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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摇头:“义哥就是不太善于表达,其实他人很好的,连这份工作也是他帮我找的。”
那天的情形还记得很清楚:他找了一天的工作未果,郁郁的回到家,跟往常一样,坐在客厅的郑义只是看了他一眼,就继续看电视。
没想到吃晚饭时,一直埋头苦吃的郑义突然没头没脑的冒出一句:“我工作的酒吧还缺个人,你去不去?”
实在是太突然了,席方雨半天没反应过来,弄得郑义有些尴尬:“你不愿意就当我没说。”
“我当然愿意!”他慌忙接口,“谢谢你,义哥。”
眼尖地看见郑义的脸似乎又红了,粗声粗气地道:“你别谢我,我等着你拿到钱交房租呢。”为了掩饰窘状,郑义低下头狠狠扒了几口饭,结果不小心被噎到了,幸亏他及时递过一杯水去。
现在想起来,席方雨仍觉得好笑。
这个硬汉般的男子,其实骨子里很害羞呢。
“小雨,你笑起来很好看。”小唐看着席方雨的侧脸,一时间有些忡怔。在酒吧工作的都是男人,可不知为什么,就是觉得席方雨与他们这些“臭男人”不同。
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奇异的味道,让人忍不住想去怜惜他、照顾他,但,决不是因为他的腿。
小唐烦恼地搔搔头,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奇怪。他是个绝对正常的男人,绝对没有“那方面”的倾向,可就是对席方雨,却多了一份对别人没有的心。想想,阿义当初会收留他,也是为了这个原因吧?
“小唐?小唐?”席方雨推推他,“那边叫你呢。”
“哦。”小唐走了两步,想起什么似的又回头,只见朦胧似烟的灯光下,那人也好像被笼罩在烟里。
酒吧打烊的时候已经是两点多了,席方雨最后一个离开。虽说这里的人都对他很照顾,但他毕竟是新来的,总该比别人多干些。
街上很静,本以为没人了,所以看到郑义骑着他那辆心爱的铁马等在后巷的时候还是吃了一惊。
“义哥,你不是先走了?”
郑义也不答话,掐灭了手上的烟:“上车。”
席方雨有些受宠若惊 :“你不会专程等我吧?我坐公车就好了。”
郑义白了他一眼:“你傻呀?这时候哪还有公车?少罗嗦,上车。”随手扔过一个安全帽给他。
第一次坐摩托车,席方雨有些紧张,战战兢兢的跨上去,却发现无处可扶,微一迟疑,双手拉住郑义的衣角。“好了。”
“好个头。”郑义转过身,拉住席方雨的双手往自己腰间一扣,“抱紧!小心呆会儿把你甩出去。”
车子发动起来,突突地响,席方雨伏在郑义的背上,感觉风从耳边掠过。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只有身体贴在一起的地方传来灼热的体温, 还有自己的心跳声,格外的真切。
忽然之间,脑海中产生些错觉,身前的背脊和记忆中的那副背脊莫名地重叠在了一起。
不知不觉,眼泪流了下来。
那种感觉还是那么鲜明,可却已象是前世的事情了。
十六
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席方雨对郑义的习性有了大致的了解。
因为工作的关系,郑义喜欢一觉睡到天晌午,这时候千万不能叫醒他,不然会有下床气,遇见谁谁倒霉。
午饭和晚饭一定要准时(早餐已经睡过了),饿着肚子的时候郑义的火气尤其的大。他对饭菜没什么太大的要求,好吃不好吃都照吃不误,从来不说什么,只要有人给做就行。但是席方雨还是心细的发现他每次都会皱着眉头把菜里的葱花挑出来,那以后,做菜时席方雨从不放葱花。最奇怪的是,郑义虽然是调酒师,自己却很少喝酒,烟也抽得不多,每天只是两三根而已。
生活习惯上郑义秉承了大多数男人的懒散根性,东西随手就扔,从来不管收拾,而且破坏力惊人,席方雨一天才收拾好的屋子,他只要一小时就可以让它们变回原样,每每令席方雨头痛不已。但席方雨很聪明的没有抱怨什么——对男人,抱怨只会让他们更厌烦,席方雨自己是男人,这道理当然明白的得很。
迫不得已,席方雨展开了一对一的盯人战术,郑义在前面祸害,他在后面收拾,亦步亦趋,决不放松。
这样的两人组合从一进门开始——郑义帅气的一脚蹬开靴子,席方雨连忙上前把它们摆好;郑义潇洒的把外套摆上沙发,下一刻席方雨已经拾起挂到衣架上;郑义刚点起一支烟,席方雨已经捧着烟灰缸在一旁等了。
被盯烦了,郑义就会挥舞着拳头,狠狠的质问:
“你是跟屁虫吗?”
