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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神计-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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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好了钱,苏风沂方从怀里掏出一双薄如蝉翼的真丝手套,慢条斯理地戴好,又问:“这桌上能否再多点两支蜡烛?”
  “当然。”
  她对着琴端详了片刻,看了正面又看背面。然后脱下手套,认真地净了手,在琴的两侧细细地摸了几趟。最后“铮”地一声,拨响了其中的一根弦。
  茶轩里的坐客都是雅人,交谈之声甚低。不仔细看,还以为这些人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是在商量什么阴谋。这古琴无端地一响,其声悠远清越,在这幽静无声的茶室无异于蓦然间响起了一个炸雷,直惹得众人一阵恼怒,纷纷侧目。田三爷连忙双手团团作揖,慰之以安抚的一笑。
  沉默半时,苏风沂抬起头来,看着高听泉问道:“这琴开价多少?”
  “一千五百两。”
  “其中当有田三爷至少两成的佣金,是吧?那么实价大约一千二百两。”
  高听泉地道:“接着说。”
  “这是伪琴,不值那么多。依我看,二百三十两足矣。”
  田三爷脸色紫涨,怒叱:“胡说八道!”
  高听泉心头微微一震,脸上却不动声色:“何以见得?”
  “古琴以断纹为证,不历五百岁不断。岁愈久则断愈多。断有数等,以肖梅花者为最,牛毛次之,蛇腹为下品。梅花断极古,非千余载不能有。而后两者易伪。一法以火逼热,掩之以雪,随皴而裂,俨若蛇腹,寸许相去一条;一法以蛋清入灰涂之,用甑蒸之,悬于风干日燥处,亦能有断纹少许。最好作伪的便是这种牛毛断,只需用小刀或银针划丝,再用光漆磨补,便真假难辨。伪琴业里出名的高手共有六位,这一张琴想必出自古杭舒氏。舒家老太今年高寿七十,原本秦淮艳妓,精通琴艺。她做的牛毛断专用五岁童女之发反复打磨,又用细蜡描补,是以极难辨认。以手再三抚之,方觉有裂痕。若是真货,当观之有纹而拂之无痕,合缝无隙,亦不发散。现在市面上看得到的古琴,以唐开元、天宝时的雷、张、越三家所制为至宝。此款的龙池凤沼仿的正是名师雷霄之法。腹内竟有“开元癸丑三年斫”之款,果真胆大心细,毫无遗漏。”一口气说完,她眼珠滴溜溜地一转,“不过,这琴桐面梓底,用的是上好的阳材,奏之旦浊而暮清,晴浊而雨清。其音透脆清亮,淳淡之中有金石之韵,仍然不失为一张好琴。——就算不挂上古琴的名头,市价也在二百两以上。”
  这一番话只将面前的人说得哑口无言。怔了半晌,田三爷哈哈一笑,道:“姑娘高鉴,田三佩服得紧。不过这琴可是经过了清欢阁孙老爷子的金眼,鉴票也是他开出来的。以老爷子在本行的名声地位,该不会轻易走眼罢?”
  苏风沂淡淡一笑,不以为然:“鉴家失手也是常事。孙老爷子虽见多识广,可惜是个男人,年纪也大了,手感不免粗糙。这牛毛断纹仿得如此细微,只有肌肤柔嫩的女子方能摸出。不然古行舒家世代制琴为业,一群工匠而已,何以一时间成了巨富?”
  田三爷听得心头火起,却欲辩无辞,只恨不能一拳将这乌鸦嘴的女人揍倒。当下双眉一挑,冷哼一声,别过脸去,问道:“公子,你是听她的,还是听孙老爷子的?”
  高听泉慢慢地品了一口茶,将口中的茶叶嚼了嚼,“扑”地一声吐在杯里,这才淡淡地道:“抱歉得很,这琴我不要了。”
  “方才的谈话还请两位代为缄口,后面还有几位主顾等着相看。两位慢坐,我先告辞一步。”田三一面将琴装入琴盒,一面低声吩咐侍从:“备马,去清欢阁。”
  一时间,茶轩又安静了下来。苏风沂笑道:“田老板好像恼羞成怒了。”
  “差不多。”
  她忽然掏出那张银票放在桌上:“对了,你的银票,请收好。”
  高听泉一怔,没有接过:“这是你的钱。”
  “这次免费,谢谢你相信我。”她扬长而去。
  
  苏风沂大步走出门外时,并不知道自己此举已挽救了好几条人命。
  ——高听泉本名高樾,外号“六闲刀”,乃是川蜀一带出名的刀手。此君终日陶醉于美酒琴声,不到瓮中无米灶上无盐不会去接生意。只要荷包里还有几两银子,就算你有一万两的买卖也请他不动。而窘迫之时却半点也不挑剔,往往只为几百两银子就去杀人。所以刚才他若将那张古琴买下来,便会立时花光所有的积蓄。过不了几日,就会携刀出门,去挣下半年的费用。
  
