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果在两年前,这不可能发生。
他的手触到我前,会被安燃冷冷挡住。
他在靠近我之前,会被大哥查清祖宗十八代的来历,即使找不出瑕疵,也会不屑地说一句,「君悦不喜欢和无关紧要的人打交道。」
但我不再是何君悦,我是小萧。
所以他可以表达他身为老板的亲切,所以,他下决定,我闭嘴。
走完五层破旧的楼梯,斜斜挂着公司招牌的铁门就在走廊尽头。
我沉默着跟在老板身后,踏着走廊灰扑扑的地砖,琢磨着要不要辞职。
销售要接触外人,我不想认识太多的人,更不要说讨好着打交道。
对于金钱,我从小学着怎么使用,却没学过怎么从别人手里争取。
我不要去逐家叫卖,但如果辞职之后,又何去何从?
我想得有些入神,到了公司大门,才察觉到不妥。
也许毕竟流着父母的血,黑道的危险直觉遗传到仅余的毫厘,我神经微微地似乎被什么挑了一下,毫不犹豫地转身。
走到楼梯口,两个笑容亲切的陌生男人礼貌地迎上来,「二少爷,安先生想见你。」
我愣了一下,情不自禁失笑。
好老土的剧情。
前半段精彩纷呈,柳暗花明,峰回路转,蓦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惊煞一干人等,结局,却千篇一律。
我转过头,看走廊的尽头,老板已经不知所踪,不知正在公司门内哪个角落惶恐颤抖,两个陌生的男人,狩猎般的走向我身后。
「二少爷,安先生在等。」前面的人又说了—句,彬彬有礼。
我回过头,静静看着他。
你为安家效命,你叫哪家的少爷?
何君悦,只是何家的二少爷,他不姓安。
他好脾气地随我打量,等另两个同伴已经靠近我身后,才轻描淡写地说,「二少爷,何必要我们动手,何家过去毕竟有头有脸,我们不想为难你。」
他真的不想为难,说完这话,竟还给了我三秒时间投降。
三秒之后,他轻松地打了个响指。
双腕被陌生的手抓住,反剪,我意外平静。
五层的楼梯,我刚刚一步一步走上来,现在,踉踉跄跄,一步一步下去。
到了楼下,塞进停靠在路边的轿车里,即使在行驶的过程中,还是被紧紧抓住。
被陌生的人,冷冷地抓住。
安燃,我的手好疼。
妈妈说过,你会好好顾着我。
你说过,「君悦,即使一片树叶掉下来,擦到你,我都会心疼。」
这么多年,你都是默默地看着我,甜言蜜语少得可怜。
这么可怜的少,所以片言只字,我全部记住。
到如今,没有树叶。
就算有,你也不会再心疼。
第二章
休兰是一个偏僻的城市,手握大权,醉生梦死的霸主们,往往只喜爱繁华。
我坐在轿车上,看窗外大树一棵一棵飞速掠过,到最近的机场,又被踉踉跄跄推上飞机,大概已经到了私人飞机内,又嫌一直抓着我的手腕太麻烦,换上了金属制的手铐。
简单的,穿过座位前面食物架的横栏,固定在上面。
于是飞机开始滑动,又是往后飞掠的风景,穿过云层后,连风景也没了,阳光从窗口直射进来,没经过云层的过滤,灿烂得足以灼伤眼睛。
安燃一定在很远的地方。
飞了很久,想了很多,才开始降落。
我以为会被立即带去见最终大头目,结果计算失误。
当然,不会有人来告诉我为什么安燃没有出现。我只是一件被运送的货物,从轿车到飞机,从飞机到另一辆轿车,再带进某个简单的房间。
把我送过来的男人问我,「二少爷,需要去洗手间吗?」
我摇摇头。
三秒后,我明白了他问这话的用意。
他在离开前,随便挑选了窗户的一根铁栏,手铐穿过去,把我的双腕固定着铐起来。
我说,「不用这个,我也逃不了。」
他看着我,微微一笑,「我知道。」
门关上后,一夜没有再打开。
我孤零零,被锁在房间一角,天花板的灯关着,黑洞洞一片。
亏,还有竖着铁栏的大窗户,还有不远处的灯光,还有月亮。
