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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酥手 心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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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已经决定了,不会接他的电话。她要从他的视线里逃出来,逃到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 

第二天醒来时,已是上午10点多了。床边放着一碟式样精美的西式早点,和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和你父亲出去一下,马上回来。母亲。” 
“父亲”两个字对她来说,颇为刺眼。在这世上,她只有一个父亲,他叫梅鸿钧,住在美国洛杉矶。 
吃了早点,下得楼来。家里没有人,偌大一幢房子静悄悄的。客厅里,阳光透过那面巨大的落地窗,照射进来。下了几天几夜的雨终于停了。 
梅若素转过头来,看到客厅的中间,摆着一架大钢琴。琴盖上积着厚厚一层灰,可见许久没有人弹过。在有钱人家里,钢琴只是附庸风雅的装饰。 
她倒是学过几年钢琴,而且懂行的人都说她弹得很好。 
高中毕业那年,她没有考上大学。因为身材高挑,容貌姣好,母亲和她第二任丈夫陈文杰,想让她到部队去当文艺兵。体检时,人们发现了她左腕上的刺青,把她与那些臂膀手腕上刻着丑陋毒蛇虎头的流氓阿飞视为同类,理所当然将她拒之门外。第二年,陈文杰通过关系,让她上了省城的师范学院艺术系,学的是钢琴。 
她坐到琴凳上,掀开琴盖。沉思了片刻,一支小奏鸣曲如流水一般从她指下溢出。她惊奇地发现,对着落地窗外的景色,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正午,她的琴弹得顺手极了。一支支熟悉的乐曲从她指尖迸发出来。 
梅若素闭着眼睛,沉醉在久违的琴声中。她不知道自己弹了多久,当弹到那支《少女的祈祷》时,她缓缓地睁开眼,试图将自己的心绪融合到窗外的阳光之中。 
然而,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因为背对着光而看不清脸的男人。此刻他正站在沙发边,静静地凝视着她。音乐戛然而止,随之而来的是一声不和谐的巨响——她猛然起身,撞翻了身后的琴凳。 
“让我来。”男人大步冲过来,帮她扶起凳子。“我是林惟凯。刚刚进门,不想吓到了你,对不起。” 
梅若素重新坐在琴凳上,仍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 
“接着弹吧,你的琴弹得很不错。” 
他没问她是谁,好像跟她熟识已久。 
她却有些懊恼,这个男人是猫吗,怎么走路没有一点声响? 
像是读出了她的质疑,他淡淡一笑,说:“是你弹得太入迷了,所以没听见我回来。” 
“那你刚才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话刚出口,梅若素便意识到自己的无礼,毕竟这是他的家。她没有心思再弹下去,径直往楼上走去。她不习惯和一个陌生男人相处。 
然而,她在楼上没待多久,母亲就来敲她的门,叫她下去吃饭。楼下餐厅的西餐桌上,摆着非常丰盛的饭菜,四杯红酒已经斟好。 
林澍培对林惟凯说:“惟凯,这是梅若素,倩如的女儿。” 
“我们已经见过面了。”林惟凯笑道,“现在,我正式介绍一下自己,我叫林惟凯,是向群律师事务所的注册律师。” 
这种介绍未免太“正式”。梅若素疑惑地抬头看他,发现林家父子长得很像,同样魁伟英俊,气度不凡。 
一餐饭下来,她跟林家人的关系并没有融洽多少。或者,她不是一个容易相处的人。从小到大,她没有什么朋友,常常觉得很孤独。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对白凌霄投入那么多的感情。 
 

 
 
  

第三章  她怀孕了

  得不到他的人,拥有他的记忆也好。
 
  梅若素不想让白凌霄找到自己。她辞了工作,换了手机号码,在现代都市要玩“失踪”非常容易。
  她也没有住在林家那幢豪宅里,而是和大学同学齐眉合租了一套公寓。
  齐眉是个脸圆圆的开朗女孩,她的男朋友叫邵刚,经常到她们公寓来。那天,邵刚和齐眉正聊着天,他忽然扭过头来,对梅若素说:“我在大学里见过你,你一年四季总穿着长袖子衣服,很少穿裙子,大家都叫你长袖美女。”
  她穿长袖子是为了遮掩手腕上的刺青,没想到却得了这样一个外号。但;邵刚怎么会知道?
  齐眉说:“邵刚是我们一个学校的,只是比我们高三届,又不同系。你自然不认得他,他却认得你,因为你是有名的长袖美女嘛!”
  梅若素在大学出名,不但因为她穿着长袖,性子也出奇的冷漠。追求的人虽然多,却从未谈过恋爱。曾有男生直截了当地问她:“哎,你是不是受过什么刺激呀?”梅若素回答那人的,是一记白眼。日子久了,也就没人再问。
  大学四年;她一直躲避着“恋爱”这回事,因为她早就尝过恋爱的滋味。
  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回忆,也不是所有的爱情都能修成正果。就像她和白凌霄。
  
