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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开门啦,我哥回来了!”这回口气好了许多,明显是少了妒忌。
小兔拢了拢腿上的薄毯,皱眉再次强调道,
“都说了冷,你去开不行啊,要不剪刀石头布吧!”
墨宇怪异的看了她一眼,哼的一声去开门。人家说女人变脸跟变天一样,还真是属实。
连这只称不上女人的笨兔子都变的让人难以捉摸。
一年不见,墨琛变的更高大俊朗,浑身透着成熟的气息。一身棕色的尼子风衣让他显的更是俊气迷人,一眼望去,那气质真不比电视上的哪个明星差。
墨宇看了有些小小的自卑,虽然在学校他跟哥哥也是一样的发光体,可是他总觉得哥哥身上那种沉淀后而绽放出的光华气质,是他所没有的,也是怎么学也学不来的。
小兔见到墨琛抬头看了一眼,喊了声墨琛哥哥就继续看电视去了。
墨琛心中暗想,小兔一定是生他暑假没有回来的气,放下行李箱,脱下外衣后,便笑着到小兔身边坐下轻声说,
“小兔,见到墨琛哥哥不高兴吗?”
小兔摆摆头淡淡说,
“没有啊!”
墨琛笑了笑,从盒子里拿出礼物微笑着说,
“看,这是我送给小兔的礼物,喜不喜欢?”
小兔看了一眼,惊呼的说,
“啊,好漂亮的围巾!”粉红色带兔子的围巾,而且织的样式又很淑女,很让人心动。
墨琛见小兔终于笑了,便说,
“来我给你围上好不好?”
小兔高兴的点头。
墨琛抬起双手,小兔昂着脖子凑近,眼见就上围上了,墨宇突然跑过来,一把抢过围巾,拿在手里甩来晃去,招脾又讥讽的说,
“多大人的了啊,还围粉红色的围巾,特别是这个兔子,真是难看死了!”
小兔一看自己的东西被抢走了,气的大喊,
“你干嘛啊,还给我!”
“不还不还就不还,有本事来追我啊!”墨宇朝她做鬼脸。小兔生气的追了上去,墨琛坐在沙发上笑看着他们,感觉他们怎么这么好,好像还是没变似的,跟从前一样欢乐无忧。
他听着那欢笑声,眉心渐渐蹙了起来。
☆、第四十七章
前段时间,他好哥儿们周前老家的大哥撞死了一个人赔了二十万。周前家里特别穷,是他们那一个县唯一的一个保送生。他家里为了供他上学,把仅有的两头牛都卖了。他大哥为了他,都二十八了还没结婚成家。听周前说,他们那村里,大部分男的都是满了二十就结婚,条件稍微差点儿的也在二十四左右结婚了。
因为周前是个刻苦,聪明上进的男生,墨琛特别欣赏就和他玩的特别好。学校也有人排斥那种穷人。周前几乎一个学期就那一套衣服,洗的都有发白了。冬天几乎没有厚衣服穿,冷的时候就去操场跑步。也有人要资助周前,他却拒绝说,这世上还有比他更需要帮助的人。可是一个星期只吃馒头配咸菜。那种毅力,善良让从小生活优跃的墨琛打心底佩服。
他一直觉得自己够懂事,也一直觉得自己算是见过了人生百态,至少比起同龄人,他确实成熟不少。但是,遇到周前,他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生活有多幸福。
周前是那种即使饿到头晕眼花也不会找人借钱的那种人,可是那天他却为了那二十万的钱急的晕倒在宿舍里。
其实人并不是周前的大哥撞的,当时是夜路,前面撞了人的那辆车跑了,周前的大哥从车灯光里看到有人倒地上了,就下车去看。刚好后面有人走来,周前大哥的那辆车又大,挡住了前面的视线,人家根本看不见前面还有车,就说是他撞的。周前的大哥人很老实,再说,那车又是只在山里拉货的黑车,没有牌照,人就这样咬定他了。
按说撞死一个人,只赔二十万不算多,可是落到周前家,那就是巨款。如果人真是自己撞到,赔钱也没什么,反正钱没了能再挣嘛。关键人都不是自己撞的,这赔的多冤啊。
宿舍里的人都对此事唏嘘不已。
墨琛也在那几天反复思考人生人性。
人,真的是千奇百怪,有的人,是你想象不到的好,有的人却是你想象不到的坏,而你,却不知道用哪种态度去面对各种各样的人。
如果说,周前大哥的事只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唏嘘一下,感叹一下就算了。那天晚上,他和周前一起去酒吧打工,凌晨三点儿才回来。因为离住的地方有点儿远,所以他们买了个电动车。那个时间段,街上本来就没什么人吧,他们开的也挺快,没想到前面突然出现一个老太太,他想刹车时已来不及,不过还好,他手转的快,只是擦过把人闯倒。
他双脚正放地上准备下车去扶人时,周前却拍着他的肩紧声说,
“不要停,赶快开!”
