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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现在正在一家茶座里离开庆祝会,当然是官泽骏极力要求的。密闭式的座位设计,将他们与外界隔绝开来。
“下一个目标,希望专辑能够大卖,加油。”
“希望如此。”席方雨附和,忽然感慨的一笑,“人呢,真是不容易满足,一开始只希望有个工作糊口就好了,结果找到了,又希望有更好的发展;有了更好的发展,还要求成就感……将来如果真的专辑大卖,可能又会有新的要求了:似乎永远不知道满足。”
“那又如何?因为不满足,所以追求更好,因为有了追求,所以才会努力,不断的努力,人类才能进步,不是吗?”
“说的也是。不过,这次之所以这么顺利,还是要谢谢你的从中周旋。我敬你。”说着,举起了杯。
官泽骏却把杯子放了下来,沉默了一会儿:“方雨,其实……真正在背后帮你的那个人,并不是我。因为他不愿意直接面对你,才委托我出面,他其实是……”
“我想我知道他是谁。”微微的惊讶过后,席方雨有着一份了然。之前重重的迹象,他几乎已经可以猜到那人是谁了。
“你知道?”反倒是官泽骏一脸愕然。
“我知道。”席方雨微笑着,想起那个善良、真挚、固执,还有些霸道,偏偏又很容易害羞的男人。
他的笑容让官泽骏眼神一黯,接着说道:“他一直都在你的身边关注着你,只是从来不让我说。说到底,我答应他保守秘密,也是有一点点的私心——我对你还没有完全死心,希望在接触中,让你重新选择我。”
“对不起。”这是自上次被拒绝后,他首次明白的表露自己的感情,席方雨满心愧疚,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其实,你是一个很好、很优秀的人。”
“只是没有好到让你可以交付真心,是吗?”
他摇头:“有些事情的评判标准,并非只有好与不好。”
两人都沉默下来,官泽骏的目光一闪,忽然笑道:“玩个游戏吧,现在闭上眼睛,说说你第一个想见的人是什么模样,说不定他会出现在你面前哟。”
“多大了,还玩这种游戏。”席方雨失笑,但还是依言必上眼睛,轻轻的描述着,“我最想见的人,他的个子很高,走路的样子别人说很‘帅’,可是我觉得愣愣的;他的眉毛很粗很重,尾稍微微的翘起来;他的眼睛很大很亮,说话的时候长长粗声粗气的,还喜欢瞪着眼,乍一看可能会觉得他很凶,可你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的眼瞳里面全是善意的温柔……”
一点一滴的描绘那人的形貌,这才发现这形象连同它的一颦一笑早已被深深的刻镂在心里。这一切大概都是官泽骏安排的吧?他坐在面朝门的位置,提出这样的游戏想必是看见那人来了吧?那人……他看到自己会怎样?转身就跑?心里又是紧张又是期待,还有些害怕。
猛地官泽骏说道:“好了。”
张开眼,果然,那人,郑义,已经站在了面前。微微一笑:“义哥,你来了。”
“好了,我这个‘媒人’也该功成身退了。”
官泽骏说着站起来,结果被一脸不知所措的郑义紧紧揪住。“你把我哄到这来,自己想跑?”
面对郑义的咬牙切齿,官泽骏只是笑了笑没吭声,直笑到郑义不好意思自己收了手,他则拍拍衣服扬长而去。
“义哥,坐。”
郑义嘀咕了一声,终于还是坐下去。
“唱片的事官大哥都告诉我了,谢谢你。”
“那个叛徒!”郑义狠狠的诅咒了声,脸上不自然的红了红——这是他特有的害羞神情,“你别谢我,那里的老板是我一个哥们,我主要是帮他物色人选。”
“不管怎样,还是谢谢你。”
他怎样反复的道谢显得那样生疏,实在让郑义听来很不舒服,忍不住一拍桌子:“我不是为了听你道谢才帮你的!”
“那你为了什么?”席方雨抓住他的话头,赶紧追问。
“我……”郑义忽然躲闪起来,别过头,闷闷地道,“你心里还不清楚吗?”
席方雨轻轻的笑了,目光飘向远处,声音也变得飘忽:“最初我到这个城市来,是为了继续一段八年前的感情。那时候的我们天真、热情、无忧无虑,所以那段感情在我心里是一个美丽的梦,支撑着我走过了八年的艰辛岁月……我不顾一切的到这里来寻梦,结果梦遇到了现实,碎了、破了、幻灭了。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岁月早已偷偷的让这份感情变了质,曾经的美好也只成了回忆而已。然后我才发现,在这一路寻梦的过程中,我原来曾经得到过很多很多,可是我自己被蒙了眼,居然都没有看见……现在我回过头来了,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人肯在原地等我。”
郑义冲口而出:“我不就在原地吗?”
