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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脑袋灵光的军官,汤森会提出些意外让他们模拟处置;对脑袋不那么好使的人,汤森就把他们的任务简单化,让他们把“出现某种情况”和“自己要做什么”联系起来,记住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退,什么时候叫嚣或拼命……力争做到一个萝卜一个坑,绝不让人在战场上闲着。
围拢在汤森身边,听着汤森的教导,军官们满脸的迷糊渐渐消失,他们不住的点头,又不停的提问,逐渐变得有信心,甚至有人不等会议结束季候已经跃跃欲试了。
最后,汤森把手一挥,宣布会议结束。手下郑重敬礼之后四散开去,顺着各条小路奔向自己的部队。汤森却又转过身去,沉默不语地看着面前这片原野。
他手中的马鞭轻轻敲打着胫甲,很缓慢,但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
“亚恒大哥!”近卫队的潜伏阵地上,一个小个子从杂草中支起身子,压低声音对走近的大个子军官说:“前面是个什么样子?是雪谷那样的吗?”
“……这是标准的农耕部落聚居地,我们以后肯定还会遇到的。首领带我们看了,小村庄围绕着大村庄,不管我们选什么方向都绕不开,大村子可以随时支援他们。而且小村庄也有围墙壁垒,不投血本进去,我们一时半会还真啃不下来。”
“那不是——糟糕了?”小个子的声音压得更低:“我们跑这么远是为了偷袭,但现在的情况是只要我们一露头,就搞成强攻了啊。难道等晚上偷袭?”
“我刚才也这样说,你猜长官怎么回答?”亚恒学着汤森的语气和神态对小个子说:“夜袭是个好思路,但现在的目标是一大四小,战场宽广、敌情复杂。如果我们没在短时间之内压制敌人的抵抗,拖成消耗战的话,陌生环境与地形对我们更不利。”
“啊?娘的那怎么办?”小个子一听都傻眼了。
“笨!”亚恒自得一笑,把才学会的东西拿出来显摆:“战斗从我们开始的话就变成强攻了,这种强攻跟我们的战略是相反的。因为偷袭作战的目的,就是要想办法避免重大伤亡,所以这些伤亡必须转嫁到敌人身上。”
“……没听懂……”小个子茫然摇头。
“打这种地方,我们就要利用他们是睁眼瞎的条件,想办法去勾引他们、让他们自己走出村子,然后在半途劫杀之——但这个就有个新问题出现。”亚恒做了个手势,把首领的姿势学了个五六分。
“打眼前的马奇部落,不过是一连串战斗的开始。我们的真正目的是让马奇外出部队接到模糊不清的警讯。这里是他们的老巢,所以他们会立刻回身来救,但猎场到这里不多不少也有两百多里地,等他们跑到地方已经变死狗了——那才是我们发威的时候。”
“啊……我好像明白了……”
“你明白就好,首领说了,打不是问题,关键是在打的过程中,让他们不能传递准确的消息。”亚恒拍拍小个子的肩膀:“阿诺,你的任务就是这个,你要阻断马奇部落远距离传递消息的狼烟。”
“那玩意怎么阻断?”阿诺一听就急了:“人家随便找个地方就点了,我撒尿去浇吗?”
“谁他妈让你撒尿了?首领说了,他们点烟我们没办法,但我们也可以到处去点狼烟!而且还可以加码,记住,现在我们才是凶神恶煞的部落强盗——所以办法是这样,我们点燃一个村子,趁着中心营地的部队救援时半路劫杀,然后开始袭扰各处,把他们赶出去。”
“明白!”阿诺连连点头:“我这就召集人手去!”
“留点心。”亚恒最后交代:“要注意配合昆尼他们的攻击时间。”
“知道了,我会注意的。”
在阿诺开始忙乎的时候,在相隔不远处的轻步兵战队休息地里,响起一声疑惑的问话:“长官,就只是赶出去?不用干掉他们吗?”