最后,他就一路鼓着心跳开回了他们的租房。后来很久,他都想不起他是怎么回来的,只记得那如雷的心跳。
他想,他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好人,可是,把人撞倒了却不去扶,却违背了他的原则。
但是,是什么使他犹豫了,是什么使他怯步了,是什么使他畏缩了?
是现实。
周前的血与泪,为了二十万差点没去卖肉,让他对这个社会失望。还有那么多新闻,比方哪个老奶奶倒地上了,去扶她,反而被冤成别人推倒了她,要人赔钱。
也许性质不一样,他这样安慰的说。周前却说,
“你怎么知道?也许她并没有哪里撞坏,却故意说自己撞坏了让你赔钱呢?再说,老年人不一样,老年人摔一下就不知道摔出什么了,送到医院就得好几万!”
因为这件事,让墨琛好几个晚上都没睡着,几乎颠倒了他的整个人生观。
他长大记事后一直知道,现实中许多事是与童话相反的。人家都说无奸不成商,如果你想做一个成功的人,就必须奸诈,必须比别人更狠。尽管明白许多道理,但是真的遇上,才知道很难接受。
我们为什么来到世上?不就是渴望和平与美好吗?假如这个世界不再美好,那么我们的存在有什么意义?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处处助人为乐呢?
从什么时候起,宣扬雷锋的精神,已变成被人讽刺的白痴行为?
他到底是该悲剧他的改变,还是该为整个社会悲伤?
他很想保持原有的自我,很想和从前一样单纯,可是,这个人才济济的社会并容不得单纯。
想要出人头地,有所做为,并不能只单纯。
他并不能抱怨电视机只放一些好的东西,所有故事的结局都是邪不胜正,因为那些假想的美好,曾经给了他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他也曾经纯真着双眼,对这个世界满怀期望。
哪怕世界再黑暗,他还是希望电视上能够播一些好的东西,至少,别的没有办法,但能保证,他的后代也会有一个愉快的童年。
也许,所有的一切都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只能在某一个无眠的深夜,静静怀念那个逝去的自己,看着那单纯的背影越走越远。
那种对生命的无力,对社会的无奈,浓浓的悲伤一直笼罩着他的心。
明明耀眼的太阳就在眼前,他却觉得这个世界是暗淡无光的。
值到推开门,看到小兔的那一刹那,他才好像又看到一点儿阳光。
是的,也许活着很艰难,我一直都要在道德思想上挣扎犹豫徘徊,但是,为了眼前这一丝纯净的美好,我愿倾其所有。
她的笑,似温暖的太阳,照亮了他的心房。
这个时候,为什么喜欢,喜欢她什么,她还太小、、、、、、种种问题都不需要考虑的太清楚。就像人在黑夜走路时会本能的朝着亮处走一样,就像人在冷的时候会本能的跑到太阳下晒一样。
他在内心挣扎煎熬时,也本能的只朝他生命中黑夜里的亮光走去。
那抹亮光,那丝温暖,都是她,肖兔。
想到这些,说喜欢,又显得太浅。
他想,唯有时间能证明,他对她的感情。
万物会变,唯他的心不变。
☆、第四十八章
人家都说有钱不买过年货,到了年间,好像什么都涨价了一样。一听说小兔要回去过年,墨琛就露出郁郁之色,尽管怎么掩藏,眼底间还是一片黯然。回来几天,他也感觉到小兔与小宇之间那种无声的亲昵感。他正想好好努力,小兔却要回肖家了。
等过完了年,他要又回学校,到时候又没时间相处了。
这一些,吴美云尽看在眼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