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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里一首接一首,全是悲伤的音乐。我抱着一罐啤酒盘腿坐在沙发里,伸手推推他,
“诶,你说,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
“不就是你现在这个样子咯。”
我摇着头,“才不是!”然后指着自己,自嘲般地嚷嚷着,“我这种,能叫爱么?”
“怎么不能?”他反驳道,“至少你是爱他的,我知道。”
“嘿嘿,你知道……”我喃喃地,“不光你知道,他也知道。可是有什么用呢?”
“林梓晨,如果你真的想要,为什么不去试一试?毕竟那只是他的未婚妻,他还没有结婚不是么?”
我冷哼一声,拽着他的衣服把他拉过来,凑在他耳边说,“他是没结婚……但是我知道,我不是他要的那个人。如果我是,他就不会跟我说那句‘回头是岸’了……”
我们喝了一夜的酒,然后我晃晃悠悠爬上床,歪歪斜斜地睡了过去。
临睡前,我随意地摆了摆手,丢给杜亦书一句话,“兄弟,本姑娘允许你在我家打地铺了。”
醒来时,我身上盖着薄薄的毯子,一转头,看见杜亦书睡在沙发边的地板上,只简单地铺了一条席子。
我有一瞬间的恍惚,脑海中突然冒出一句词——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Chapter 3 我是毛豆
对于辛苦工作了一个星期的白领来说,周末存在的意义,就是补觉。
我在早晨延续生物钟效应的7点醒之后,在心里文艺了一把杨柳岸晓风残月,然后随意地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已经中午。朦胧中看见沙发边的地铺已经消失,视线上移,便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杜亦书。整个画面弥漫着一种“儒雅”的气息,我突然觉得要是在古代,他至少也是个秀才。
“诶,”我叫他,“你爸妈给你取这个名字,是不是想要你好好读书,读好多好多书,直到把你自己读成一本书?”
他转过头来,浅笑着把书放在茶几上,“我见你睡得香,就从你书架上随手拿了一本,随便看看罢了。”
我随手捞过一个枕头抱在怀里,侧过身子看着他,“那你现在不看书了?”
“你醒了,那我就不看了。”
我突然兴致高昂地甩了枕头,“那我们出去玩儿吧!”
“好啊,你想去哪里玩?”他从沙发里站起来,一边把书插回到书架上,一边又说,“我们该吃点东西再出去,外面挺热的,我怕你中暑,哈哈。”
我坐起来,几乎不用思考地脱口而出,“巷口有家牛肉面很好吃,你陪我去吃好不好?”
“好啊。”他笑着点头应允。
巷口的河南牛肉面很出名,据说这对老夫妻已经在这里做了十年的牛肉面。生意好得不行,价格也一直很公道。还有一条很牛的规定,24小时营业,但是拒绝外卖。
我每每赖在家里不想出门,就会无比怨念这家店没有外卖服务,但是想到那鲜得不得了的牛肉汤,还是会很没骨气地咽咽口水,灰溜溜的乖乖出门吃面。
我们坐在不大的店面里,叫了两碗牛肉面。面一上桌,我立马抄起桌上的辣椒油,狠狠地淋了两大勺。杜亦书一边往自己的碗里舀一勺辣椒,一遍略带惊讶地问我,“你好像很能吃辣的样子……我印象中上海女孩子很少有这样吃辣的。”
我豪迈地搅拌着碗里的面,“这点辣,小意思~我小时候跟着爸妈走四川闯重庆游贵州,什么辣的没吃过?”然后我瞥了一眼他的碗,“你也能吃辣?”
他看看我的碗,又看看自己的,低调地说,“嗯……比你差一点点。”
我嘿嘿一笑,心想能比上我的人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一阵小得意,就开始稀里哗啦地吃面。
吃着吃着面我才想起,自己真的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有好好地吃东西了,当然,除了昨晚那几个饺子。
杜亦书吃得想当含蓄,当我已经把面条消灭干净,开始捧着碗大口喝汤的时候,他碗里的面还剩下一小半。
我看着他斯文的样子,实在很难把眼前这个他,和那个每晚陪我大口喝酒的杜亦书联系起来。唯一的解释是,他可能不太喜欢吃面……
我放下汤碗,怯怯地问了一声,“那个……你是不是不太喜欢吃牛肉面?”
