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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视法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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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的时候,大家能听到她们的金属甲片“哗哗”作响,但到了下午,这声音渐渐的消失了,仿佛她们身上的甲片都已经锈死,永远不会再相互撞击一样。

再过一天,她们身上的中甲已经换成了重甲。

再之后,充满恶趣味的双手巨剑出现在她们肩后。

除了汤森,队伍里只有瓦胡才知道真相,也暗中感叹这十个小妹子真是进步惊人。要知道,他之前在学这个异能时,足足花了一个通宵的时间,还挨了汤森不少打;之后花费的时间也比她们多,不过他显然忘了,当时自己穿着骑士铠,那玩意比重甲夸张得多……

终于,荆棘玫瑰的部队遭遇了第一个不承认“奎尔萨王”身份的部落。

其实这部落不大,但满脸画着白色纹路、鼻子上还穿着老大的金环的老酋长却非常嚣张。也不知道他有什么了不起的本事,居然敢把荆棘玫瑰商团派出的外交人员扒了个精光,吊在营门上!

这叫打脸——就算真神此时显灵、蹦出来要求两边罢战,荆棘玫瑰也不会给他面子。

被挂在营门上的外交人员,是从仓库镇跟着汤森的老人,也就是当初的“骗子”之一。做生意打架都不行,却有一股子狠劲,一身鞭痕加血迹,他连哼都没哼一声——荆棘玫瑰在只有几百人时,就能打下万人部落,这种几千人的小部落算什么?

“来了——来了!”当火红的荆棘玫瑰旗在远方出现时,外交人员奋然高喊:“来了啊!”

赤裸消瘦的身体在营门上绷得紧紧的,血珠子从震裂的伤口中飞溅而出,他那嘶哑的吼声,响彻原野!

“打!给我狠狠的打!”

一面巨大的旗帜,在部落人视野尽头出现,鲜红的颜色跳跃不止,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它速度奇快,仿佛一路都在飞翔,最后跃上距离营地七里的小土山,稳稳地插在最高处。

贴地的大风,吹得旗帜猎猎作响,金黄色的图案仿佛活了过来:条条荆棘相互缠绕,造型尖锐狰狞;两朵玫瑰决然挺立,透出浓浓的冷傲。

这面火红的战旗,名为荆棘玫瑰!

轰轰隆隆的马蹄声中,左右两边各荡起一股烟尘,那是骑兵逼近的迹象;哗啦哗啦的铁甲声里,黑压压的人潮漫过小土山,那是步兵前进的特点。

目光锐利的部落人还能看见,一个个小黑点脱出队伍,正向火红的战旗下汇集。这些小黑点应该是军官,那面旗帜下头就应该是他们的指挥部。

没错,荆棘玫瑰的指挥部就在战旗下面,首领也在战旗下面。

“总算遇上个胆儿肥的。”汤森遥望着部落营地:“动作快点,别让老骗子喊出尿来。”

身后的军官轰然回应,分散出去照章办事。

汤森今天的穿着非常少见,居然是套厚重的骑士板甲。他那种懒散性格,他那种偷奸耍滑的秉性,穿板甲的时候从头到脚没落下几样配件,简直就是个奇迹——这种骑士板甲重达百斤以上,够资格穿的人都是厉害角色。

他们被称为“重甲骑士”,是冲锋陷阵的煞星。

汤森适合穿这玩意,至少外形上挺般配——金属板甲上泛着一层黑色哑光,造型恐怖的头盔配着鲜红飘带,细绳缠绕的双手剑柄从披风下探出,斜支在汤森肩后。

钢铁包裹,脸色冰冷,全身上下只有黑红两色,汤森的气质就变得很粗犷、很冷酷。在汤森两侧,还各有五个相同打扮的学徒,一字排开,视觉冲击力很强。

没人猜得到,这十个重甲骑士是女性,而且是少女。

她们的训练没白费,百斤重甲穿起来跟玩似的,双手剑也不在话下。眼前这场战斗就是检验的好机会——汤森没想过要指挥这仗,只是几千人的部落而已,他养这么多军官干嘛用?