胃空空如也,却不大觉得饿。
我只是觉得口渴,双唇有些干燥,转头去看,对面桌上就放着凉水壶,还整齐地摆着六个杯子。
可惜,有些远。
第二天早上,门开了。
解开手铐,被带出走廊,经过一个又一个房门,在璀璨的天花吊灯下走过,踏上气派的大理石阶梯,面前厚重的大门被两个男人郑而重之地左右打开。
我见到了安燃。
他坐在豪华的书桌后面,等着我。
和报纸上说的一样,英俊,帅气,仪表不凡、风度翩翩,性感、充满诱惑力。
陌生得令人心凉。
见了我,他看表,然后说,「二十四小时,滴水未进。」
我明白过来。
为什么昨天晚上他不见我,为什么铐上手腕,清水就摆在房间的另一边。
我苦笑,「我不知道你这么恨我。」
安燃摇头,「君悦,我不恨你。」
接着,他微笑,「我只是不再那么心疼你。」
他走过来,握住我一晚被手铐锁着的手腕,亲亲上面深红的勒痕,发亮的眼睛盯着我,「人变起来,真的很可怕,对吗?」说完,把我带到沙发边,缓缓按倒。
很慢条斯理的动作,一点也不凶暴。
不容拒绝的力道,每一个指尖的随意点拨,都在清晰告诉我,他才是做主的那个。
我没想过反抗。
我知道他的力气有多大,知道他的动作有多快。
曾几何时,他在我面前,用他的拳头,把企图绑架我的几个彪悍大汉打得站不起来。
曾几何时,我以为,在他身边,我会永远的,毫发无损。
我安静地趴在沙发上,问他,「你这样做,不觉得卑鄙吗?」
他功成名就,—个弹指,就可以毁了我这只蝼蚁。
这么悬殊的对比,却这么落井下石的不放过。
他在我身后肆无忌惮地亲吻,听了我的话,轻轻地嗤笑。
分开我的腿,直接挺进来。
我疼得打颤,他却在享受。
他的速度很慢,硬梆梆的,缓缓地入,缓缓地出,在我身后轻笑,「不卑鄙,你今天又怎会肯躺在这里让我插?」
不在乎的笑声,和粗鄙约言辞,同样陌生。
我知道他是安燃。
但,不是当初那个安燃。
当初的安燃,曾经很认真的,给我读两句诗。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他教导轻佻不羁的我,「君悦,人是万物之灵。就算不能成为英雄,也要做英魂。」
我问,「什么样的人才算英雄?」
这个问题看来不好答。
第二天,他才回我十一个大字,「有志气,有担当,不卑鄙行事。」
安燃,你不再是我的英雄。
他不再是我的安燃。
所以,当我在他身下痛得抽气时,再没有人心疼。
我的用处只是泄欲。
所以,他才会那么享受我的痛苦。
大概他觉得过去太多光阴浪费在我身上,太多心血和溺爱通通白费,如今决定一次过收回。
而且,连本带利。
索债,索得很无情。
第一次满足之后,第二次换了姿势,把我翻过身,看着我的眼睛,坚定地再次开始。
他还笑我的眼泪,「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君悦,你的眼泪,不值钱。」
他夺了大哥的位置和风光,连大哥的座右铭,也一并夺过,狠掷在我身上。
他说,「君悦,拿出点何家子孙的气魄来。」
他说,「君悦,大哥如果知道你这样没志气,一定觉得丢脸。」
安燃,我大哥若在,岂容你这样伤我?
你忘了吗?
大哥知道你亲过我,气得要毁你的容。
他知道你碰过我,找人中途截你,要取你一双手。
等他知道你睡过我,大哥发了江湖公告,悬花红要你一条尸。
是我跪在地上求。
是我绝食,饿到奄奄一息,哀求大哥放过你。
是我哭着答应今生今世不见你一面,才让那惊人的悬红停止。
我确实没志气,指天发誓永不见你,第二天却跳窗逃跑,逃到你的怀里,抱着你亲,抱着你哭。
那时候,你没有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