“你是管家婆?”
“你不嫌累吗?”
“是不是想我把你赶出去?”
对此,席方雨向来只是笑笑,该怎么盯还怎么盯。反正郑义说过无数次要赶他出去,却一次没有兑现过。
两人比耐性,根本就没得比。撑了一个多星期郑义就熬不住缴械投降了,会自动自发的把用过的东西归位。有时脱下外套来,正想甩出去,瞥见一旁“虎视眈眈”的席方雨,终于还是不太情愿的自己挂起来。但他到底还是愤愤不平,脚步声会故意弄得很重,还会含怨等席方雨一眼,以显示自己的不满。
他常常指着席方雨的鼻子说:“你这人看起来很软,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十头驴子都不如你倔!”
席方雨的回应当然还是笑笑,心里却想:你还不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山东驴子脾气?
商场超市这些地方,郑义绝少涉足,如果席方雨要买东西,他会负责车接车送,但若是席方雨抽不开身要他去买包盐或买桶油,那是打死也不干。手套破了,他还接着用,说是“用着顺手”,后来席方雨买了一双新的放在他的床头,当时他看了也没说什么,第二天席方雨打扫的时候,就看见垃圾桶里有一双破手套,床头那一双却不见了。
再后来郑义搬回一张行军床来给席方雨睡,据说是朋友搬家扔给他的,可洗衣服的时候,席方雨在他衣袋里发现了购物发票。
总体来说,两人相处得还不错。
酒吧的工作席方雨渐渐也可以应付自如,郑义的人缘不错,他介绍来的人大家也都着意照顾,相处十分融洽。
酒吧生意不错,每晚都有演出招揽顾客,有个乐队是长驻这里的,说不上什么好不好,唱久了,也有自己的观众群。给席方雨印象最深的是个叫“小优”的女孩,才二十岁,被这个城市五光十色的华丽表象所诱惑,千里迢迢而来。人长得很漂亮,歌声也好听,就是一身时尚的辣妹打扮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每次唱完,她都会坐在吧台前要一杯酒,然后缠着郑义说话。不过郑义的态度向来是不冷不热,爱搭不理。
“她就喜欢阿义的酷样。”
小唐不知何时凑到席方雨身后,嘴撇得老高,不知是不是看郑义这么受欢迎吃醋。
笑了笑:“那你呢?”
“我?切!我女朋友比她可漂亮多了。”不可一世的神情逗得席方雨一笑。
“不过阿义跟她倒也挺配的,反正他女朋友也跑了,两人凑合凑合也不错。”
对于郑义以前的女朋友,席方雨略有耳闻,听说原来也是这里的歌手,先是跟郑义谱了一曲酒吧情缘,后来不知怎么嫁了别人,郑义就是为她才追到深圳。这是郑义的伤心事,他不提,席方雨也不问。
想一想,郑义应该还在爱着那个女孩吧?
一段感情,若真是倾心投入,又岂是说断就断得了的?
不知不觉的,手又放在了右腿上,曾经断裂的地方似乎又阵痛起来。
十四
未出家门前,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多的陷阱,更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落入陷阱的一头麋鹿。他只不过是想有个自己的“家”而已,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窝棚也好,但这个愿望似乎也是遥不可及。
直到警察确认男子的身份,席方雨才不得不相信自己被骗了。备了案,警察很有人情味的象征性的劝慰他两句:这类诈骗案现在很多,专门欺骗你们这些外来人员,一有消息我们就会通知你的——但是,别抱太大希望。
回去的路上,男子扬了扬手中的证件:“我说什么来着?这房子是我的吧?”随即咬牙切齿,“那小子我把他当朋友,结果我才出一趟门,他就把房子都给我卖了,连锁都换了,真x的!”
他一个人牢骚了半天,也不见席方雨说话,想起他才是直接受害人,不无同情地叹了口气:“算了,认倒霉吧。下次眼睛擦亮点。”
席方雨还是不说话,默默的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向男子说了声:“对不起。”最后一次回头看了眼这个曾经给过他一些归属感的地方,一脚踏出了门。
从楼道的窗子看过去,外面已是华灯初上,说不出的妩媚灿烂。
夜景之所以美丽,大概就在于它能够用它那厚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