  大概是到这个城市不久,有点水土不服。梅若素这两天老是呕吐,食欲也不振。那天,她早上起来刷牙,一闻到草珊瑚牙膏的味道,就一阵恶心,连胆汁都吐出来了。齐眉一边帮她清理溅在睡衣上的秽物,一边担心地问:“你到医院去看看吧,是不是胃病又患了?”
  梅若素也以为是,她肠胃一向不好。但到了医院,医生递给她一张化验单,上面写着:“早早孕——阳性。”
  梅若素像被雷劈了一般,头晕目眩:天哪,她竟然怀孕了!
  在周围医生、护士猜忌的目光中,她缓缓走出了妇产科的大门。
  怀孕的女人会变得脆弱,梅若素也不例外。走在人来车往的大街上,她心里突然升起一个强烈的欲望:她想和白凌霄见上一面。
  她走向路边的IC电话亭,拿起话筒,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电话才响了两下,就接通了。白凌霄的声音从另一端传来,透着几分漫不经心。
  “喂。
  “我是梅若素。”
  他好像怔了一下,然后;声音变得急促起来:“若素,你在哪里?我这几天一直在找你。什么事都好商量,你怎么可以说走就走……”
  “下午能出来一下吗?”她突然打断他,一手抚摸着依旧扁平的腹部;温柔而清晰地说,“我想见你。”
  他们约在街心花园见面。
  梅若素坐上了一辆出租车。车子开得很慢,一路上都在塞车。她忍受着让她恶心的汽油味,坐在车里,昏昏欲睡。白凌霄的笑容在眼前晃动,亮着两颗虎牙,离得那样近,仿佛触手可及。当她向他伸出手去的时候,一个急刹车,梅若素清醒了。
  “小姐,到了。”
  她望着车窗外,白凌霄站在梧桐树下,正焦急地张望着。
  依旧俊挺的身材,依旧清秀的面容,依旧一副江南才子的动人模样。时间在他身上,仿佛停止了流淌,他还是八年前那个志得意满的少年。
  这场情爱对他来说,只是手腕上那块浅浅的疤痕,虽然看上去丑陋,摸上去有点凹凸不平,却无伤大雅。而她却为此改变了一生——她的手腕上刻着他的名字,她的肚子里怀着他的骨血。虽只有一颗绿豆那么大,但他会慢慢地长大,长成一个漂亮的小男孩,有两颗像白凌霄那样可爱闪亮的虎牙。
  那一刻,她决定了,她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她转过头来,平静地对司机说:“掉转头,回去吧。”


 
第四章  相亲 
我一直等的那个人;就是你。 

齐眉从公寓搬出去,和邵刚同居了。 
现在这事司空见惯,没有人会在意。只是在别人眼里,从未结过婚,甚至没恋爱过的梅若素,忽然挺了个大肚子,或者一天竟生下个孩子来,那才是爆炸性的新闻。 
这天夜里,她作了个奇怪的梦,梦见一个小小的女孩,被关在一个黑漆漆的屋子里。她推开每一扇紧闭的房门,急切地寻找着一个人。 
“爸爸……” 
她叫喊着惊醒,望着窗外明澈的月光照进屋里,才发现那只是一场梦。轻抚着自己的腹部,她下了决心,要给孩子找一个爸爸(当然只是名义上的),给他设计一个能够正正当当迎接他出生的家。 
为了这个孩子,梅若素决定结婚了,尽管这违背了她的意愿,尽管结婚对她来说,是件麻烦而多余的事。 
医生说,她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再过两个月就会被人发现。她一定要在这两个月内找一个男人,马上与他结婚,等孩子顺顺当当生下来后,又立即与他离婚。那样,她和白凌霄的孩子,将名正言顺地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像其他的孩子一样,而不必背着私生子的“罪名”。 
但是,谁能作他的爸爸呢?这个人不能太精明,也不能太愚钝,至少不能让她讨厌。而且,这个人不能太自私,不能是那种占有欲太强的人,否则一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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