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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酋长和将领们来说,士兵自发的跑快了是好事,鼓励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去阻止?也不是没人留意部队体力透支的问题,但因为对手的人数很少,在自己的大部队到达之时,这一小股敌人多半已经逃走了,剩下只是追击多久如何围剿的问题……
轻敌和愤怒,已经在整个马奇部队中蔓延开来,于是大家的脚步无形中又加快了些,本来应该是三天的路程,结果两天不到就已经快走完了。但用这种速度赶路的直接后果有两个,一是徒步部队非常疲劳;二是各部队的间距拉得很大,从头到尾足足拖了三十多里长。
但大家都乐观的认为,只要自己回到营地,一切事情都会尘埃落定。因为刨除长老仆从等闲杂人员,回援的马奇部队总数超过了一千二百人,这都是货真价实的作战部队。如此悬殊的敌我力量对比,不可能产生什么变化。
其他的不说,咱马奇部落这边还有骑兵呢!别的部队很累,但两百骑兵可不会累啊。
事实上,现在还真是这支骑兵部队在充当先锋。但马奇人所谓的“骑兵”并不是真正的骑兵,他们其实是骑马上战场、下马投入作战的重装精锐步兵——他们是马奇武装中最精锐的力量,是最硬的拳头,是最坚固的堡垒。
以马奇人的财力物力,再加上晨曦议会的支持,骑兵的总数也只能保持在两百人上下,因为这支骑兵实在太昂贵了——全员都装备着来自内陆的精良武器,金属铠甲是改装过的见习骑士铠,仅这幅全身铠就重达四十余斤。能穿起这套铠甲的武士,都是从部落中层层遴选而出的佼佼者,他们的作战经验最丰富、体格最强壮、对酋长也最忠诚。
马奇部落一共拥有两名异能师,除了长年陪伴在酋长身边的烈火师之外,另一名异能师就直接配备给了骑兵部队。所以从战斗力上评价的话,这支骑兵是当之无愧的本区域最强,而且他们也没令自己人失望过,在历年战争中,骑兵始终保持很高的胜率。
在不久前围剿瓦胡部落的战役中,骑兵的功劳也是最大,最终决战时,由他们组成的钢铁阵列正面粉碎了瓦胡人的突围企图——那可是瓦胡六百精锐和上千平民的轮番冲击!
但这时没人会想到,他们的敌人也看上了这支部队,或者应该说是看上了他们的装备——在什么东西都稀缺的荆棘玫瑰眼中,两百套见习骑士重甲还有配套的武器,这简直就是个宝库啊。如果不抢过来,怕是老天都会唾弃自己。
汤森的信条之一是不打无准备之仗,所以他充分调动了手上的人力资源,汇集了所有关于马奇人作战的情报,充分了解到每一支马奇部队的建制、配备和作战风格,甚至还从仓库里翻出他们的库存装备检验——有瓦胡人和这个营地的帮助,马奇人在他眼中如同裸体。
在汤森的角度看,打败马奇骑兵根本不是问题,关键是如何一口吃掉——现有条件下,两百骑兵很可怕,两百精锐步兵也很难缠,但如果是两百骑着战马的精锐步兵,那事情就大不一样了。穿上骑士铠甲,骑着雄壮战马,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天下无敌,在这场战争中,相反还很大程度上削弱他们的优势。
其实,主力兵种是要专注某一领域的作战,又或者是要兼顾各种情况,这两者并没有绝对的好坏对错之分。从部队本身角度来看,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会有固定答案……这就好比一碗面粉,做个小面包就紧,做个大面包就软,不可能两边便宜都占。
打战这种事不能一厢情愿,就跟厨师做面包的时候要考虑客人的喜好一样,对症下药才会立竿见影。你如果是面包,就要被撕开泡汤抹盘子,如果你长得像肉包子,就别埋怨被人拿去打狗……一支四不像的骑马重装步兵,他们其实两头不冒尖,属于卖不出去的赔钱玩意。
之所以从前能够驰骋称霸奎尔萨北方,是因为他们还没遇到真正强大的军队。
所以,在知悉敌情的汤森眼中,他们就是不择不扣的鱼腩部队,属于上门送装备的好人。因为他们的体力和意志被汤森设下的圈套消弱,骑马的机动性已经被汤森用战略限制住——只能在既定的时间内走这条既定的路线,机动性再高也没有用。
第四节:碰撞(中)
袭占营地只是战争的开局,在此之后,汤森针对马奇骑兵的设伏才是关键的重头戏。
大战靠谋划,小仗看发挥,袭击讲究分秒必争,红色帝国的战争理论也很注重这点,所以在此战中,汤森对部队的要求就是先敌到达、先敌展开、先敌攻击!
