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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这就意味着秃鹫要上战场了。
果然,当天夜里,准备停当的秃鹫联队开始拔营,军官们连哄带骗还加威胁,把整个联队的人弄上三艘运兵船,直接向东南方向进发。
直到第二天早上,下级军官和普通士兵们才知道怎么回事,哭闹撒泼跳河的什么人都钻出来了。相比之下,尖兵队很平静,汤森甚至在船舷边放了个板凳,专看那些要跳河的——无论在那个世界上,也无论在那个势力中,开战之前总是要演这么一出喜剧。
汤森嗑瓜子说笑话,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内心很平静,可现在着急也没用。
他派猴子出去转圈,因为缠了满腰的腊肠,猴子甚至在后面的运兵船上打了个来回而没被人处罚。但他带回来的消息却不算好:联队参谋官的卫兵说了,兰斯顿公国的叛军主力已经进入雅修公国,目前正停留在某处休整……
在安道尔联军的正式命令上,秃鹫联队就是奉命前去围堵叛军的部队之一。
之所以说是围堵部队之一,那是因为在这段国境线的地形很复杂,但靠边境守卫力量的是堵不住的。从东南而来的叛军可以在三个方向上进行选择,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溜掉。
而安道尔联军的战役安排是:派三个联队各堵一方,另有一个加强联队从后方合围。大概上面的老爷们认为,用四个联队去对付只有几百人的叛军,这简直就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听了猴子打探来的消息,汤森却乐观不起来。
当然了,他还不明白这世界的战争是怎么个打法,但把数倍于敌军的自方部队分开,变成几个跟敌军人数相近的集团并隔着一段距离摆开,而且还是在一个陌生地域作战……这显然是极其愚蠢的思路!
通常意义上讲,在两边都是大刀长矛的情况下,叛军的战斗力会比较强,因为他们一旦反了就没啥退路。而秃鹫联队这边呢,可怜见的,他们连上战场都不敢明讲!
汤森沉吟了半天,然后把猴子和船长叫到一边,给两人各自安排了一些任务。他没有说明要这些东西是为什么,猴子和船长也没有问,反正这些日子以来,汤森的手下们已经形成了一种惯性,只要长官吩咐的都是好的,自己去做就是了。
不得不说,猴子在偷鸡摸狗的事情上很有天赋,趁着长官们开例会的时机,他拿了肉食去跟参谋官的勤务兵交换,顺手就把桌上的两张地图拿来包零碎,其中一张是雅修公国略图,另一张是驻军明细图。
汤森火速用船长搞来的纸笔复制了两份,然后让猴子把地图包了东西还回去。之后,尖兵队开始烹饪香喷喷的佳肴,引来各队的“老乡”们跑来蹭饭。
期间,通过尖兵们的刺探,又有无数的内幕消息汇拢到汤森手里。他先后弄清楚了本联队的行程、配备以及上岸地点。
如果秃鹫联队此次作战的目标,真是那支虽然一败再败、却让凶恶之名人尽皆知的兰斯顿叛军的话,那么肯定的凶多吉少——从时间上说,秃鹫联队会首先抵达战区;从距离上说,秃鹫联队的上岸地点距离国境只有不到一百里;从战力上说,秃鹫联队成立以来就没打过仗。
直至这时汤森才知道,虽然秃鹫联队成立了十几年,但从来都只是个空架子。中校本人也是后备军官俱乐部的成员,不久才转成现役,当然了,他年轻时在军队混过,但最高只当到上尉而已……
让尉级军官指挥五百人的联队作战,联军的老爷们真会开玩笑啊。没错,俱乐部的培养什么的完全可以无视,他们能培养出什么军官,倒霉蛋一号的日记里交代得很清楚。
三天打渔两天晒网都算是夸奖,更多破落户是冲着每年那两三个金币的津贴去的,也只有在发津贴的时候才会露面,更有甚者,是为了能穿身制服好去放高利贷。
凭这些“军官”,秃鹫能打赢叛军真是老天瞎了眼!不过当鱼饵倒是很合适,全灭了上面绝对不会心疼。
秃鹫联队,就是他奶奶的一块大肥肉、就是上面的上面仍给叛军的香饵!如果自己是叛军首领的话,无论怎样也要吞下它!这甚至都不能叫打仗,而应该叫喂食!
