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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他会心痛,她的心,也绞了起来。如果说当年接受他,感动大于心动,如今这么多年相处,他已经成了她身体的一部分,重要的就像血液,像心脏。失去他,她苟活在21世纪,又有什么意思?
“阿恒,你……为什么哭?”
狄纭无声地站在大木桶前,忧心地望着她。
“对不起……”她让他担心了,“我想起一些伤心的事情。我,还没想好怎么跟你说,但,以后一定会告诉你的。”
说出来,他会信么?会不会把她当成精神错乱的疯子?是否,可以把自己两世的故事以第三人称写下来,让他看?一般说来,看别人的故事,会多一些包容心,不至于太惊骇。
他拿起浴巾,蹙着眉忧心地望着她,酸涩地说道:“水凉了,快出来吧。只盼,你不要告诉我——是为雷奔而哭,其他的,我都能接受。”
她愕然看着他。
人家是为生离死别落泪,这男人,想到哪里去了?!
“磊落如狄纭,也有小肚鸡肠吃飞醋的时候?”她忍不住想笑。
“是,我也是个很平庸的男人,所以也会吃醋。今天见到师父,我已经能肯定,雷奔为何要买素卿了。他,是希望你快乐。”有其他的男人,为自己老婆牺牲。他的心里,真的有前所未有的难受的感觉。
“刚才,我,我还以为,他偷偷跑到我们房中来……会你。”他嗫嚅着,不好意思地承认,“我真的,很……小人之心了。”
“狄纭!你好过分哦!”他吃醋的样子实在很可爱,她撩起桶中的水泼向他,“过分!过分!”
他好脾气地任她泼,然后猛地把她从水中抱起来,用浴巾一裹。
“老婆!娘子!我是不好!待会上床你好好罚我便是!”他把她打横一抱,飞身出了浴间的门,也不管伺候在外的青苑如何瞠目结舌,径自把她抱进了卧房里。
是夜,彼此埋下心事,把那份忧虑,全部化作抵死缠绵的激情。
★★★
翌日,连恒提出到z城住段日子,看望赫连玄,顺便庆贺玄冰门搬迁,然后游览当地山水。
理由充分,狄纭欣然同意。
收拾了两日物品,又处理了些生意上的事情,然后和亲友们一一告别,拖拖拉拉到正式动身时,也进入了农历十一月了。
北风起,天地寒。
天空一片灰濛濛,太阳失去了往日的精气神,无力地俯视着苍生。
河面结了薄薄的冰,河水在冰下潺潺潜行,同样失去了往日张扬的神气,只在急流处还能看见她奔走的脚步,听到她哗哗的歌声。似有若无的细碎雪花,开始缓缓飘落人间。
连恒留下罗妈在家看房子。罗妈自小生活在这个县城,每天都要回连府哈拉几句的,留下她,她本人也很开心,只是担心小姐不习惯。
“放心,青苑从十四岁跟着我,这么多年很了解我了。再说田婶、小叶也一起去呢。”连恒递给她一包银子,“给你留着用。过年我们还会回来的!”
“小姐,这银子实在太多了!”罗妈不敢收。
“不多的,你尽管吃好喝好!”狄纭笑道,“阿恒,可以上车了!“
连恒正欲上车,一抬头,看到了街角策马而来的雷奔。他穿着滚着黑色裘边的纯黑棉袍,表情和季节一样寒冷。
他定定看着连恒,勒住缰绳翻身下马,走到车旁;对狄纭道:
“云师兄他不来送了!他正忙着和司徒海鱼在房顶上打架!”
“打到房顶上了?又为什么事?”狄纭讶然道。自从允心事件后,这对夫妇活着的目的仿佛就是横眉冷对,互相折磨,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雷奔懒懒扯起嘴角,嗤笑道:“我们敬爱的师兄说,到房顶上是怕吓着绮儿和暃儿。打架的原因,是我那疯狂的表姐去打了玲珑,师兄恼火了,要休了她。我说是早休早好,这么下去迟早吓坏孩子!”
连恒听了不禁一乐。雷奔,言之有理啊!
