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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视法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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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戴着灰黑布手套的手!

这只手套的布料很普通,但做工繁复针脚细密,覆盖在不厚不薄、不肥不瘦的手掌轮廓上,柔和的线条从指尖开始,最后归拢在手腕处,衬出手掌的稳健有力、手指的窈窕修长……

“好,好,好。”汤森脑中念头一闪:“好一双贼手!”

汤森的目光向上移动,灰黑布的衣袖进入眼帘,与手套同样的布料,却不知用什么手法勾出了流云样子的暗纹,手肘关节略有弯曲,正是第二次发力夺鸡的先兆——汤森嘴角溢出冷笑,五指一紧、硬是没让对方得逞。

“跟我抢?还早了一万年!”汤森面带得色一仰头,把目光放到对方的脸上。

对面的盗贼脸上蒙着灰黑色的蒙脸布,连头发的包得挺严实,但这块布却让他的脸部轮廓更加明显,也掩不住稍有些消瘦的面颊。

他五官端正、淡褐色双眉长的很秀气,眉梢也挺长挺雅致。

大眼睛、双眼皮、鼻梁挺拔,肤色白皙,这正是迷死人不赔命的小白脸长相。但在那双纯净沉默的湛蓝眼珠里,此时涌动的愤怒又使他的气质显得很锋利。

“孙子——别跟我抢。”汤森冲他呲牙,这厮的打扮绝不是主人:“你不会是个娘炮吧?”

“放手!”对方听了汤森的话更加愤怒:“你想变猪头吗?”

“哟呵——”汤森被气笑了,娘的什么时候一个乡间小贼也如此嚣张了?西海岸真是出人才啊!这样想着,他的拳头已经握起来了。

“你们……”汤森正要出拳,靠里的侧门边突然走出一个小女孩,她头发上扎着黑色蝴蝶结,穿着漂亮的蕾丝宫装裙,怀里还抱着一个布娃娃,睁着一双大眼睛问:“你们是谁?”

这才是主人吧?汤森顾不得打人,清清嗓子就要开口——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旁边的小贼先开口了。

他对小女孩说:“你猜。”

汤森当场噎住了,同样一句回答被他生生地咽了回去,整张脸上泛起了真正的愤怒。但就是这一分神的时候,乡间小贼已经“嗖”的一声抢了烤鸡夺门逃走!

汤森差点没骂出来,但小女孩的目光却笼罩住了他,对着一个如此可爱的小萝莉,他可骂不出脏话来——这个就是家教,他老子拿武装带抽出来的家教。

“你是谁?”小女孩还是瞪着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是谁?”

“我……我……”汤森笑了笑,用温柔的语气对小女孩说:“我是雷,我是风。”

他转过桌子边,停下脚步又一笑,娘炮的文艺腔脱口而出:“我是朝霞,我是彩虹。”

“我——”汤森背过手去,终于摸到一只猪蹄子:“我就是天空!”

然后身影一缩,汤森从窗子上倒翻而出,偌大的厨房里,只留下一个瞠目结舌的小萝莉。

翻上屋顶的汤森也顾不得暴露行踪,两眼一扫,就瞅见正在往村外飞驰的黑灰色身影。

“孙子——给爷站住!”村落上空顿时响起汤森无比愤怒的吼声:“你居然敢抢我台词!”

汤森的怒火不是乱来的,身为一个衙内,最不能忍受的事情里有这么两样——参加晚会撞衫(军装不算)、跟人说话的时候被人抢了台词。这可是大仇!怎能不报?

“你想变猪头了?”可恨的是,那抱着烤鸡的乡间小贼还回头,轻蔑而冷淡的喵了他一眼:“只要你追的上,我可以成全你。”

“我就靠啊!孙子你等着!你等着!”汤森又气又急,差点没用一个咆哮给他轰上天去,但不行,男人的事情必须用男人的手段来解决,一定要追上他,一定要把他打成猪头才行!

必须用烤鸡噎死他!

必须用烤鸡噎死他整整一个月!

第一节:土贼(上)

任何一个人,无论他多么的普通多么的卑贱,只要不是傻子,那么在他内心中就至少有一处不能被触犯的范围。

这里所保存着的,有可能是一段零散记忆,也有可能是一个模糊的名字,但无疑都是能令他赤诚面对的存在——俗话也说了,伤不起。

只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面对巨大的现实压力,普通人知道自己不够资格把这个叫着“逆鳞”或者“底线”,所以他们大多选择把这块蕴含怒火的隐秘深深埋藏起来,以免引发悲剧而自我毁灭;但衙内却完全不一样,他们不但有很多片逆鳞,而且从不隐藏,甚至就那么明晃晃的挂在脖子上,专等着某些倒霉蛋撞上来。

因为衙内的生活也会乏味,而这是个发飙的好借口——喂,这是小爷的逆鳞哟!