战场选择在距离马奇主营地三十里处的一个缓坡,距离最近的北营不到十五里。这个距离还不到准备作战的心理红线,所以敌人除了派出侦察兵探路之外,不会有更多的作战准备。
这也体现出汤森的阴损狡诈,因为走在这个缓坡上,侦察兵既能够清晰的看到南营燃烧的浓烟,也能看到北营的概况,关心则乱,这会在很大程度上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而且在普通人看来,这个缓坡真不是设伏的好地方,它长不到六十米,高不到二十五米,而且是一条直路,路宽不到四米,路两侧没多远就是与行进方向垂直的陡坡。总之,这里既没有开阔地安排弓箭手,也没有可以固守的险要地势,甚至满地青草连火都放不了。
但汤森偏偏就选了这里做战场,他每个环节都打在敌人的心理盲点上!
因为受地形限制,一百二十人已经是潜伏的极限了,就是这个人数,还要把不少人挂在两侧的斜坡上,当然他们都是汤森最拿得出手的老底子部队——三十个近卫、三十个长枪手、二十个弓箭手,其他的全是轻步兵。
在强大的伪装潜伏能力帮助下,几组马奇人的战场尖兵就像睁眼瞎一样打汤森等人身边路过,然后无比激愤的冲向了前方的原野,就是没发现草皮下灌木中还藏着一支部队!
正午时分,姗姗来迟的马奇人骑兵出现,他们以纵队方式抵达缓坡。
不愧是马奇部落最精锐的部队,即使前面有尖兵探路,他们依旧习惯性的保持着战地警惕——整支部队大致分成两个部分,前面的骑兵队形很整齐,每排并列四骑,共有二十多排;后面是相同数量的骑兵,但队形要稍微散乱些。
两拨人之间有三十米的间隔,这里是留给异能师和指挥官的安全位置。
这种队形简单但有效,可以应付任何方向的突发状况,而且也利于指挥和展开。但遗憾的是,这些优势并不包括在上坡路段遭遇突袭——领队的马匹上坡时可以因情况而变换速度,可后面的人因为视野不良只能亦步亦趋,这必然造成连锁拥挤现象。
更重要的是战马上坡要用小步,虽然这种马匹体重超过六百斤,但身上的载重也不轻,不可能在这里还保持速度优势,所以马上的骑手也很难对突发敌情做出恰当反应。
就在领头的一排战马驼着两百多斤的重量、喘着粗气走到距离坡顶十五米距离时,一声冷酷坚决的命令声响起,只有一个字:“打!”
最前面的骑兵旗手猛的抬头,只看到一道雪白的光亮掠过视野,然后视线就离奇的跃起,整个天地都在飞旋。他甚至看到下方有一个无头骑士,右手还举着半根光秃秃的旗杆,而一群手持长枪的敌人正从两侧冲上路面……然后视线剧烈抖动,全部视野被一片杂草给占据。
“那是……我?”这是旗手最后的意念,之后他就失去了一切感知。
旗手被一刀斩下头颅、战旗同时被砍成两截,这个开局带给马奇人的震撼相当巨大,也完全出乎他们的预料——敌人居然没有逃走?他们居然还敢用这点人手来设伏?!
“有埋伏!”第一排的骑兵军官大吼一声,伸手就去拔剑。
就在旗手的鲜血冲天而起的时候,三十名敌军长枪手已经完全占据了路面,四排亮晃晃的枪头分外狰狞,居高临下的直指马奇人。
“长枪队——前进!”刚刚砍了马奇旗手的军官大喊一声,他把手中的长刀一横,冰冷的金属破空而动,低沉的呼啸声响起,第一排的四个马头同时被斩断!没了脑袋的马身或侧倒或后退,马上的骑兵全被摔了下来,包括刚把大剑拔出一半的领头军官。
穿着四十斤的铠甲,各种零碎加起来将近六十斤,他们从马背上砸下去就别想再站起来,四个倒霉蛋只能在半昏迷中一路向下滚,被自己人的铁蹄踩踏再踩踏。
“前进!前进!前进!”敌军的长枪手紧紧依靠在一起,随着呼喊声一步步走下去,三步之后微微下蹲,两排一尺多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