“没有啊,我很喜欢吃。”
“那你怎么吃这么慢?”
“我才不像有些人……一个星期不吃饭,这会儿像个饿狼似得……”
我立刻噤声,得,一不小心又把矛头引到了自己身上。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我只好又端起汤碗,咕噜咕噜喝起汤来。
鲜哪!!当我把碗里的汤喝到一点都不剩的时候,他的面吃完了,汤也喝了不少。
心满意足地结账,他不准我付钱,一直强调,两个人才十块钱,真是划算。我也不跟他计较。
我们站在马路边,等着对面的红灯闪成绿灯。他侧过脸来问我,“怎么样,想去哪里玩?”
我迟疑着回了一句,“没想好……”
他哈哈一笑,“那就交给我来安排吧!”然后顺势牵起我的手过马路。我脸不红心不跳地任由他牵着我的手,一直走到马路对面,他才放开。
走去公车站的路上,他有些不好意思地问我,“刚才,是因为要过马路,我才牵了你的手……你不介意吧?”
我没心没肺地摆摆手,“不介意不介意~我从小就过马路疑难,没人带着,说不定能在路口站上十几分钟。”
他又笑起来,“看不出来,你身上奇怪的毛病还挺多!”
我们并排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靠窗的两个位置上,我这才发现,他还背着一个单反相机。
小心翼翼地捧过他的相机,印象中能玩得起单反的都是有钱人。不是有句话说么,“单反穷三代”……搞不好手上的这个东西,比我自己都贵。
他见我有兴趣,便解释道,“我喜欢拍照。这个相机前不久才刚买的,入门机而已。”
“看不出来,你还是个玩摄影的~”我摆弄着比我心里奢望的小数码卡片机高级了好多的佳能单反,在心里小小地膜拜了一下。
“现在器材是有了,”他顿了顿,“我就是少了个毛豆……”
“毛豆?”我听错了么?为什么脑子里闪过丝瓜,黄瓜之类的蔬菜?
“哦,我们都管model叫毛豆的。”他又一次对我解释。
我瞬间觉得自己很shallow,死乞白赖地申辩,“拜托,这位兄台,不要用专业术语欺负我这种门外汉好么?改明儿我也用古诗词跟你对话,好不好?”
“好好好……不过毛豆也不算什么专业术语……”
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随即无比温柔地回敬了一句,“老天若不随人意,不会作天莫作天。”
他脸上的表情瞬间呆滞,我窃喜着把头转向窗外,想跟我斗!哼!
不料背后却传来一记快门的“咔嚓”声,然后我听见他说,“林梓晨,你愿意做我的毛豆么?”
我回过头去看他,我以为自己会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一丝戏谑的神情,却不想,满是认真。
他一认真,我反而横不起来,“这个……那个……我不上照啦。”我推脱道。
“没关系,我会把你拍得很好看!”他怂恿着。
我不置可否,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他反倒笑起来,“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啊!”
我和杜亦书第一次单独去的地方,陆家嘴正大广场,汤姆熊。
他去换代币的时候,我环顾四周,眼神毫无疑问地,落在投篮机上。
我一直觉得,到这样的地方来玩,放松身心是最重要的。所以上次莫然说要投篮的时候,我很乖的站在一边看着。我不习惯这种在休闲时刻还让自己流汗的运动,可是他喜欢。
他喜欢的东西,我都愿意试着去喜欢。即便不想尝试,也愿意陪着,看着。
不一会儿,杜亦书换了30个代币回来,见我的目光停留在投篮机上,便拱拱我,“怎么样?想投篮?”
我死命摇着头,“不想不想,投篮有什么好玩的。”
“那你想玩什么?”他问。
我冲他眨眨眼睛,“跟我来!”
……
一个小时后,我不得不对自己承认,莫然在选择游戏这方面做出的决定,还是很理智,很正确的。
他玩投篮,流的是汗;我玩牧羊人大作战推币机,流的是血。
当杜亦书第N次跑去柜台换代币的时候,我望着他的背影想,今天真是大出血啊……
而我们一个多小时的战果,不过1500多张汤姆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