狄纭叹气道:“不错。两个孩子最可怜。”
雷奔默然半晌,道:“你们保重!”然后无视狄纭复杂的眸光,走到连恒面前,掏出一个锦囊道:“二师嫂,这是我求来的护身符。你带着吧。”冰眸里,竟有千言万语无法言说,那一闪而逝的哀恳,让连恒心一软,伸出手接过。
他淡然一笑,深深注视着她。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感情被你搁浅,你也将消失在我的视线。所有的梦,都已成空。就让伤心丢给旷野,化为蝶,抵御无情的雪。
前尘的记忆(一)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马车行了一日工夫,到达Z城时,正是暮色满天。
Z府和徽州府一样同属南直隶,地理位置属于“吴头楚尾”。这里曾经是三国时的东吴都会,南朝时帝王刘裕的故里,山水城林,风景如画,物华天宝,人杰地灵。长江滔滔,运河悠悠,千百年来,古城流淌着王昌龄“一片冰心在玉壶”的千古绝唱,流淌着辛弃疾“何处望神州”的壮志豪情,流淌着白娘子“水漫金山寺”的浪漫传奇。
来到古代二十多年,她从未回过z城。
婚前做闺秀,足迹能遍布小县城就已经是父母的开明,不可能远行。婚后,可以自己做主了,她反倒害怕回去了。
那是她——心中的禁地。
★★★
这里,是仲青蓝最后的伤心地,也将是连恒明代生活的终结地。
下了马车,连恒听到了阔别经年的乡音。虽然古今城市面貌大不相同,但很多地名,还是引发了她心悸般的熟稔之感,心中满是酸涩惆怅悲凉之意。
仲青蓝,那个天真美丽的女子,从出生到十八岁上大学前,一直生活在这里。
20岁,她与那个看似忠厚痴情的男人在校园偶然邂逅。
从此,生命有了交集;从此,“王保国”成了她两世的梦魇。
那年,他22岁,刚刚从扬大机械专业毕业,来南师找一个做助教的同学办事。南师校园地势起伏,楼宇古老,外观相似,转得发晕的时候,看见她和女伴姗姗而来,便上前向她问路。
仲青蓝,素来是美丽出众的。中等个子,身材窈窕,五官精致,肌肤幼嫩,一双美目,顾盼神飞。较之连恒,多了几分天生的明艳,即使不化妆,也一样光彩照人。
她是个和婉有礼的人,对路人甲的问题作了认真解答。于是,那个年轻的男人对她一见钟情,开始了疯狂的追求。
王保国,身高1米65(只比她高1厘米),黑皮肤,小眼睛,阔鼻,薄唇,长方脸上四下散落着无数红艳艳的青春痘。离“英俊”、“帅气”的标准差了何止是十万八千里?
刚出社会的他,在一家中德合资企业上班,事业的前景并不明朗,经济状况更是一穷二白。他的老家远在徐州某个矿区,经济状况普通,不要他接济已经谢天谢地了。
仲青蓝的闺蜜小樱,只给王保国打30分。这30分,还是看他身体健康、不是文盲的份上。
“青蓝,你搭理他干什么?你周围所有的追求者,都比王保国优秀!”小樱不理解好朋友的心怎么那么软,又不是没有人要,干嘛赴那个“蛤蟆男”的约?
仲青蓝出身小康之家,从小生活优渥,对男方的经济情况看得不重。至于外表,她同小樱一样,觉得王保国长相实在乏善可陈,但是,评价一个男人怎可“以貌取人”?不是应该看人品、看学识、看能力么?最关键的,他要对你一心一意。
★★★
王保国看起来忠厚、能干而细心,最重要的,是对仲青蓝绝对一心一意。
但是,爱情不可强求。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虽然知道他人很好,对自己也很好,仲青蓝还是不喜欢。
所以,第二次单独赴他的约,是为了跟他彻底说清楚,请他以后别来纠缠。
听到她掷地有声的拒绝话语,他答应了远离她,然后默默地把眼泪低落到咖啡里。
他投之以桃,她无以为报。看到他伤心欲绝的样子,她心里很过意不去。
走出咖啡馆,他失魂落魄,声音飘忽得宛如来自天国:
“丫头,你可能笑我。但我真的不能没有你!我可以改掉我所有你不喜欢的习惯!我什么都可以改!”
低低的嗓音,带着撕心裂肺的痛。
“有那么夸张吗?”她抿着唇,半信半疑地看着他。他的爱情来得太突然,就像一场戏剧:一见倾心,一片痴心,一段真情可动天。
“真的!我会用一辈子时间追求你 ,绝不停歇 !我只能用我对你的好,感动你!”
他焦灼地凝望着她,小小的眼睛里是坚定的决心,是不悔的痴情。
“一辈子?”她更加不信了。
“一辈子。没有你,我的人生就没有任何意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