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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他们都没有说话的底气。
甚至有很多民间商团用热脸蛋巴结上来,只求能跟着公会运输船后面走……敞开怀抱迎着海风,数着收上来的金币,看着航迹后面的大小船只,这无疑是公会运输船船长的一大享受。
但此时此刻,负责这趟船运的船长却顾不上享受生活,事实上他还有点烦躁,因为从两天前开始,船上就出现了一些异常情况。
首先,贵宾舱中的装饰用金属制品丢了个干干净净,大家还没找到失物,某水手又在后甲板上发现了一些规整的金属锭,各种形状都有,甚至有一个造型奇特的金属图腾……
然后,每天早上醒来,人们都发现厨房外的小菜圃里生机盎然,豆苗样的青菜长的比胳膊还粗,根系居然扎穿了甲板,有的菜开的花比脸盆还要大,结出的果实跟西瓜似的。
更离奇的是,后甲板的船帆下部出现了很多划痕,这通常是飓风才能造成的痕迹,可再怎么强大的飓风,也不能让甲板也出现这种划痕吧?
满腹忐忑的船长跟商队管事汇报,见多识广的管事听了沉吟半天,然后跟他说一切正常。
“可是船员们很担心啊……”船长欲言又止:“尾舱的救生小船也有被使用过的痕迹。”
“异能师公会的船,出现这些事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管事笑笑:“注意保密就行。”
“原来如此!”船长这才恍然醒悟,因为船上有两位异能师,还有十几个学徒。
“去舱里取些金属摆在贵宾舱,每种两百斤大概就够了。菜圃里的菜都收了,重新种上新的。这份花销单独走账。”管事交代船长说:“除了当值的人,其他人不要到处走动,异能师做实验,普通人看见了可不好。”
“是是是!”船长忙不迭的点头:“我这就去交代他们,一定让他们管好自己的嘴巴!”
船长离开了,商队管事却在无奈地摇头。
异能师想练习、或者实验,那都是不分场合的,兴之所至随手乱来的人多了,别说拿你点金属帮你种种菜,把船切成两半也不是不可能——当然,他们对自己公会的船还是比较照顾的,就算要糟蹋也会选路过的船。
商队管事原本是个中级学徒,晋升无望才转到商业协会任职,所以他没有底气去打听到底是哪位异能师在用功。他只能找出账本,把各种消耗记录起来,以便回程时上报。
商业协会本来就是为异能师服务,所以上头会认可这些消耗,再说也不值多少钱。
异常情况层出不穷,管事这一记就是好几天,所有情况汇总在手里之后,管事大致能从中理出些苗头来——综合种种迹象,可推测出这位异能师在实验中涉及了金属、植物、元素、蛮荒等几系异能,而且进步很明显。
风帆和甲板上的划痕少了很多,但偶尔会出现一道很细很深的,这说明气流的能量增加了,却被牢牢的约束住;各类金属锭的形状渐渐规整起来,不会再出现奇形怪状的造型,甚至跟使用前一模一样,这说明金属系异能已经被熟练掌握。
菜圃的蔬菜开始有选择的生长,不再是从根系到果实一起发疯,根茎适合食用的就长根茎,果实适合食用的就长果实,窗台边的观赏花卉开出艳丽花朵,香气却不会让人头昏脑胀。这就说明,实验者对植物系异能的研究已经深入到细节层面……
管事每天都会去看看尾舱外的小船,重点观察底板上粘着的肉末,因为这都是蛮荒系异能的成果。
肉末的种类从表层鱼类开始,渐渐的出现了中层鱼类,甚至有速度极快的肉食性鱼类——蛮荒的特点在于威力而不是反应速度,初级异能更是如此,能逮住肉食鱼,就说明这人很不简单!
“望尘莫及啊!”管事只能深深折服并暗中叹气:“做不了异能师,我一点都不冤枉!”
船上只有一个初级和一个二级异能师,其实都处于相同的阶段。在这阶段就能同时推进四系异能,说明这为异能师很强,很值得敬仰!