席方雨看着他,不说话。
郑义搔搔头,粗声粗气地道:“你要是在外面住不惯就搬回来吧,我的小窝也需要人打扫,有个免费劳工也不错。”话没说完,连脖子都红透了。
这一次,席方雨真的笑了,笑意先是在眼中,然后在脸上,最终传到了全身;笑如春风,点亮了这一方小小的空间。
官泽骏微笑着走出店门,头顶上艳阳高照,让他情不自禁的遮住了眼,远远看过去,细细的柳条抽出来,在和风中漾着一抹微绿。
这才发现,不知不觉中,春天,已经来了。
回过头,玻璃窗上,隐隐印着两个人影,磨沙的质地为他们添了几分柔和温馨。心头涌上怅然,脸上却挂起祝福的微笑。
象是想起了什么,他掏出手机播了一串号码:“文枫吗?帮我买一瓶上好的红酒,嗯,庆祝失恋。”
电话里传来小秘书困惑的声音:“你不是一个月前才庆祝过一回吗?”
“这次是庆祝彻底失恋。”说罢,轻快的结束了通话。
深深吸了口气:
再见,席方雨!
再见,我美丽的遗憾!
迎着阳光,大踏步走了出去。
下一章完结,有时间就明天贴,最迟不出星期五。
四十
冷风吹,吹进眼里化作泪
在这冬夜的街头, 我独自忏悔
雨纷飞,打在心上心都碎
惊醒残留的旧梦 往事不堪追
是不是曾经沧海
都成了美丽的误会
是不是所有期待
都将化成无言的伤悲
谁能借我一个怀抱 让寂寞的心 也来依偎
谁能留住一抹阳光 让这个冬季 雨不再飞
哀婉的歌声从商场的音像专柜里飘出,而来来往往的顾客们却只忙于购物,并未因此稍作驻足。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两名男子显得格外突出,其中一个身材清瘦,恬淡的笑容衬托出他从容优雅的气质,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右足似乎曾经受过伤,走起路来微跛。另一个个子较高,龙行虎步,气势逼人,尤其当有人向他朋友投去好奇的目光时候,保证一记眼刀将对方格杀当场。
奇怪的是, 这气质完全不同的两人走在一起却是相得益彰,出奇的和谐。
听到歌声,原本急着走路的两人都不约而同放慢了脚步;高个男子向他的同伴抛去一个眼神。“方雨,你听。”
清瘦男子忍不住笑了:“想不到这么久的歌了,还能在这里听到。”
三年前,歌星任浩的专辑一出来,作为主打歌的这一首《冬雨》立刻风行开来,传遍大街小巷,而它的词曲作者席方雨也着实风光了一把,三年过去,凭借着实力和身边朋友的帮助,他已经在圈内小有名气,并且创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如今回过头来再听当年的旧曲,许多感慨油然而生。
细嚼着歌词,这时候反而有些奇怪,当初自己为什么能写出这样哀伤的曲调,如果是现在的话,一定是写不出了。这样想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一眼身边的郑义。这个城市冬天是从来不下雨的,而心中那个雨季的结束,却是从遇见这个人开始。
“怎么了?”笑得这样一脸灿烂。
“不,没什么。”摇摇头,“还是赶快去选礼物吧。”
一提这个,郑义立刻一脸严肃,拉起席方雨的手:“对呀,你快给我说说,咱哥咱嫂子都喜欢什么?”
经过了长时间的心理建设,郑义这个“丑媳妇”终于下了狠心要去见“公婆”了,临行前当然要做足功课,首先合宜的见面礼是免不了的。
“咱哥咱嫂子”?他叫得还真顺口,席方雨抿嘴一笑:“但愿你见到他们的时候也能叫得出来。”
算起来和郑义确定关系也有三年多了,两人一起的生活平淡中自然别有一番温馨。有时难免会有些小摩擦,看来强势的郑义也绝对讨不了好去。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无论郑义脾气怎么不好、习惯怎么差,席方雨始终秉承柔能克刚的原则,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让郑义跟着他步伐的走。就连郑义自己都很奇怪,明明每次气焰最嚣张的是他,最后却为什么全如了席方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