  … …
  “醉罢听琴,何如雨中试刀?吾刀如二八佳人待字闺中,以蒙阁下青眼为幸。四月十七,申时二刻,候君于松风谷,唐蘅。”
  薄薄的洒金葵花笺上暗香四溢,弥日不散。
  那是一笔轻灵绢秀的行楷,如亭柳横斜,牵衣带袖;又如落花飞雪,迎风而舞。
  短信是一个店小二前天送过来的,高樾并不认识写信的人。所以他只好到逝水茶轩去买了一本最新的《江湖刀谱录》。翻到第一页,看见了自己的名字:
  “第十,高樾,嘉庆人,又号“六闲刀”。其刀二尺九寸,狭长而弯,类东瀛剑,不知出处。年岁:不详;师门:不详。”
  然后连翻两页,终于找到了他想知道的消息:
  “第二十八,唐蘅,出蜀中唐门。用“轻云落雁刀”,乃当年吴东剑师鲁三观所造,其式见附图。年岁:十九。父,唐潜;祖父,唐隐嵩,已逝;祖母,何潜刀,已逝。师从其父。另,其父及祖父母事,见焚斋先生之《江湖见闻钞》。”
  
  唐蘅身后那些响亮的名字在高樾的耳中不过尔尔。他一向对这些“江湖纨绔”不感兴趣。可是马有马道,行有行规,人在江湖就要不停地接受新来者的挑战,轻易拒绝会被视成懦夫。何况高樾的收入完全仰赖他在刀谱上排行,一年之内的赛事若少于三次,名次便会迅速下滑。前年他大挣了一笔,导致去年懒病发作极少摸刀,名次便从一下子从第五掉到第十。再往后滑一位,他的名字就要出现在第二页上了。
  他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名字继续保留在第一页上,哪怕是最后一位。
  所以申时初刻,他在宅内意兴索然、呕哑嘲哳地奏了一曲“离别操”,引得邻居二嫂一顿劈头盖脸的隔墙大骂之后,便携刀出门,骑着马直奔三里地之外的一处荒郊。
  
  天空忽然飘起了细雨。
  雨中山色空蒙,云气环绕,葛藤遍野,长草离离。
  高樾第一次见到唐蘅时,他正骑在马上。高樾觉他的样子好像一只鹦鹉。——这种感觉多年以后也不曾改变。
  马上人体态修伟,浓眉隼目,峨冠高靴,暗红的披风,被风吹得猎猎作响,露出一件白底刻丝花鸟的长衫,淡着五彩,其色粲然。
  看见来人,唐蘅从容下马,道:“高樾?”
  “正是。”高樾谨慎地点点头:“唐蘅?”
  “不错,”他笑了一笑,目光深沉而专注,一丝若有若无的悒郁游荡而出,“我很早就到了,发现这里遍地都是草莓。我采了一大兜,你吃么?”
  他嗓音徐缓柔和,令人陶醉。
  “不吃。”高樾漫不经心地答了一句,这才看见——也许是吃了太多的草莓的缘故——面前的这个人双唇暗红欲滴,仿佛涂着一层口脂。接着他又诧异地发现他的眉毛并非一丛乱草而是经过精心地修剪。说话的时候他站得笔直,显得从容有度,双手却始终戴着一双细软轻薄的黑皮手套,大约是有洁癖。
  “好罢。”他将一枚草莓含在嘴里,慢吞吞地嚼了两口,然后“扑”地一声将一片贴在草莓上的叶子吐了出来。
  还以为是唐门的暗器,高樾警惕地往旁边一闪。
  “放心,正式场合我从不用暗器。”他嘲讽地一笑,将长腿一抬,搁在马蹬上,开始认真地系起了靴带。
  ——彼时,他正背对着高樾,前后左右露出极大的一个空门。高樾只需轻轻一刀,就可以捅穿他的心脏,或削掉他的头颅。
  这当然是件有失名誉的事,高樾绝不会去做。
  他系好了左靴,又系右靴,最后终于站直身子,道:“就在这里,行么?”
  “行。”高樾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对了,我若不幸输了,能不能麻烦你把我的尸首送回唐门?”他忽然道。
  高樾指了指不远处一道积满了雨水的大坑:“我从不干这种事。——最多将你抛入那条沟里。”
  唐蘅走过去一看,一个劲地摇头:“如果你实在要这么干,就麻烦你先把我的衣服脱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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