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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森检查了一遍,觉得全无问题之后才发出信号,让后面的猴子妥善安排驼队行程,自己则带人弄好这些路段。
该加固的加固,该排除的排除,并在沿途找到几个易守难攻的地段作为临时营地。这支驼队规模是比较大的,载货的驮马就有八十来匹,另有五十多人,宿营时需要的空间很大,甚至还要分成几个部分。不提前计划好,说不定会出纰漏。
第一天,驼队行总共进了八十多里,山路跋涉让驼马疲惫不堪,最后在雪线以下五百米的地方宿营。对香辣佣兵团的人来说,这段路走的并不艰难,路上也没遇到什么猛兽。反倒是猎犬在山上发现了不少小型野兽,大伙儿轮流出击,打了不少的野味。
按照香辣佣兵的传统,他们把自己吃不完的收获物分给驼队。
驼队的人在看到这些猎物的时候,也终于相信有一支人数不少、但很厉害的队伍在暗中保护自己——如果换了一般佣兵的话,怎么可能在开路的同时还有工夫去打猎?
第二天的行程却要辛苦很多。
驼队就在雪线附近蜿蜒蛇行,不时的依据山势上上下下,甚至还要越过一座雪峰。有的路段太过凶险,必须要蒙上驮马的眼睛才过得去,所以进行速度很慢。一直到天黑的时候才走了五十多里,但实际上,他们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过了隆达山脉的中线。
宿营地安排在雪线以上的一处山谷裂缝中,非常寒冷。
“如果是我,这里应该建个临时营地。”汤森私下跟猴子说:“路上万一有伤病,找不到一处安全的宿营地会非常麻烦,留下两个人在这,至少会有热水和食物,还能保存一些给养。其次,此地非常险要,虽然过不来重装部队,但轻兵突袭的话不成问题。”
“长官,我刚才问过了,他们说这地方不但有暴风雪,还有几种雪兽,单独留下几人还不够塞牙缝的,人留多了又太浪费。而且在对面,商会也留有接应人手,有情况会用飞禽传递消息。”猴子说:“不过他们很奇怪,这一回路上都没遇到猛兽,连稍微强悍点的都没出现。”
“怪了,还有盼望遇到猛兽的驼队?”
“不是这样的。他们说,在已经走过的路段上,有两群猛兽是每次都要出现的,必然会叼走一到两头驮马才肯罢休,但这次完全没出现。”猴子摸着脑袋,露出狡猾的笑容:“他们问我,我嘿嘿几声没说啥,所以他们都以为被我们的人驱赶走了呢。”
“也许是在打盹吧。”汤森也很奇怪,好像自己到这个世界之后就没见过什么猛兽,难道自己的长相很辟邪?不会吧,虽然达不到小白脸的水准,但看起来很是挺顺眼的嘛。
温暖的火堆旁,枯叶球们相互依偎着挤成一团,发出低微的“叽叽咕咕”的声音,似乎在讨论什么事情。
汤森左看右看少了一只迷你型的,最后却在自己的风衣帽子中发现它——这两天下来,枯叶球们跟汤森已经混得很熟。为了搭便车,它们把钻靴子、藏披风之类的事情全干出来了,最高难度是把自己变成薄薄的一层,贴在汤森的盾牌上面。
反正也没几两重,汤森也就由得它们,而且这群小玩意的确可爱。但随之而来的后果却是六只球都粘在他身上不肯下来了,而且都找到了专属位置,左右肩头、背心、盾牌、腰带、头盔,要是汤森硬要把某只“撕”下来的话,它就会在地上打滚耍赖外加抱大腿。
汤森很无奈,为此他特别去咨询了驼队里的老人,得知这种枯叶球在雅修别的地方也有,只是数量稀少,偶尔能看见个一只两只的,却没听说过会伤害人类。
反正这世界上奇异的动植物多得很,反倒没人关注这种普通的东西。
“这还普通?”汤森指着贴在自己身上的片状枯叶球:“这可不普通!”
“先生,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老人微笑着说:“如果您有机会去大城市,您一定会看到真正特殊的植物。我听说不但可以跟植物交谈,还能跟他们做生意,甚至有芬芳花园这种店。”
“那是啥?做香水的吗?”
“不,先生,那是一种妓院,生意兴隆。”
“妓院?植物也有需求?”
