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停住,然后说:“杨家的产业很大,我应付这个就行了。将来墨墨要是想入仕,我也会和他说清楚的。”
“不愁……”我张张嘴巴,“你……真的舍得下吗?”我记得他总是提军队,提往日的辉煌,他怎么能忘呢?
“舍得,舍得!过去的就过去了。我在民间也有民间的事情可做。更何况我并非无所得啊!”他错过身去,听了听我的肚子:“看,我有墨墨,有吱吱,有这两个宝贝,还有你!千辛万苦,终于得到这么多东西,我已经很知足了。”
唉,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哭也不由我,笑也不由我。
第 59 章
杨不愁终于没有上京,在他庆寿的那天晚上,我让他换上了新鞋。其实就是比着他的脚做的,给与不给都是一样。我嘀嘀咕咕的抱怨,他却乐呵呵的说:“怎么会一样?好比你喜欢我,却总要留一手,那多闹心。”
“呸!我警告你,你要是敢胡来,敢不理我,看我怎么整你!”往事依然无人提,因为真的都已成烟,没有什么比现在的幸福更重要的。
阿洛说错了,幸福不是我一个人能找到的,它需要两个人的共同努力。
后来我真的生了一对双胞胎,两个小男孩,分别叫莫貅、莫骐。
再后来我看着孩子们都大了,墨墨满十五岁之后,我和杨不愁把他生身父亲的事情告诉他。当年的事情重新说一遍,当真如揭开旧疤。杨不愁执意陪在我身边,不管难堪也好,不堪也好,他说:“总要面对。”
墨墨没有吵闹,第二天,他留书出走,说要去桃花坞看看,要去江湖看看,要去见识见识世界。三个月后,墨墨的书信回来了,信的抬头是:父亲大人台鉴……结尾是问爹娘的安好。行文极为潦草,无非是说吱吱派人跟踪他,让他很恼火!最好能把她早点嫁出去。
我们松了一口气,杨不愁欣然提笔回信,告诉他,吱吱还小不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但是他既然在江湖就不妨帮妹妹物色一下合适人选,首要的条件是一定要倒插门。
墨墨一走,吱吱就更懒了。不过她还记得墨墨是怎么“残害”她的,如数奉还给两个幼弟。并且高举墨墨的旗号。两个小孩印象里从此多了一个凶神恶煞般的哥哥。
杨不愁说:“阿貅偷偷和阿骐说吱吱是妖姬,被吱吱知道了,不仅没修理他们,还免了他们的课。你说这孩子怪不怪?”
我笑得直打跌:“也许吱吱也是穿来的吧?”
杨不愁蹙眉问:“你总说穿来的,穿来的,什么穿?穿什么?”
我歪头看着他,该不该告诉他呢?
(全文完)
=
注:墨墨的大名“离”应该改成“鲤”。这样四个孩子的名字都对应着一种吉祥物,也算合适了。
番外…周子难
行刑前的最后一个晚上,陪号的人喂我吃了点东西。手脚被绑在床板上,据说是为了防止自杀。其实,自杀和他杀有什么区别呢?我并不怕死,对即将到来的事情也没有什么期盼。两年前,红锦死的时候,我才发现,生活好像一下子失去了目标!
我的目标是什么呢?
做本市最厉害的老大?做最有钱的人?做最有势力的人?
我一直以为这才是男人的志向。
那时,红锦只是远远的站着跟着,从不会离开我。
可是,红锦死了。
临死的时候,她甚至连话都没说一句。睡着睡着,就过去了。
我听见机器滴滴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平直,然后很多人冲了进来,有人告诉我,红锦死了。
坐在沙发上,我远远的看着她。等着那双眼睛睁开,哪怕是怒视着我;等着那张嘴张开,哪怕吐出最恶毒的话,可是没有!
什么都没有!
她躺在那里,安安静静,悄无声息,嘴角还挂着微笑。离开我就那么开心吗?
我砸烂所有的东西,希望能叫醒她!
每次她都会回来,每次!
可是这一次,她就那么笑着躺着,看都不看我一眼!
她死了,再也不会注意我了。
无论我多么厉害,多么有权,多么有钱;也无论我害死了谁,帮助了谁,强奸了谁,她都不会再注意我了!
