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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神态自若,比往日更加丰满白皙。而那男孩的皮肤却有些黑,形貌与唐蘅大异。
“别误会,他是倾葵的儿子。——阿蘅见我们母子二人孤单,便收留了我们。”
“反正我父亲也盼着我成亲,呵呵。”唐蘅淡笑,“一举两得。”
不知为什么,一看见唐蘅,她忽然想起了子忻。
她一直拒绝承认自己想念他。然而想念不请自来,且却越来越浓,越来越执着,以致于鹭川的忌日成了她一年中最盼望的一天。
她一定要见到那把雏菊,那一年才能过得安稳。
这种想法没来由、很荒唐,却开始日夜地折磨起她来。
第六年的忌日她提前一天赶到了青岭。
坟地已被一片荒草埋没,狼迹纵横,狐穴四布。她拿着把小锄,跪在地上,认认真真地收拾起来:拔掉杂草,清洗墓碑,拾回砖块,将塌陷的坟头重新磊起。然后,她点起香火,将一把鲜艳夺目的雏菊插进花瓶里。
她深深地怀念着一个人,同时又在等待另一个。直到死后,鹭川还在帮她。他的墓地,成了她唯一可能见到子忻的地方。
夏夜的山谷格外宁静。她幕天席地,躺在坟边。夜空星辰森冷,闪烁着孤独光芒。到了夜半,能听见蝙蝠从头顶迅疾地掠过,在半空中打个急转,冲向山崖。
她望着坟前香头的三只红点,默默地祈祷。
从夜半等到清晨,又从清晨等到黄昏,树林中的每一次响动都让她激动。
等她明白过来,那只不过是风吹木叶的声音。
没有雏菊,也没有子忻。
她以为他车马不顺,耽搁了。便到初安镇找了家客栈一口气住了十天。
每日清晨,她都在坟边守候。
子忻还是没有出现。
她在坟头留下了一个牛皮小袋,里面写上自己的住址,请子忻见信后一定来找她。然后,她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嘉庆。
接下的日子里,她幻想夜半会突然听见敲门声。
敲门声从未出现。
三个月过去了,没有子忻的任何消息。
也许子忻收到了那封信,却根本不想见她。也许他已在某地安家落户,不再游荡。也许他已找了自己的所爱,娶妻生子……
也许,无数的也许。
……也许他出了什么事,已经不在这世上了。
她开始生活在越来越多的可能当中,被无数的可能折磨着。
那一年格外漫长。
她开始拼命地吃东西,变得越来越胖。到了年终,所有衣服都不能穿了。
她埋首于生意,将自己弄得很忙碌。她挣了很多钱,又胡乱地花钱。
快到新年的时候,她决定不再想子忻这件事,打算将他永远地忘掉。她不能让这个根本找不到的人耽误了自己,更不能让这种没有着落的思念凭空旋转。
她还要生活,日子还要过下去,她的脑子不能时时出神,夜夜发胀。
忘掉他吧!如果鹭川能爱,她也能忘!
不是么?她是个勇敢的女人,绝不会为无所寄托的情感耗尽此生。
下定决心之后,她感到一阵轻松。这是她一贯的作风,摆布不了一件事,她便摆布自己的脑子。想法总比生活更容易翻转。为什么一定要是子忻呢?他性情孤僻、脾气古怪、身体孱弱、一穷二白。苏家若是知道她嫁了这样一个男人,不笑死她才怪!毕竟她也是名门的千金。她决定新年过后便去联络那位古董界的同行。逃婚之后那人居然大度地和她保持着君子之交,仍然时时来看望她,每个新年都送礼物。他们仍然是好友,在生意上仍然互有往来。记得有一次,为了一笔让自己的小店生死存亡的买卖,她厚颜无耻地找过这个人,要他帮忙:“仁义不成生意在嘛!”
“你还肯嫁给我么?”那人也不死心。
“不。”她断然拒绝。
“好吧。”他长吁短叹,还是尽力帮了她。
她一直觉得这人不坏,为了那一次,就更感激他了。
无论怕与不怕,她一定要再试一次。
下定决心之后,她给唐蘅写了一封信,寒暄之后她请求他给自己再做一套嫁衣,因为这一年,她“一定要把自己嫁出去”,且向他保证这是他为她做的最后一次嫁衣。
接到信后,唐蘅突然跑来看她。
那是个大年初三。唐蘅说,他们有几年不见,他得亲自过来量一下她的尺寸。
她一向对唐蘅无所隐瞒,于是对他讲了自己的烦恼。
听了之后唐蘅问道:“你为什么不去找他?”