可现在的情况是,包括中校在内的军官,却完全没有领悟到自己的命运,还都在做着一战成名衣锦还乡的白日梦。
中校现在的手下,十有八九是他的亲戚仆从,少校后勤官是他老婆的小弟,甚至有传言说中校向少校拍过胸脯,战后杨森要是还活着,就会被他们哥俩“好好的修理”一番。
在登岸的前一刻,汤森才听这个手下转述的传闻,当时他只是淡淡一笑。
其实就算没这事,就算中校把他当爹一样的供起来,他也没想过要奋勇作战以报中校的知遇之恩。不过现在嘛,他倒不介意给这哥俩记上一笔,记在衙内心里的小本子上。
此时,在汤森的双眼中,隐藏着一股坚定,还有异乎寻常的冷静!
第十一节:衙内的战争(中)
“小心——!”船头传出长长的吆喝声,并一路蔓延到船尾:“进港——靠岸!”
“落帆!收桨!”河中与岸上,火把与提灯的光亮连成一片:“小心缆绳——抛!”
“接到——上栓!”岸上的人回应:“停稳!上跳板!”
“长官命令——前哨尖兵队汤森少尉!”后面的船上有人在叫。
“到!”汤森站到船舷边,站姿很标准,但心内却在冷笑——这时候才想到安排尖兵,真不愧是俱乐部出来的军官啊。
“前哨尖兵队立即下船,在港口前一里布置警戒!并等待后续命令!”
“前哨尖兵队收到命令、保证完成!”汤森利落的转身,来到已经集合完毕的手下面前,把手一挥:“兄弟们,跟我来!”
二十三个尖兵轰然一声,跟着汤森冲到码头上。
看着午夜后的小镇,汤森内心有点伤感,前路漫漫啊,是该为自己拼搏的时候了……
对叛军的战争还没爆发,但属于汤森个人的战争却已经开始了。战争是什么?是一种不能通过其他手段解决问题的解决方式,是采取粗暴手段毁灭目标的终极行为。
他必须干掉最大的威胁、悬在头上的利剑、随军异能师!否则,他的逃跑行动注定失败!
是的,在登岸的那个刹那,他就下定了决心,因为用其他任何方式都不能消除这个隐患。小妞有奇异而犀利的异能战技,还有精准而便捷的侦测手法……而汤森手里有什么呢?
杀了她,对汤森而言反倒是最直接有效、成功率也最高的处理方式。
在做出这个决定时,汤森已经自动进入外勤情报官模式,他眼里没有了男女老弱的区别,也不受“从来不打女人”的束缚,有的只是对敌人的冰冷和残酷——与我为敌,死路一条!
汤森安排了岗哨的事,找了个僻静的房间金蝉脱壳,绕个圈子从上游下水,一路飘到码头上。为什么要选择在船上干掉异能师?那是因为要抵消她的侦测手段——你厉害,你能侦测到活动的人,但你能在头上脚下几十上百个同时活动的人中找出要杀你的汤森来吗?!
异能师又不是神。
潜伏在水里,手指扣着船舵,汤森嘴里含着中空的芦苇管,瞳孔里映出船上的灯火。隔着荡漾的水波,船舱中的喧嚣听起来很飘忽,偶尔一两个酒瓶被扔下来,溅起的水花如同军官们放荡萎靡的感叹号。
鳄鱼一样缓缓浮起,手指插进船舵的缝隙,汤森仅靠腰腹的力量,沿着船尾的阴影线悄无声息地向上攀登。裸露在外的皮肤上,他已经用油彩画出复杂线条,即使有人的目光正好扫过船尾,也无法把一眼分辨出有人形轮廓在里面。
猴子早已探明异能师的船舱——作为本联队地位最高的战力单位,异能师小妞独享船尾贵宾舱,头上就是中校的舱室,但她现在肯定不在中校的房间,因为那里面正在开无遮大会。
不得不说,在没有更多资料的情况下刺杀她是一件很冒险的事。但光阴无情,时间不等人——刺杀异能师,汤森有可能成功,但留在战场必然是死路一条!
汤森知道,异能师整天都带着精美的皮手套,腰里挂着装粉尘的皮囊,这两样东西对她很重要。所以汤森必须找到一个恰当的时机,让她与这两样东西分离,他肯定机会就在今晚。
不错,她是个厉害的异能师,但她同时也是个女人,在开战前夕,她一定也会像其他女人那样放松自己。考虑到船上的条件,今天晚上她的选择实在不多——她会沐浴,汤森看见搬运热水的仆从,鼻端也闻到干花的香气。
如果洗澡时她还戴着手套握着粉末,那汤森输了也没啥好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