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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那可古怪得紧。他的手艺好么?”
“挺好的,做得可仔细了。只是没什么味道。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肯定大有进步……”
“嫁给这种人,岂不是很麻烦?”
“不麻烦,一点也不麻烦。我只想多挣一些钱,将来买个大房子,我们生活在一起。他愿意开馆行医就行医,不愿意,可以每天带着儿子们出去钓鱼。”
沈轻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是说,你挣钱,他休息?”
她用力点点头:“我挣钱比他容易,花钱比他节省。一定得是我挣钱才好。”
“风沂,”沈轻禅有些感动,“你若有这样的心胸和决心,什么好男人找不到?可惜我五哥刚刚去逝……要不……”
“子忻就是最好的男人。我会嫁给他,然后给他生两个儿子,一个叫姚欢,一个叫姚喜。”苏风沂坚决地道,脸上熠熠生光。
沈轻禅摸摸她的脸,柔声道:“爱上一个人是件幸福的事情。风沂,我为你高兴。你住哪家客栈?我搬去与你同住。谁敢欺负你,我揍死他!”
“好啊!”
这一天,苏风沂最大的收获便是认识了沈轻禅。
男人的友谊与女人的友谊就是如此不同。
她想尽办法想在子忻身上建立某种关系,到头来总是困难重重,脆弱无比。
而她与轻禅则恰恰相反,一拍即合,几个时辰之内,已然贴心贴肺,难分难舍。
两人手拉着手,在大街上逛了一个时辰,方一起来到裕隆客栈。
一进门,就看见子忻坐在桌边喝茶,身边又多了另一位年轻人。
苏风沂定睛一看,马上觉得一万个不自在。
年轻人正是上午她在荣记古货打过交道的花花公子,手上还戴着那只昂贵的班指。
进门的时候,两人正在低声交谈。——确切地说,一直不停讲话的是那位年轻人,而子忻只不过偶尔点点,频频微笑而已。
年轻人一边说话,一边拍着子忻的肩,一副患难之交多年不见的样子。态度之亲密,胜过郭倾葵十倍。
苏风沂走到桌边,道:“是你?”
“是我。苏姑娘也住在这里?” 年轻人客气地打着招呼。
“是啊。那个班指——”
“不,不,不,我不是来找姑娘的。”
“哦。公子与子忻……认识?”
“当然,儿时好友,长大之后也时常往来,想不到在这里碰见了他。” 年轻人笑了,笑得有些妖媚,“我只知道姑娘姓苏,正要向子忻请教姑娘的表字。”
子忻想了想,没想起来。抬头看着苏风沂,问道:“对不起,你叫苏什么?”
“苏风沂。风云的风,沂水的沂。”她一点也不动气。
“我叫唐蘅。”年轻人浅笑。
自已的神
第十四章
苏风沂认为,每个人都可能有些难以捉摸的习惯,无需大惊小怪。所以若大的饭厅里,大约只有她一个人对唐蘅没什么特别印象。
她承认这个人身材修伟、形容美俊、眼眸深亮、双唇丰满,一副悠闲自得的神态。看人总眯着眼,露出一抹深浅难测的笑意。
在古玩行家训练有素的眼里,他身上那套暗花云缎的长袍、单丝碧罗的单衣价值不菲。且不说镶着绿松石的乌犀带下,还系着五彩璎珞,下结一个紫罗香囊,旁边一对双鱼玉佩,走起路来,叮当作响,香气袭人。
打了招呼之后,苏风沂与沈轻禅各自回房收拾衣物。过了一会儿,苏风沂忽然听见有人咚咚敲门。
开门一看,唐蘅微笑着站在门口,道:“恕我冒昧,想向姑娘打听一个事儿,行么?”
“什么事儿?说吧!”一想到他是子忻的儿时好友,苏风沂已经毫不犹豫地喜欢他了。
“我看见姑娘一头秀发乌黑光亮,大约有三尺三寸长罢?”
“没量过。不过,你怎么知道?”她失笑。
接下来的话她就有些笑不出。
“你卖么?”
她迷惑地看着他:“卖什么?”
“你的头发。——别担心,我不要全部,只要一尺就够了。”
她抿着嘴唇想了想,道:“你愿出多少银子?”
