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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痞心不在焉的接过信,斜眼看看信封上的小徽记,还对着太阳照了照。然后才划开信封,扯出里面的信纸——哥达看见后心里一凉,他就是汤森·奎尔萨?荆棘玫瑰的大首领?
不会吧!就他这幅德行也能当大首领?
哥达的想象里,能玩出精细战术的人不可能这么年轻,也不会是一副吊儿郎当的做派。他应该是个年纪四十岁左右,严肃深沉的腹黑男才对,他叔叔那样造型的只算凑合。
可眼前这人……哥达干脆扭过头不去看他。
土山上面,在确定信封的徽记、隐藏的暗号没错后,汤森才抖开信纸开始看。
休斯大叔的笔迹,这笔好字甩了汤森至少八条街,而且冷面大叔第一句话,就是说他字写得太烂,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
汤森瘪瘪嘴,很不以为然。
衙内很擅长为自己开脱,他立刻就觉得冷面大叔看问题很片面——除了签名外,自己能写好的字还有不少,比如“同意”、“驳回”、“滚来见我”这些字句就可以写得风飞凤舞嘛。还有啊,画圈这种事自己也很拿手。
找够了理由,汤森才笑着继续看信。
整封信的内容很简短,大叔首先说这次的战争蹊跷,上面的上面没发话,如何处置要随机应变。然后说送信这人是自己的弟子,应该能帮上汤森的帮……能帮得上忙?哪方面的忙?这话说的真是没头没脑啊。
汤森不禁抬眼打量信使。
身材高大的信使已经漫步到土山侧面,他两腿并起、背对汤森,正遥望远处的部队。汤森注意到他腰身挺直,两片肩胛骨的间距很小——这是一种军官站姿,他肯定已经养成习惯了。
其实信使走过来的时候,汤森就在他身上看到很多熟悉的东西,虽然他穿着异能师常服,可那种稳健威猛的步伐,只有敬业且专业的军人才能走出来。转身和夹文件的动作都印证了这点……
看,他现在两手放在腰侧,这可不是因为腰酸,他在下意识的找武装带。在汤森的远古记忆中,信使这种军姿被戏称为普鲁士学院风,有勇武、高傲、敬业的寓意。
汤森自己这种姿态叫波西米亚风,什么意思呢,就是对比强烈、随心所欲、混搭乱来、出场前你肯定猜不到……不过汤森现在要变化风格了,因为荆棘玫瑰缺人啊啊啊啊!
单凭这个站姿,汤森就要定这家伙了!
“哥达·西顿先生,一路远来,真是辛苦。”汤森脸上露出点笑容:“我是汤森·奎尔萨,信件已经收到,需要交付哥达先生凭证吗?”
“不用。”哥达正在观察骑兵搜索战地,没注意汤森套近乎:“那老头没说,我也没问。”
“那老头?”汤森微微一惊:“你叫休斯大叔、你的导师——老头?”
“想揭发的话自便。”哥达同学看得目不转睛:“如果不知地址,我可以告诉你。”
“我了个去,你脾气够臭啊。”汤色心中暗喜,这种性格的军人其实很好打交道,比异能师爽快多了:“别说我没提醒你,你口中所谓的老头,已经把你卖给我了。”
哥达转身,用冷淡的目光看着汤森,好半天之后才说:“暂时的。”
“哈哈哈哈哈!管他暂时不暂时,见面就是缘分!”汤森畅快的笑了一通:“既然要在一个锅里吃饭,以后就是自己人了!别跟我这么见外——去找匹马给哥达。”
不知道为什么,哥达的嘴角又开始抽了。
“你喜欢看部队?放心,以后让你看个够。”汤森毫不在意对方的小动作:“不过现在可没这功夫,你跟我回营,有些话要问你。”
“一定不是他指挥的,冲阵的人里也肯定没有他……”哥达盯着汤森骄狂的背影,心里反复默念:“这种看了就想揍一顿的人,怎么能是首领呢?一定另有其人!”
“哥达先生。”轻灵的女声在哥达耳边响起,他回头,看见一位黑甲骑士正对自己俯身,把一根缰绳递过来——黑色盔甲上留有几丝划痕,还有一点血滴,明显属于刚才冲阵的人。
黑甲骑士里居然有女的?!
“谢谢。”哥达目光沉稳:“请问小姐,你是几级异能师?”
