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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一世白雪为鉴+番外 作者:纪秀明(17k小说网2012.8.8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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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的,我什么都不要去想。
  只有一个人存在于空旷的蓝天碧草之间最踏实。
  我跟一家蒙古人住在一起,他们家里的大哥巴尔斯负责教我骑马。巴尔斯,他说,是狮子的意思。
  我还误打误撞地参加了他们的一场宴会。
  篝火点起来,美酒端上来,歌声笑声人语声响起来,烤肉香夹杂着酒香荡在繁星密布的夜空下。这样的宴会可比家里那些华丽拘谨的场面有意思得多。我满脸欢快,沉浸其中几乎忘尽一切。
  一个美貌女子身穿宝石红蒙古袍子正端着酒碗,挨个人面前祝酒。我不懂蒙古语,听不懂她在唱什么,只觉得说不出的婉转热情,轮到我时,我端起酒碗一饮而尽。这马奶酒我还是第一次碰,奶味儿太浓,我胃里一阵恶心,可心里仍是快活。喝酒,想来难不倒我。
  她敬到了巴尔斯,这大概是此处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了,我不禁多注意了几眼。
  巴尔斯站了起来,喝完酒后,又注满了一碗,接着他居然平端着那碗酒,脸上也带着几分笑意地对着女子高声唱起了祝酒歌。这一举动出人意料,引得全场集中注意,我对这头雄狮又喜爱了几分。
  接着又有人跳舞,激昂欢快,不愧是大草原的儿女。
  看到这里,我轻叹了口气,欢笑声隐隐远去,回想起很小的时候,学过新疆舞,还兴致勃勃地表演动脖儿给哥哥看,此刻是多么怀念他当时毫无顾忌的笑容。
  我躺在草坡上,看着低垂的星空,惊讶地发现他早在我的心里留下了这么深的印记,他一直毫无条件地陪在我身边时,我不曾察觉,如今身边没有他了,居然都一点点记起来了。那有什么用呢,我们不能在一起。我晃了晃头,不愿再想了。
  巴尔斯已经教会我骑上马慢慢遛着,反正闲来无事,这几日一有时间我就要了马,捡僻静处徘徊,眺望景色,什么天骏Arias的就都可以抛到九霄云外了。
  巴尔斯为我牵来了两匹马,小马很温顺,巴尔斯骑着母马,它自会跟着。他在前面策马慢行,要我先熟悉熟悉马,一会儿跑起来,好教我些要注意的地方,我点头称好。近来巴尔斯没什么事,每天都在教我骑马,我累得回帐篷时往往是直接扑到榻上就睡。随时随地,只要他一句“上马”,我就打起十二分精神,跟在他一侧听他指正我的错误姿势。跳上跳下,摔上摔下。
  巴尔斯渐渐和我混熟了,也不再如初见时一样不苟言笑,我常常跟他开玩笑,说两句话就能闹起来。
  我遛马已遛了不少日子,可是战战兢兢地,不敢乱跑,自个儿懊得要命,难道是没有哥哥护航,我这疯丫头也变胆小了?巴尔斯在一旁不停地说,不怕的,骑马哪有不摔的,大着胆子就是了。我心想他说的在理,身体却怎么也不能执行,只敢让马慢慢小跑着。忽然听得巴尔斯大笑着喊道:”坐好了。“朝我的马屁股上就是一鞭。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冲了出去。身子一后仰,扯着嗓子就开始惊叫,巴尔斯还没觉得什么,依旧在我身后大叫:“不要怕,坐稳了。”而我不知何时已松了缰绳,马越跑越快,我被一颠一颠地反倒有些刺激,正想着,整个人已经被扬下马去。自己觉得没摔坏,可是一只脚挂在马蹬子上还没下来,马儿就这么拖着我狂奔,耳听得巴尔斯在后面狂叫却是无计可施,身体在地面上蹭得生疼,我定了定神,记起小时候看哥哥们去马场发生过类似的事儿。凭着记忆,我开始对马吹口哨。一声、两声……马儿越来越慢,最终停了下来。
  此时,巴尔斯骑着马赶了过来,马未站定,他已跳了下来,连声问:“你还好吗?”那副惊恐的样子,到跟一个人有几分像。我站起来蹦了几圈给他看,他见我没事儿,拍了拍胸口,出口气说:“吓死我了,你怎么就松了缰绳了呢!还闹!”我见自己没摔死,恐惧已经消失,回味起来倒很是刺激,便扬起头故作傲慢地说:“太好玩儿了~等我学好了,非要跟你赛赛马不可!”说罢牵着马往回走。巴尔斯愣了半晌,越发像不认识我似的直勾勾地盯着。