当然,这也包括汤森在内。他的确干过那种只说“我是某某”然后借口别人不认识而发飙的无聊事,至于跟别人微笑寒暄然后转头问熟人“这孙子谁啊?”的事情也经常复习……所以说衙内这种生物,在某些事情上、在某些时候还真是有点故意耍贱。

当然,能撞在衙内逆鳞上的倒霉蛋都不会是普通人,因为衙内对神智正常的普通人有很大的包容心。你是一个衙内,你好意思跟普通人打对台?除非像汤森这种例外——在汤森心情不好或者特别好的情况下,他会把自己压制到普通人的程度,然后跟人比谁的板砖抡得圆。

不过在苏醒过来之后,首先要为自己和手下兄弟的身家性命拼搏,这种事情汤森就完全顾不上了。但是现在兄弟有了,军队也不少,而且还有地盘,往日作派自然就悄悄滋长。

所以,被抢了台词这个意外,已经把汤森这一副衙内小心肝烘的美滋滋的。加之对方鄙视、轻视、漠视的神态,他的怒火开始熊熊燃烧,哪怕是一路追到光辉圣城去,他也要把前面这个乡下土贼给收拾了!狠狠的收拾!

事实上,他已经追出十多里地,而且一路上还丢了不少石块土疙瘩打人家。

“孙子!看招!”又一块小石头飞出汤森的手心:“别客气,吃了它!”

一路东躲西藏累得气喘吁吁的乡下土贼终于忍受不住了,他脚后跟“吱”的一声来了个急刹车,然后左脚尖一旋,右脚瞬间弹起,“啪”的一声就把石头踢了回来。

但他却没想到自己的对手阴险狡诈的程度,汤森手里拿布包了三十多个石块,趁土贼转身的时候两手一抖,把石块劈头盖脸地泼了过去——土贼那能想到自己有这种待遇?但一时之间也没有好办法,只能忍痛丢了烤鸡全神应对,专挑那些大的、棱角尖锐的石块躲。

不得不说,作为一个贼,他的观察力很强,动作也很灵活,甚至带出一些姿态风雅步伐飘逸的意味来——只是干净利落的踏出两步,他就把自己移出石块的攻击范围!

但即便有这样的本事,土贼最后还是载了,而且是载在某人混在石块里的各种调味品上。几声轻响过后,他头上已经染上了红色的粉末,肩上斜挂一片淡黄色的胡椒面,腰侧还有几点酱油的痕迹……总之,现在的土贼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烧烤香气。

“哈哈哈哈——你以为你是黄金右脚?”汤森意气风发,两手叉腰大喊:“孙子,服吗?!”

其实在土贼停步转身的时候,汤森就看出土贼不简单,但这不妨碍他有所建树的快感——酣畅嚣张的笑声还在天上回荡,就听“啪!”的一声轻响,一块泥巴盖在汤森左脸上,很明显,乐极生悲说的就是这种景象。

“看不出来你还有胎记啊,这形状真别致。”乡下土贼冷漠的回应着汤森,他不再像之前那样压着嗓子说话,声音立即就变得清朗起来。

他带着讥讽语气,但腔调显得柔和文雅,能跟西海岸的蛮荒背景相互融合,哪怕是跟土著混了很久的汤森,此时听起来也不会感到怪异。

衙内吃亏了,第一反应不是哭着转身抱大腿,也不是面色狰狞的吹哨子,而是豪迈地笑。

“哈哈哈哈哈!”汤森抹去泥巴,放声大笑之后脸色一正:“你!去!死!”

起步、腾身、飞腿!

两条身影不约而同地飞起、两条同时弹出的飞腿“噗”的撞在一起!

“丝——”两人都痛的倒吸一口凉气,汤森落地时踉跄,土贼也退了两步才站稳。他们相互打量的目光中不但又怒又恨,还多了点疑惑与谨慎。

“对方不简单!”汤森和土贼同时顿悟了,而且,两人的下一个顿悟都发生了奇异的转变:“管他什么玩意,机会不好找,先打了再说!”

于是“啪!”的一声响起,这回是两只拳头撞在一起。

“嗯——!”汤森挺胸抬头,土贼目光如电,但都把痛到抽搐的右手背到身后去。

“土贼,有两下子。”汤森嬉皮笑脸;土贼冷若冰霜:“流氓,也不差嘛。”

“取你狗命!”针尖对麦芒:“送你归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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