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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军莫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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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那么差吗?吻了我你就跑了,你这个臭流氓。”

“凭什么,我才是你的青梅,你到好,当别人的种马去了。”

“我等得好辛苦。纪天遇,你知不知道,等一个人好辛苦。”

“你说过的,等我们大学毕业就结婚,可是大学毕业我在家等了你一个月,你连电话都没有打一个回来。我就只好再读,读硕士。可是,我都硕士毕业了,你又在哪里。”

别人的种马。。。。。。等你。。。。。你在哪里。

直觉告诉自己,辛安的这句话里有特别的深意。可他问她她却始终不说,醉了时还雄赳赳地喊着,我才是你的青梅。

喝多了的辛安纪天遇是从来也没有见过的。在他的记忆里,他的小小青梅总是一副笑着的模样,即便是皱眉的时候,那徉装生气的模样也都是灵气十足招人喜爱的样子,你完全感觉不带她的身上有一丝的阴霾。

而昨天,明明还是那个模样,明明还是那样笑的人却不再有曾经的明媚。

少了明媚的女子任性的时候总是少之又少,而不再任性,只有在喝醉时才会将心里的感觉倾泻而出的女子,不是被狠狠伤过,就是经历过孤独。

他的安安,被他伤过,因他而孤独着。

=

“你很喜欢吉他?”

“诶?”

“你昨天说了好多吉他的事情。”纪天遇放下碗筷,微皱着眉说:“什么天空之城用吉他弹比钢琴弹的声音好听,乡村音乐的灵魂来源于吉他的质感发音。”

“一把好的吉他犹如一个好的情人,外表赏心悦目固然能让一个歌着生活,但‘live’需要更好的乐质。”

“歌者需要的不是活着,是被承认。换句话说就是,情人是能够让你觉得被需要,而不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摆设。”

“这么好的情人用以比喻吉他,不是喜欢是什么呢。嗯?”

额。“这个啊。。。。。。。”辛安汗颜,其实跟吉他没什么关系的。

她有一个在酒吧驻唱的朋友,喜欢一个音乐人,那个音乐人是个吉他能手,也是个吉他收藏爱好者。他用情人来称呼他的吉他,却对爱着他的她视而不见。甚至对她很淡漠很恶劣。偏偏那个朋友像是着了他的魔,爱得入骨。被这样对待,久尓久之,难免情绪低落。

后来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她和家里人闹翻,一狠心,离开了所有亲朋好友,也包括那个人。独在异处,孤独总是让人借酒消愁。那个朋友是酒吧的驻唱,每每唱歌后都会喝得酩酊大醉。辛安实在是心疼,又找不到那个原罪,只好劝那个朋友。

于是才会有刚才纪天遇说的那一段话。

自己怎么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说出来了?要是被忆夏知道了,轻则天天奴役她让她当她的厨师长,重则直接掐死她。不过辛安庆幸,她没把自己为什么出国,为什么去军区医院的事情说出来。不然,那可就完蛋了。

“是啊。有一朋友是做音乐的嘛,就接触了些,然后就喜欢上了。”辛安说完,还不忘干笑两声。反正都是说说而已,又不会死。况且,跟忆夏做朋友那么久,自己倒也真觉得吉他这乐器不错。关键是入门挺简单,弹起来又很有文艺气息。

这个时代,没有装逼的两手怎么能行呢。伪娘就不是娘,但伪文艺至少也算是文艺嘛。

=

见她瞬间又恢复了神采,纪天遇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两个人磨磨唧唧地将早饭吃晚,差不多又快到做中午饭的时间了。

“看你今天这么闲,要不去我家里坐坐?”辛安换了一件格子衫,又从客厅茶几的抽屉里拉出两袋东西,心情愉悦地问了问还愣在桌前的人。她晚上要值班,下午得回家里一趟拿些书。

回国的时候辛安从美国带了些医学著作,上面有很多珍贵的笔记,还有些书是类别于国内骨科研究方向的重要期刊。搬家的时候东西太多,索性就放在了家里,想着什么时候有空就带到这边的公寓。可回去了好几次,次次都会忘记。

昨天在婚礼现场一见万美艺,辛安猛然记起。本来想昨天跟她他们一起回家,今天晚上值夜班的时候顺便把书带到医院去看看,免得自己再忘记的,却没想到醉了一宿被纪天遇送回了公寓。