那天,红锦死了。
我才明白,我活着,就是为了她的一瞥一顾一个微笑。
让她生气,让她注意,让她全心全意的看着我,满心满眼的想着我!
我是上官红锦的全部!
过去、现在、未来,我永远是她的全部,全部!
我打不起精神,做什么都没劲。人都死了,还做什么呢?做给谁看呢?
当官的找到我,爱拿拿去;检察院找到我,爱抓抓去;法院找到我,爱判判去;监狱找到我,爱毙毙去!
是不是死了就能见到红锦了?
我睁大眼睛,看着白花花的天花板。
红锦会不会在另一个世界等我?会不会给我托梦,告诉我怎样找她?
红锦,她总是那么善解人意。
我闭上眼,想象着红锦的模样。也许她会入梦吧?
眼前雾蒙蒙的,我看见小红锦站在我面前,像个小公主,沾满灰尘的公主。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顶着我的脖领子,大声喊着:“让你欺负我,让你欺负我!呜呜呜……”
啊,那是我们第一次认识。老爹老娘又抄刀打架了,在这一排平房的住家中,谁家也没我家闹腾的厉害。而红锦的父母是工厂子弟学校的老师,很安静的一家人,只有她一个女孩子。搬来三个月了,人们对我们家退避三舍,过两天就上学了,父母为了钱再次开战。
我很好奇隔壁家为什么那么安静,于是我就爬上墙头——
天哪,每次想起那天我就想笑。侦查了半天敌情,就是没看墙下,结果跳下来,正好骑在红锦身上,她正在墙根刨土!
这家伙,又不是小狗,刨什么土啊!
四周一片漆黑,我问陪号的,他姓李据说是个大学教授:“能不能给我支烟?”
他似乎很有经验,掏出一根给我点上。我是谁他们都知道,从他们的眼睛里我看到敬畏,看到恐惧,看到幸灾乐祸,但是看不到柔软。
只有红锦的眼里,看着我的时候是柔软的一片,好像一片芳草地,永远那么馨香芬芳,柔柔的铺满整个人的心房。
吐出一口烟雾,弥漫在眼前,徐徐展开。红锦的的父亲有一双凤眼,母亲则是大大的杏核眼,所以她的眼睛是介于杏核眼和凤眼之间的那种眼睛。说不上大,但是足够分开清朗的瞳仁和眼白;说不少细长,但是缓缓的弧线,仔细看时仿佛在流动。笑得时候眼尾挑出一道长长的弧线纹,把眼睛拉的长长的,柔柔的,像春天的柳丝。
我细细的描摹红锦的眼睛,贪恋的记住每一分弧度。
自从我从天而降的认识了她,打架就成了我们两个小孩打招呼的方式。红锦那时很野,还是孩子头。她又口齿伶俐,弄得我火冒三丈。我可不想变成我爹那种窝囊废,自然要以牙还牙。第一次打完架,父母没回来,我擦着鼻涕坐在家门口。红锦妈妈回来,把我拉进去,一起吃饭。从此,只要我家没人,就会自然而然的去她家。有时候打完架,直接就过去了。到了饭桌继续打。
陪号的人似乎想和我说话,我却恼他耽误了我和红锦的时间。扭过头去,看向另一边,那边就安静了。隐约有人“呸”了一声,我知道不是那个姓李的,他身上有种和红锦一样的沉默和执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红锦变得沉默了,爱学习了,这意味着她能上大学,而我却永远与大学无缘。可是无论我怎么嘲讽激怒她,她却是低头躲的更远。开始有女生向我示好,每次回头找她,她不是看书就是看别处。
直到十五岁的夏天,我玩的太野,出了一身大汗。早就下岗出去做生意的老头和老太太不在家,我忘了钥匙。于是我跳进红锦的房间,我记得她们家有一个可以洗澡的卫生间。
卫生间没找到,我看见只围着一条大浴巾的红锦。血轰的冲进脑子,我吓得拔腿想跑,可是又跑不动。
那天的事情我只记住了两桩,一桩是女人的滋味;一桩是——红锦哆嗦着手在我面前解开浴巾,里面什么也没有……
她说,她喜欢我。
然后又说,不需要我喜欢她。
这太好了。
我怎么那么傻呢?
即使我到了明白女人的每一句谎言的年龄还是一厢情愿的认为,这是实话。
我开始买不同牌子的避孕套,只要没人的时候就会和她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