“市价是十两银子一尺,我愿加倍。”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苏风沂道,“五十两,我才愿有所毁伤。”
“成交。”他从怀里掏出银票。
她关上门,拿尺比着,用剪刀绞下一段头发,用丝带束好,包在花布里,递给唐蘅:“我已多剪了一寸给你,希望你能明白,短期内暂不能供货。”
唐蘅道了一声谢,塞进怀里,见发尾之处尤如乱齿,参差不齐,忍不住道:“你没剪好,显得有些乱。需要我帮你修理一下么?”
“你会么?”
“精于此道。”
她把剪刀递给他,他认认真真地修理起来,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方道:“瞧瞧镜子,是不是好多了?”
苏风沂左看右看:“果然好多了!多谢!”
唐蘅扫了一眼妆台,又问:“你喜欢用‘玉女桃花膏’?”
苏风沂的眉头拧了起来,终于开始觉得这人有些不对劲:“你也知道这个?”
“这个太贵。其实‘麝香十和粉’就不错,价格只有它的一半,效果差不多。”唐蘅道。
“这牌子我怎么没听说?”
“这是寻芳阁上个月才出的新款。名字听来平实,里面的东西却好得很。那珍珠、朱砂、蛤粉、蜜陀僧、紫粉、脑麝倒是寻常,难的是做法精细考究。那粉色看上去淡若桃花,细腻软滑,涂若无物,便用常水就能一洗而尽。若是颜色一般的人,去买那玉女桃花膏,自然增色不少。可是姑娘貌若天仙,完全用不着花这笔冤钱。”
苏风沂倒抽了一口凉气,倒退一步,将他仔细打量:“这种粉,你也用?”
唐蘅神情古怪地笑了起来,半天不答话。
“你要我的头发做什么?”
“做枕头,”唐蘅想了想,又加了一句,“辟邪。”
她忽地拾起一把扫帚照着他的脑袋猛敲了一下。
“噢!说得好好的,怎么就动起手来了?”唐蘅捂着脑袋,委曲地叫了一声。
“就揍你,怎么啦!”她把腰一叉,脑子里已转过成百上千个念头,恶狠狠地看着他,“老实告诉我,你是怎么认得子忻的?你是不是总缠着他?”
“我是个再好不过的人,”唐蘅款然一笑,“对于女人,我一向有三个信念,你可想知道?”
他还没开口,苏风沂已肃然起敬:“当然想!”
“一心一意向女人学习,高高兴兴为女人服务,坚决不惹女人生气。”
… …
与豪华气派的清原客栈相比,裕隆客栈只能算是一个供行人歇脚的三流小店。当然,这种小店是江湖穷人最喜欢光顾的地方。三餐有供,包热水喂马,房间虽小,价格划算,铺盖半新不旧,也是隔天洗换。
为了节省店面,厨房连着饭厅,当中只隔一块颜色莫辨的帘布。一到吃饭时间,油烟四溢,空气里有一股呛人的花椒味。
假如一天中你有半天的时间都坐在这饭厅里,洗头就成了一件麻烦事。
所以,这种时候,苏风沂绝对看不到子忻。他只在厨房空闲时才会下来小坐片刻,然后到厨房里要几个馒头,两碟小菜,亲自送到郭倾葵的屋子里去。
“阿骏的胸骨有伤,需要绝对静养。”下楼的时候唐蘅向苏风沂解释。
苏风沂心不在焉地扫视了一下饭厅,目光痴痴地逗留在子忻喜欢的那个座位上。
黄昏已过,夜幕降临。
大多数房客不会留在饭厅里点酒点菜,而是出去找更便宜的街头小摊。所以饭厅里客人寥寥,生意并不景气。
在这种情况下,老板会让人把四壁上的油灯掐掉一半,致使厅内半明半暗,一片朦胧。
还剩最后几级台阶时,唐蘅忽然站住,苏风沂也跟着站住。
她先看见沈轻禅一动不动地站在饭桌旁。她的手一直紧握着剑。
沿着她的目光往前看,苏风沂发现郭倾葵坐在一个角落里,手里拿着一个酒杯,脸上的表情格外僵硬。
他们之间,只隔着两张空桌。而相互对视的目光,足以让桌子颤抖起来。
瞬时间,空气仿佛变成了浓浆,浓得每一个人都听得见自己的呼吸。
她看了看唐蘅,发觉他颈上肌肤紧崩,手指已不自觉地移到了腰后的刀把上。
她甚至听见了他握刀时骨节“喀喀”作响的声音。
直到现在,她才猛然想起沈轻禅姓沈,原来她是沈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