“哥达先生,我还不是异能师。”重甲骑士的头盔摇动几下,带着少女的羞涩:“我叫妮莉雅,还是中级学徒啦。”
“那么……”哥达看看其他几位重甲骑士,感觉有点不妙:“这几位是?”
“都是学徒。”妮莉雅的头盔向上昂:“我们十个人,都是汤森导师的学徒哦。”
“学徒?”哥达愣住了,居然只是学徒,那混蛋带着十个学徒冲阵还赢了!
“是啊,我们都是刚刚学会的异能。”妮莉雅不知道这话会严重打击哥达:“导师说,要带着我们一路打下去,争取拿到更丰富的使用经验。”
“刚刚学会的……”哥达脸上的镇静,彻底崩塌。
哥达走进首领大帐的时候,整个人都恢复到满血满状态。
毫无疑问,哥达是个厉害角色,出身好,能力强。因为家教森严,所以此君骄傲内敛,行事颇为低调。在与少女学徒对话时,他遭受连串打击,可心中那股不服输的劲也被唤醒了。
这股不服输的劲,当然是针对汤森!
如果汤森在某方面很厉害,哥达肯定不会在意;如果汤森在战争异能两头都很厉害,哥达也不会嫉妒;就算汤森如此强大年纪还比自己小,哥达也能以平常心对待……因为哥达明白,这世上总会有人强过自己、而且会在自己面前出现。
与其羡慕嫉妒恨,还不如做个朋友。
关键是汤森的态度,他太吊儿郎当了。异能与战争这两件事,人们必须严肃对待、刻苦学习!汤森这种态度,等若是嘲笑那些下苦功的人,极其可恶!
不过哥达也有点纳闷,因为他平时很冷静,就算面前的人再怎么可恶,他最多腹诽几句,绝对不会表现在脸上。但汤森这混蛋不同,他总能犯哥达的忌讳,而且一犯一个准。
汤森进了大帐,先耍个霸王卸甲,然后坐在主位上双眼微眯、指头乱敲。
汤森熟悉的行当和职业有很多,但最熟悉的人群,肯定还是军人。所以在跟哥达见面时,他一眼就看出对方的属性。
哥达这家伙是很少见的军人,优点与缺点都很突出。
优点不用去想了,因为哥达是休斯大叔推荐的弟子。信上白纸黑字的写着,他刚刚通过三级异能师晋升考试,成绩优良。
另外,哥达家里代代领军,本人也热爱军事,安道尔联盟军校毕业时是第一名,毕业后亲自指挥过七次联队级的战斗,全胜的战绩……
第十节:作风与性格(上)
有见识、有本事、有抱负的年轻军人,通常缺点肯定是高傲,轻易不服管。汤森知道,比如哥达同学这种,肯定看不惯违规行为、恨不得把军规贴在脑门上、老子犯法都要拖出来当众崩掉……
所以汤森故意刺他几下,看看哥达性格是否变态、脾气是否古怪。结论嘛,哥达能控制脾气,对看不惯的人和事,他心里有反弹,但能服从大局,不是麻烦人物,可以放在很多位置上。
这真是、真是老天开眼!荆棘玫瑰最缺这种人!
除了汤森自己,军队从上到下都是野路子出身。混到到现在没出事,一半是因为汤森罩着,一半是因为对手弱。如果换个恶劣环境,再换个强大敌人,吃亏上当是肯定的。
哥达是个多面手,异能和军事都不错。经验之类的不说了,更难得他通晓本地战争,完全能弥补汤森的不足——这才是休斯大叔那句“能帮上忙”的确实含义吧?
休斯这根大腿,汤森抱对了!
可是,要把哥达放在什么地方,才能榨干他的能力呢?汤森没想出结果,哥达就到了。
这一次,汤森没再刺激对方,他神色平和地把哥达引到会议桌边。
“请坐。哥达上校,客气话咱们就不说了,你先看看这个。”汤森坐在哥达对面,先把左手那叠文件推过去:“这是前半部分,我需要你的意见。”
汤森的神态正常,哥达反而有点不习惯。
他疑惑的接过文件,发现里面有奎尔萨势力分布、情报分析和战线规划,还有些自己以前不知道、现在看来却很有帮助的名堂……哥达自然而然沉浸到文件里,边看边想,还做笔记。
等他再抬头时,发现外面的天快黑了,大帐里倒是光线充足,完全不受影响。汤森坐在对面,正翻阅哥达刚才写的东西,很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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