这些天,随行的军官被无良首领骂得特别惨,他们都憋着一口气,要用胜利为自己正名。

“半游牧部落,战术机动尚可,战役机动一般。”汤森对身边的小副官说:“我出几道题,分别是周全、细致;谨慎、泼辣;缓慢、迅速——跟他们说,都给我用战术指挥做出来。”

“是的长官!”小副官快步跑开。

汤森举起手来挥动几下,示意赶紧开始——不远处,指挥旗开始舞动,缓慢的战鼓声也跟着响起。命令所到之处,那些凝固不动的作战部队立即被唤醒。

“一列前进!”轻步兵组成的阵列,缓缓进入战场,朝着各自的目标前进。

“二列前进!”战刀靠肩,长枪指天,他们的步伐坚定整齐,他们是被压抑的庞大力量。

“三列前进!”他们身上的甲片相互撞击,每一步踏出,都伴着“哗啦啦”的沉闷声响。

风小了,云静了,平原上的气氛开始绷紧。

“前进!”马蹄声响起。

“前进!”大大小小、人数不一的骑兵队相继跟进。

他们速度快,轻松超越了步兵队列,个别骑兵甚至抵到敌军射程边缘,开始战前的逗兽行动——这是他们祖传的战术,为了把对方营地里的精锐引出来。

能杀就杀,杀不了就跟遛狗似的带着转圈,弄他个心浮气躁再说。

第八节:奎尔萨战役(上)

外面的声势搞这么大,部落营地里肯定有反应。

首先从正门冲出来的敌军是骑兵,六七十人的队伍,兵强马壮,闪亮光鲜,一看就知道是骄兵悍将,是能给人依靠那种牛掰货——很神奇,怎么都找不出亮点的半游牧部落,居然能给这支骑兵配上铁甲,还是很不错那种。

敌军的指挥官一马当先,选择了最靠近营地的骑兵为目标,手中长矛一举,手下们就发出狼群般的嚎叫,争先恐后地拍马追击。

荆棘玫瑰这次带出来的骑兵,基本上是北方游牧部落出身。马背功夫、单打独斗都不弱于对手,在接受了近期的严酷训练后,战斗力还有很大提升。

虽然他们人数只有追兵的一半,但这群憨货既然追上来了,那就要吃个大亏先。

“射!”队长命令出口,队尾的十来名骑兵同时回身,弓弦一震、黑羽重箭呼啸而出!

黑羽在空中画出弧线,最后隐没在敌军队列中。

“哎呀,都没射中!”汤森身边传出惋惜的低呼,引得旁边的军官暗笑。

“他们在射马,杀伤力没异能那么直观。”瓦胡悄悄给妹子们解释:“顺风箭,占便宜。”

穿成铁罐子的妹子们连连点头,但目光却不肯放过远处的厮杀景象——只看整体的话,战场上马队驰骋,很是热闹;目光一旦落到细节上,那就只剩下惨烈和残酷。

短短一息后,追兵前列的某匹战马就发出长嘶,带着背上的骑士一起摔倒,连肉带铁、砸得地面尘土飞扬!另两匹中箭的战马也只多坚持了几步,跟着就踉踉跄跄倒下。

两个骑士都很机灵,瞅见不对就跳下了马背。但脚尖还没点到地,两人就被身后的战马撞飞了。更后面的战马接着上,最后造出两摊肥料。

只是几轮顺风箭,追兵的队列里就少了十来个人。

这些倒霉蛋全是先折了马匹再赔上小命,摔成昏迷的人虽然也变肥料,但不算很痛。不走运的人会在清醒状态下变肥料,那才是惨不忍睹……就算特别好运、躲过了前两种厄运,掉马落单的敌军也不能逃出生天。

因为荆棘玫瑰有游骑兵。

游骑兵是真正的精锐,两三人编成一组,沿着战线散乱游弋,一旦发现落单掉队的敌人,就会像猎豹那样扑出。

他们身下是神骏非凡的战马,疾驰时,迅捷的身影快过旋风;他们手中是雪亮狭长的弯刀,挥臂时,刀锋带着尖啸破空而至——撕裂盔甲、劈开肉体!冷锋所向,无人能挡!

在战马面前,两条腿的不要想跑掉;在携带马速的弯刀之下,铁面盾牌不要想挡住;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中,落单的部落骑兵喷着血花扑倒……

如果一直这样干下去,这股部落追兵有可能全被杀下马。但敌军不是傻瓜,他们之所以肯付出这种代价追上去,就是因为他们对距离和速度有信心,知道不用多久就能追上……

眼见这距离越来越近,学徒妹子们都捏出一手的冷汗。她们开始面面相觑,目光里只有三个字——怎么办?追兵的马好、兵器盔甲也好,追上了绝对会占个大便宜!

“想知道?”瓦胡的回答很简单:“接着看。”

好不容易,追兵就快抓住目标的尾巴了,正在他们惦着标枪兴奋的时候,旁边有另一只荆棘玫瑰的轻骑斜插过来——他们连耍几个诡异的转向,而且提到极速,很快把追兵纳入射程。

不等追兵有所反应,雨点般的羽箭攒射就劈头盖脸而来!

暴风骤雨般的攻击,打乱了部落骑兵的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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