龙锋肖想的同时,那只袜子终于被他感动而滑下了拼死保护的玉足,顿时龙锋的眼睛就直了,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极……极品啊,绝对是极品,啊啊啊啊,难怪古人都说人不可貌相,都怪朕以貌取人啊,谁能想到那么不出奇的一张脸,竟然有这样一副玉足来配,哦,不对?这样说来,方方的身子也肯定是销魂的很啊,只看他的身段纤细匀称就该知道,啊啊啊啊,朕真是自误啊。 

  龙锋心中高叫极品的同时,那双色手顺势就爬了上去。 

  其实比起女人的三寸金莲,方史一个男人的脚自然要大得多,可那分骨肉均匀晶莹雪白的外观,却又不知比女人们畸形的三寸金莲好看了多少。 

  而且他素性好洁,远没有一般粗鲁男人的那种脚臭,只隐隐散发着一种清爽干燥的味道,也难怪龙锋会流口水。 

  正销魂间,忽然手中的脚迅速抽了回去,头上响起方史又羞又怒的声音:「你在干什么?这样的皇帝威严风范尽失,还想人尊敬畏惧你,真是天大的笑话。」他一边说,一边寻找袜子朝靴就要穿上。 

  就算龙锋的脸皮很厚,此时也不由得红了脸,还强辩道:「朕……朕是要为你查看骨头有没有受伤,你自己想到歪处还来指派朕。」 

  没错,就是这样没错,朕本来就是为他查看骨头情况的。龙锋越想就越理直气壮,夺过方史那只脚又捏弄起来,一边还自言自语:「哦,脚上的骨头倒似乎没有事,嗯,再看看腿上的,从那么高的马上摔下来,全身都要检查一下的。」 

  方史真是要气昏了,眼看那只色狼爪子已经撩开他小腿上的裤子,他实在忍无可忍,铁青着脸站起来道:「臣没事,如果皇上实在厚爱担心,可召御医为臣检视。」 

  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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