“我怎么知道他的下落?”
“你为什么不来问我?”
她张口结舌:“你?……你知道?”
“我虽然不知道,但有一个人一定知道。”
“谁一定知道?”
“他父亲。”
她这才知道子忻的父亲就是慕容无风,闻名天下的神医。云梦谷富可敌国,他既是神医的衣钵传人,也这个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听到这个消息,她的心情由兴奋转成了沮丧。
她不愿意知道他的身份,宁可相信自己爱着的那个人是个地地道道的江湖郎中。
“他是个地地道道的江湖郎中。”唐蘅道,“据我所知,除了江湖郎中,子忻没干过别的职业。”
“可是,我若去见他,他还会记得我么?”苏风沂叹了口气,“毕竟都过了六年了。”
“难说,”唐蘅一个劲儿地摇头,“若是去年你去见他,只怕他还认得出来。你现在的样子,就是我见了,也要认上半天。”
她苦笑着打量着自己。
镜中的她胖了足足三圈,脸又大又圆,厚眼皮,双下巴,走起路来气喘吁吁,戴上围裙活像一个厨房里干活的大嫂。
风雪中她来到神农镇,却怎么也鼓不起勇气进云梦谷。
六年过去了,她与这个人毫无联系,不知生死。就算要见他,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何况,就算找到了子忻又该怎样?嫁给他么?逃了那么多次婚之后,她能面对子忻么?她能保证在嫁给他的那一天不再逃走么?
还有,子忻还记得她么?还会喜欢她么?
毕竟,子忻从没有说过自己喜欢她啊。
好吧,苏风沂,你又自做多情了。她对自己暗笑。
所以,好不易来到云梦谷的门口,她想了又想,对着大门长叹一声,吩咐车夫掉头而去。
她在神农镇里随便找了间客栈住了下来。在饭馆里吃饭时忽然想到,既然神医慕容这么有名,就在这镇子里打听子忻的下落怕也不难。她叫住了小二,向他询问。
“姑娘问的是慕容先生的公子啊,知道知道。以前他一直在外游荡,去年忽然受了伤,所以回谷住了半年。”
她这才知道这几年子忻一直在西北丁将军的手下做医官。在一次战事中左臂为流矢所伤,因军中只有他一位大夫,医务繁忙,无暇护理,致使创口炎症并发,延及全身。丁将军见他病势沉重,痊愈无望,便派一队人马千里迢迢将他送回了云梦谷。虽在父亲悉心的照料下渐渐康复,子忻的左臂却因经脉受伤,治疗延迟,留下遗症,至今举动麻木,甚不灵便。据说,病前子忻一直用这只手拿脉,受伤之后,他已无法替人手术。
“这位公子脾气甚是古怪,自十六岁出谷做起了郎中,便从没要过他父亲一分钱,到现在也是这样。”小二道。
“那他……还住在谷里么?”
“身子一好就搬出来了。他住在另一个镇子里。你说怪不怪,他既不行医,也不开馆授徒。竟跑到寺庙里以替人抄经为生。一千字才挣五个铜板,竟还抄得乐此不疲。那寺里的方丈说,他写得一手清秀的灵飞小楷,交回去的稿子从无错字。有一回有人发现他漏抄了一个字,便跟他说算了没关系,补一个字在旁边就可以了。他竟不依,将稿子讨回来工工整整地重抄了一遍。连方丈都说,这样的人打着灯笼也难找,给这么少的工钱,还干得这么一丝不苟。”
“可是,这么一点钱他够生活么?”脑子里一浮出子忻那张苍白顽固的脸,苏风沂知道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宁肯饿死也要将原则坚持到底——不禁急出一脑门的冷汗来。
“他住在一间小房子里,只有一床一桌加一个条凳,终日都吃便宜的面条。连他父亲看了都难过。唉,也不知中了什么邪,他家那么有钱……他犯得着吃这份苦么?”
她讶然。
子忻还是子忻。他什么也没有变,还是那么令人费解。
“你可知道他住在哪个镇子里?”她终于问道。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