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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妈搜集了几个h市和s市的优秀高中的资料,问夏沙今后的打算。如果不想继续在木澜,可以选别的学校,改志愿什么的都不是问题。
夏沙随手翻了一下,觉得有点意外:h市的很好理解,为什么有s市的呢?她小学的时候倒是有想过去s市的,觉得那是国际大都市,必然是花锦世界繁华无双,想要去见见世面的。而且后来那里的房价是全国数一数二的,想要趁机过去买套房留着增值来着。
现在嘛,她已经选定了木澜。而且买房什么的,她自己就可以办到了。
夏沙表达了一下自己的困惑,于是就被夏妈拎着耳朵回忆过去,说那是她以前的理想,她小时候的雄心壮志、制定的人生规划,还有铁了心高中要去s市b1ab1ab1a……
等夏妈说到为了支持她的学业,在s市几个高中附近都买了房子的时候,夏沙已经非常淡定了。她早就有觉悟了,自家老妈才是boss中的boss……
(其实这篇文真正的主线是夏妈的奋斗史,发家致富斗小三,是吧是吧是吧……orz)
高中开学,第一件事,就是很没有悬念的军训……
对于整个过程,夏沙表示没有啥特别的感想。她跟着萧潇在部队过了这么多年,小小的军训还不放在眼里。
感谢木澜良好的绿化,校园里到处是成片成片的树荫,不用整日在大太阳底下晒。况且女生又是被照顾的,休息的时间比训练的时间还长,日子过得轻松又自在。
就是军训服的质量很一般,鞋底很薄,站久了会很痛,垫两双棉鞋垫都不够。
夏沙根据以前的经验,在每只鞋里贴上两片超大流量夜用型卫生巾。然后……然后……这个方法就流传出去了,慢慢地传到了男生那里……
没多久,学校论坛上出现了各种技术贴,比如:论w·s·j的品牌、类型、长度与实用性;如何折叠让你的脚更舒适;w·s·j的一百种贴法;只选对的,不选贵的,探讨w·s·j与脚型的匹配性……
夏沙参加的社团多,人脉广,于是,每天都有大量的男生来找夏沙……托她买卫生巾……各种品牌……~~~~·~~~~
夏沙被超市的大妈用暧昧的视线来回审视,回来还要对上女伴们诡异的眼神,天天有种暴走的冲动。
【尼玛你们脸皮薄,姐脸皮就厚了吗!总是让我去买卫生巾!卫生巾!有木有!!敢不敢自己去啊!尼玛这一周买的都够姐用一辈子的了!……还有你们,你们,那是神马眼神!姐是还没有来过大姨妈,姐前世来过啊!!!敢不敢不要用这种眼神看姐!姐早熟,姐博学行不行啊!!】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夏沙的人生规划,三十章有提到过哦,高中想去s市,还有出国留学的计划。
至于那个女孩嘛,后文会交代的~
57思念
军训一个月;夏沙有幸围观了一群女人冷暴力一个女生的全过程。
就好像世界上永远不会阳光灿烂一样;这些青春烂漫的女孩子;也不总是善良无害的。女人的心肠啊,有时候狠毒起来,真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骁;勇健也。
卢骁这个人;够强,够桀骜;够特立独行。不要说对同学了,就是对听了别人小报告过来批评她的老师和教官,也是非暴力不合□理不理的态度。为此,没少被教官体罚,训练任务比男生还重。
夏沙觉得;她现在的处境,和她自己的个性有很大的关系。
某种程度上,她和凌云有点相似,同样的骄傲,同样的浑身带刺瞧不起人。只是凌云习惯用冷漠来伪装,而且本性中还带着一丝温柔,而卢骁把这些表现得尤为明显。
这样的人,要么最终被生活磨平了棱角,要么出人头地傲视群雄。
夏沙当然不会无聊到去欺负一个女生,额,其实说是欺负也不准确,她们一群女生和卢骁一个人斗得是旗鼓相当平分秋色,各自都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但也不会圣母附体异想天开去抚慰什么受伤的灵魂。
任何时候,游离于集体之外,都是危险的。夏沙只要做好中庸之道就好了,平时嘻嘻哈哈,遇到冲突的时候不看,不听,不说,不问。
她现在在木澜是小有名气了,只要不做出什么犯了众怒的事情,大家都会乐于与她交好。
而卢骁,她这样“以力破智”的强人,会需要别人的同情吗?只怕会认为是对她的侮辱吧。
在木澜待了三年,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早不知一起逛了校园几千遍了,熟悉得跟她家的后花园一样。不同的是现在从初中部搬到高中部了,就像左手握右手的感觉。
(某木:武术社、轮滑社经常在校园里绕圈,想歪的都去面壁!)