“不,先生,客人几乎都是人类。”老人说:“但接待客人的全是植物。”
虽然一向具备泰山崩而不变色的性格,但汤森的下巴还是“啪”的一声砸在地上。他默默地转过身,走开几步,拍着皮带扣上的迷你枯叶球说:“原来,你们也搞原始劳务输出啊。”
第三天的路程如同第一天,前半段艰难的山路过去之后,剩下的就好走多了。结果只用了几个小时时间,驼队就越过了险峻路段,剩下的路程虽也蜿蜒,却显得平坦顺畅。
中途休息两次,到天色稍晚的时候,驼队已经走在属于西海岸的平原上了。标志物是一个只有象征意义的简陋关卡,上面站着几个魁梧的武士。
汤森粗略目测一下,他们的体型普遍比内陆的人要高出两个头以上,身上的肌肉粗壮鼓胀,一副标准的卫兵脸孔,就是那种老子今天很不开心肯定要找你茬的表情。
走在前面的汤森早已知道有关卡,所以在三里之外就停下来,他命令手下掩饰面部,等待驼队上来一起过关。
“长官,驼队那边的人很高兴。”猴子赶上来之后喜滋滋地说:“他们说,这是第一次人马未损的走过半程,而且比平时要快了几个小时!”
“行了,等回去再高兴也不迟。”汤森摇头说:“叫大家小心些,前面可是西海岸。”
过关的手续异常简单,驼队首领走过去喊两句,那边的人就赶紧下来开了栅栏门。之后每人得到一份小礼物,不过就是最廉价的布匹和一小罐劣酒,但他们脸上笑得开了花一样。
第六节:山中走私(下)
过关之后再走五里,汤森一行就到达了走私驼队的目的地,一个掩映在密林中的小镇子。
这镇上并不大,也就比一般的村子宽敞点。
主体建筑是一家大旅社,几乎占了镇子的一半面积,能够容纳驼队的全部人马。一条环形街道围绕着旅社,一侧是存放货物的仓库,另一边则是零散的地摊——在驼队远远行来的时候,镇子就像开了锅似的,说句鸡飞狗跳也不过份,还有人骑着骡马一类的玩意冲去镇去。
看到汤森皱起眉头开始安排戒备,驼队首领连忙过来解释:“先生,别紧张,他们是在迎接我们,那些人也只是去发布我们到达的消息。只要我们过了管卡,安全方面就得到保证。”
“谁保证?”汤森反问:“保证我们的安全?”
“周围有三个部落,十一个村庄,他们就是最忠实的保卫者。”驼队首领说:“谁敢对付我们,就是断大家的生计,会被他们用棍子插在路口晾干的——前些年,驼队里有人在大街上被一只飞行兽抓走了,半年后,他们把飞行兽的一家都抓来送给我们,为此死了好几个人。”
“不会吧?这么靠得住?”汤森不由得感慨:“好了,大家别紧张,进镇子吧。”
在交割了事务、并接受了驼队首领“想交换什么大宗物品请一定交给驼队办理不要私下跟别人交易”的意见之后,汤森用几个花哨的小零碎兑换了一点本地货币,准备去镇上闲逛。
有个非常值得庆幸的事情,这里的西海岸人在语言上跟内陆一模一样,不存在交流障碍。
虽然在传说中,西海岸是一块非常荒凉也非常野蛮的地方,但经过实地观察,它实际上的景象却没有汤森想象中那么险恶。
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它甚至有点憨态可掬,至少汤森眼下停留的这个小镇是这样。
这个小镇的名字叫“仓库”,就是转运货物的那个“仓库”。
起初这个名字让汤森疑惑不解,于是随口问旅店的老板,然而后者一脸坦然地跟他说:“可不就是仓库吗?就是我们把货运来囤积着,等你们这支走私驼队来运走啊,方圆十几里的人,都指望着你们带来的生意呢。说到我们仓库镇,在方圆百里那是首屈一指的大镇子!”
“那为什么不干脆叫‘走私’镇?”汤森打趣说:“这样不是更加直白吗?”
“你以为我们不想用更加威风的名字啊?”老板悻悻然地回答:“但是第一,这名字已经被人先拿走了!第二,只有本地的驼队过去你们那边才能叫走私,否则就不能叫这个名字!”
“居然还有这种讲究?”汤森惊讶了:“只是一个名称而已,你们不需要如此谨慎。”
“有一是一,有二是二,这是祖先传下来的规矩!”满脸横肉的老板把话说得义正辞严:“那种把没有的事情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