  七月的草原美得惊人,一片碧色海洋,微风过处,一浪接一浪。朵朵盛开着的小花,点缀在青碧底色上,静时如华美织锦,动时山水齐舞。我在巴尔斯的**下,马已经骑得不错了,可以一个人策马疾驰在蓝天碧草间,双腿一夹,皮鞭一打,享受在阳光下迎风飞翔的感觉。
  我极爱策马到极速的感觉,那种畅快淋漓非笔墨所能描绘,似乎天地间可以任你遨游。
  巴尔斯陪我骑马时更是笑了再笑,他兴起时,会唱起蒙古歌谣,我虽然听不懂,也知道他是在歌颂这蓝天、这绿地、这白云、这微风,因为我几乎和他一样热爱这片天地。
  不是没有去过马场,可向往了再久,看到那个小圈子时,我就执拗着不肯上马了,哥哥总搞不懂是为了什么。如今我才知道了他要的答案:我爱的不单单是骑马,更是马上的自由。
  真舍不得离开这个地方。
  算算,我已待了两三个月,想着不止一处的行程,我只好又默默收拾了行李。
  临走时,我往家里寄了封信报个平安,没写什么,只是让他们知道我来过蒙古,又不会那么轻易找到我。说也奇怪,竟没觉得有人在找我,以家里的势力,怎么会呢。和巴尔斯一家道过别,我选择了火车入藏。
  我独自一人背着20公斤重的登山包,在滇藏川交界的藏区旅行了50天。记得之前巴尔斯叮嘱我,累了就掉头好了。我敷衍地答着当然,不想叫他操心。但我知道自己不会,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我没有掉头的意思。
  孤孤单单,踽踽而行,彷如我现在的人生。
  这是一场如何的挑战,我,乐得为之。
  只身异地,我只能把自己从过往的熟悉中抽离,孤立于常态的生活轨道外,心反而在经文声中沉淀了下来。
  最喜欢的,是和陌生人搭车,尤其是长途客车,可以看到芸芸众生相。在几天的时间里生死与共,就是连接每个素不相识的人的缘分,很奇妙。
  渐渐地,我就学会了接纳,明白了世上一切皆因缘与合,相互依存。西藏这个地方,恐怕到处凝聚着哲学。一段旅行,走成了一段经行,心,很快乐,很宁静,正是我所追求的。
  藏人告诉我,幸福是圆的东西不容易背。
  原来,这就是他们幸福的秘密。珍惜于点滴的幸福,上天赐予的所有,就可以永远挂着笑容。
  心有所止,不执著,就能和西藏一样,湛蓝、清澈、无涯。世界随之充满了宽广和希望。
  50天后,我照例又寄回家一张带着藏区风景的明信片,挥手作别这片净土。
  我下了江南,找个水乡窝了一阵子,正要离开这个国家。
  我的想法很简单,绕着地球走一圈,对我喜欢的国家,想在哪个城市落脚就停一下,也算环游世界了。
  我直接离开了亚洲。
  欧洲登陆,挪威,奥斯陆。
  奥斯陆被喻为“挪威的森林”。
  披头士,村上春树,伍佰,心中各有一个挪威的森林。
  现在是我的。
  这座城市仿佛携带着一种北欧之毒,侵蚀我的心灵。
  奥斯陆的建筑风格大多停留在13或17世纪,形形**的博物馆在欧洲享有盛名。整座城市依山傍水,海滨风光旖旎。
  是我要的祥和。
  第二站我到了核弹头的故乡,乌克兰基辅,因为这昵称的缘故,本不想去。
  古老的斯拉夫城市基辅位于第聂伯河中游,四周为森林环抱,风景秀丽,满目苍翠。宽阔的中央大道克列夏季克大街繁华热闹,古罗斯卓越的建筑群雄伟壮观。
  可因为这里是舍瓦的故乡,那是哥哥最喜欢的足球名将,游览之余,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然后,是又一个奇妙的地方。
  歌听多了,对布拉格有种太好奇的感觉,我就这么去了捷克。
  一座城市建在七座山丘之上,有大河弯弯的通过,河上有十几座形态各异的大桥,这样的景象已经足够绮丽,再加上热热闹闹的建筑,街市,影影绰绰的人群,和屹立在文坛的三位巨人,卡夫卡,昆德拉和哈谢克,绮丽就有了文化的重量。
  断想中,这样的理性永远不会变形。
  德国,是第几站了?
  和哥哥们一样爱喝酒又踢足球的我向往慕尼黑。向往那啤酒,奔驰,宝马,大众和拜仁,都是慕尼黑的骄傲。
  在慕尼黑,你不能保证这座城市是否还有浓郁的德国的严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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