“首领说了,你不给人活路,别人就要跟你拼命,我们没必要在这个环节上承受伤亡。再说把人赶到野地里才好收拾,先让他们跑个筋疲力尽,然后随便你要怎么样……而且狙击的时候千万注意,必须要让一些人跑出去替我们宣传。”
轻步兵第二队队长艾富里,正站在士官们中间解释战术。
“作为此战的最后一个关键,我们不能用荆棘玫瑰的名字打,而要用瓦胡部落的名义攻击,瓦胡会第一个出马露面,我们要造成瓦胡部落的奴隶正在里应外合造反的局面——这种‘真相’会让他们外面的部队在轻敌的同时变得愤怒,失去判断力。”
“总之,你们就当这是在打猎,先把他们逗得筋疲力尽、狂躁错乱,再最后下杀手!”手下们围着他,迷惑的脸上慢慢的若有所思,就像不久前的艾富里本人那样:“我们要精心准备,等瓦胡那边一开始,我们也就差不多要上场了。”
而艾富里说到的瓦胡,他此时正在靠近前线的小树林,杵着狼牙棒对他的直属手下交代战术。跟其他军官不同,瓦胡的表情非常凶狠,目光中充满了对战斗的渴望。当然了,他交代出来的战术布置,也是刚刚从汤森那边学来的。
“首领在看着我们,兄弟们也在看着我们,我们是第一波,责任很重!你们有没有信心办好?”
“有!肯定有!”手下们连连点头:“交给我,长官放心好了。”
“我们二十个人很关键!我的首要目标是救人,先救人,被发现了就喊口号,内容一会教你们。”瓦胡说:“动作要快、下手要狠、这就是拼命!你们明白?”
“明白!”手下有人问:“但是我们还不知道人在那……”
“首领专门安排了精锐兄弟在前面搞情报,天已经亮了,还怕没人出来办事?”瓦胡坚定地说:“要相信我们的兄弟,如果我们的兄弟不精锐,那他妈别的军队就该去死了!”
天色渐渐亮起来,五个营地开始冒出袅袅炊烟,晨起的人们开始准备今天的活计,主妇们也用叫嚷或咒骂召唤一家人吃饭。
在本地土著中,马奇部落算是很富庶的,所以他们的人每天可以吃两顿。有的家庭是饭桌,摆在院子里围拢了吃;但有的人却没这份待遇,只能啃着生冷的粗粮喝着凉水对付过去;还有的人需要一边啃最差的食物,一边蹒跚出村——有的是要放牧家畜,有的是要外出。
一个小时不到,猴子那边就逮了四十多个人,男女老少都有,甚至还有个瓦胡部落的小牧童。回归亲人怀抱的小屁孩哭的稀里哗啦,差点没被放了盐和糖的军粮噎死。不过他总算还记得自己和其他奴隶的住处,都一一指给瓦胡看了。
从小屁孩嘴里得知很多事情,瓦胡的心情很激愤,他趴在潜伏阵地上,捏着拳头苦苦忍耐——等!必须要等!因为负责包抄的部队还没到位,因为负责渗透的尖兵还没发信号。
“出发吧瓦胡,走大门。”汤森接到了信号,轻声下令:“记住,你们是去拼命的。”
第一节:目标(下)
“明白!”瓦胡一声招呼,二十多个贴心手下瞄着腰,顺着灌木的轮廓,跟着瓦胡向前大门摸过去,另有三十多个佣兵打扮的战士已经在后门潜伏,在围墙低矮处还安排了近卫。
指挥前门摸哨的军官是汤森的老班底,带头的军官诨名猪头小队长,真名亚达。参军前原是市井地痞出身,短弓匕首都玩得出神入化,最近还学会了吹箭。他带了六个近卫,要同时干掉大门口的三个卫兵——说起来简单,可这却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干的活。
这六个近卫中,最大的老头子四十六岁,最小的光头才十三岁,都是汤森慧眼识珠、亲手训练的近卫,主攻潜伏刺杀。在大门处三人叽叽呱呱的闲谈声中,七个人分三个方向靠近到大约二十米外,用虫鸣声相互提醒——已经到位,可以开始。
前门的道路比较宽,左右的路基上都长有一些灌木,最靠近门口越低矮稀疏。门口卫兵们的目光越过这些灌木,扫视着远远近近的情况,从半夜站到现在,他们已经很疲惫了。
一条黄绿色的小蛇,吐着蛇信,兴致盎然地爬上了灌木顶端。在嫩绿的叶片中,它的彩色鳞片十分显眼,也惹得三个卫兵注意——后者大喜,精神瞬间就振奋起来。
“男人蛇,是男人蛇!”有个卫兵小声嚷嚷:“上次长老们都没买到。”
“什么?”看到自己的同伴一脸兴奋,有不懂的人问:“这是什么蛇?”
“男人蛇……磨成粉就是最好的春药。”立即有人拿了长矛去挑,其他两个人在后面垂涎三尺。
在卫兵同时转移目光的那一瞬间,右侧灌木中飞出一根无声无息的吹箭,射中最后面卫兵的脖子,他边扭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