高中部女生住的“公主楼”,粉色的墙体,还有雕花镂空的欧式阳台……
【粉色,又是粉色……】一年年长大,夏妈给她置办粉色系装备的习惯不但没有改变,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虽然夏沙更喜欢英伦范儿的说,不可否认的是,穿上粉色的她,真的很……无害。
新的学年,新的室友。
最开心的是,凌云仍然和她一个房间。好吧,其实她们经常住在外面同床共枕,寝室实际上是可有可无的摆设了。
不过刚开学,不好这么快就弄得很特殊,认识一下新室友是很有必要的。只是祈祷千万不要和原来一样。
李荷香就不说了,又是偷窃又是精神异常的。
孙晓悦在初一临近期末的时候,突然出了车祸,还不是坐在车里的。她走在人行道上,一不小心跌到马路上,被疾驰而过的车给撞倒了。还好当时司机刹车及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双腿骨折,需要休学一年。
这孩子不知道是被吓傻了还是怎的,一个劲儿地逢人就说自己是被人推出去的。
警察来调查过几次,那条路上行人稀少,不存在因为拥挤而推搡的可能,而且也没有监视装置,什么都没查出来,最后不了了之。
夏沙去看过她几次,被她说得烦了,觉得自己尽到了同学的情谊,后来也不去了。
【话说,自己初一的时候也是,家里矛盾重重,事故频发,难道是……那个寝室风水不好???!!!咦,我的道具嘞?研究周易那么多年了,且让我测算一番……】
新室友还是很和谐的,起码都是美人啊,看上去真是赏心悦目。
夏沙审视了一番,在心里暗暗点头。【以后要多吃黄豆炖猪脚了,不然“胸器”上就差距太大了,拖累寝室的平均水准啊……】
美人一号叫于妃。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凹凸有致……呜呜,打住打住,要留鼻血了……
夏沙的第一反应是“凤凰于飞”,心想真是好名字,好有内涵,沾上“凤凰”二字,总会顿时让人生出高贵典雅之感,虽然它的本意是在空中交尾来着……
然后夏沙知道了是怎么写的……“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虞妃,豫妃,瑜妃,还是渝妃,各种封号,任君挑选……”好吧,脑补结束。其实“妃”也很不错啦,是古代对神女的尊称诶……都是父母起的,不要想太多,不要想太多……
美人二号,杨娉婷。夏沙觉得很庆幸,这个名字很衬她啊!娉娉袅袅,弱柳扶风。
按照定律,一般叫“英俊”的人都不英俊,叫“美丽”的人都不美丽的说。要是对上一个黑矮且胖的女生,叫她“娉婷”,难道不会胃痛吗?
啊,不过美女啊,你怎么化烟熏妆嘞?这跟你气质不符啊!小小年纪,这么折腾自己的脸,对皮肤不好的呀!
夏沙暗暗下定决心,要抽空给她上一堂化妆技巧的课。
【决不能让这么一个美人生生埋没了!就让我日行一善吧……挽救失足的美女~~~】
诸姬他们仍然以夏沙家为活动基地。
长久相处下来,他们不再是面目模糊的“徐苇航的好哥们儿”。都是一群才华横溢的怪才,有着各自的小习惯和小怪癖,夏沙深深地被他们的个性所吸引,从心底里认可了他们,甚至有点崇拜他们。
(对于一个电脑小白来说,世界上居然有人会修电脑,还会编程,那是多么强大滴男人啊!)
当然,夏沙本身展现出来的部分才华,也让他们刮目相看。不然,徐苇航已经走了,若不是真正的认可,他们这一群自傲的家伙,怎么可能还住在夏沙家里?
走了一个徐苇航,总人数却没有少。因为,雷震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