在敬仰强者与黯然神伤的情绪中,管事打消了去寻求答案的想法。
好在兴致盎然的异能师做事很有节制,似乎他也体谅商队的难处:菜圃那边没有长出毒物,更没有破坏土质的现象。取用的金属没有被完全消耗,只是被改变了形状之后堆放在后甲板。尾舱的小船每夜都会被使用,船底沾了些浆糊状的鱼虾肉末,但船身没有被损坏。
向北行驶五天之后,运输船要靠岸装货了,这是个距离银涛城一千多里的中型海港城市,有丰富的出产,特别是外岛民族喜欢的调味品和甜酒,运到外海的话都是奢侈品。
这也是最后一个沿岸停靠点,运输船再起航会驶往外海,搭顺风船的人就得下船了。这些人身份不同,管事亲自送他们上码头,还派人为他们办理一些手续。名为汤森·奎尔萨的初级异能师就是其中之一,按照公会的惯例,他要求管事为他办理了一套普通人的身份证明。
随船有两匹骏马,是公会配给他的,这位异能师还额外要了些兵器盔甲之类的东西。管事一一办好。他埋头做事、不问缘由的做法博得了对方的好感,所以在交接的时候,这位异能师对管事说:“路上给你添麻烦了,船上的物资消耗,都算在我的名下。”
“好的。”管事这才知道,这些天在船上用功的人是汤森。
恭敬回礼的同时,管事心中一动,他有异能学徒的身份,消息灵通,见过听过的事情也多,面前这位初级异能师才刚刚晋升上来,居然能同时研习几系异能,而且还都有了成效……
管事决定回程后把这消息告诉几个好友,跟一个厉害的异能师拉上关系,对他们的家族和子弟都有好处——对方并不难相处,狂犬这绰号是不是传错了?
汤森不是怪物,当然不知道管事心里的小算盘,他套上旅行者外袍,骑上马离开了码头。
他先去了城中的武器店,选购了两柄精制双手巨剑,外加十二根短标枪和一面大圆盾。些武器不算是必须品,但有备无患,再说汤森练习异能时也用得上。
从船上领到的单手剑和皮甲精美多于实用,用起来非常不顺手,带着也是累赘,汤森毫不犹豫地把这些东西卖给武器店,换了顺手的同类武器。
出于好奇,他还买了一张马弓,准备在路上射兔子玩。
公会给的马不错,一匹纯黑,一匹枣红,虽然不算太神骏,体重只有八百斤左右,但腰身粗壮四蹄有力,很适合长途跋涉,而且都是调教好的,甚至比汤森以前的坐骑都要好一些。汤森舍不得让这样的马驮东西,又另外买了一匹马运装备。
这样装扮下来,一个风格奇特的骑士就新鲜出炉了。他穿着灰色的旅行者外袍,斜背着一柄双手巨剑,腰带上插着匕首,马鞍边还挂着马弓和箭袋,似乎很不好惹的样子。但另一方面,他骑着一匹令人羡慕的好马,后面还跟着一匹备用好马和一匹驮马,算是肥的流油。
在畜牧人士比比皆是的西海岸,一匹好马肯定不会被埋没。就说那匹托东西的驮马吧,放在市场上也算是优秀马匹了,到这骑士手下却只能运杂物,可算是天大的委屈。一路上都有人用奇怪的目光盯着骑士看,但骑士本人却不怎么在乎,他采购了一堆干粮后直接出了城。
汤森关心的只是尽快回到荆棘玫瑰,解决商团那边遇到的麻烦。之前来银色联盟的时候拖家带口,也没有船只可坐,所以紧赶慢赶都走了一个多月。这回轻装上阵又没有拖累,应该可以把时间缩短一半。
公会配发下来的坐骑很不错,健壮又有耐力,每小时只需换乘一次。说日行千里肯定夸张了,但路面平坦的话,每天不紧不慢的可以走上一百五十百里,破两百也不是问题。
为了节省时间,汤森的早饭和午饭都在马背上解决,全是难以下咽的肉干。只有邻近晚饭时分他才动用弓箭,随便找些小野兽猎杀。
没想到,射箭也是个技术活。虽然汤森为了打仗还练过几天,但远远说不上精通,第一天费了整整两袋箭,才射中一只疑似兔子的玩意。
他在猎人身上见过这东西,所以不会有中毒的担忧,挖了内脏切成大块下锅,炖出来的味道还可以。
第五节:前路被堵(上)
有大量使用弩箭的经验,再经过两三天的密集练习,汤森总算找到点射箭的窍门,胳膊虽然肿了,但也渐渐的脱离了“瞎蒙”的阶段。
现在,他对静止不动的兔子十有五中,慢速跑跳的兔子十有两中,好在这一路上还有地方补充箭矢,不然马弓早成废品了。
但进入山区之后,山陡林密,马弓的远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