手机显示没有未接电话,辛安想,纪天遇大概是通知过他们的。不过既然说了要回去,还是不要让他们失望的好。她还在跟老母冷战,可不敢再失约了。

“我下午还得开会。只请了半天的假。”纪天遇想了一下,好像很为难。

本来今天早上他就应该去学习的,但昨天辛安醉后说的一席话让他不忍心离开,留她一个人宿醉倒天明。因此,只好跟队里软磨硬泡,好说好歹有个半天的空闲。

“哦。”辛安有些失落,不过还是尽量使自己的回答听起来很轻松,“那万一我妈要是问起你,我就如实禀告哦~”

“嗯。她不会问你的。”纪天遇站起来,接过她手里的东西,提醒她把钥匙记着。辛安见他那么笃定,忍不住嘟嘴:“我是说万一嘛。从小到大,我妈最喜欢问我你的行踪,干妈也是,好像我是你的定位探测仪一样。”其实,这么几年她不一定知道的比她们多。

“谁叫你小时候老是跟在我的屁股后面。”他在哪里,她必定就在他身边。活生生一个跟屁虫,弄得谁见了都问他“这是你妹妹呀?”。他才没有这样一个妹妹呢。

“呵。大概是因为你的屁股长得有点翘。”

“嗯?”

“欠拍!”辛安白了他一眼,抢先出门。纪天遇也不生气,甚至笑着摇了摇头。两个人一边聊着天一边朝楼下走去。熟稔得好似阻隔的六年和尴尬地昨天从未经历。

“你这都是什么东西?”

“哦,那天逛街的时候买的西洋参。给老人家补补身体嘛。”

“那怎么这么多啊。”

“干爸干妈也需要补啊。你以为他们跟你一样是特种兵啊?”

“。。。。。。。。。。”

作者有话要说:嗯。。。是不是进度有点慢?不慌不慌~~咱先温情温情~~是吧??是吧??你们也可以温情温情的,比如撒花,收藏神马的,是吧是吧??嘿嘿、看文愉快~~

☆、008

纪天遇走后,辛安趁着去地铁的时间给林薇打了个电话,她果然和应梓砚一起一早回孤儿院返亲,此时此刻正应梓砚正与章院长签订修建图书馆的合同,她则配合志愿的医生在跟一位小朋友检查身体。

辛安拐弯抹角地说了很多,问他们什么时候去度蜜月,去哪个国家哪个城市,为期是多久啊?婚后她是留在杂志社上班还是到应氏去挂个职,或者做全职太太啊?昨天晚上洞房花烛有没很销魂啊。。。。。。

最终,在林薇的不明所以吞吞吐吐的回答中,辛安总算得出了“昨天晚上自己的睡衣不是纪天遇帮她换的”这一令她抚心口的结论。。电子书下载

囧~她实在没有想到,昨天林薇她那么忙还会抽出时间去看看喝醉的她,顺便帮她换了衣服。要换做是她结婚,女友在婚礼上喝醉了,被人领回了家还得让她□去帮忙照顾,她绝对会做出趁帮忙之余拍点无码那什么的惊人举动,以便日后时时用来敲诈勒索。

当然了,辛安知道林薇不会这样做的啦。刚才她就随口问了一句,“昨天晚上应梓砚对你还好吧?”电话那边,林薇就有些支支吾吾说不出话了。辛安就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此时此刻对方的神情有多么扭捏,小脸有多么绯红,手足有多么无措。

这样的女人,当然没有她那种恶趣味啦。

正当辛安洋洋得意暗自庆幸时,却听见林薇顿了半晌后小心翼翼地问她:“安安,你和纪天遇。。。。。。还好吧?”

诶?什么意思?“好好的啊。”辛安道:“刚才我们还一起吃了饭呢。我现在正乘地铁回家呢,他去开会去了。”

“我的意思是,他没有说什么吗?”

“他要说什么吗?”辛安疑惑地反问。敢情她和应梓砚卖她卖上瘾了么?

“没事,我就是想问一下。”听辛安的声音,明媚得好似春~光。林薇不确定她忆起昨天她醉后失言的事情没有,也不知道纪天遇同她说起过没有。她其实很想问辛安,要不要趁纪天遇培训的时间,好好地和他谈一谈。

她已经得到了幸福,所以希望这个在她生命中洒下第一抹阳光的人也能够找到她的归属。林薇看得出来,纪天遇对辛安的感情决非哥哥对妹妹的亲情,也非同甘共苦的友情。他看辛安的眼神里明明满满都是爱意。

林薇不明白,为什么两个相爱的人要这般沉默,维持着这种超越朋友,恋人未满的关系。难道毕竟是青梅竹马,认识二十多年,因为太熟悉而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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